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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4.文化意识:从认同到背离
从“文化”的角度看,流浪者作为走进异国的中国人,实质上是从一种文化环境进入另一种文化环境。他们是生活在两种文化的夹缝中——即两种文化的冲突中。那么,在这种冲突中,流浪者持怎样的文化价值观念?
特定的生活境遇,决定着流浪者文化意识的觉醒首先是从向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开始的。
流浪者最深刻的生命体验是伴随着弱国子民屈辱感的寂寞与孤独。这种感觉不仅被本世纪初的流浪者体验着,而且被本世纪中叶乃至八十年代的流浪者体验着;不仅被放逐在日本的流浪者体验着,而且被放逐在美国的流浪者体验着。它是一种具有历史性和普遍性的“流浪者情绪”。郁达夫《沉沦》中的“他”,“虽然坐在全班学生的中间,然而总觉得孤独得很;在稠人广众之中,感得的这种孤独,倒比一个人在冷清的地方,感得的那种孤独,还更难受”。因此“他”十分仇视那些视中国人为猪狗的日本人,安慰自己说:“他们都是日本人,他们都是我的仇敌,我总有一天来复仇,我总要复他们的仇”。《又见棕榈,又见棕榈》中的牟天磊,从美国回到台湾之后感到:“十年来在国外所受到的不能避免的种族歧视,自己的辛苦,以及读文科所受的种种生活与学业的挫折以及无穷无尽,比雾还迷朦、比海还洗瀚、比冰还要寒心的寂寞!这份空洞他是没有办法向人解释的,没有人能懂的”。
这种屈辱感、孤独感和寂寞感,使流浪者们不自觉地将异国作为异己力量进行抗拒,与此同时传统文化观念在他们心中复话,并表现出强大生命力。留学美国的闻一多感受到了《沉沦》中的“他”在日本所感受的那种“支那人”的屈辱和悲酸(有《洗衣歌》为证),便把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作为精神支柱,来抗拒屈辱与悲酸的重压。《祈祷》、《一个观念》就典型地表现了这种文化归属感和文化爱国主义精神:“请告诉我谁是中国人,/谁的心里有尧舜的心,/谁的血是荆轲聂政的血,/谁是神农皇帝的遗孽”(《祈祷》),“五千多年的记忆,你不要动,/如今我只问怎样抱得紧你……/你是那样横蛮,那样美丽!”(《一个观念》)。在对古老文化的爱戴与拥抱中,闻一多“流浪者的心”获得了暂时的欣慰与安宁[xvii]。牟天磊同样是把中国传统文化作为“疗伤止痛”的良药。在疲倦于美国的生活、并发现自己在台湾也是“站在漩涡之外的陌生客”的时候,他向往的是“平静的乡居生活”:“回到台湾长居。在哪一个学校教教书,住在乡间,种点花,种点菜,与世无争地过一辈子……”;或者住到山里,“晚上钻进棉被里,或是生了一个炭盆,在盆上烤玉蜀黍或板栗吃,再喝点茶,看看书,听山涧的流水,早上一清早就起来,把粥炖着,到外面去散步一个小时,再回来喝稀饭,然后就看看书,写写东西,如果下雨了,撑着雨伞在雨里走走”。从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是中国传统文人的生活方式,是淡雅、温馨的乡村情调。这种生存方式曾经属于两晋的陶渊明,属于唐代的孟浩然、王维等山水田园诗人。可见,仍然是具有独特韵味的中国传统文化慰籍着牟天磊这个流浪者寂寞、痛苦的心灵。
勿庸置疑,传统文化的这种“拯救”作用只能是暂时的、心灵性的,而不可能为流浪者提供根本的、现实性的出路。原因有三:其一,直接决定个体生命的价值、意义与存在方式的不是历史与文化,而是现实社会中的各种政治经济关系。流浪者们一旦从精神世界回到现实世界,其传统文化优越感就会受到无情的嘲弄,从而陷入困境。文化的虚幻性将被强有力的现实所粉碎。渴望把五千年的记忆抱得更紧的闻一多,从美国回到动乱、衰朽的中国的时候,却痛心地喊道:“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这不是我的中华,不对不对’!”(《发现》)这一方面标志着闻一多那种文化优越感、文化爱国热情的脆弱,同时表明那种文化优越感和文化归属感实际上只是他抗拒流浪者的痛苦和寂寞的一种形式,其本质“精神胜利”——就像贫穷的阿Q说“我们先前比你们阔得多啦”从而获得心理平衡一样。其二,从审美的角度看,雅致、恬淡的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富于魅力,但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它的乏进取、安土重迁与现代文明相冲突。以牟天磊为例,他对传统文人生活方式的向往最多只能作为一种幻想而存在,而且,这幻想不仅使他难以与美国的生活方式达成和谐,而且将使他将走向现代的台湾生活所抛弃,因为五、六十年代的台湾已经接受了美国文化。回台湾后朋友请他去第一饭店的喜临门跳舞,他听见柜台上的人及管电梯的仆欧都讲英文,侍者穿着笔挺的白色制服,开口闭口都是洋礼节,“除了所有的面孔都是黄皮肤之外,他几乎以为自己踏进了芝加哥勒虚街的舞厅”。显然,即使在台湾他也已经不可能找到向往已久的那种生活方式,他得到的只能是失望与痛苦。其三,时间是生命的存在形式之一,时间的运动是单向性的。在时间的长河里生命不可能静止更不可能被重复。人一旦把自己投入一个新的文化环境,无论自觉还是不自觉都将被改造,而不可能固守原有的文化观念、保持原来的生存状态。古人之所以能够完整地“回到故乡”,是因为他们无论走到哪里,都处于相同的文化环境之中。而天磊走出了国界,置身于全新的文化环境,所以虽然怀恋祖国,但仍不自觉地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美国文化观念,所以回台湾后厌恶中国人的“面子”、多礼和虚伪。
无论是闻一多,还是牟天磊,当他们恪守传统文化价值观的时候,他们是作为面向过去、面对幻想的人,而不是作为面向未来、面对现实的人而存在的。因此他们终将被时代列车抛弃。虽然忧伤却是必然。除非他们改变自己。
但在《北京人在纠约》中,我们看到了另外一种文化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背离完成的,具体体现在湘院楼女老板阿春这一形象上。阿春本是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生,工作后因为受不了洋人的气,便改行做生意、开餐馆。她和《沉沦》中的“他”、《又见棕榈,又见棕榈》中的牟天磊一样深刻地体验着流浪者的孤独与寂寞。一次从赌城大洋城回来,在轿车里,她对另一位移民、有妇之夫王起明说:“你有太太,你有家,我呢?什么也没有,永远是孤独的、孤独的一个人”,“咱们两个人,只不过是两颗难耐寂寞的心的结合,两个移民孤独灵魂的相交,不全是真爱,最多的成份是需要”。但是,她既没有像闻一多那样把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作为对抗痛苦的工具,也没有象牟天磊那样向往中国传统的生活方式。相反,她勇敢地承受了作为流浪者必然遭遇的寂寞与痛苦,主动背离中国传统文化观念,自觉地与美国文化认同。当王起明因为女儿宁宁独自离家出走而痛苦的时候,她告诫王起明:“要记住,你现在是生活在美国。美国,……它有它的规律,它有它的法则,它有它的——游戏规则——这都很严格。它的道德观念也只在这规则内起作用。你不可能生活在真空里,你怎么能要求你的女儿既生活在美国,又持一个中国的传统观念呢?那不成了畸形了吗?”当王起明生意上陷入困境、难以自拔的时候,她建议王起明根据美国法律宣布合法破产,以保护自己。王起明认为那样做太坑人,她斥责道:“你不忍心去坑人,就在这儿坐着等人来坑你吧!别抱着你那种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不放了。这是美国,这是纽约”。这种自觉的文化认同意识决定着她的人生观,也决定着她对自己生活道路的安排:她毅然和“意志薄弱”的丈夫离婚,独自在社会上奋斗;她不象王起明夫人郭燕那样在失意的时候念叨“回老家”,而是坦然、决然地说:“中国有句俗话,儿孙自有儿孙福;哪儿的黄土不埋人!我倒是觉得,东半球,西半球,哪儿的土都是土。人死了,埋在哪儿都一样”。显然,阿春已经摆脱了传统的重负,具有全新的文化心态。和闻一多、牟天磊相比,她是一个面向未来的人,更有生存能力,更能适应这个崭新的世界。
如果说闻一多、牟天磊的文化价值观具有比较浓的情绪色彩的话,那么阿春的文化心态则富于理性精神。作品中人物(闻一多作为诗的抒情主人公也可以看作作品中人物)具有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固然与不同作者思想状况的差异有关,但从闻一多、牟天磊到阿春文化心态的改变,大约也可以折射出二十世纪中国人世界意识和理性精神的觉醒过程。结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现实来看,阿春这种形象的出现具有某种必然性。《北京人在纽约》的作者曹桂林如果不是作为“新时期”(1978年以后)的中国人出国,大约创造不出阿春这一“文化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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