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逊克白桦林 于 2013-7-12 14:18 编辑
自我表扬 14年前的1999年7月12日,我给《黑龙江晨报》写了一篇《丢钱包心急火燎 拾重金完璧归赵》,7月17日星期六,《黑龙江晨报》在第二版上发表了我的百余字的文稿。 我写这篇稿件时候就想,我与报社的编辑不认识,能刊登吗?实践证明,我的想法是多余的。再就是稿件还是自己表扬自己,这不叫人笑话吗,在同志们的架弄下,终于把稿件发出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1999年7月12日中午12点左右我和朋友一行三人在和平桥饭店吃完午饭回单位上班,因为内急我找树林就地解决,我刚要解带,一个钱包展现在我的面前,方便完后我赶紧追上前面走的朋友,把捡钱包的事和他们说了一遍,我们三人打开钱包,钱包里面有1300多元现金、两万多元的存折、身份证、各种票据和名片,还有调转手续及地址电话,我和他俩商量,失主肯定着急,回单位给她打电话联系,把钱包还给她。 回到单位我按照身份证和名片上的姓名及电话和失主联系,当失主五常市的李月梅接到我的电话,我把情况一说,她激动的不得了,千谢万谢的表示感谢。我和两位朋友约她到我们单位取钱包,她和其他几个人同时来到单位大门,我把钱包交给了失主,当李月梅接到失而复得钱包时,手不断的发抖说不出话来,在其他同来的人提醒下,李月梅才反应过来,她拿出200元钱来酬谢,被我婉言谢绝了。 十四年前的完璧归赵,十四年前的自我登报,十四年前的自我表扬,当时在单位传为佳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