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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教训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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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气华 发表于 2012-11-16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书香气华 于 2014-1-9 16:10 编辑

    7月20日夜半,家中电话铃急促地响起。电话那头,我的亲属一腔泪泣:“快来医院,我的媳妇云被车撞了,快不行了。。。。”

    我放下电话,打车赶到哈医大一院急诊室。看到走廊地上一大堆带血的衣裳,我的心在震颤,昨天还见了面,今天人可能就没了,人的生命也太脆弱了?

    走廊里医护人员来来回回地小跑着,手术室门前站满了人,大家都在焦急地等待着。亲属掩面低泣,他的女儿禁不住嚎啕大哭。肇事方一家人,愁容满面地堆在一起,忍耐着愤怒者的指责和叫骂。

    时间分分秒秒,过得格外漫长,大家看着手表,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术室,只有一个念头:丈夫需要你,女儿需要你,云一定要活下来。

    四个小时,度时如年。云终于从手术室里被推了出来。医生长抒一口气,开颅手术获得了成功,取出了撞碎的头骨,清除了於血,保住了生命。但脑部神经受损,后果难以预料。

    听当事人说,那天晚上,阴雨绵绵,在中央商城小月亮仓买店工作的云,下班独自走回家。在道外一条背街上,被私家车撞倒后,人事不醒。肇事者主动报警,并把她送进了医院。根据云钱包里的一个名字,通过派出所终于找到了家属。

    几天之后,我看见平时爱说爱笑的云,躺在床上成了植物人。睁着眼睛,对身边的事物,没有任何反应。插着尿管,上着呼吸机,垫着尿布。打针、换药、喝水、吸痰、喂营养液、翻身、按摩。。。。。家属每天固定两人,外雇一名护工,三人每天忙得筋疲力尽,效果还是不佳。肇事方交了当天的急救费后,就撤退了。每天要筹集成捆的钱往医院里交,现场者的体会是:在这里钱和废纸一样不值钱。全家人一筹莫展,心急如焚。多少次听见亲属捶胸顿足地说:“这辈子没做什么亏心事,怎么这种事让我们摊上了?”

    一个月以后,云转到省康复中心治疗。每天进高压氧仓,按摩、针灸。。。。。十几天后,人终于苏醒。但面目没有表情,依然不能咀嚼,不能说话。平时会过日子的云,拿着百元大票见谁给谁。

    对于已经面对现实的家属来说,这微弱的变化,欣喜若狂。中秋节,亲属们带着啤酒来医院庆祝一番。大家等待着奇迹发生,盼望着法院给一个公正的赔偿。因法院还没有最后的裁判,几十万的医疗费用还要自行筹集。

    借着探访机会,我到云邻近的几个病房走一走。看见轮椅上坐着的,病床上躺着的,全部都是脑伤的植物人患者。最大的70岁,最小的只有21岁,最少的在这里住了一年,有家属陪伴。最多的住了十年,连家属都没有足够陪伴的耐心,雇护工陪护。这些患者,都是各种原因的脑外伤,大多数是车祸。他们面无表情,任人摆布,戴着围嘴,挂着尿瓶,家属们以泪洗面,望着桌子上患者曾经的照片,一遍遍地呼唤着亲人的名字,多么希望他们回到从前,哪怕是只有一天。但医生说:“这么多年了,不会有太大的转机。”叹息,无奈,懊悔,沮丧交织在一起,连我这旁观者也跟着伤感,压抑得透不过气来,心气低到了极点。

    走出医院,我的心情难平,实实在在的例子教训了我:遵守交通规则从细节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过去,我有急事时,不管不顾地穿行在车流之中,不走斑马线,不看红绿灯,总是自以为是。

    血淋淋的例了告诉我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平平安安就是幸福,团团圆圆就是欢乐。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不是小事,不可小觑。

     我扬扬洒洒说了这么多,希望知青战友从中启迪,悟出道理。

                                                           (郝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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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喜 发表于 2012-11-16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血的教训,必须接受教训。我过马路从来不抢道,即使感觉没有危险,但我替司机着想,司机看到有过路的就会精神紧张,他要防止万一行人摔倒等情况。遵守交通规则,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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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2-11-16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2-11-16 23:00 编辑

书香气华版主好!
      读你的文章,我是苦辣酸甜涌上心头!我爱人(当年我俩56团一个团,她是上海知青)1985年在哈尔滨顾乡大街,一次交通事故,她两次开颅手术……现在恢复“健康!”
       老顽童在“北网”是大家的开心果,其实……
       期盼你亲属的儿媳早日康复!

老顽童20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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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采荷 发表于 2012-11-16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忠告!【最简单的道理:平平安安就是幸福,团团圆圆就是欢乐。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不是小事,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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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排水 发表于 2012-11-16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血的教训、诚恳的忠告,永不忘记。现在新手开车太多,更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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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情结 发表于 2012-11-16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车祸的幸存者,已经18年过去了,现在过马路还是心跳,永远等绿灯才敢走。即使无车过横道,只要没有绿灯就不要侥幸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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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是美丽的 发表于 2012-11-16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书香气华的警示文章,阅后我们会更加小心,血的教训,太多太多,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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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字五一二 发表于 2012-11-16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给人以震撼,无论是行人还是驾车者。
年过五旬时,我也成了有车族,从当年兵团的牛车把式成为自己的汽车司机。感受最深的是,行人和车辆应该互相理解,换位思考。
没开车以前,我过马路时或行走在人、车混行的路上,并不太躲避车辆,总是认为,车不敢撞人。这样的想法应当说在相当一部分人头脑存在。客观地说,绝大部分开车者遇到行人都会主动避让,当然亡命徒、醉驾、毒驾除外。
但是即便小心翼翼开车,突发状况也会发生,反应不及时或应对不得当也容易发生不测。车水马龙里的驾驶者其实五花八门,新手、二把刀、买的车本、心绪不佳或休息不好者都可能在正常驾驶中出现异况,况且还有路况及其他客观原因的发生,如果行人不绷紧时刻防范的弦,事故就有可能发生。
现在不开车我是行人时,走在路上,尤其是横过马路,不光按信号灯走,并且百倍警惕。因为我能够掌握自己,不能够掌握对面的车,是个何等角色的开车人更无从知晓。
有了行人和驾驶者的双重体会,对路上遇到的每一辆车,我的信条是,提高警惕,它有可能带给你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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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字五一二 发表于 2012-11-17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点资料:
上世纪90年代至新世纪第一个十年中期,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十万人,近年有所减少,每年在7—8万人,相当于每天掉下一架波音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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