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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祝建党 105 周年开展 评选表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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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土园丁 发表于 2026-3-19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庆祝建党 105 周年开展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组党支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
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5 周年,进一步加
强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政治
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激励全体党员退休不褪色、离岗
不离党、志愿作奉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党委研究,决定在庆
祝建党 105 周年前夕,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
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治标准、体现知青特色,紧密结合社
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特点,以及兼合制党委、学雷锋志愿者队伍
实际,选树一批可信、可学、可敬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党组
织凝聚力、战斗力,激励广大党员在有益社会、服务知青、以及
学雷锋志愿服务中担当作为。
二、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建立评选工作小组。
12

长:李素梅
副组长:李伶先
黄玉华

员:刘晓霞
毕玉兰 孔祥利
吴瑞兰
三、评选范围
(一)先进党支部
党委所属各党支部,根据条件可以自荐。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组织关系在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党委的正式党员;
2.组织关系不在联谊会党委,但组织关系正常存续(有缴纳
党费依据),并长期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
极发挥党员作用、群众公认的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在本党组织从事党务工作的骨干。
四、评选名额及比例
1.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标准和本支部实绩进行
推荐,并参加党委会联评。评选比例占党支部总数的 20%。
2.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和择优推荐的原则。
按照上级党委的规定,优秀党员比例不得超过本支部参评党员总
数的 20%。
3.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坚持标准和择优推荐,并参加党委会
联评。评选比例占党务工作者总数的 20%。
五、评选条件(一)先进党支部标准:
1.政治引领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
制度,成果显著。
2.班子作用好。党支部班子团结协作、履职尽责,组织管理
有序。
3.志愿服务实。紧密结合知青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关爱互助、文化传承、社会公益等活动,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中成效突出。
4.群众威信高。党支部凝聚力、向心力强,党员作用发挥明
显,无违纪违规问题,在党员和知青群众中口碑好、评价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严守党
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共产党员初心本色。
2.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时缴纳党费。
3.奉献精神足。立足老知青学雷锋志愿者身份,积极参加联
谊会及支部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不计
得失、甘于奉献。
4.作风形象优。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热心为老
知青和困难群众服务,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知青精神、维护和
谐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
1.党性观念强。热爱党的基层党务工作。
2.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参与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开展、
党费收缴、联系服务党员等工作。
3.服务意识强。贴近老党员实际,关心关爱党员,主动为党
员排忧解难。
4.作风公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敢于担当、
善于作为,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
六、评选程序
(一)动员部署。
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和党员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广泛动员
党员积极参与。
(二)民主推荐。
以支部为单位,采取党员民主推荐、支委会集体研究的方式,
提出推荐对象。
3.党支部初审公示。
支委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确定初步推荐
人选上报前要在本支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3 天。
4.党委联评审定。
党委例会对各支部上报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综合评定,研究
确定拟表彰名单。
5.大会表彰。
4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做好推荐。
推荐工作要组织党员积极参加,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突出政
治标准和奉献精神,确保先进典型党内外群众公认。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推荐、考察、公示、
审核程序,确保评选过程规范、结果公认。评选结果要党员知晓。
(三)加强宣传,弘扬正气。
以评选表彰为契机,宣传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的浓厚氛
围。
(四)按时上报推荐结果和材料。
各党支部评选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
工作者均要求有先进事迹文字材料(请按附件表格填写)。请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前报党委。
特此通知。
后附:
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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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里农场董建国 发表于 2026-3-19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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