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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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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17 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5-2-17 06:11 编辑

      4995.《简·布罗迪小姐的青春》赏析
      布罗迪小姐,是个有理想、有信心的小学教师,她要把她选中的姑娘造就成“人类的精华”,然而她又不愿意她的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只是宣讲她自认正确的东西,甚至是她的偏见。如她教导她们艺术要比科学伟大,意大利最伟大的画家不是达·芬奇,而是基多,因为他是她最喜欢的画家等等。她不信罗马天主教,然而她又最崇尚意大利文化,常去罗马度假,她崇尚苏格兰的卡尔文教,但又鄙视它的创使人约翰·诺克思,她教育学生“团体精神”与“人类精华”格格不入,她却崇拜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主义。她明白她爱的是美术老师劳埃德先生,但却拒绝了他,她和羞涩的劳瑟先生睡觉却同时与劳埃德先生保持着“最伟大的”浪漫爱情。听起来这样一个女强人让人难以置信,但她又那样让人着迷。她的学生崇拜她,深受她的影响。
      布罗迪小姐的悲剧是唯我独尊者的悲剧,也是无知者的悲剧。所谓“悲剧”,是指斯帕克笔下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英雄,更不是一个恶魔。她的悲剧在于她自认为能做出一番业绩。布罗迪小姐生活在爱丁堡,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许多30岁开外的老处女像她一样被战争剥夺了一切。她武断、自信,是因为她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天地里,无法理解世界之大以及个人相对于它的局限性,她不晓得事情的发展潜在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因而《青春》中的布罗迪小姐是可爱的,又是可悲的。甚至她在布罗迪帮姑娘的眼里,当她丧失了她的自信,一味地追问是谁出卖了她时,变得让人难以忍受。不过,即使是出卖她的桑迪,也坚信在她所受的影响中曾“有过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布罗迪小姐”。这句话令人回味无穷。
      穆丽尔·斯帕克并不是一个政治小说家,然而在《青春》中,她告诉读者当时世上正发生着什么事:希特勒的法西斯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世上有一些自认为可以充当上帝的人,他们想以他们的意志来造就世界。历史证明世上没有上帝,然而就像布罗迪小姐有过一个追随她的布罗迪帮一样,世界上也有过黑衫党、法西斯党。然而,斯帕克在《青春》中处处透出她对布罗迪帮的嘲笑和讽刺。书中的人物无一不被作者画上可笑的一笔。这种可笑是凡人的可笑,因而它无时无刻都不可避免地显露出来,如在人物的言行举止上,在人物自信谐调实则荒堂的关系中。布罗迪小姐自信那些姑娘是她的,但最终她们各自分道杨镳,她所信任的罗斯离开学校后就甩开了她的影响,“就像一条狗从它的毛上抖掉池塘上的水一样”。她自信劳瑟先生会向她求婚,然而却很快听到他与另一个女人结婚的消息。就连她最信任的桑迪,也出乎意料地背叛了她。桑迪当认清布罗迪小姐后,曾决定走向她的反面。她破坏了布罗迪小姐让罗斯做劳埃德先生情人的计划,并向校长揭发了布罗迪小姐鼓励艾米莉为佛朗哥作战之事,随后隐居修道院,决心超凡脱俗。然而正是她,在接待来访者时,并不能像其他修女那样镇定自若。她“从这个尘世接受的东西多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
      穆丽尔·斯帕克在《青春》中实际上嘲笑了浪漫主义——那种缺乏对自己的认识、对现实的理解而一味耽于幻想的浪漫主义。对于现实中那种不可一世者也给予了嘲讽与否定。这部中篇小说的脉络很难把握,因为它的叙述方法很特别。小说开始于1936年,那些姑娘们16岁;随即回到了6年前——1930年,叙述正值青春之际的布罗迪小姐和她的新学生;而后作者又转到1944年,24岁玛丽的死;不久又告诉读者,布罗迪小姐将被她的一个学生出卖。第三章又告诉读者,布罗迪小姐在1946年死于癌症。全书的时间跨度很大,几乎达30年之久,实际上故事主要集中在1930至1939年间。作者这种有意变换时间顺序的“回闪叙述”方法,自然而然地调动起读者的大脑。小说中作者频频出现的前后照应,也能使读者不自觉地产生联想。而且,虽然《青春》使人会想到作者的经历(因为它是斯帕克唯一一部写自己家乡的小说,作者在1930年到1937年也正在爱丁堡的一所女子学校读书),但是布罗迪小姐的形象及其她的变化主要是通过她的学生的眼光展现在读者面前的。书中给读者留下了一系列的问题:作者是否力图避免过多地流露她本人的感情、过多地直接讲述,并避免读者被动地接受?布罗迪小姐怎么样?桑迪怎么样?答案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因而作者把一切都留给读者去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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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18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4996.安东尼·伯吉斯
      安东尼·伯吉斯,(1917-1993),英国小说家,评论家及作曲家。他同时也是一名活跃的歌词作者、诗人、编剧、新闻工作者、小品文作家、旅行作家、播报员、翻译和教育家。出生于英格兰北部曼彻斯特一个天主教中产阶级家庭,他在小说中频频展现“自由意志”和“命中注定受天主拯救”观点之间的对立。除了《发条橙》,还有《缺少的种子八一九六二年》和《尘世权力》,都表明他的信仰游动于残存的贝拉基主义。 1993年,安东尼‧伯吉斯病逝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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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19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4997.安东尼·伯吉斯人物简介
      1917年生于英国兰开夏郡一个世代信奉天主教的家庭。他早年就学于曼切斯特大学英国语言文学系,1940年毕业后参军,在英国皇家军队医疗队中任钢琴师,后又在教育队、情报机关等部门工作。 1946年伯吉斯退伍,在爵士乐队中弹钢琴,后又改行教书,曾先后在马来亚、文莱等地任教职。六十年代,伯吉斯因病回国治疗,并开始从事文学创作。他写剧评、音乐评论,创作电视剧、舞台剧、短篇小说和诗歌,并写出了大批优秀的长篇小说,尤以《医生病了》(1960)、《一只手鼓掌》(1961)、《缺少的种子》(1962)、《恩德比先生的内心》(1963)、《马来亚三部曲》(1964)、《带发条的桔子》等为佳。
      1968年,伯吉斯的妻子因病去世。他很快和一位过去相识的意大利语言学家结婚并旅居国外。伯吉斯先后在马耳他、英、美、欧洲大陆的一些大学讲学,并继续以充沛的精力从事创作。这期间出版的主要作品有《什么也比不上太阳》(1964)、《恩德比的外部》(1968)、《拿破仑交响曲》(1974)、《世间权力》(1980)、《1985年》(1987)等。伯吉斯是一位多产的作家,仅主要作品就有40多部。他在语言方面造诣颇深,掌握数种东、西方语言。他的文学修养也不一般,作品中经常涉及古典和当代的文学名著;其文学风格丰富多变,包括模仿英雄风格的、流浪汉小说体裁的、历史传奇的以及讽刺性的多种。伯吉斯的非小说类创作也颇有成就,《英语小说》(1958)、《莎士比亚》(1970)、《E·海明威及其世界》(1978)等数种作品仅是其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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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20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4998.安东尼·伯吉斯主要作品
      小说——《马来三部曲》(Malayan Trilogy)(1956-59年)——美国版的名字叫《长日退去》(The Long Day Wanes)(1965年)、《熊的蜂蜜》(Honey for the Bears)(1963年)、《没什么如太阳》(Nothing Like the Sun)(1964年)、《恩德比的外部》(Enderby Outside)(1968年)、《拿破仑交响曲》(Napoleon Symphony)(1974年)、《尘世权利》(Earthly Powers)(1980年)、《钢琴演奏者》(The Pianoplayers)(1986年)、《老铁》(Any Old Iron)(1989年)、《德普特福德的死人》(A Dead Man in Deptford)(1993年);非小说类——《重温乔伊斯》(Re Joyce)(1965年)、《众生都来》(Here Comes Everybody)(1965年)、《烈火生成:劳伦斯的生平和著作》(Flame into Being: the Life and Work of D. H. Lawrence)(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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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21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5-2-21 06:54 编辑

      4999.《馬來亞三部曲》摘要
      在這篇論文中,安東尼·伯吉斯的《馬來亞三部曲》對英國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表達了一種曖昧矛盾的態度。一方面,他透過男主角科勞布的描繪,顯示英國殖民計畫注定會以失敗告終;另一方面,他又運用了一系列馬來亞的種族刻板角色和異國形象來滿足西方讀者的東方主義想像和殖民主義凝視。在第一章,科勞布的罪惡感和他做為一個流放者的身分驅使他對英國帝國主義提出批判。罪惡感的議題主要從三方面來加以探討,包括安東尼·伯吉斯、科勞布和大英帝國的罪惡感。在第二章,小說中所描繪的種族刻板角色和無能的英國角色進行分析。很多種族刻板角色被創造來滿足英國讀者的需求,他們渴望消費遠東的異國文化。在第三章,小說中融合本土語言與標準英語的混雜語言,從而探討伯吉斯對殖民主義曖昧矛盾的態度如何同時反映在小說的語言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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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22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5-2-22 06:49 编辑

      5000.《带发条的桔子》
     《带发条的桔子》的故事,发生在不久的将来。男主人公、故事的叙述者叫阿列克斯,刚刚15岁。一个冬天的晚上,阿列克斯和他的同伙乔治、皮特、狄姆一行4人,坐在伦敦市里的考劳瓦牛奶店里喝饮料。他们穿着当时的流行服装,白色外套,白围巾,紧身长裤,外加一条三角裤形状的护身裤,脚上是适合踢打的靴子。他们闲坐无聊,便喊着“出去出去出去”,一齐拥到外面的街上。当他们看到一位教书先生模样的人独自行走时,便走上前去寻事。他们先撕碎那人的书,然后对那人拳打脚踢了一阵。随后,4个少年走进“纽约公爵”酒店挥霍金钱,然后又去抢劫一家小店。4人仍觉得不够过瘾,又拦路打伤一个酒鬼,直打得他血流不止方才住手。在市发电厂附近,阿列克斯一伙遇上以比利为首的另一伙小流氓,双方拳脚相见,直到传来警车的笛声才四散而去。接着,4个人又去偷了一辆小汽车,横冲直撞地向郊外开去。他们把车开到一栋叫作“霍姆”(意即‘家’)的别墅前,阿列克斯谎称同伴突然发病,要用电话,骗得女主人打开门。随后4个人戴着假面具冲进别墅。他们发现这幢装演讲究的房子里只有一男一女。男子坐在一架打字机前工作,旁边放着一叠书稿,题为《带发条的桔子》,显然这位男子是一个作家。4个人开始撕碎书稿,然后当着被缚的男主人的面对女子施暴。最后他们砸碎房中的家具,扬长而去。他们开车回城,把车推到水沟里,又去考劳瓦牛奶店小坐,随后分手,各自回家。阿列克斯与父母同住在市内第18A号公寓大楼内。时间已晚,但他大放立体声音乐。四邻早已习惯不再抱怨,只能用安眠药强使自己入睡。阿列克斯11岁就上教养院。父亲在工厂工作,母亲在菜场上班,早出晚归,无暇照顾他。 第二天一早,母亲上班前喊他起床上学,他佯称头疼应付过去。教养院老师来看他,警告他不要犯罪。阿列克斯对此满不在乎。老师走后他又出门,骗来两个十岁的小姑娘胡作非为一番。晚上,父亲追问他每天晚上在外面做什么,他说在打零工,并把抢来的钱交给父亲,说是自己打工所得。随后他又溜出家门,打算和3个同伙去偷窃珠宝。没想到阿列克斯下手太重,行窃未成反将女主人打成重仿,并因被同伙抛弃而落入警察手中。第二天,女人死在医院里,阿列克斯则被判处14年徒刑,进了监狱。两年时间过去了。在监狱里,阿列克斯再次行凶杀人。这天,阿列克斯向待他和善的监狱牧师打听,报上登的“路德维克疗法”是否真的会治好罪犯,使其不再愿意犯罪。牧师对此深表怀疑,认为这种疗法是将“善”强加于人,而不是真正教人悔过自新。正巧内政部长来视查监狱,希望腾出空间关押政治犯,便决定拿阿列克斯作试验,看看“路德维克疗法”是否有效。第二天阿列克斯被送到新建的治疗中心。当他听说治疗只需两个星期,便开始作白日梦,以为很快就会获得自由。孰不知治疗的过程十分痛苦难耐:他的头和四肢被牢牢地固定住,眼皮被支开使他不能闭上眼睛,然后他被强迫以这种姿势每天上、下午连续观看长达数小时的各种暴力影片,每一次都使他头疼恶心、周身不适。为他治疗的医生发现,阿列克斯使用的语言是少年们的流行用语,主要由斯拉夫宣传工具使用的语言和各种习语、俚语和顺口溜等组成。医生还对阿列克斯解释,路德维克疗法的方针是通过“联想法”,将影片中的暴力与犯人观看电影时产生的身体上的不适联系起来,使犯人的身体对暴力行为产生反射性的反感,从而达到不再从事暴力行为的目的。果然,当阿列克斯企图逃跑时,他竟发现挨打比打人更好受。治疗产生了效果,主治医生专门为他举行了公开考试。来观摩的人中有内政部长、监狱牧师、监狱长等人。阿列克斯拒绝打架并能抵御住女性的诱惑,使得观摩者十分惊讶,连监狱牧师也不得不承认治疗使阿列克斯变成一名真正的基督徒。然而,阿列克斯本人却产生了疑问,他反问自己:“我是什么?是一只带发条的桔子吗?”他对自己机械性的反应似乎很不满意。无论如何,他获得了自由。阿列克斯拿着自己的小包裹回家了。尽管报纸上大肆宣传路德维克疗法在他身上大获成功,整肃犯罪指日可待,他的父母却丝毫不知他出狱的消息,他的房间现在由一名房客占居,他已无处安身,面对惊讶而束手无策的父母,阿列克斯转身便走,离开了日夜思念的家。他想自杀,却苦于找不到非暴力的方式,去图书馆查书又因被认出而遭围攻,由警察抓去毒打一顿。最后,在昏昏沉沉之中,阿列克斯再次来到“霍姆”别墅,受到那位作家的善意接待。作家的妻子已经去世。作家正在积极地从事反对现政府的政治活动,因为他认为政府推行的路德维克疗法是在将人变成机器,否定了人的正当选择权利,是违反人性的。他想利用阿列克斯反对政府。当作家开始怀疑阿列克斯袭击过他家时,竟与朋友合伙诱使阿列克斯自杀。可是阿自杀未遂,被送进医院抢救过来。各种人物都来看望他,内政部长也亲自探病,并称他为朋友,允诺他出院后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医院又对他进行另一种治疗,使他的身体不再对暴力行为产生反感:他真的被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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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23 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5-2-23 05:19 编辑

      5001.《带发条的桔子》赏析
 《带发条的桔子》是一部对当代世界作梦魇式预见的小说。《带发条的桔子》是伯吉斯这位多产作家最畅销的作品,也是他的佳作之一。书中主人公阿列克斯被认为是当代小说中最典型的暴力形象之一。他的性格特点突出表现在毫无道德观和犯罪感方面,他以施暴为乐,是当今的物质文明社会创造出的一个令人忧虑的反道德文明产物。阿列克斯这个人物的典型性还在于,他的名字以及他的同伙的名字,是在英文和俄文中共同使用的。伯吉斯游历甚广。他在写作此书前还访问过前苏联。不少评论家指出,虽然《带发条的桔子》以英国为背景,但作者写作此书时肯定也在以美国和前苏联社会为蓝本。伯吉斯对美国心理学家、著名的行为主义学派代表斯金纳的理论质疑,就是一个例证。前苏联之行的影响在书中反映更为明显。阿列克斯这些青少年,使用一种恃殊的语言,叫作“纳查奇”,这个词是作者从俄文借来的,原意为“十几岁的”。“纳查奇”中的“好”或“棒极了”,也是从俄文借的。这个词的妙用在于,作者将其中的一个辅音稍加改动,便成了英文中的“恐怖片”一词,生动地暗示了西方青少年喜欢观看恐怖电影的心理特点。
      作者在语言方面的深厚功底,在此书中得到创造性的体现。伯吉斯的讽刺才能也在小说中主动地反映出来。他在阿列克斯入狱——出狱的经历中,突出描写了民主政府与专制政府的种种弊症。阿列克斯首先因民主政府放松社会治安的管理而恣意放肆,乃至杀人,后来又因专制政府为了社会安定而被施以违反人性的治疗措施,成为另一种牺牲品。在伯吉斯笔下,这两种政府都受到了深刻的讽刺与批评。作品中还带有自传色彩。首先,伯吉斯在书中设计了一个他的模仿者。这位模仿者也在写一部题为《带发条的桔子》的书,书的主旨也是反对当权者对罪犯施以非人性的教化、将人变成没有选择能力的机器。另一点相似处在于,伯吉斯的妻子怀孕时,曾在伦敦遭到流氓的袭击,并因此而流产。然而读者若将书中的小说家与伯吉斯认同就会产生误解。伯吉斯高于书中的作家,因为他更相信人类具有善的一面,更关心他人的个人幸福,同时反对书中作家热衷极端的行为。伯吉斯的讽刺笔触是十分尖锐的。针对西方社会的流行观点——高雅的音乐和诗歌能够感化教育青少年,他专门设计阿列克斯具备欣赏古典音乐的才能。阿列克斯最喜爱的音乐恰好是贝多芬和莫扎特。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法西斯在残害无辜时,特意播放古典名曲的作为,伯吉斯的批判意图是十分明确的:道德教育与个人趣味是不相干的。
     《带发条的桔子》曾经有两种不同的结尾,先出版的英国版本比后来的美国版本多一个章节,在这个章节里,阿列克斯对暴力开始感到厌倦。当他看到少年时的相识结了婚,过上了安定的生活,他意识到自己也希望这样生活。他想结婚并有一个儿子,还想教育儿子不犯自己犯过的错误。但阿列克斯知道自己实现不了这些愿望。这个章节给作品增添了一点乐观精神,但也少了一些讽刺力量,倒不如删减后的结尾来得有力。按照删减后的结尾,恢复了施暴兴趣的阿列克斯会再次犯罪,入狱或处死是他的必然结局。对于这个较为激烈的结尾,伯吉斯认为是一种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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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24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5-2-24 06:33 编辑

      5002.多丽丝·莱辛
      多丽丝·莱辛(1919-2013),英国女作家,代表作有《金色笔记》等,被誉为继伍尔芙之后最伟大的女性作家,并几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以及多个世界级文学奖项。20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迄今为止获奖时最年长的女性诺贝尔获奖者,也是历来第十四位女性诺贝尔奖得主,在文学奖则是第十一位。2013年11月17日,多丽丝·莱辛去世,终年94岁。
      其作品风格独特多变,思想深邃,观点犀利,见解新颖,极具挑战性。
      在漫长的创作生涯中,莱辛偏爱描写婚姻破裂的女人,确切地说,是描写因为失去丈夫而生活支离破碎的女人。政治也许是莱辛与其他女作家拉开差距的根本原因。莱辛的许多作品都可以定义为“女性文学”,但并没有局限于感性的情感题材。她不诗意、不哀怨;相反,她咄咄逼人、一针见血。
      其代表作品为五部曲:《野草在歌唱》、《暴力的孩子们》、《简述下地狱》、《第三、四、五区域间的联姻》、《简·萨默斯日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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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25 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5-2-25 06:07 编辑

      5003.多丽丝·莱辛生平
      孩童时代
      多丽丝·莱辛1919年出生于今伊朗西部的克曼沙的一个英国殖民官员的家庭,她的父亲是当时帝国银行的职员,在一战中残疾。原名多丽丝·梅·泰勒(Doris May Taylor)。
      1925年在靠玉米种植致富的潮流鼓动下,随父母迁居非洲的英属殖民地罗得西亚(即今“辛巴威”)南部。她的母亲雄心勃勃要用爱德华七世时代的文明改造当地“野蛮的”土着的生活方式。可她的父亲却极不适应,她的家庭以耕种一块4公顷的耕地为生,但是那块土地始终未能有好的收成,使得莱辛一家生活并不富裕。
      莱辛自小在一所天主教学校中接受教育,但是她并不是天主教徒。莱辛描述自己的童年是快乐与痛苦动荡交织的混合。她的母亲执着于将她培养成一个有教养的淑女,家教严厉,还把她送进了女子教会学校,在学校里修女们时常用地狱、诅咒一类的故事恐吓、教育她。后来莱辛被送到了辛巴威首都索尔兹伯里的一所女子中学,没过多久,13岁的莱辛就因眼疾辍学了,她所受的正规教育也就此结束,此后依靠自学成材。
      青少年时代
      15岁时她离开家当保姆。她的雇主给她阅读了一些政治、社会学书籍,开始写一些故事,有两篇还发表在了南非的杂志上。
      16岁开始工作,当过电话接线员、保姆、速记员等。她曾把这段时期描写为“地狱般孤独”。
      莱辛1939年19岁,同法兰克·韦斯顿(Frank Wisdom)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几年后,她私奔了。
      1943年离婚,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成为了一个左翼读书俱乐部的成员,与德国难民戈特弗里德·莱辛(Gottfried Lessing)邂逅,1945年又与戈特弗里德·莱辛结婚,戈特弗里德·莱辛其后一度出任德国驻乌干达大使。生了一个儿子,改为现名。
      1949年再度离婚,虽然离了婚,她至今未结婚,根据欧美习俗,她的姓依然是莱辛。
      同年,莱辛带着幼子移居英国。当时她一贫如洗,行李中只有一卷《青草在歌唱》的手稿。这部小说以一名黑人男仆杀死白人女主妇的案件为中心,揭示了非洲英殖民地复杂交错而尖锐对立的种族关系,小说于1950年在英伦出版,得到了批评家与读者的好评,从此一举成名,登上了英国的文坛。
      政治运动
      1950年,莱辛移居伦敦,青年时代的莱辛投身反对殖民主义的政治运动,曾经加入过英国共产党,并发表处女作《青草在歌唱》(Grass is Singing)。但1956年匈牙利起义被苏军镇压以后,她退出了共产党,从此未再加入。
      从1950年开始到1962年《金色笔记》在商业上大获成功之前,她的书销量一直十分稳定——至少,她用不着外出工作。根据她本人的计算,每周卖书的收入大约有20镑的进账,相当于一个工人的薪水。
      由於早年作品带有浓厚的社会与政治批判色彩,对非洲殖民地黑人的悲惨际遇尤其同情,挞伐种族隔离制度不遗余力,甚至导致罗德西亚与南非政府将她列为不受欢迎人物。1956年起,南非白人政权禁止莱辛前往南非地区,让她三十多年无法重返第二故乡。直到白人政权倒台以后,莱辛才于1995年重访南非。
      1999年,莱辛拒绝“英帝国女爵士”的封号,称帝国已不存在,改获封为名誉勋爵。
      批判女权
      一直以来被尊为女权偶像人物的英国文学老祖母多丽丝·莱辛,曾公然指责如今的很多女性“自以为是、伪善”,她对许多妇女特别是年轻女性诋毁男性感到“恼怒”。
     “60年代的女权运动,光在讨论和把她们自己结成团体上,就消耗了太多精力。”莱辛说。“我称之为‘看我的屁股’运动。”她相信,女权运动太过于以意识形态为根据,而且“浪费了妇女的潜力。”
      莱辛对于很多当今女性所展现的女孩力量不屑一顾。她极为鄙视女权文化。“看她们在电视中对男性多么粗鲁和傲慢。我惊骇地听到女性对男人的块头所说的某些话,真令人反感,我反对所有打击男人的行为。”
      婚姻生活
      1939年至1949年,莱辛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育有3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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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5-2-26 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5004.《野草在歌唱》
      玛丽是南部非洲土生土长的白人,自幼家境贫困使她本能地渴望摆脱这种与土著黑人相似的生存状况。工作后,她的生活一度有所改善,但在迫于社会压力结婚之后,她绝望地发现自己走回了母亲的老路。黑人雇工摩西的闯入打破了她麻木混沌的生活,使她有了新的生存力量。然而种族歧视的烙印深深地打在南部非洲每一个人的身上,注定了他们所面临的必将是一个悲惨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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