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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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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15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12-15 06:33 编辑

      4829.《心是孤独的猎手》精彩书摘
      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在一起。每天清早,他们从住所出来,手挽手地走在去上班的路上。两个伙伴很不一样。带路的是那个非常肥胖、迷迷糊糊的希腊人。夏天,他出门时总是穿着黄色或绿色T恤——前摆被他胡乱地塞进裤子里,后摆松散地垂着。天冷一些的时候,他就在衬衫外面套上松松垮垮的灰毛衣。他的脸圆圆、油油的,眼皮半开半闭,弯曲的嘴唇划出温柔而呆滞的笑容。另一个哑巴是高个,眼睛里透出敏捷和智慧。他穿得很朴素,总是一尘不染。
      每天早晨,两个伙伴静静地走在一起,到小镇的主街时,他们会在一家果品店外的人行道上停下来。这个希腊人斯皮诺思,安东尼帕罗斯的表兄是果品店的老板,安东尼帕罗斯为他打工:做糖果和蜜饯,把水果从箱子里卸下来,清扫商店。每次分手前,那个瘦高的哑巴约翰·辛格,总是将手放在伙伴的胳膊上,定定地看一两秒伙伴的脸,转身离开。道别之后,辛格一个人过了马路,走向他工作的珠宝店一一他是银器雕刻工。
      快到傍晚,两个伙伴又在一起了。辛格去果品店等着安东尼帕罗斯下班,两人一起回家。希腊人懒洋洋地打开一箱桃子或者甜瓜,要不然就是待在商店后面的厨房,看报纸上的漫画副刊。下班之前,安东尼帕罗斯总是会打开白天藏在厨房货架上的纸袋,里面有他攒的各种各样的食物:水果、糖果的样品和一小截红肠。和往常一样,离开前他慢吞吞地晃到小店前面的玻璃柜,里面装着肉和奶酪。他把玻璃柜的后门用手轻轻地滑开,胖手爱抚着那令他垂涎欲滴的美味。有时候,他的表兄没看见他的动作。如果被他看到了,他就瞪着他的表弟,紧绷而苍白的脸上发出警告的信号。安东尼帕罗斯悲伤地将那一小块美食从柜子的一角移到另一角。每逢此时,辛格双手就插在口袋里,直直地站着,目光落在别的地方。他不喜欢发生在这两个希腊人之间的小把戏。因为,除了喝酒和某种孤独而秘密的享受外,安东尼帕罗斯在这世上最热衷的事就是吃。
      黄昏时分,两个哑巴慢慢地走回家。在家里,辛格总是对安东尼帕罗斯说话。他打着飞快的手语,表情急切,灰绿色的眼睛明亮地闪烁着。他用瘦长有力的手指告诉安东尼帕罗斯一天发生的事。
      安东尼帕罗斯懒洋洋地半躺着,一边看着辛格。他的手指几乎动都不动一下——偶尔动一下,也只是想说他要吃东西、要睡觉或者要喝酒。他总是用同样含混笨拙的手势来表达这三个不同的需求。晚上,要是喝得不太醉,他会跪在床前,祷告一会儿。他用胖手打出这样的话:“神圣的基督”,或者“上帝”,或者“亲爱的马利亚”。这些就是安东尼帕罗斯说的全部的话了。辛格从来不知道他的伙伴到底能明白多少他的话。可是这一点儿都不重要。
      他们合租了小镇商业区附近一所小房子楼上的两个房间。厨房里有一个煤油炉,安东尼帕罗斯就靠它做饭。厨房里有几把很普通的直背餐桌椅,是辛格用的;另一只鼓鼓囊囊的沙发,是安东尼帕罗斯的专座。卧室里几乎没什么家具:一张胖希腊人睡的巨大的双人床,上面铺着鸭绒被;另一张是辛格睡的窄窄的折叠床。
      晚饭总是很漫长,安东尼帕罗斯喜欢吃,而且他吃得很慢。饭后这个胖希腊人半躺在沙发上,用舌头慢慢地舔每一颗牙齿——或者是出于对某种味道的敏感,或者是不想失去刚才的美味。饭后,辛格去洗碗。
      有时候,哑巴在晚上下象棋。辛格一直特别喜欢象棋,这么多年他努力想教会安东尼帕罗斯这个游戏。一开始,安东尼帕罗斯很不耐烦,他不理解为什么在棋盘上将棋子移来移去。辛格在桌子下放一瓶好喝的东西,每堂课后拿出来请他喝。这个希腊人从来不能领会“马”的狂乱走法以及“王后”横扫一切的灵活步法。 但是,他学会了开局的几步。他喜欢白棋,如果给他黑棋,他就不玩啦。走完最初的几步后。辛格就自己和自己下,他的伙伴在旁边懒懒地看着。如果辛格最终对自己人大开杀戒,黑“国王”被杀死,安东尼帕罗斯就会非常骄傲和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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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15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4830.《伤心咖啡馆之歌》简介
      讲述了小镇上诡异的爱情故事。小镇上的爱密利亚小姐能干富有,“骨骼和肌肉长得都像男人”,而本地俊美的男子马文·马西偏偏爱上了她,他一改流氓习性成为正经人,暗恋了两年之后终鼓起勇气求婚。但这场婚姻只持续了10天,马西再度成为恶棍,爱密利亚小姐心满意足地享受平静的生活,直到罗锅的李蒙表哥来到小镇,她爱上了他,并事事迁就,6年后马西获准假释。李蒙表哥在第一眼看到他之后,就极力讨好他,一段畸形的三角恋情和冲突展开。小说用一种诡谲、神秘、荒诞的方式表达了一个与爱情一样永恒的人类主题——孤独,并且用爱的荒谬来印证孤独的必然。
      我们既孤独又绝望。世界上有爱者,也有被爱者,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展示爱情、欲望、苦涩的心碎和甜蜜的快乐,探究生活的真正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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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16 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12-17 06:56 编辑

      4831.《伤心咖啡馆之歌》
      小镇本身是很沉闷的;镇子里没有多少东西,只有一家棉纺厂、一些工人住的两间一幢的房子、几株桃树、一座有两扇彩色玻璃窗的教堂,还有一条几百码长不成模样的大街。每逢星期六,周围农村的佃农进城来,闲聊天,做买卖,度过这一天。除开这时候,小镇是寂寞的,忧郁的,像是一处非常偏僻、与世隔绝的地 方。最近的火车站在社会城,“灵”和“白车”公司的长途汽车都走叉瀑公路,公路离这里有三英里。这儿的冬天短促而阴冷,夏日则是亮得耀眼,热得发烫。
      倘若你在八月的一个下午在大街上溜达,你会觉得非常无聊。镇中心全镇最大的一座建筑物上,所有的门窗都钉上了木板,房屋向右倾斜得那么厉害,仿佛每一 分钟都会坍塌。房子非常古老,它身上有一种古怪的、疯疯癫癫的气氛,很叫人捉摸不透是怎么回事,到后来你才恍然大悟,原来很久以前,前面门廊的右半边 和墙的一部分是漆过的——可是并没有漆完,所以房子的一部分比另一部分显得更暗、更脏一些。房子看上去完全荒废了。然而,在二楼上有一扇窗子并没有钉 木板;有时候,在下午热得最让人受不了的时分,会有一只手伸出来慢腾腾地打开百叶窗,会有一张脸探出来俯视小镇。那是一张在噩梦中才会见到的可怖的、 模糊不清的脸——苍白、辨别不清是男还是女,脸上那两只灰色的斗鸡眼挨得那么近,好像是在长时间地交换秘密和忧伤的眼光。那张脸在窗口停留一个钟点左 右,百叶窗又重新关上,整条大街又再也见不到一个人影。在那样的八月下午,你下了班真是没什么可干的;你还不如走到叉瀑公路去听苦役队唱歌呢。
      可是,这个镇上是有过一家咖啡馆的。这座钉上木板的旧房子,在方圆若干英里之内也曾是颇不平常的。这里摆过桌子,桌子上铺了桌布,放着纸餐巾,电风扇前飘舞着彩色的纸带。一到星期六晚上,更是热闹非凡。咖啡馆的主人是爱密利亚依文斯小姐。可是使这家店兴旺发达的却是一个名叫李蒙表哥的驼子。另外,还有一个人在这段咖啡馆的故事里扮演了一个角色——他是爱密利亚小姐的前夫,这个可怕的人物在监狱里蹲了很久以后回到镇上,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又一走了之。咖啡馆早就关闭了,可是它还留存在人们的记忆里。
      这地方原先也不一向就是咖啡馆。爱密利亚小姐从她父亲手里继承了这所房子,那时候,这里是一家主要经销饲料、鸟类以及谷物、鼻烟这样的土产的商店。爱密利亚小姐很有钱。除了这店铺,她在三英里外的沼泽地里还有一家酿酒厂,酿出来的酒在本县要算首屈一指了。她是个黑黑的高大女人,骨骼和肌肉长得都像个男人。她头发剪得很短,平平地往后梳,那张太阳晒黑的脸上有一种严峻、粗犷的神情。即使如此,她还能算一个好看的女子,倘若不是她稍稍有点斜眼的话。追她的人本来也不见得会少,可是爱密利亚小姐根本不把异性的爱放在心上,她是个生性孤僻的人。她的婚姻在县里是件奇闻——这次结婚既古怪,又让人提心吊胆,仅仅维持了十天,使全镇的人都莫名其妙,大吃一惊。除开这次结婚,爱密利亚一直是一个人过日子。她经常在沼泽地她的工棚里呆上一整夜,穿着工裤和长统雨靴,默默地看管蒸馏器底下的文火。
      爱密利亚小姐靠了自己的一双手,日子过得挺兴旺。她做了大小香肠,拿到附近镇子上去卖。在晴朗的秋日,她碾压芦粟做糖浆,她糖缸里做出来的糖浆发暗金色,喷鼻香。她只花了两个星期就在店后用砖盖起了一间厕所。她木匠活也很拿得起来。惟独与人,爱密利亚小姐不知怎样相处。人,除非是丧失了意志或是重病在身,否则你是不能把他们拿来在一夜之间变成有价值、可以赚钱的东西的。在爱密利亚小姐看来,人的唯一用途就是从他们身上榨取出钱来。在这方面她是成功的。她用庄稼和自己的不动产作抵押,借款买下一家锯木厂,银行里存款日渐增多——她成了方圆几英里内最有钱的女人。她本来会像议员一样富的,可是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特别热中于打官司和诉讼。为了一点点屁大的事,她会卷入到漫长而激烈的争讼里去。有人说,要是爱密利亚小姐在路上给石头绊一下,她也会本能地四下看看,仿佛在找可以对簿公庭的人。除了打官司之外,她的日子过得很平静,每一天都跟上一天差不多。只有那次为期十天的结婚算是一个例外。除开这件事,她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一直到爱密利亚小姐三十岁的那个春天。
      那是四月里一个温暖、安静的夜晚,时间将近午夜。天上是沼泽地鸢尾花的那种蓝色,月光清澈又明亮。那年春天庄稼长势很好。过去几个星期里棉纺厂一直在加夜班。小河下游那座方方的砖砌的工厂里亮着黄黄的灯光,传来织布机轻轻的无休止的营营声。在这样的一个夜晚,你听到远处越过黑黝黝的田野,传来一个去求爱的黑人的慢悠悠的歌声,你会觉得蛮有意思。即使是安安静静地坐着,随便拨弄一?吉他,或是独自歇上一会儿,脑子里啥也不想,你也会觉得蛮有滋味。
      那天晚上,街上阒寂无人,不过爱密利亚小姐铺子的灯光却亮着,外面前廊上有五个人。其中之一是胖墩麦克非尔,这人是个工头,有一张紫脸和一双细气的、紫红色的手。坐在最高一级台阶上的是两个穿工裤的小伙子,那是芮内家那对双胞胎——哥儿俩都又高又瘦,动作迟缓,头发泛白,绿眼睛老是似醒非醒。另一个人是亨利马西,一个羞怯、胆小的人,举止温和,有点神经质,他坐在最低一级台阶的边缘上。爱密利亚小姐自己站着,靠着洞开的门的框上, 她那双穿着大雨靴的脚交叉着,在耐心地解她捡来的一根绳子上的结子。他们好久都没有开口说话了。
      双胞胎里的一个一直在望着那条空荡荡的大路,他首先开口了。“我看见有一个东西在走过来,”他说。
     “是一只走散的牛犊,”他兄弟说。
      走过来的身影仍然太远,看不清楚。月亮给路边那溜开花的桃树投下了朦胧、扭曲的影子。在空中,花香、春草甜美的气息和近处礁湖散发出的暖洋洋、酸溜溜的气味,混杂在一起。
     “不,那是谁家的小孩,”胖墩麦克非尔说。
      爱密利亚默不作声地瞅着路上。她撂下绳子,用她那棕色的大骨节的手抚弄工裤的背带。她皱着眉头,一绺黑头发披落在脑门上。他们等待的时候,路上谁家的狗发狂般嘶哑地吠叫起来,直到有人从屋子里喊了几声,止住了它。五个人直到那身影靠近,走进门廊附近的黄光圈,才看清那是什么。
      那是个陌生人,陌生人在这样的时辰徒步走进镇子,这可不是件寻常的事。再说,那人是个驼子,顶多不过四英尺高,穿着一件只盖到膝头的破旧褴褛的外衣。
      他那双细细的罗圈腿似乎都难以支撑住他的大鸡胸和肩膀后面那只大驼峰。他脑袋也特别大,上面是一双深陷的蓝眼睛和一张薄薄的小嘴。他的脸既松软又显得 很粗鲁——此刻,他那张苍白的脸由于扑满了尘土变得黄蜡蜡的,眼底下有浅紫色的阴影。他拎着一只用绳子捆起来的歪歪扭扭的旧提箱。
     “晚上好,”那罗锅说,他上气不接下气。
      爱密利亚小姐和前廊上那几个男人既不打招呼,也不开口。他们仅仅是瞅着他。
     “我在找一位爱密利亚依文斯小姐。”
      爱密利亚小姐把头发从前额上抹回去,抬起下巴。“怎么回事?”
     “因为她是我的亲戚,”罗锅回答。
      双胞胎和胖墩麦克非尔抬起头来瞧着爱密利亚小姐。
     “我就是,”她说。“你说‘亲戚’,指的是什么?”
     “那是因为……”那罗锅开始说了。他显得忸怩不安,仿佛都快哭出来了。他把提箱搁在最低一级台阶上,手却没有从把手上松开。“我妈叫芬尼杰苏泼,她老 家就在奇霍。大约三十年前她第一回出嫁的时候离开了奇霍。我记得她说起过,她有个叫玛莎的同父异母姐妹。今儿个在奇霍,人家告诉我那就是您的母亲。”
      爱密利亚小姐听着,脑袋稍稍歪向一边。她一向是一个人吃星期天的晚餐,从来没有一大帮亲戚在她家里进进出出,她可算是六亲不认。她倒是有过一个姑奶奶,在奇霍开了家马车行,可是这老太太已经死了。除此以外,只有一个姨表姐妹住在二十英里外的一个镇上,可是此人与爱密利亚小姐关系不好,偶尔面对面碰上,彼此都要往路边啐一口痰。不止一次,有人想方设法要和爱密利亚小姐攀上些曲里拐弯的亲戚关系,然而都是枉费心机。
      那罗锅背起一部又臭又长的家谱来,提到一些仿佛离题十万八千里的人名地名,都是前廊那些听众闻所未闻的。“这样一来,芬尼和玛莎杰苏泼就成了同父异母姐妹。而我又是芬尼第三个丈夫的儿子。因此上你和我就算是……”他弯下身去解提箱上的绳子。那两只手像鸟爪,在不住地颤抖。箱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破烂——破旧不堪的衣服和古里古怪的废物,有点像缝纫机的零件,或是什么同样毫无用处的东西。罗锅在里面掏了半天,找出来一张旧相片。“这是一张我妈妈和她的同父异母姐妹的合影。”
      爱密利亚小姐没有开腔。她把下颚从这一侧移到那一侧。你从她脸上可以看出她在想什么。胖墩麦克非尔接过相片,凑到灯光底下去瞧。相片上是两个两三岁的苍白、干瘪的小孩。两张脸仅仅是两个模糊不清的白团团,你说它是从哪一家的照相本上撕下来的都成。
      胖墩麦克非尔把相片递了回去,没有表态。“你从哪儿来?”他问。
      那罗锅的声音迟迟疑疑的。“我是在到处转悠呢。”
      爱密利亚小姐仍然没有开口。她仅仅是靠在门边上,低下头去看看罗锅。亨利马西神经质地眨巴着眼,两只手搓来搓去。接着他一声不吭地离开最低一级台阶,走了。他是个软心肠的人,小罗锅的处境很使他同情,因此他不想等在这儿亲眼目睹爱密利亚小姐把新来的人从她产业上赶出去,从镇上赶出去。小罗锅站着,提箱在最低一级台阶上敞着口;他吸了吸鼻子,他的嘴嗫动着。也许他开始感到自己的处境不妙了吧。也许他明白作为一个陌生人,提了一箱子破烂到镇上来和爱密利亚小姐攀亲戚是件多么不妙的事了吧。总之,他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突然间号啕大哭起来。
      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罗锅半夜时分走到店前来,然后又坐下来哭,这可不是一件寻常的事。爱密利亚小姐把前额上那绺头发往后一抹,那几个男人 不安地对看一眼。整个镇子一点声音也没有。
      最后,双胞胎里的一个说道:“他要不是真正的莫里斯范因斯坦,那才怪哩。”
      每个人都点点头,表示同意,因为这是一个含有特殊意义的说法。可是罗锅哭得更响了,因为他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莫里斯范因斯坦是多年前住在镇上的一个人。其实他只不过是个动作迅速、蹦蹦跳跳的小犹太人,他每天都吃发得很松的面包和罐头鲑鱼,你只要一说是他杀了基督,他就要哭。后来他碰到了一件倒霉的事,搬到社会城去了。可是自此以后,只要有人缺少男子气概,哭哭啼啼,人们就说他是莫里斯范因斯坦。
     “唔,他很苦恼,”矮胖子麦克非尔说。“这总有个什么原因。”
      爱密利亚小姐迈了两下她那迟缓、笨拙的步子,跨过前廊,下了台阶,站在那里若有所思地端详那陌生人。她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长长的、棕黄色的食指,去戳戳他背上的驼峰。罗锅仍然在哭,可是已经安静些了。夜晚很寂静,月亮的光辉依旧很柔和,很明澈——天气有点转凉。这时候爱密利亚小姐做了一件希罕的事;她从后裤兜掏出一只瓶子,用掌心把瓶盖拧开,递给罗锅让他喝。爱密利亚小姐是不轻易赊酒给人的,在她来说,即使请人白喝一滴酒也几乎是件史无前例的事。
     “喝吧,”她说,“能让你开胃的。”
      罗锅停止了啜泣,把嘴巴周围的泪水舔干净,照别人的吩咐做了。他喝完后,爱密利亚小姐慢慢地啜饮了一口,用这口酒暖暖她的嘴,漱漱口,然后吐掉。接着她也喝起酒来。双胞胎和工头有自己花钱买来的酒。
     “这酒真醇,”胖墩麦克非尔说。“爱密利亚小姐,你酿酒还从来没酿坏过。”
那天晚上他们喝酒(两大瓶威士忌)这件事很重要。否则,很难想象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也许没有这点酒就压根儿不会有咖啡馆。爱密利亚小姐的酒确有特色。它很清冽,尝在舌头上味儿很冲,下了肚后劲又很大。但事情还不仅是这样。大家知道,用柠檬汁在白纸上写字是看不出来的。可是如果把纸拿到火上去烤一烤,棕色的字就会显出来,意思也就一清二楚了。请你设想威士忌是火,而写的字就是人们隐藏在自己灵魂深处的思想——这样,你就会明白爱密利亚小姐的酒意味着什么了。过去忽略了的事情,蛰伏在头脑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的想法,都突然被认识,被理解了。一个从来只想到纺纱机、饭盒、床,然后又是纺纱机的纺织工人,——这样的一个人说不定某个星期天喝了几杯酒,见到了沼泽地里的一朵百合花。也许他会把花捏在 手里,细细观察这纤细的金黄色的酒杯形状的花朵,他心中没准突然会升起一种像痛楚一样刺人的甜美的感觉。一个织布工人也许会突然抬起头来,生平第一次 看到一月午夜天空中那种寒冽、神奇的光辉,于是一种察觉自己何等渺小的深深的恐惧会突然使他的心脏暂时停止跳动。一个人喝了爱密利亚小姐的酒以后就会 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也许会感到痛苦,也许是快乐得瘫痪了一般——可是这样的经验能显示出真理;他使自己的灵魂温暖起来,见到了隐藏在那里的信息。
      他们一直喝到半夜过后,这时,月亮躲进了云堆,夜晚因此变得又冷又黑。那罗锅仍然坐在最低一级台阶上,身子可怜巴巴地朝前伛着,额头靠在膝盖上。爱密利亚小姐站着,两手插在裤兜里,一只脚支在第二级台阶上。她好久没有出声了。她那副表情在稍稍有点斜眼的人的脸上常常可以见到,他们在沉思的时候,脸上总是既显得非常聪明又显得非常疯狂。最后,她说话了:“我不知道你名字叫什么。”
     “我叫李蒙威里斯,”那罗锅说。
     “好,你进屋去吧,”她说。“炉子上还有些剩饭,你可以吃。”
      爱密利亚一生中,撇开打算作弄人家、想敲人竹杠的那些回不算,请人吃饭的次数真是屈指可数。因此,前廊上那几个人都觉得不大对头。事后,他们互相嘀咕说,她那天下午准是在沼泽那边喝酒来着。总之,她离开了前廊,胖墩麦克非尔和双胞胎也动身回家了。她插上前门,向四周扫了一眼,看看她的货物是否都完好无缺。接着她走进厨房,那是在店铺的尽里头。罗锅尾随着她,拽着他那只手提箱,一面吸鼻子在嗅气味,一面用他脏外套的袖口擦鼻子。
     “坐下,”爱密利亚小姐说,“我把饭菜热一热。”
      他们那天晚上一起吃的那顿饭颇为丰富。爱密利亚小姐有钱,在吃喝上头从不亏待自己。吃的东西里有炸子鸡(胸脯肉让罗锅挑到自己盆子里去了),有山药泥、肉卷拌青菜,还有淡金色的热甜薯。爱密利亚小姐吃得很慢,胃口好得像个庄稼人。她吃的时候双肘支撑在桌子上,头低俯在盆子上,双膝分得很开,脚抵在椅子的横档上。那罗锅呢,他狼吞虎咽,好像几个月都没闻到食物的香味了。吃饭时,一滴泪从他肮脏的脸颊上慢慢地滑下来——那只不过是刚才残余的一小滴眼泪,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桌子上的灯擦得很干净,灯芯边上发出一圈蓝光,在厨房里投射出一片欢乐的光亮。爱密利亚小姐吃完晚餐,用一片松软的面包把盆子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把自制的澄澈、喷香的糖浆浇在上面。罗锅也照办,不过他更讲究,居然还要换一只干净的盆子。爱密利亚小姐吃完后,把椅子往后一翘,把右拳握紧,用左手去摸摸她右臂干净的蓝布衬衫下坚硬的肌肉——这已经成为她每顿饭后不自觉的习惯动作了。接着她从桌子上拿起灯,脑袋朝楼梯那边点点,示意罗锅跟她上楼。
      店铺楼上有三间房间,爱密利亚小姐从生下来就住在这里——两间卧室,当中是一间大客厅。很少有人参观过这些房间,但是大家知道这里陈设很讲究,打扫得非常干净。可是如今爱密利亚小姐却把不知哪里钻出来的一个肮脏的小罗锅带上了楼。爱密利亚小姐每回跨两级,走得很慢,灯举得高高的。那罗锅在她身后挨得那么紧,摇曳的灯光在楼梯墙上投出来的他们俩影子都并成扭曲的一大团了。不久,店面二楼上的窗子也跟全城一样,是一片漆黑了。
      翌晨,天气晴朗,温暖的紫红朝霞里掺杂着几抹玫瑰色的光辉。小镇四郊的田野里,土畦是新翻耕过的。一大早,佃农们就在栽种墨绿色的烟草的嫩苗。乡野的乌鸦贴紧地面飞翔,在田畴上投下了飞掠的蓝色阴影。在镇上,人们很早就提着饭盒去上班,纺织厂的窗户在太阳下闪烁出耀眼的金光。空气清新,桃树上花枝招展,像三月的云彩一样轻盈。
      爱密利亚小姐像往常一样,天一亮就下楼来了。她在水泵那里冲了冲头,很快就开始干活了。小晌午时分,她给骡子备上鞍,骑了它去看看自己的地,地里种的是棉花,就在叉瀑公路附近。到中午时刻,不消说,每一个人都听说了小罗锅半夜到店里来的事了。可是人们都还没有见到他。很快,天气变得十分闷热,天空里是一片浓艳的、晌午时分的蔚蓝色。仍然谁也没看见这个陌生的客人露面。有几个人记得爱密利亚小姐的妈妈是有一个同父异母姐妹的——可是她到底是死了还是和一个烟草工人私奔了呢,这上头意见便有些分歧,至于那罗锅声称自己是爱密利亚小姐的亲戚,每一个人都认为那是胡说八道。镇上的人都知道爱密利亚小姐的为人,认为她喂饱罗锅以后准已把他撵出家门。可是快到黄昏,天空重新泛白,工厂也下了班时,一个妇女声称她看到有一张奇形怪状的脸从店铺楼上房间的窗户里探出来。爱密利亚小姐自己一句话也没说。她在店里照顾了一阵,和一个农民为一张犁铧讨价还价了一个钟点,补了几只鸡笼,太阳快下山时锁上门上楼到自己房间里去了。这就使全镇的人摸不着头脑,议论纷纷。
      下一天,爱密利亚小姐没有开店营业,而是锁上了门呆在屋子里,谁也不见。谣言就是从这一天起开始流传的——这谣言真可怕,全镇和四乡的人都给吓呆了。谣言最先是从一个叫梅里芮恩的织布工人那里传出来的。这是个说话没分量的人——脸色灰黄,行动蹒跚,嘴里连一颗牙都不剩了。他身上有三天发一次的疟疾,这就是说他三天就要发一次烧。所以,有两天他呆头呆脑、脾气乖戾,可是到了第三天他活跃起来了。有时候他会想出一些怪念头来,绝大部分都是莫名其妙的。就是在梅里芮恩发烧的一天里,他突然转过身来说:
     “我知道爱密利亚小姐干出啥事来了。她为了箱子里的东西谋杀了那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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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17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4832.《婚礼的成员》简介
     《婚礼的成员》被认为是麦卡勒斯最成熟的作品,上世纪50年代由她本人改编为戏剧在百老汇连续上演501场,获得巨大成功。主人公是个小姑娘,她的梦想,就是参加哥哥的婚礼,然后和他们一起去度蜜月,远走高飞。但是在小姑娘的世界里,“在那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季”,每一个孤独的人都被深锁在各自的内心空间,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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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17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12-17 20:34 编辑

      4833.《婚礼的成员》第一部
      她在镇里游荡,所见所闻不知何故,总是只鳞片爪,不知所终,而她胸中的憋闷也一直挥之不去。她会胡乱找些事情来做,但结果总是做错。她给最好的朋友伊芙林·欧文打电话,伊芙林有一套球衣,和一条西班牙披肩。
      她们俩一个穿上球衣,另一个披着披肩,一起去镇里的十文店。但这是一个错误,也并非弗兰淇真想做的事。苍白的春日黄昏过后,空气中弥漫着尘土的气息和花朵甜而涩的香气,傍晚被灯光点亮的窗,开饭时拖长声调的呼喊,烟囱雨燕在小镇上方成群盘旋,飞向不知在何处的巢窠,剩下空荡荡的天空愈发辽阔。这一季的黄昏拖得很长,弗兰淇已经绕遍了镇里的人行道,此时有一种伤感,爵士乐般的伤感,摇撼着她的神经,她的心抽紧,几乎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摆脱心中郁结,她会惶惶然做些什么。她回家像疯子戴帽一样把煤桶顶在头上,绕厨房桌子转圈。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但做什么就错什么,而且完全与初衷不符。然后,这些傻事做完后,她会站着,厌恶而又空虚,在厨房门楣下说:
     “我真想把整个镇子捣个稀烂。”
     “呃,那就捣吧,别只是哭丧着脸站在这儿,去做呀。”
      而后麻烦开始了。
      她干了一些事,还将自己陷进麻烦里。她触犯了法律。并且在第一次以身试法后,她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做些违法的事。她从父亲的五斗橱抽屉里拿走了手枪,带着它满街逛,并在一片废弃的空地上开火射击。她沦落成为一个窃贼,从西尔斯罗伯克商店里偷走了一把三折刀。五月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她犯下了一宗秘密的、无以名状的罪过。在迈基恩家的车库,和巴尼·迈基恩一起,他们犯下一桩别样的罪行。到底坏到什么地步,她现在还不清楚。这罪让她的胃有一种痉挛似的恶心,她怕看所有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死他。有时候夜里一个人躺在床上,她便计划着用枪射他,或在他两眼之间扎上一刀。
      她最好的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了佛罗里达,弗兰淇再没和其他人玩。长长的开满鲜花的春天结束了,小镇的夏天丑陋、孤寂而炎热。她想离开的心一天比一天炽烈:远走高飞到南美,好莱坞,或者纽约。但虽然她已经多次打点行装,却一直拿不定主意到底应该选哪一个地方,以及单凭一己之力怎样才能去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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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18 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4834.《金色眼睛的映像》
      《金色眼睛的映像》小说以1930年代驻扎在美国南方的一支军队为背景,讲述了双性恋者潘德腾上尉,因好色而有魅力的兰顿上校的到来且与其妻骚动而轻佻的利奥诺拉有染,生活被搅扰得翻天覆地的故事。1941年小说发表时,评论界并未真正明白如何解读其相对丑闻性的主题。但《时代》杂志的一位编辑却写道:“几乎在所有方面,这类素材所造就的不过是一类有关男同性恋者的附庸风雅的情节剧。而麦卡勒斯则以罕见的散文体天赋,简洁而富洞察力地讲述她的故事。”在创作这部小说之时,麦卡勒斯与利夫斯的婚姻正处于崩溃的边缘,而她的这第二部长篇小说展示的正是其关于人类情感疏离和不可行之爱的标志性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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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19 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4835.《没有指针的钟》内容提要
      小说《没有指针的钟》写了老中青三个年龄段的人:八十多岁的前众议院的议员福克斯 ·克莱恩法官,得了白血病的药房老板马龙先生,法官的孙子即十七岁的高中生杰斯特和同年的黑人舍曼。
      小说有两条主线贯穿始终,串起了这些生动的人物。从第一页药房老板马龙先生查出得了白血病,从此他的人生成了没有指针的钟开始,到最后一页他平平静静永远合上眼睛为止,中间经历了十四个月的日子。这是小说的第一条明显的主线。第二条主线是蓝眼睛的黑人孤儿舍曼·普友一心要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而法官的孙子则有意查明他父亲的死因,于是小说就有了一条很粗的“种族歧视”的主线。凡是著名的黑人妇女,舍曼都觉得有可能是他的生母。然而他失望了,他在法官福克斯·克莱恩办公室里发现了有关他身世的诉讼卷宗。于是,他要跟白人“对着干”。最后,他因搬进了白人居住区而被炸死在家中,被种族主义所害,尽管他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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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2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12-20 11:32 编辑

      4836.《没有指针的钟》书评
      麦卡勒斯于一九六零年十二月完成这部小说的创作,并于一九六一年发表。但是小说的创作却酝酿已久,前后持续二十年。在她人生最后十五年里,无论是健康状况还是文学创作都明显衰落,而且因几次中风卧床不起,第二个剧本演出不顺利而中止,她情绪消沉,于是她于一九五七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心理医生医学博士玛丽·E.默瑟,开始做心理治疗。默瑟大夫鼓励麦卡勒斯继续写作,她的治疗取得了积极的效果,而且她们两人自一九五七年开始认识后,成了终身(十年)亲密朋友。因此,麦卡勒斯最终能完成《没有指针的钟》的写作,默瑟大夫的作用是很大的,也许由于这个缘故作者才在这部小说扉页写下她的献词。“《没有指针的钟》是付出了巨大的个人代价才完成的,但它也是卡森的救星。”否则,“精神上的折磨会要了她的命”。小说发表之后连续五个月登上畅销书排行榜。虽然美国评论界对这部小说毁誉参半,但是在大西洋的另一边,英国的评论界对这部作品的出版“几乎是一片赞美声”。不过,这部小说是作者唯一没有被改编成电影的作品。
     《没有指针的钟》也许没有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重要的是,作者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一个个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小说有两条主线贯穿始终,串起了这些生动的人物。从第一页药房老板马龙先生查出得了白血病,从此他的人生成了没有指针的钟开始,到最后一页他平平静静永远合上眼睛为止,中间经历了十四个月的日子。这是小说的第一条明显的主线。第二条主线是蓝眼睛的黑人孤儿舍曼·普友一心要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而法官的孙子则有意查明他父亲的死因,于是小说就有了一条很粗的“种族歧视”的主线。凡是著名的黑人妇女,舍曼都觉得有可能是他的生母。然而他失望了,他在法官福克斯·克莱恩办公室里发现了有关他身世的诉讼卷宗。于是,他要跟白人“对着干”。最后,他因搬进了白人居住区而被炸死在家中,被种族主义所害,尽管他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
      小说写了老中青三个年龄段的人:八十多岁的前众议院的议员福克斯 ·克莱恩法官,得了白血病的药房老板马龙先生,法官的孙子即十七岁的高中生杰斯特和同年的黑人舍曼。在法官的回忆中出现的他的儿子,即马龙先生的同龄人、年轻的律师约翰尼。由于他的出现,读者知道了舍曼与法官家的复杂关系。法官克莱恩这个人物,作者着墨最多。他是一个要让时钟倒转的人,念念不忘南北战争前的南方生活,至今还在阁楼里藏着南方邦联时期的钞票,是一个堂吉诃德式的人物,假如取这个说法的“与现实相抵触”之意的话。但是,他又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人,非常疼爱他的孙子,也非常喜欢舍曼,夸奖他聪明。马龙先生很不情愿地服从了父亲要他成为一个医生的旨意考上医学院,但是读了两年预科之后因学业落后而退学,并且由于羞愧难当,离开家乡,从此他一辈子背上思想的包袱。住院期间他读到一本书,即丹麦哲学家、神学家、存在主义先驱克尔凯郭尔的《病患至死》(Sickness untoDeath)。书中一段话让他久久难忘:“最大的危险,即失去一个人的自我的危险,会悄悄地被忽视,仿佛是区区小事;每一件其他东西的丧失,如失去一个胳膊,失去一条腿,失去五元钱,失去一个妻子,等等,那是必定会引起注意的。”他觉得他失去了“自我”。法官的儿子约翰尼一心要维护法律的公正,但他为舍曼的父亲辩护失败后自杀。舍曼寻找生身母亲,实际上也是在寻找“自我”,然而,他寻来的是痛苦,于是他要“对着干”,要引起人们的重视。法官的孙子也公然还嘴,他说过去是爷爷怎么说他就怎么做,现在他要独立思考了,并表示要做像父亲一样的律师。总之,无论老少,人人都要寻找“自我”。
      作家与医学博士默瑟大夫相互之间的影响想必意义深远,因为十年中两人几乎天天在一起,直至作家去世。默瑟一九九七年发表的《人的一生》(The Art of Becoming Human)一书,也许能帮助读者进一步理解麦卡勒斯《没有指针的钟》中的人物,因为默瑟博士在书中引证世界著名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著作,论述人生历程的各个阶段,认为要真正成为一个人,就要努力经营“一个创造性的自我发展的过程”。
      有的美国读者不喜欢这部小说,但中译本的读者自然会从小说中读出与原著读者完全不同的意味,仿佛站在远处看油画,画中人物与景色看得更加清晰。至于“诗意感情”,这本书中似乎处处可以感觉到,如果能细细品味,包括人的思想感情、人对客观世界的感受、人们的习俗与信仰等等,读者仿佛窥见了作家的内心世界,也仿佛是读者自己亲身经历,亲耳所闻,亲眼所见,不觉得有很大的文化差异。读这部小说绝不会浪费时间,何况这部小说是作者付出巨大个人代价才完成的,她的高尚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麦卡勒斯的朋友、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一九一四——一九八三)看到麦卡勒斯寄给他的样书之后曾竭力主张作者再作修改,但是他的建议还没有传达,她已经住进医院准备做第三次手术。她自从一九四七年以来一直在与残疾搏斗,右臂瘫痪,经历过多次的手术治疗,而在此同时,她仍一直坚持写作。《没有指针的钟》就是在这样艰难的条件下完成的。这位剧作家感动了,于是这部小说出版一个星期之后他在《星期六评论》上赞美她的精神,说:“这里有她的道德境界、崇高的精神和对孤独的探索的心灵的深刻理解,在我看来,正是这些品质使她成为,即使不是全世界最伟大的作家,也是最伟大的作家。”这话说得并不过分。
      这部小说译完了,然而译者倒觉得有些依依不舍,因为再也不能与小说中的人物生活在一起。《没有指针的钟》发表已有四十六年。倘若卡森 ·麦卡勒斯仍在人世,她应是一个九十岁的老人了。应三联之约翻译这部作品,是一件荣幸的事,因为译者可以通过这个译本表示对这位“伟大的作家”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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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2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4837.安妮·普鲁
      安妮·普鲁(1935—)是当代美国文坛一位令人瞩目的作家。她出生于康涅狄格州。自八十年代末开始,陆续创作了《心灵之歌及其他》(1988)、《明信片》(1992)《船讯》(1993)、《手风琴罪行录》(1996)、《近距离:怀俄故事集》(1999)、《老谋深算》(2002)和《脏泥:怀俄明故事集II》(2004)等作品。 其中,短篇小说《断背山》被李安搬上银幕,感动了亿万观众。 文学界对安妮·普鲁给予了普遍的认可,她获得了美国几乎所有重要的文学奖项,她普利策奖、国家图书奖、福克纳奖和薇拉文学奖等。 《船讯》(又译《航运新闻》)是安妮·普鲁最富激情的一部长篇小说,曾获1993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和1994年普利策小说奖等多项大奖,并于2001年被仔莱坞搬上银幕,由凯文·斯派西和朱丽安·摩尔联袂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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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2-22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4838.《船讯》内容简介
      纽约三流记者奎尔·卑微地苟活到36岁还从未得到过这个世界一次的肯定,在生活和婚姻全线崩溃后,带着两个幼小的女儿,和年迈的姑妈一道,回到祖居的加拿大纽芬兰岛、四十余年无人居住海边老屋,在内心同样伤痕累累的当地众多小人物的帮助下,终于摆脱了因丑陋相貌和失败人生所造成的心理阴影,找到了自己微小的人生位置,以及相应的事业和不再迟疑的爱情;而在这生存环境严酷到了极点的不毛之地,面对吞噬生命的大海、巨浪、冰雪、疾风,这一群边缘小人物互相援手,各自获得了生命的救赎和重生的欢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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