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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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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4175.汉字的演进
      字体与书体
      所谓“字体”,是指文字的形状,即文字的组织构造以至它所属的大类型、总风格。例
      如说某字是像什么形、指什么事,某字是什么形、什么声;或看它是属于“篆”、“隶”、“草”、“真”、“行”的哪一种?
      汉字的形状,千差万别。其构成受下列因素的影响:(1)时代;(2)用途,如鼎彝、碑版、书册、信札等;(3)工具,如笔、刀等;(4)方法,如笔写、刀刻、范铸等;(5)写者、刻者;(6)地区。
组织构造的变化,包括:(1)各组成部分的不同,也可以说各单体或偏旁的不同,例如“草头”的不同写法,酬、酧等;(2)各局部的安排以及笔划数量的不同,例如,“明”字的“日”和“月”的左右不同安排,纹、紊,雷、靁等。
      书写风格的变化,包括:(1)笔划转折轨迹的不同,即圆转或方折等差别。例如:秦《泰山刻石》与秦诏版的不同。(2)点画姿态的不同。(3)表现字迹的条件不同,即用途、工具、方法的差别。例如,笔写与刊刻的不同,范铸与刻写的不同,像吕不韦戟上的“诏事”二字与戟上其他字不同。(4)书写习惯的不同,例如时代、地区、写者等等各有特点。
字体命名的角度也各有不同。例如:(A)甲骨文、金文(钟鼎文)、篆书、分书(隶书)、楷书(真书)。(B)启功先生认为:兼包构造和风格的大类型,可以说有四种,即篆、隶、草、真。其他如行书是草、真的混合物,各种花体字只是各类字的变态或说装饰体而已。(C)宋高宗赵构说字体有五种:篆、隶、真、行、草。
      文献方面,对于字体名称,最为纠缠。常见名同实不同,甚至互相矛盾。
    (1)秦以前没有字体分类,亦无“篆”、“隶”等名称。“六书”不是字体名称,其
内容“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六事,实为“造字规律”——“造字之本”,或者叫“识字诀窍”,而不是有六种字体。
    (2)秦代的篆是规矩的、标准的“正体”,隶是徒隶用的、不标准的“俗体”。
    (3)汉代以降的字体变化,各有专门名称。例如草书、八分等名,都是汉代才有的。
    (4)同一名称,常有不同内容。例如“隶”,在秦汉和晋以下各有不同内容。
    (5)同一内容,又常有不同名称。例如,汉碑上的字,或成为“隶”,或成为“八
分”。
    (6)名称的兴起,通常落后于字体的产生和流行。例如周代的一种字,原来并无专
名,到秦代才追认为“大篆”。
      字体的各种专门名称,实自秦代才有的。而且,各种名称初起时,常是一般的名称,或说是“诨号”,进一步演进才成为某种字体的专名。《书断》卷上曾用父子关系比喻字体的演进关系。借此比喻加以说明:
      例如,自秦定篆为标准字体后,以“篆”为中心,对于它所从出得古代字,便叫做“大篆”。正像祖父成为大父、祖母成为大母一样。而对于次于“篆”的新体字,给它一个卑称为“隶”。然后,回过头来,给当时的“篆”加上一个“小”字,曰“小篆”,以资区别或对称。
      又如,有了新草体后,才给就草体加“章”字,回头再给新草体加一“今”字,曰“今草”,以资区别或对称。
      汉魏之际有了新兴的隶书,即“新俗体”,才把两汉、曹魏碑版上那种旧隶体字成为“八分”,把“隶”这一名称让给新俗体。但仍嫌混淆,于是给它定一些新名称为“真”、或“正”、或“楷”、或“今体隶书“。
      所谓“书体”是指某一书家、某一流派的艺术风格。常常以著名书法家的姓命名,例如,真书(楷书)的欧、颜、柳、赵各体等等。惟宋代秦桧创立的“印刷体”真书(楷书)叫做“宋体”,被汉字印刷物广泛地沿用至今(【注】其实,秦桧为首的“四人帮”不过是宋高宗赵构杀害岳飞的替罪羊而已。秦桧充其量是一个御用工具,执行了赵构的意旨。至于指称他是“投降派、奸细”之类的罪名,据史家考证均无据,那些“帽子”不过是为了掩盖宋高宗皇帝老儿是杀害岳飞真凶的真相、把屎盆子全扣到秦桧脑袋上的伎俩而已。秦桧冤,也不冤;冤也不冤?。找替罪羊的伎俩一直被历代统治者,乃至官场所沿用,所以,中国官编《历史》的表述中,只有祸国殃民的、瞒上欺下的“奸臣”,圣明的皇帝只是有时“被”蒙骗,不过是用人“不当”、“看人看走眼啦”等等小小的“疏忽”而已。找替罪羊、杀替罪羊就成为确保“吾皇圣明”、“稳坐万代江山”的“好办法”——歌颂皇帝也就成为官编的《中国历史》的主旋律了——您看,是耶,非耶?);另有宋徽宗赵佶创立一种“真书(楷书)体”叫做“瘦金体”(【注】虽为昏庸的皇帝,一代书画大师的名分却丝毫无损,就因为他是皇帝)。书体多指它们在一大类型中的小分别。此外,流行于唐代“馆阁”,以及宋、明的翰林院和科举考场的书风叫做“馆阁体”,清代沿袭叫做“台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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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4176.汉字的演进
      正体与草体、俗体,以及古体
      自秦以后,每一时代都有被定为“标准的、规范的”而通行的字体,就叫做“正体”,例如。秦篆,汉隶、唐楷。
      所谓“草体”是指某种“正体”的潦草的写法;所谓“俗体”是指某种“正体”的“非标准”写法的字体。在汉字字体的演进过程中,不论是“草体”,还是“俗体”都是新兴的“新体”字,它们起到过“过渡”的作用,是汉字字体演进中的积极因素。
      每一时代,都有“正体”、“新体”和“古体”三种字体。所谓“古体”,即前一代的“正体”成为后一代“古体”;前一代的“新体”,到后一时代常成为“正体”或这说“通行体”。这就是所谓字体“祖孙三代”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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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4177.汉字的演进
      汉字演进的阶段
      关于汉字演进的阶段划分有“三段论”和“两段论”等说法,大同小异。
     “三段论”:(1)从殷商到两汉,是字体的发展期,先后有甲骨文、金文和篆书。(2)从
东汉到南北朝时字体演进的成熟期,标志是分书(隶书)的诞生和楷、行、草的定型。(3)隋唐以后,字体发展终结。其后只有各种“书体”的陆续出现,汉字的书法艺术进入繁荣期。
     “两段论”:启功先生认为:“约五千年来,可分两个大段,小篆和以前的是篆类时期,汉隶以后至今天的真书是隶类时期。真正的承先启后的‘中轴’便是秦隶。……今天得见‘秦律简’的真迹,补足了这一重要的空白,岂非中国文化史、文字史上一件特大可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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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4178.汉字字体种种与名实
     八体、小篆
      把各种字体命以专名,始于秦代。
     “秦代八体”   《说文叙》说:“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音shu—古代兵器)书,八曰隶书。”
      秦始皇以来,见有戈戟款识、颂功刻石、虎符、权量、诏版、印玺、瓦当等,其中大部分的字,确知是小篆,印玺文字应属“摹印”一类,其余六体不易实指。“秦文”应从秦二十六年“同文”为限,前后划分为两段:前段字体很复杂;六国“不与秦文合”的,只是不与后段通用的“标准体”,即小篆相合而已。
      秦人不但不再通行那些“不合者”,还积极用字书如《仓颉篇》等来推广小篆。“秦八体”实有四大方面:一是小篆前的古体,即大篆;二是同文后的正体,即小篆;三是新兴的“以趍(qu-同“趋”)约易”的俗体,即隶书;四是其他不同用途的字体。
      秦代正体,或说“主流”是篆书。“篆”至少有两个基本含义:形状是圆的,用于庄严郑重的场合。所以,凡不合这种风格的“约易”字体,便被加上“隶”的卑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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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4179.汉字字体种种与名实
      籀文、大篆
      籀文最可靠的样本,要属《说文》重文中注出的225个字。此外石鼓文也常被指为籀文,但论证不够充分。“籀文”的名称是从《史籀篇》署名而来,是《史籀篇》中的字样。因此,“籀文”是大篆这一体的诨称或别名亦无不可。
      那么,为何只有225个字呢?这是因为,只有与小篆组织构造不同的古文、籀文才列为“古、籀”。相同者,就已经列入“小篆”了。籀文有什么特点?王国维先生作过分析:“象形像事之意”——图画性,“规旋矩折之意”——线条的、变化图案的符号性。“推其体势,实上承石鼓文,下启秦刻石,与篆文极近。”这在两周铜器中就有。
      指石鼓文为籀文是唐人开始的。论证不足。
     《史籀篇》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最古的一部字书。但是,今天很难说那225个字以外,哪些字是籀文,哪些字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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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10-31 19:07 编辑

      4180.汉字字体种种与名实
      古文
      “古文”,广义的,小篆以前的文字;狭义的,指秦以前写本的书籍中的字,特别是秦以前所写的经书的字。
     《说文》中所出古文共510字,是古文经中与小篆组织构造不同的字,与籀文同例,都是小篆不能包括的异体字。与籀文相比较,古文的异体字较多,没有籀文要求的严格。
      打个比喻,大篆是小篆的生父,得以列入“八体”。古文经中的字则是小篆的伯父、叔父,甚至是某代祖辈。由于与当时的“正体字”小篆不是嫡亲关系,没有地位,终致“绝矣”。所以,广义的古文包括“秦书八体”的大篆,而“秦书八体”的大篆,则是指那些《史籀篇》中的字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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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4181.汉字字体种种与名实
      科斗书
      “科斗书”、“鸟虫书”、“虫书”,是同体异名。应该是先有“虫”,次有“鸟虫”,后有“科斗”。
     “科斗”亦作“蝌蚪”,字体之名,始于汉末。是汉末和魏晋人因古代书册写本的字体笔划像科斗之虫而得名。实际上,是篆类手写体的传统风格,溯源可以直到商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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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4182.汉字字体种种与名实
      鸟虫书、虫书
      所谓鸟虫书,实际上也是篆类手写体的别名。因其笔划既像鸟又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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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10-31 19:13 编辑

      4183.汉字字体种种与名实
      隶书、左书、史书
     “隶书”、“左书”、“史书”和“八分”,都是同体的异名。
      隶书是徒隶的字,是“以趍约易”的“俗体字”。 《书断》中引蔡邕《圣皇篇》:“程邈删古立隶文”,字体是约定俗成,一个人不可能创造一种字体,但一人编集一种字体,以及创始一种风格或流派,则是可能的。姑且沿用程邈之名。这种隶,当是那些有硬方折的或比较潦草的字体。方折散开的笔划,写起来比圆转勾连的方便,而圆转勾连中的许多细节也容易省略。再加上潦草随便,这当是“俗”处,不标准处。最初由篆变隶,可能就是从这里开始的。《秦律》简,就是秦代标准的隶书。
      一种字体不会是一个朝代突然创造的,汉代日常通行的正体字,像华山碑、熹平石经一类的字,必然有前代的基础,至多是有所加工整理罢了。所以无论是硬方折轨迹的俗体,还是“长、斗、虫、苛”的俗体(【注】“马”字头,下加“人”字,为“长”;“斗”字带“单人”旁,写作“什”; “中”字下边弯曲的作为“虫”,而篆字之“虫”字不作“中”字下边弯曲;以“止、可”为“苛”),对篆而言,都是隶书。
      至于左书,又作佐书,在“新莽六书”中“左书”,就是汉的隶书。“左”或“佐”的取义,其实佐之为职名,即“助理”之义。这在隶书的用途上固然是有此作用,但隶书之隶,是由于徒隶;佐书之佐,是书佐之“佐”。按汉代书佐地位很低,所以“新莽俗书”命以佐名,正如“秦俗书”命以“隶”名一样。
      所谓“史书”,即隶书。古代的史,实是天子诸侯的文化奴仆。往上可以升为大官,往下不过是王侯的随身侍役。汉代一般衙门的某些小官吏叫做史和令史,天子的史与古代一样仍叫太史。所以太史公司马迁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说明史的书与佐的书是同一性质。
      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律简,墓主是秦时的司法官吏,所写是狱颂内容,那字,自然是最标准的秦隶字体,基本上和西汉简牍中的字体没有什么特大的区别。可见秦隶实是篆到隶中间极其重要的转折点。
      从大汶口瓦器上一些类似文字的符号,到后世还沿用的古文、小篆,笔划都是以线条为主,笔划轨迹以圆势为主。而秦代粗刻的诏版渐有直笔划、方转折的刻法。秦律更是点画不避方扁,笔划轨迹以方为主。这种写法,沿袭到今天,因此,启功先生说:“不妨以‘篆类’来称秦隶以前你的字体,以‘隶类’来称秦隶以后的字体。即至今天所用的楷书、以至宋体字,仍是隶类演进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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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31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4184.汉字字体种种与名实
      八分
     “八分”这个名词是汉末才有的。《唐六典》卷十说:“四曰八分,谓石经碑阕所用。”
      知八分这一诨号。
      到魏汉之际,字体出现了一种新风格:其笔划更轻便,汉碑中的字的所谓“蚕头雁尾”都没有了。这些字就是后来真书的雏形。这是当时新俗体、新隶书,因为正式碑版上并不见这类字。既有新隶书,于是旧隶书必须给予异名或升格,才能有所区别,故称之为为“八分”。八分者,即八成的古体或雅体,也可说是“准雅体”或“准古体”。汉时篆和篆以前的字体是古体或雅体,隶是通用的正体,草和新隶体是俗体。蔡文姬所说:“割程隶八成去二分,割李篆二分去八分。”不宜理解为篆和隶若干数量,而且无法去“割”。实乃说明八成古体或雅体,二分俗体而已。
唐张怀瓘《书断》卷上说,因“八”字有“相背”之义,便把八分解作字有“八字分散”之势,是毫无根据的。 难道因“五”字有交午之义,便可解《五经》为“交叉线”吗?!可以用“八字分散”或“八字相背”等来比喻或形容汉碑字体,但与汉末人“八分、二分”的命义是不相符的。《书断》还因王愔的话,以为“字方八分”的尺度概念,更无根据。即是加上尊号,受禅二碑的字,每字长宽都远远超过80厘米,何况汉尺还小于今尺呢!
      汉碑字体的特点,在于规矩整齐,所以成为楷法。楷是“标准”、“整齐”,可为“楷模”之意,也是它升为雅体的资格。后来“楷”这一形容词被当作字体的专名,则是晋代以后的事。所以,汉魏之际八分与旧隶体的分别,只是称呼不同而已。
      关于王次仲创隶问题。晋卫恒《四体书势》说:“隶书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可知王次仲始传说中首先把秦隶书加工整齐的人。这位王次仲,是违反了秦始皇的命令而被杀的。
      后世的隶、八分的内容也随时代有所发展。羊欣说王洽、王珉“能隶行”,王羲之“善草隶”,王献之“善隶藁”等,现在看来,他们的字都是今草、真书和行书,只有一少部分是章草,并没有汉隶的字。可知这时的所谓“隶”,即是真书。北朝、隋代都称真书为隶,唐人也曾称八分为真书。
      字体自汉魏之际新俗体出现以后,便发生名称重复的情形,常引起混淆。梁时正书,即是真书,也就是新隶体,与秦隶是名同实异。隶和八分的混淆,重要原因有三:一是“隶”,秦俗书为隶,汉正体为隶,魏晋以后真书为隶,名同实异。二是“楷”,对于写得风格规矩整齐的字都称为“楷”,是泛用的形容词; 用“楷书”来称真书,则是专名,名同实异。三是笔划的“波势”,秦俗书无波;汉木简较工整的有波,较潦草的无波;汉碑某些有波,某些无波。新隶体,即真书,捺笔有波而横划无波。若专从波势或细微的风格上来寻找这两个名称的关系,常陷入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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