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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大批回城知青成为犯罪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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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宏伟:“严打”需反思,但不能一否了之
                                      2014年11月22日09:41  环球时报

  内蒙古高院启动呼格吉勒图一案的再审程序,引发全社会的关注。由于此案发生于1996年第二次“严打”的背景下,人们在质疑:有多少案件,可以重来?同时,人们也在做延伸思考:“严打”政策是否可以终结?
  以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为契机,我们应该以历史、全面、客观的眼光,对“严打”政策进行审视和评估。
  治乱世用重典。1983年、1996年和2001年开展的三次“严打”都是由重大刑事案件所触发的。例如,1979年上海控江区事件、1980 年北京火车站爆炸事件、1981年河北承德强奸少女案、1983年的“二王”案以及卓长仁劫机案等催生了第一次“严打”。告别“文革”时代的中国社会转型刚刚启动,人们开始出现思想混乱、行为失范的迹象;公检法尚未恢复元气,法治不彰;“造反派”的余毒没有肃清,大批回城知青成为犯罪主体。评估“严打”政策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情境,更不能以现实来剪裁历史
  在特定历史时期,恶性案件的高发使社会公众产生人人自危的不安全感,也挑战着政府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应该说,“严打”具有一定的合民意性。它以 “依法”为前提条件,从重惩罚,快速审理。“从重”涉及实体,“从快”涉及程序,最终目的都是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按照政策设计,“从重从快”绝不是无限度的自由裁量。“严打”强调“准、稳、狠”兼顾,但以“准”字当头,就说明了这点。还有,“严打”在一定时期内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这些都是我们不能忽略的事实。所以,评估“严打”政策必须全面,不能攻其一点,以个案来草率地对其进行全盘否定。
  当然,“严打”并非没有问题。否则,呼格吉勒图案就不会如此引人注目了。政策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政策的制定,更取决于政策的执行。在“严打”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实操层面出现较为严重的偏差,甚至背离政策设计的目标和原则。例如,公检法只讲配合,不求制约;一些地方为追求命案侦破率而刑讯逼供,将“疑罪从无”变成了“疑罪从轻”等等。这都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世界性难题。“严打”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政策,它所采取的是一种运动式治理刑事犯罪的方式,具有政策执行成本高、政策效果不易巩固的缺陷。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应该积极探索常态化、可持续的犯罪治理之道。必须既注重惩罚犯罪、又注重人权保护,既注重实体正义、又注重程序正义,坚守“疑罪从无”的底线,杜绝“有罪推定”,最大限度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概率。
  人们常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但是,迟胜于无。我们希望,再审呼格案能够理清事实,还当事人以正义。我们更希望,它能够大力推进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我们还期望,有朝一日,仅凭常态化的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遏制、预防犯罪,让“严打”一词永远尘封在历史的教科书里。
(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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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治乱世用重典。1983年、1996年和2001年开展的三次“严打”都是由重大刑事案件所触发的。例如,1979年上海控江区事件、1980 年北京火车站爆炸事件、1981年河北承德强奸少女案、1983年的“二王”案以及卓长仁劫机案等催生了第一次“严打”。告别“文革”时代的中国社会转型刚刚启动,人们开始出现思想混乱、行为失范的迹象;公检法尚未恢复元气,法治不彰;“造反派”的余毒没有肃清,大批回城知青成为犯罪主体。评估“严打”政策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情境,更不能以现实来剪裁历史”
  首先我以一个老知青的名义对《环球时报》刊登这种文章提出抗议,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王宏伟提出质询,“大批回城知青成为犯罪主体。”的定义如何而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响应祖国号召,而74年后知青的陆续返城除解决了知青本身问题外,对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不能说知青中没有“犯罪”之人,但把一个巨大的阶层作为一个“犯罪主体”这还是一个“举世创举”,这个“创举”会让王宏伟在1700万知青面前成为“著名人物”。——千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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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标注: 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知识青年是特定时期的一个社会阶层,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800万人。其中大部分知识回城了,现在王**将1.800万知青阶层辱骂为犯罪主体是何居心?
我们不否认有个别回城知青犯罪,正如刑法上所谓犯罪主体就是个人或数人。
北京青年报报道了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余万里与女留学生发生关系导致其怀孕一事。昨天北京大学发布声明称,根据学校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经院系及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余万里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职务、撤销教师资格处分,“开除出教师队伍”。
如果以此为例讲:大学教师是流氓道德败坏的主体。
请问:广大教师们不抗议么?——大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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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王宏伟,算来应该是1973年生人。也就是说大批知青下乡时他正值人嫌狗不待见的四岁年龄;文革时他还在娘胎里。他对1700万这一庞大知青群体有多少了解?前因后果他怎么可能知道?他可知道205名中央委员中,有65人有过知青经历,占这个群体的31.7%。其中,25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有7位是知青一代,占比28%;而最高层的政治局常委中,则有4人曾有知青经历,占比57.1%。   他所例举的1979、1980、1981、1982年的四件恶性事件发生时,我还没有调回城。即使有些回城的知青们,也都忙于娶妻生子、找住房、找工作。“严打”的对与错姑且不论,怎么知青倒成了主体?过去的道德缺失、法制不完善,一是领导层治国不力,二就是这些所谓专家业务不精,治学无术,导致至今中国法律不完善。
  历朝历代都有犯罪,各个群体都有败类。比如王宏伟的家乡也有流氓,王宏伟的单位同样有腐败。我们怎可以将王宏伟的家乡父老或单位同事归类为“犯罪主体”?如此失之偏颇的呓语出自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之口,我真担心会误人子弟!
  同时,环球时报作为党的喉舌人民日报的下属,发表此类文章,剑走偏锋,一句“大批回城知青成为犯罪主体”  直指有着知青经历的习大大及65名中央委员,是有意为之还是重大失误?相信这篇悖论一定会引来众多知青讨说法!
  我有知青成为国家领导人的百分比,请王宏伟及环球时报也列举知青是犯罪主体的百分比!
  好在如今是依法治国,任何个人及单位胡说八道都是要被刑责的!
——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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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起知识青年这个短语,无不让有子女上山下乡的家人父母人心碎,十六、七岁的懵懂少年、十八九岁求知的青年。离开了熟悉的家乡、学知识的教堂,奔赴了祖国的四面八方,在穷山僻壤中成长。他们有什么错?出生在解放后、长身体时挨饿、学习时文化大革命。本该继续升学、或分配工作养家,国家有困难解决不了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是我们响应、理解、包容、忍耐的告别了父母。我们中很多人在贫困的乡下与农民抢饭碗。兜里没钱不敢回家。即使回城了也被居委会的人督三崔四的往回赶。他们有什么错?后来陆续被当地分配、重组、上学回城。他们默默的耕耘着自己的家庭。即使有困难也不向国家伸手。他们知道国家困难。能让他们回家已经不易啦。他们持的是有容乃大的胸怀。继续革命继续建设我们的家园。他们有什么错?怎么就成了犯罪主体了呢。                                                                                                                                                      王是一个政治骗子,又d都想标新立异的登上名人效应的舞台,他想出名  。不择手段。他了解知青吗?太卑鄙啦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知青人及其家属、子女们我们要抗议讨伐这个无耻流氓的造谣生事之人。我们要给中央写信,诉求我们心中的愤怒。讨伐王的无耻行径的恶意歪曲事实。现在是法治社会。重证据摆事实。我们知青是这个国家发展中长大的。我们目睹了共和国成长历史的证人。我们怎么就是‘犯罪主体’的人了呢?望解释-----玲珑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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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星辰 发表于 2014-11-24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30
“治乱世用重典。1983年、1996年和2001年开展的三次“严打”都是由重大刑事案件所触发的。例如,1979年上海 ...

有道理!这个王宏伟是在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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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犀 于 2014-11-24 17:18 编辑


针对诋毁知青群体的这个问题,只是用文章、文字来应对是一方面的做法,能不能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另外,要让全国的知青们都知道和关注这个问题,舆论和法律共用,可能更见效。---呆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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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污蔑的是当年为国家付出、承担的一千七百万知青啊!我们能答应吗?你了解我们多少?又深入我们几分?你有什么权利指责我们!---心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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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宏伟他污蔑的是当年为国家付出的一千七百万知青啊!王宏伟这是对我们知青声誉的最大诽谤!我们众多知青要向王宏伟讨说法!好在如今是依法治国,任何个人及单位胡说八道都是要被刑责的!我们一定要依法、依宪捍卫老知青荣誉---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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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心犀 发表于 2014-11-2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批回城知青成为犯罪主体”
  王宏伟的文章不是出现在哪一家三流媒体上,不是刊登在某家小报纸上,而是登载在赫赫有名的《环球时报》之上,不由的我们不去细看,不去认真的思考。大批、知青、犯罪主体用这样的字眼来解释回顾曾经有过的严打一定是想表明自己某种的观点。那好,请拿出你的数据来。大批、主体你想说被严打犯罪分子之中回城知青是多数派,对吧。可我的看法我的结论和这位王副教授刚刚相反,在我的周围,在我供职的单位也有大批的回城知青,他们都是守法的公民,都是为国家的改革开放与国家的繁荣富强积极肯干任劳任怨的中坚力量。他们满怀热情深入农村边陲,用自己的一腔热血去完成祖国交给他们的使命。文革结束了他们这些人理应回城,理应回到父母的身边。十年的动荡生活经历他们没有沉沦,又开始了他们向往的新生活。知青是共和国历史长长画卷中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因为他们年轻,他们富有朝气,还因为他们有着来自全国各地1700万之众。对于地域如此广阔涵盖人口如此之多的一个群体,在涉及到他们的时候,请想好了再说。---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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