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笔头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着重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新华网》2013年8月20日) 习近平的话音刚落,媒体便传来网络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等造谣犯罪分子被刑拘的消息,我想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公安机关落实中央领导讲话的具体行动,同时也预示着一场更大规模的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的风暴己经来临。
近段时期,中国舆论环境的确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上,“秦火火们”为了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莫须有的网络热点事件。更加值得警惕的是,某些“公知”和“秦火火们”遥相呼应,臭味相投,利用民众的善良和对腐败的痛恨,以及对加快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渴望,肆意造谣,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无限放大前进中和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逢中必骂,逢官必贬,甚至公开叫板质疑宪政,极力丑化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拼命美化西方资本主义和所谓的民主政治,妄图煽动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从而达到谣倒中国、搞乱社会、乘机牟利和种种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
因此,各级党委和宣传思想部门必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对网络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对民众诉求要主动积极疏导,而对“秦火火们”这类卑鄙无耻、造谣生事、唯恐天下不乱的违法犯罪分子,就要像“过街老鼠”一样,露头就打,绝不能心慈手软,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宣传思想工作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支撑作用,为中心工作服务,为稳定大局助力。
网络社会不是“世外桃源”,虚拟世界不是“乱世天堂”。习近平的讲话已吹响了整肃网络秩序冲锋号,奉劝那些“大V”和“公知”在法律面前好自为之,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不管是“造谣”还是“传谣”,不管是“内奸”还是“汉奸”,不管是“形体暴力”还是“网络暴力”,违法者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秦火火们”的可耻下场就是一面镜,谁若不信试试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