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青山好 于 2016-11-15 15:03 编辑
司法又出怪招
——今年3月29日,福建漳浦一男子蓝某,发现小偷在偷自家鸡鸭,于是去追小偷。但雨天路滑,小偷跌倒死亡。侦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蓝某批捕,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读后有感:
老人跌倒扶不得, 见义勇为受折磨。 更有碰瓷欺骗者, 从此讹诈赢得多。
被人追赶跌倒。 阎王老子没照料, 黄泉路上赶考。 竟然提起公诉, 要把追者“拿了”!
头上青天白日, 脚下法网缠绕。 今后遇贼要扶好, 千万别让摔倒: “贼爷,您慢走! 雨天路滑难料……” “何不叫一部网约车, 殷勤递上贼包!”
执法如此缺德, 必将恶行引爆。 如此执法护黑道, 良民冤枉挨刀!
见义勇为被否, 舍己为人招嘲, 坑蒙拐骗偷时髦, 社会咋整能好?
定法要合天理, 执法要有人道。 违背公理和道德, 管理丛林有效。
脱离社会现状, 硬搬洋人怪招, 法律精英搞专政, 法制难免邪道。
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政权牢靠。 法律体现阶级性, 别被精英骗了! 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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