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沃土园丁 于 2012-10-15 21:27 编辑
号召知青捐赠文物消息2012年10月13日在《新晚报》登出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今天是消息见报后捐赠文物的第一个工作日,早上9点钟,征集办公室里就涌进了很多人。有些非知青联谊会的成员,拿着报纸来咨询。工作人员黄春来、兰冬云、庞玉华、高汝兰、宋辉明、李伶先和魏秀玲,早早就做好了接待的准备。三组的单玉凡捐赠了6件老物件,并替表姐单纯凡捎来2张老照片。我和丈夫是第二次捐赠。我将1966年7月下乡时,“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奋斗人民公社委员会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我签发的批准通知书,捐了出来,上面的长方印章是1989年9月27日,根据党的政策,我的女儿被批准回哈尔滨落户办的手续。邹振民捐赠了1979年9月,“中共宝泉岭农场管理局委员会”因“响应国家号召,为四化一生只要一个子女,被评为计划生育模范”的奖状。襄河马场的葛炳章,是看了《新晚报》之后,特意从平房区赶来的,他捐赠了1969年6月,“上海市杨浦区革命委员会下乡上山办公室”发的“通知书”。原三师30团19连的徐宝一,捐奖状2张,老物件一件。还有一对夫妻捐赠了哈尔滨市当年慰问知青发的“毛巾、搪瓷缸和军用水壶”三件套。更令人感动的是,有一个抱着孙子来捐赠的老知青。征集办公室的李伶先,不仅认真做好征集工作,还带头捐赠了当年的兵团战士服(黄军装),以及工作证和边境通行证。工作人员,对捐赠物品一一登记造册,并和捐赠者合影留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