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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黑龙江农垦改革若干问题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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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学新 发表于 2019-3-1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范学新 于 2019-3-16 11:25 编辑

              我对黑龙江农垦改革若干问题的再思考
     黑龙江农垦已经走过了七十多年的披荆斩棘、波澜壮阔的光辉历程。在这漫长的历程中,不断地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称道的业绩。特别是从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新时期的历史转变,大胆探索,取得了许多新的突破。现在正在进行的农垦体制改革上下关注,牵动全局,关系重大。作为第二代北大荒人更是责无旁贷,从去年十一月已连续两次发表我的意见和思考。但总觉得意犹未尽,故再次发表我新的思考与拙见,尽绵薄之力。
   一、对垦区性质的界定是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切改革举措的根本遵循。
   毛主席曾精辟地指出: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有特殊性。……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农垦有一种说法:“种地的,有军队;是政府,要纳税;是农民,有工会;是企业,办社会”,称之为“四不像”。垦区确实与其它社会经济组织不同,这只是人们对垦区表象的认识,存在疑惑、责难、费解等肤浅的认识在所难免。正由于这种认识的存在,致使垦区历史上经历许多折腾,走过不少弯路,造成巨大损失。但也正是这些深刻教训使我们获得了对垦区性质的全面认识、准确定位,这种认识代价沉重,来之不易。历史反复证明,按照正确定位对待垦区,垦区就发展、壮大;反之,就遭受挫折,陷入危机。
   承认和研究垦区的特殊性,目的在于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尊重客观规律,用符合客观实际的方法解决问题,不是自持特殊,强调特殊,与改革背道而驰。
   1990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垦区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与国家有关部委一起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将农垦定位为“具有企业性、社会性、区域性、系统性的特殊社会单位”。这个结论是科学的,是符合农垦实际的,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近30年,但农垦的这个实际没有变,没有过时。
   垦区的这一性质首先是特殊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客观实际,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不是哪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自由选择。
   垦区的这一性质是由其生产方式及经济特点决定的。垦区从事的是现代化大农业,具有部门经济与区域经济、农业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双重特点。
   这一性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同,只是其在地位和作用上有所不同。所以,新疆兵团的体制改革虽然不能照搬套用到黑龙江垦区,但却有很强的实践借鉴意义。
   二、垦区的地位和作用:
   经过70多年的改革发展,垦区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
   1、国家商品粮战略后备基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国家队”,是“中国饭碗,中国粮食”;
   2、中国农业航母,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3、城乡一体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振兴战略的示范区;
   4、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境外农业开发、经贸合作的主力军;
   5、屯垦戍边,维护祖国边疆稳定繁荣、长治久安的骨干力量。
   垦区的地位和作用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是其内在规律、动力、优越性不断释放的结果。要巩固与发展这种结果,除了继续艰苦奋斗,还需深化改革,提供新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现实改革的误区:
   1、垦区就是一个纯粹的企业,以企业性取代其它三性。从垦区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看,垦区绝不是一个纯粹企业。不容置疑,垦区的主体是企业,属于第一产业的范畴。但它的社会性、区域性、系统性与其企业性并不矛盾,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对立起来,分割开来,更不能人为地取代、取消,采取“鸵鸟政策”。
   2、以一般的城市“院墙企业”对待北大荒这样的特殊企业。农场产权是自然资源——山水田林路,这些资源既是企业的生产资料,又是社会的公共资源。农场不可能把自己封闭起来成为“院墙企业”,谁也无法将农场产权的企业性与社会性分割开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农场如同农村的乡镇、行政村,既是基层行政单位,又是基层生产单位。但它又具有系统性、区域性,又与他们有很大不同。农场职工工作在企业,生活在社会,二者都须臾不可离开。社会环境、服务质量对农垦职工队伍特别是人才队伍的稳定具有决定性作用。国际跨国集团为了自身发展、开拓市场,可以在全球配置资源,选择最佳的投资营商环境,而作为北大荒集团主体的农场却无法选择,与地方是搬不走的邻居,只能营造或被动地适应环境。
   3、简单套用一般的行政管理模式解决垦区的特殊问题;前不久,总局党委书记王守聪在建三江调研改革的座谈会上,许多同志提出应成立建三江市,他明确表示“建三江建市,辖区农场就要归属地方,北大荒集团怎么能没有建三江这个大粮仓,这绝对不可能!”他的话无意中道出了一个实情,反映出垦区改革面临的两难选择和改革悖论。行政社会属地化的结果,农场就要属地到乡镇,使垦区的行政社会管理“碎片化”、“低能化”;若以大的管理局为基础建政“建市”,行政社会管理相对集中,北大荒集团企业就会“碎片化”。所以,这条道路是走不通的。当年建三江管理局对建市也颇有积极性,但站在全局看并不可行。新疆兵团在师一级之所以实行“师市合一”的特殊体制,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只有这样做,才能顺理成章,走上坦途。
   4、只承认生物的多样性,不承认社会的多样性。为了保护国宝大熊猫、麋鹿(四不像)等,国家可以建立大熊猫和麋鹿自然保护区,给予体制、法律、政策等全方位的保护,为什么社会的“国宝”、“四不像”北大荒却不能?若建政——建立北大荒保护区、特区就看成是大逆不道、洪水猛兽、“天下怪物”,一个不可逾越的禁区。这不是思想僵化、抱守残缺又是什么?“适者生存”是自然法则,也是社会法则。同自然界一样,没有适宜的社会环境,社会组织也是无法生存和发展的。
   5、违背认识和改革的规律。认识和改革都是循序渐进的,都要汲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政企分开改革的方向是对的,问题在于怎样从垦区实际出发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趋利避害,避免历史教训重演。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省以及垦区一直都在探索寻求实现政企分开的有效形式,如“绥滨模式”、“友谊模式”、“虎林模式”、“建三江建市模式”等。这些探索和试验有成功有失败,有经验有教训,正反两个方面对于改革的探索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建三江建市直接危及北大荒集团的完整性而被否定;“虎林试点”以虎林市主动提出停止试点,国务院以“时机不成熟,条件不具备”予以结束;友谊一场一县,场县强行政企分开,“没有土地的土地局,没有林子的林业局,没有公路的交通局……”成为笑谈,政企分开酿出怪胎 ;绥滨农场进行建立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内部政企分开”试点,理顺关系,逐步完善,循序渐进,成效显著,但却不和上层旨意不了了之。我们应当鼓励探索,尊重实践,“吃一堑长一智”,在经验教训中使自己聪明起来,以对党、国家和北大荒事业高度负责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而没有任何理由使历史经验付之东流。
   即使要推行这场改革,也应当本着“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循序渐进。垦区的体量这样大,情况如此复杂,只能以实践为先导取得经验,舍此绝无捷径。一下推开,一步到位,改革本身带来的各种问题和负面影响很可能将其合理性、积极性淹没殆尽。这样的做法,显然不是积极稳妥的,是草率、不负责任、急功近利的。改革的设计方案、路线图、时间表最终都要接受实践、历史、人民的检验。
   6、对政企关系认识的绝对化和形而上学。政企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相互制约,又相辅相成,谁也离不开谁,特别在农场这种关系体现的更加密切、具体。一些人以为只要行政社会职能属地管理,就可“一化了之”,一刀两断,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前程似锦。其实这是一种幼稚、天真、一厢情愿的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幻想,是不负责任、十分有害的。
   政企关系说到底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改革的目的是使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促进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巩固与发展。垦区是我国现代化大农业的典范,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应当通过改革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更先进、更科学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而不是相反。现在的改革将垦区的行政职能属地化,下放到分散、边远、落后的县域、乡镇,无异于从相对先进的层次降低到相对落后的层次,是“削足适履”的现代版,是历史的倒退,绝不是历史的进步。落后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不可能适应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发展,必然起到相反的作用。
   7、实行行政社会职能属地化,不仅是职能的转移,还涉及到与其相关的产权、资产的转移、处置等,不能理想化、简单化。从根本上说,管理权来自于所有权、产权,二者是统一的,没有所有权、产权的管理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地方政府的行政社会管理权与管理对象的产权总体上是一致的,而农垦行政社会职能的属地化,其管理对象的所有权、产权却在北大荒集团的出资人——国家财政部。即使现在能够实现一次性相应划转部分产权,将来也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难题,管理权与产权、所有权的矛盾、分割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在土地、公路、城镇建设、公共服务等社会性较强的领域,成为制约垦区社会与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大瓶颈。
   总之,垦区的改革是块难啃的硬骨头,面临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对改革的担当、决心、勇气和自信应当从国家战略大局出发,以北大荒人民的利益为中心,化为研究问题、潜心探讨、提出办法、破解难题、久久为攻的实际行动。

                          (写于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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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帆 发表于 2019-3-16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农垦用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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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范学新 发表于 2019-3-16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帆 发表于 2019-3-16 12:31
老农垦用心之作!……

谢谢荒友的支持与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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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喜 发表于 2019-3-1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范大哥虽愈古稀,仍关心关注垦区的发展,精神可嘉!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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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范学新 发表于 2019-3-1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文喜 发表于 2019-3-16 13:53
范大哥虽愈古稀,仍关心关注垦区的发展,精神可嘉!令人敬佩!

谢谢文喜老弟的关注、支持和热情鼓励!此事重大,关系北大荒的前途命运,绝不可掉以轻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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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章文 发表于 2019-3-16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很关心农垦系统的发展前景,范兄更加心痛的思考了这个问题,并有两篇大作。精神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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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9-3-16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余勇可贾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处江湖之远则有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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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范学新 发表于 2019-3-16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农场章文 发表于 2019-3-16 17:11
我们都很关心农垦系统的发展前景,范兄更加心痛的思考了这个问题,并有两篇大作。精神可嘉!

谢谢新植老弟的关注和赞誉!心系北大荒的改革与发展是我们的历史命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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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范学新 发表于 2019-3-16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浪淘沙 发表于 2019-3-16 18:00
余勇可贾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处江湖之远则有其君

忧国忧民大概是我们这一代人与生俱来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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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林 发表于 2019-3-17 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位卑未敢忘忧国,果然袖里有乾坤。为一个老农垦人的思考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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