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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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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 发表于 2015-5-22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2    访问量:43 次
黑人社发〔2015〕50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直行业、煤炭等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及范围
  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普遍调整
  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每人增加142元/月;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每人增加112元/月。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群体给予适当倾斜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
  3、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月。
  4、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一类地区每人再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再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再增加15元/月。
  5、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列支渠道
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几点要求
  (一)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网上调整。省社保局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在网上进行操作。省社保局或市(地)社保经办机构对调整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确认启动并按规定予以发放。
  (二)未进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平台的大庆油田社保中心、省农垦总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社保局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应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和省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自行调整。
  (三)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待工作顺利进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0日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2    访问量:43 次
黑人社发〔2015〕50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直行业、煤炭等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及范围
  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普遍调整
  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每人增加142元/月;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每人增加112元/月。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群体给予适当倾斜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
  3、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月。
  4、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一类地区每人再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再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再增加15元/月。
  5、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列支渠道
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几点要求
  (一)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网上调整。省社保局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在网上进行操作。省社保局或市(地)社保经办机构对调整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确认启动并按规定予以发放。
  (二)未进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平台的大庆油田社保中心、省农垦总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社保局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应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和省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自行调整。
  (三)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待工作顺利进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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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兰 发表于 2015-5-22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你报道这个好消息!让人欢欣鼓舞,振奋人心。祝你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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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闹 发表于 2015-5-22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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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贝西 发表于 2015-5-2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报道这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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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 发表于 2015-5-23 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猫 于 2015-5-23 04:35 编辑

黑龙江是全国最后一个公布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省份,增加标准还是与去年一样,这就不错了,涨200多元也行了,有的省还不如咱们呢。还整二遍,让大家看得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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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 发表于 2015-5-23 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这么说看来是真的了。企业总是在最后,而且最少。公务员、教师、事业编制的单位早就涨了。周围的这些人有涨一千多的,有涨一千的,有涨......总之,涨了就是好事。我们知青从来都是永远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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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发表于 2015-5-23 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早日拿到长的工资!
知足长乐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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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克牧马人 发表于 2015-5-23 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没达到预期,相同去年水平也算可以。黑龙江已经很努力啦!再说明年不是还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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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沧桑 发表于 2015-5-23 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兰 发表于 2015-5-22 21:19
感谢你报道这个好消息!让人欢欣鼓舞,振奋人心。祝你健康快乐!

大家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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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沧桑 发表于 2015-5-23 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热闹 发表于 2015-5-22 21:50
这回是真的!

中央定下来的事情,拖到任何时候都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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