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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5.汉字的演进
字体与书体
所谓“字体”,是指文字的形状,即文字的组织构造以至它所属的大类型、总风格。例
如说某字是像什么形、指什么事,某字是什么形、什么声;或看它是属于“篆”、“隶”、“草”、“真”、“行”的哪一种?
汉字的形状,千差万别。其构成受下列因素的影响:(1)时代;(2)用途,如鼎彝、碑版、书册、信札等;(3)工具,如笔、刀等;(4)方法,如笔写、刀刻、范铸等;(5)写者、刻者;(6)地区。
组织构造的变化,包括:(1)各组成部分的不同,也可以说各单体或偏旁的不同,例如“草头”的不同写法,酬、酧等;(2)各局部的安排以及笔划数量的不同,例如,“明”字的“日”和“月”的左右不同安排,纹、紊,雷、靁等。
书写风格的变化,包括:(1)笔划转折轨迹的不同,即圆转或方折等差别。例如:秦《泰山刻石》与秦诏版的不同。(2)点画姿态的不同。(3)表现字迹的条件不同,即用途、工具、方法的差别。例如,笔写与刊刻的不同,范铸与刻写的不同,像吕不韦戟上的“诏事”二字与戟上其他字不同。(4)书写习惯的不同,例如时代、地区、写者等等各有特点。
字体命名的角度也各有不同。例如:(A)甲骨文、金文(钟鼎文)、篆书、分书(隶书)、楷书(真书)。(B)启功先生认为:兼包构造和风格的大类型,可以说有四种,即篆、隶、草、真。其他如行书是草、真的混合物,各种花体字只是各类字的变态或说装饰体而已。(C)宋高宗赵构说字体有五种:篆、隶、真、行、草。
文献方面,对于字体名称,最为纠缠。常见名同实不同,甚至互相矛盾。
(1)秦以前没有字体分类,亦无“篆”、“隶”等名称。“六书”不是字体名称,其
内容“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六事,实为“造字规律”——“造字之本”,或者叫“识字诀窍”,而不是有六种字体。
(2)秦代的篆是规矩的、标准的“正体”,隶是徒隶用的、不标准的“俗体”。
(3)汉代以降的字体变化,各有专门名称。例如草书、八分等名,都是汉代才有的。
(4)同一名称,常有不同内容。例如“隶”,在秦汉和晋以下各有不同内容。
(5)同一内容,又常有不同名称。例如,汉碑上的字,或成为“隶”,或成为“八
分”。
(6)名称的兴起,通常落后于字体的产生和流行。例如周代的一种字,原来并无专
名,到秦代才追认为“大篆”。
字体的各种专门名称,实自秦代才有的。而且,各种名称初起时,常是一般的名称,或说是“诨号”,进一步演进才成为某种字体的专名。《书断》卷上曾用父子关系比喻字体的演进关系。借此比喻加以说明:
例如,自秦定篆为标准字体后,以“篆”为中心,对于它所从出得古代字,便叫做“大篆”。正像祖父成为大父、祖母成为大母一样。而对于次于“篆”的新体字,给它一个卑称为“隶”。然后,回过头来,给当时的“篆”加上一个“小”字,曰“小篆”,以资区别或对称。
又如,有了新草体后,才给就草体加“章”字,回头再给新草体加一“今”字,曰“今草”,以资区别或对称。
汉魏之际有了新兴的隶书,即“新俗体”,才把两汉、曹魏碑版上那种旧隶体字成为“八分”,把“隶”这一名称让给新俗体。但仍嫌混淆,于是给它定一些新名称为“真”、或“正”、或“楷”、或“今体隶书“。
所谓“书体”是指某一书家、某一流派的艺术风格。常常以著名书法家的姓命名,例如,真书(楷书)的欧、颜、柳、赵各体等等。惟宋代秦桧创立的“印刷体”真书(楷书)叫做“宋体”,被汉字印刷物广泛地沿用至今(【注】其实,秦桧为首的“四人帮”不过是宋高宗赵构杀害岳飞的替罪羊而已。秦桧充其量是一个御用工具,执行了赵构的意旨。至于指称他是“投降派、奸细”之类的罪名,据史家考证均无据,那些“帽子”不过是为了掩盖宋高宗皇帝老儿是杀害岳飞真凶的真相、把屎盆子全扣到秦桧脑袋上的伎俩而已。秦桧冤,也不冤;冤也不冤?。找替罪羊的伎俩一直被历代统治者,乃至官场所沿用,所以,中国官编《历史》的表述中,只有祸国殃民的、瞒上欺下的“奸臣”,圣明的皇帝只是有时“被”蒙骗,不过是用人“不当”、“看人看走眼啦”等等小小的“疏忽”而已。找替罪羊、杀替罪羊就成为确保“吾皇圣明”、“稳坐万代江山”的“好办法”——歌颂皇帝也就成为官编的《中国历史》的主旋律了——您看,是耶,非耶?);另有宋徽宗赵佶创立一种“真书(楷书)体”叫做“瘦金体”(【注】虽为昏庸的皇帝,一代书画大师的名分却丝毫无损,就因为他是皇帝)。书体多指它们在一大类型中的小分别。此外,流行于唐代“馆阁”,以及宋、明的翰林院和科举考场的书风叫做“馆阁体”,清代沿袭叫做“台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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