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范学新 于 2024-9-7 10:41 编辑
虎林试点大事记(3) 1997年 1997.1.4,上午,申立国书记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向省委汇报虎林试点工作,王玉林、孙勇才、王家旭、范学新、陈平等参加。1.5-7于哈尔滨田园宾馆撰写虎林试点座谈会汇报材料。 1997.1.8,于省政府常务会议室,省委省政府召开虎林试点座谈会,总局党委提交申立国书记亲自修改的汇报材料。罗树清主持会议,孙魁文副省长讲话。 1997.1.13,上午,申立国书记听取省座谈会汇报,指示:1、教育局与省教委协调,主动提出意见;2、交通局对资产划转要慎重,分清省厅资产和企业资产。 1998年 4.16,下午,王家旭副局长召集有关部门听取关于虎林试点的背景、交接的具体情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的汇报。 1998.4.21,上午,于农垦大厦8楼会议室省委政研室白树清主任、赵处长、沈处长调查虎林试点情况。 1998.5.17 ,总局形成《关于虎林试点问题的汇报》。 1998.5.20 总局提出《关于虎林试点的有关情况及解决善后问题的意见》。 1998.5.26,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永茂带领省委政研室、省政府体改委、省委政法委一行11人到牡丹江分局进行“虎林区域经济一体化试点工作情况调查”。工作组分4个小组对有关的“东9场(厂)”及森工企业进行调研。总局党委书记申立国、副书记孙勇才及分局党委书记杨喻晓汇报试点情况。省委调查工作组于29日返回。 1998.6.25,省委八届二次会议听取《关于结束虎林市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的调查与建议的汇报》并形成纪要,决定结束虎林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恢复农垦系统管理体制,试点中划归虎林市的机构、职能、人员划回农垦系统。试点中虎林市政府在农场设立的办事处予以撤销。 1998.6.28,上午,于哈尔滨浩化实业,孙勇才主持征求省体改委、编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结束虎林试点的意见。 1998.7.1,总局提出《关于结束虎林试点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1998.7.3上午,孙勇才副书记召集机关有关部门研究结束虎林试点的具体问题,下午孙勇才带领范学新、徐丰年、陈平、贺天元、李瑞峰、韩连奎等赴牡丹江管理局。 1998.7.4,上午,与牡丹江管理局领导谈虎林试点交接工作。下午,于虎林市公安局大会议室,省委省政府工作组召开结束虎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省委政研室主任余锡欧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杨永茂讲话。 杨永茂讲话要点: 一、关于虎林改革试点经过。试点从1995年初开始,已经有三年多时间。期间,省委省政府曾多次派调查组调研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省委领导也做过多次指示,并派两名同志到国家汇报,说明态度是慎重的,是探索性试点,既有成功的可能,也有失败的可能,难度很大,思想工作量很大,远远超过初期所料。在各级组织的领导下,是基本按照方案进行的,说明是维护省委权威的。尽管存在一些担心和顾虑,但一经决定,表现了很强的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虎林市也积极扶持改革。 二、对试点的评价。虎林试点实际运行一年多时间,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呢?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5月份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认真听取了几个层次的汇报,召开了不同层次人员的座谈会。普遍反映,推进政企分开、减轻企业负担的初衷是好的,方向是对的,在促进改革等方面做了有力探索。但改革的目标并没达到,企业负担没减轻,改革措施与现行法规相矛盾,时机不成熟,条件不具备。这方面的认识各方形成了共识,大家都迫切要求恢复原来体制,虎林、森工、林业部分别打了报告。基于上述原因,国务院提出了保持稳定的要求,省委进行了认真的总结,6月8日听取了全面汇报,决定恢复系统体制。这是省委尊重群众意识的正确决策。 三、接收问题。六条原则: 1、恢复系统管理体制; 2、农垦、森工内部改革加快推进; 3、继续与虎林市团结协作; 4、建制镇规划由地方负责; 5、做好人财物的移交工作; 6、省直有关部门按四句话拿出具体办法。 四、职能移交工作的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希望按四句话搞好移交,具体工作由省直部门负责,商农垦森工。拿不准的请示主管省长。 余锡欧:六个职能部门六个小组,涉及到12个省级部门。 1998.7.5,下午,于虎林电厂,总局工作组召开“人事交接座谈会”,要点如下: 1、党团关系按原隶属关系移交; 2、愿留下的,协商一致后办理; 3、专业技术档案按规定程序移交; 4、迎春机械厂公检法划转人员回来后身份不变,工作另行安排; 5、有关机构的牌子立即更名更换; 6、有何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反馈,宜早不宜迟。 1998.7.6-8,总局工作组于虎林市、牡丹江管理局协调各方交接工作。 1998.7.24上午,范学新、徐丰年、贺天元与省委政研室主任余锡欧谈虎林试点遗留问题的处理。 范学新 整理 2017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