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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史话》连载之一百二十五
(75)兵党字第174号
中共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报告)
转报四师党委 《关于做好撤消三十六团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委书记: 省委上次召集兵团、四师二级党委书记关于做好撤消三十六团工作的指示以后,遵照省委的指示,四师党委做了一些工作,现在原三十六团的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提高了路线觉悟,撒消工作正在向好的方面转化。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继续做好工作。 现将四师党委的报告呈上,请省委审阅。我们意见请省委加以批示,以便转给四师党委,加紧工作,促进三十六团的问题,能够更好的解决。
中共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印章) 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日
(75)师党字第104号
中共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委员会(报告) 关于做好撤销三十六团工作情况的报告
兵团党委: 根据省委四月二日关于做好撤销三十六团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师党委一届十七次全委会后狠抓了中央(75)九号文件的宣传教育和落实,全师已开了两次电话会议,既对照检查解决全师存在的问题,也解决撤销三十六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八万多干部、战士、职工、家属收听了会议情况,又通过各种形式向三十六团干部传达了省委对撒销三十六团的指示精神。在师学习的原三十六团五名常委两名部门领导和近期来师参加学习的四名党委委员以及二十一名副股长以上机关干部已于四月十一日回团传达中央九号文件和省委关于撤销三十六团的指示精神。师组织五人工作小组,由后勤部第二部长计海秋同志带领到三十六团机关帮助传达贯彻中央九号文件和落实省委指示精神。 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圈阅的中央(75)九号文件以及中央召开的工业书记会议精神,国务院领导同志、省委领导同志贯彻落实的指示,一经与广大干部群众见面,产生了巨大威力。不少同志反映“中央九号文件说出了我们心里话,一定要按照九号文得情神坚决地落实毛主席的三项重要指示。”“做好撒销三十六团的工作,也应该按照九号文件的指示,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省委领导同志四月二日对做好撤销三十六团工作的指示精神,向干部和群众传达以后,也得到了大多数干部和群众的拥护,认为“省委对做好撤销三十六团工作的指示,是正确的,要坚决贯彻执行。这是省委对我们的最大关心和教育。”现在在连队的五名常委也回到机关学习中央文件和省委指示,大多数连队干部也来到团部。我们也借机对他们传达了中央文件和省委指示精神。就目前团常委的情况看,在师学习过的五名常委对撤销的态度明朗,工作积极。原在家的五名常委虽经做了些工作,除个别人态度缓和外,有的表现沉默,个别的还继续给一些连队干部出谋划策,抵制撤销。连队干部有的态度开始转变,有的还在观望,个别的还在继续公开抵制,非组织活动还没有停止,“监督小组”还没有撤销;甚至个别人怀疑“省委指示是不是真的。如有指示我们照办。”当然。由于种种原因,前一段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根据中央九号文件和省委指示精做好撤销三十六团工作工作量是很大的,也是很艰巨的。形势的发展也还可能出现反复,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但我们坚决相信,有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坚决相信原三十六团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广大干部和群众是有一定路线斗争觉悟的,是会坚决跟党走的,是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九号文件和省委指示的。三十六团的撤销工作不管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出现反复,只要有省委指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坚信是一定会做好的。 此报告,妥否请指示。
中共第四师委员会(印章) 一九七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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