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搜索
查看: 2198|回复: 6

2103----新的交通法规出台

[复制链接]
荒豆芽 发表于 2013-1-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荒豆芽 于 2013-1-3 11:06 编辑

     据悉,自2013年元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交通法规。这部新的交通法规,堪称史上最严厉的一部法规。其实,任何一部法规条令的出台和实施,并不在于它在内容上如何严厉,而是在于它的守法与执法功能。是否能够抵制那些在马路上横冲直闯,招摇过forexmacro评价去红血丝的护肤品润唇青少年增高bb霜青少年增高去角质丰胸排行榜眼线祛痘疤日霜补水保湿哪个牌子好祛斑什么牌子的眼霜好用毛孔防脱发什么牌子好去皱纯露什么牌子好市,令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特权车”违法?是否能够纠正那些在交通违法处理上的丑陋现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雨加雪 发表于 2013-1-3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1月1日零时起,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
      新规加强了对闯信号灯的处罚力度,即:闯黄灯也罚6分。
      新规执行两天来,国内多省市追尾事故增多,驾驶者普遍反映黄灯界限难以掌控,一时众说纷纭,反对、赞同争论不休,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闯黄灯也会被罚”的争议。
      不赞同者认为:如果闯黄灯也罚分,那么黄灯就失去其意义了,干脆直接采用红、绿两色信号灯,这给本身拥堵不堪的交通继续添堵;要么随时准备灯前急刹,但这会造成更多的追尾事故,违背牛顿第一定律而制定的这条规定实在不合理,郑重呼吁修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雨加雪 发表于 2013-1-3 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社: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明显违法

      【新华微评 记者刘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行政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该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雨加雪 发表于 2013-1-3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雨加雪 发表于 2013-1-3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对闯黄灯罚6分质疑者以及不赞同者居多,大多认为此规定不合理,管理不够人性化,而且,在实际中难以掌握。因此,有些地方对此规暂未执行。如广东省深圳市暂时没有执行此规定。

      (以上回复据网络信息整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雨加雪 发表于 2013-1-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称交规关乎生命 忽视民意闭门立法必受阻力

      这两天微博上最热闹的事儿,莫过于吐槽“闯黄灯”新规(闯黄灯也要被罚款扣分)。可以说,很少有一条交规在实施后遭遇过这么大的质疑声和反对声,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并非因为其严苛——比这严厉的法规多多了,交规关系人的生命安全,理应严苛,民众支持严苛——而是因为它反科学的严苛,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可能造成更大的问题。

      归纳起来,公众对闯黄灯新规的批评和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难以操作,正如有网友所言,违背了牛顿第一定律,因为行车有惯性,很多时候根本无法看到黄灯就能刹住车;其二,很多地方绿灯并无倒计时,黄灯时紧急刹车易引发追尾,施行新规首日网上就有不少网友诉说了黄灯时刹车被追尾的经历;其三,黄灯本就是一个缓冲区,闯黄灯就罚款让黄灯形同虚设;其四,很多人担心闯黄灯被扣分,绿灯恐惧症下会提前减速等黄灯,加剧了本就严重的城市拥堵;最后,此规定可能违法,因为按法律规定,黄灯是为警示,红灯才是禁止,按闯红灯处罚闯黄灯涉嫌违法。

      一个交通新规,实施第一天就遇到这么多问题、遭遇如此多的反对,有关部门的决策力和法规的权威性无疑受到了极大挑战,政府部门和法规都被推到了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对于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在订立规则前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如果在规定出台前,相关部门作了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充分听取了专家意见,并经过公共讨论,这些问题肯定会在立规之初就被提出来,不至于遭遇这种实施后的执行困境和尴尬。无论是立法,还是规制,之所以要开门让公众参与,除尊重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外,更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智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争议。公众尽早参与讨论,不仅能发现问题,也能将各方意见尽早在博弈中融入法规,避免执行后的争议和反对。闭门立法,法规在实施后必然会遭遇极大阻力,被排斥在立法之外的民众,会在法规实施后以不合作、不服从、不遵守等方式抵制。

      闯黄灯新规最大的问题在于,实施前没有讨论,涉及的问题在闭门立法中被遮蔽和掩盖,争议和质疑都被推到了实施之后。法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不改的话,问题多多,很难执行和操作(深圳就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称需定查处程序及处罚标准);改的话,可能影响立法和规制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新年伊始,闯黄灯新规陷入如此境地,给相关部门上了教训深刻的一课。立法不是拍脑袋,规制不是闭门造车,即使只开过几天车、稍稍了解黄灯规律的人,都不至于订立这么不靠谱的规定。让一些坐惯了公车、没有等过红绿灯的人订交通规则,结果可想而知。这场争议,无论结果如何,起码教会了我们应该怎么定规则。交通规则是最基本的规则,“黄灯”对我们的改革也有着深刻的隐喻,我们的政治经济日常生活中处处都有规则,如何区分公私权界,如何划定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这一次的争论是很生动的一课。

      在引起争议后,相关部门回应舆论质疑时称: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这样的回应并没有解答公众的质疑。在形成清晰可操作的规则之前,建议有关部门应暂时缓行这一规定,不是顺应民意,而是尊重科学。在立法和规制上,多数人的意见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多数人可能出于自私的考虑而抵制有利于公益的规定——但一定要尊重科学。舆论对闯黄灯新规的批评,并非出于车主私利,更非滥用多数人暴力,而是以科学的名义去质疑。

      尊重科学的话,就请先缓行这一可能导致更多问题的闯黄灯规则。中国的交通文明和汽车文明需要建立,乱闯灯的陋习需要消除,但应该以尊重科学的方式解决,不能乱拍脑袋。先缓行这一规定,可能影响政府公信和法规权威,但不缓行的话,更会影响。
      
      (来源:腾讯新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雨加雪 发表于 2013-1-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百度搜索|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 ( 黑ICP备2020005852号 )

GMT+8, 2024-5-9 04: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