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淑云(1957年4月21日—1976年3月13日) ,女,哈尔滨市55中学毕业生,上山下乡来到德都县尾山农场。杨淑云自上小学起就发奋攻读,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不久加入了少先队,当上班长。平时言语不多,每日提前到校擦桌椅、扫地、擦黑板,邻居有困难时,她能尽力帮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
1976年3月13日中午,杨淑云正趴在桌上写日记,这时,突然挂在宿舍墙上的广播喇叭响了:“小洪山附近发现山火,请大家放下手头的事情立即去救火!”听到通知,杨淑云二话不说,扔下笔,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
小洪山距离原尾山农场6队不足2公里。相邻农场当时正在烧荒,没料到不慎给尾山6队引来了灾难。当杨淑云、朱慧娟到达火场的时候,她们发现六队的干部和知青全部聚集到了火场。此时,山火像一条巨蟒,喷着火舌、卷着浓烟,裹挟着大风,向六队驻地猛扑过来。
火场就是战场。在灼热的烈火和呛人的浓烟中,大家挥舞着树枝,顽强地扑打着火苗。杨淑云奋不顾身地冲在最前面。她棉袄的袖子冒烟了,辫子也被燎着,战友赵江海发现后,赶紧帮她将身上的火扑灭,并拦住她说:“你快到东北方向去,那边安全!”但杨淑云却一边挥舞着树枝一边急切地说:“火里还有人!”又一次冲进火海。
经过十几分钟的激烈战斗,烈火被扑灭了200多米,火势得到暂时控制。突然从沟底刮起一股旋风,火头一下子又窜起来,战士们的周围成了一片火海。7位女知青在扑灭山火中英勇地献出了生命。她们是哈尔滨知青杨淑云、施宝慧,上海知青汪贵珠、朱慧丽、朱慧娟、李桂芬、檀文芳。
1976年3月21日尾山农场党委常委研究决定,批准追认杨淑云为中共正式党员。
1976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授予7位知青“英雄战士”光荣称号。1976年8月5日,省革委批准向杨淑云家属颁发了革命烈士证书,198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并重发了革命烈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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