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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任务的兵团战士成了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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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火鸟 发表于 2015-5-29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金火鸟 于 2015-6-8 08:52 编辑

                       执行任务的兵团战士成了罪犯

      下乡时的一件事曾经让我很长时间耿耿于怀,从那件事上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不公平和冤屈之事。具体时间我已经有些模糊,大约是在1973年的夏天吧。
      当时我们团的一营有一个很大的人工湖,叫太平湖,在农垦时的名字就叫太平湖分场据说最初是日本侵华开拓团时挖掘灌溉农田用的,解放后成为农垦局的农场后又经过几次修筑建设,成为一个较有规模的人工湖,既可以为农业排涝灌溉,又可以养鱼,湖里的鱼肥而多,有鲤鱼、鲢鱼、鲫鱼、草鱼等等。我记得团里经常用鱼招待来客,我曾经有一年春节回家探亲托团部食堂管理员买了几条十斤左右的鱼背回家,我母亲做的大白鲢鱼,真是太香了,可能是当时物资匮乏,在我的记忆中,后来再也没有吃过那么香的鱼。正是由于太平湖的鱼好,兵团附近的农民经常到湖里偷偷捕鱼,后来团部下了命令,对胆敢来偷鱼的人一律驱赶,决不允许再偷鱼。但是在利益和欲望的驱使下,还是有大胆的人经常来偷鱼。1973年的夏天那次,团部接到电话说,有一大批人成群结队的在太平湖捕鱼,团司令部命令一营派武装连战士前去驱赶,待战士们赶到湖边,偷鱼的四处逃散,有几个来不及上岸的向湖心游泳逃跑,武装连战士见状,也脱衣跳水追赶,在追赶的过程中,有一个偷鱼的人因体力不支溺水身亡了。后来,我听说死亡农民家属向他们属地甘南县法院起诉了我们的追赶偷鱼战士,县法院判决战士有罪,可能是考虑了一些因素,给哪位知青战士判了个在我们团监外执行,好像是一个上海知青,具体判了多长时间我也不知道,后来这名战士就在团部一个水房烧大水壶执行刑期,再后来这名知青战士的结局怎样我就不知道了。
      当时知道的这件事的人不论是知青还是老职工和现役军人都很同情这名知青战士,我那一段时间常常想,这是组织的命令,怎么能让执行任务的战士来承担责任呢?那时仅仅22岁的我,一直也想不明白,只是暗下决心,以后执行领导的命令也要看具体情况,不能百分之百的执行。这件事对我的影响的确很深,后来我在兵团经历的一件事,就有所体现。
      那是1975年我在团粮食加工厂任副指导员,厂里有一对天津知青回家探亲时偷吃了禁果,回连队几个月后,女知青肚子明显见大,这样的事很快在团直单位传开。后来一次我到团部政治处参加团直团委会议,那次会议政治处的领导也才参加了,会上领导提到这件事批评了我们加工厂,说此事影响很坏,让我们严肃处理,开大会批评,本人要做出深刻检查,并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我回来后向连长和指导员做了汇报,二位领导都说你是分管,又是知青,你就处理吧。我听后一直很有压力,主要是担心开全连大会批评,加上开除团籍,怕两位知青承受不了,怕他们想不开出事,因为我听说过这方面事情因处理过激有出人命的,反正是把结果想的很坏,就没有及时开会处理。后来团部催问此事,我最后决定先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会上我传达了团政治处的意见,然后把我考虑的处理意见说了出来,我考虑他们二人虽说都是团员,但正是青春期,容易犯这样的错误,我也问过他们,今年就准备结婚,这样的情况,我们还是以教育为主,不要处理的太严太声势浩大,以免对本人产生消极厌世情绪,就在全体团员中开会做检查,给予团内警告处分吧。全体团员绝大多数都同意我的意见,这件事就这样处理了。我将加工产处理的结果上报政治处后,领导虽说接受了我们的处理意见,但也批评我,“小小年纪就有点右倾”。但是,后来那对知青果真在年底结婚了,小孩出生后连队还给他们腾出一间小房居住,我和厂里的知青和职工还吃到了他们的喜糖。
      几十年后每当想起这两件事,我都很感慨,感觉世间的事,很多的时候是不公平的,很多时候又是很无奈的。但是,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工作和人生历程,我知道这世间哪里会有绝对的公平呢?哪里又会事事如人意呢?很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是做到尽人事,随天命了。

                                                                             20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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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梦 发表于 2015-5-29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一位同学就是在兵团不准许知青搞对象时,偷偷回哈结婚的,结果惨遭迫害。后来当年组织批斗的副指导员不好意思来哈,还是我的同学大度,打电话约请,才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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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金火鸟 发表于 2015-5-29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齐梦 发表于 2015-5-29 14:38
我的一位同学就是在兵团不准许知青搞对象时,偷偷回哈结婚的,结果惨遭迫害。后来当年组织批斗的副指导员不 ...

谢谢齐梦姐姐跟帖点评,我刚贴上你就看了,真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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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星辰 发表于 2015-5-29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时期,能够用这种方法处理问题,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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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狮子 发表于 2015-5-29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时期的非常处理,给以后留下一些罗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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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克神枪手 发表于 2015-5-29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兵团不准许知青搞对象”那是因为,大首长们知道:孩子老婆热炕头太消磨革命战士的斗志。
    所以,不论是解放军战士还是兵团战士,都是战士,既然是战士自然不能搞对象。否则怎么完成“屯垦戍边”的光荣使命。
    我们军马场之所以没有这个限制,因为我们叫职工,那是工人阶级,谁敢反对工人阶级养育红色接班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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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 发表于 2015-5-29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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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国 发表于 2015-5-2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逊克神枪手说得对,当时我们军马场就没有这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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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章文 发表于 2015-5-29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唐年代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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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 发表于 2015-5-30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儿在北大荒兵团农场都曾经有过,正是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许多知青曾经遭到迫害,有的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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