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冬梅 于 2012-3-8 13:16 编辑
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 哈尔滨市女知青联谊会 关于 2011年度“和谐之星” 表彰的决定 哈尔滨市的老知青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老年龄办、市妇联、市民政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向上,健康发展,在维护知青权益、关爱知青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人物。他们中有多年如一日热心公益,倾力为老知青服务的“没有工资、只有奉献”的好志愿者;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孝老爱亲、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彰显母亲的人格魅力的好母亲;有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积极促进家庭和美、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婆媳和谐的好婆婆;有主动承担起对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多年如一日赡养老人,孝敬父母,有良好社会形象的好女儿;有热爱家庭、珍惜亲情,孝顺公婆,疼爱儿女,促进家庭生活和谐美满,婆媳关系融洽的好儿媳。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根据《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哈尔滨市女知青联谊会关于 “和谐之星” 评选表彰活动的试行方案》,表彰奖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涌现出来的老知青先进人物, 展示他们的良好美德和先进事迹,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发展,进一步推动老知青群体的文明建设。经过各会员组的推荐和知青联谊会的联评,决定授予337名战友“和谐之星”荣誉称号,其中授予毕玉兰、黄春来等198名战友“和谐之星好志愿者”荣誉称号;授予齐代红、高玉香等50名战友“和谐之星好母亲”荣誉称号;授予蔡静杰、刘桂兰等32名战友“和谐之星好婆婆”荣誉称号;授予王洪、焦鲁艺等29名战友“和谐之星好女儿”荣誉称号;授予贾桂荣、赵秀荣等28名战友“和谐之星好儿媳”荣誉称号。由于名额所限,我们当中还有许许多多“和谐之星”,让我们也向这些无名英雄致敬! 希望受表彰的战友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创造新的佳绩。我们号召,全体知青战友要以他们为榜样,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弘扬倡导社会公德和民族美德,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为社会、为他人、为家庭,无私奉献,争先创优,用爱心构建和谐的哈尔滨。 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 哈尔滨市女知青联谊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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