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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10-4 07:29 编辑

      3752.《在黑暗中》
      短篇小说集《在黑暗中》,这本集子里的主人公,都是在黑暗中追求着光明的女性,收集了作者的四部著名小说:《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暑假中》、《阿毛姑娘》。这是一本文学爱好者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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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3753.《在黑暗中》的《梦珂》内容介绍
     “梦珂,她是一个退职太守的女儿。当太守年轻时,他生得确是漂亮,又善于言谈,又会喝酒,又会花钱。从起身到睡觉,都耽乐在花厅里。自然有一般时下的诗酒之士,以及贩古董,字画的掮客们去承奉他,终日斗鸡走马,直到看看快把祖遗的三百多亩田花完了,没奈何只好去运动做官。靠了曾中过一名举人,又有两个在京的父执,所以毫不困难的起始便放了一任太守。原想在两三年后再调好缺,谁知不久就被革了,原因是受了朋友的欺骗,在不知不觉中做了一点被牵涉到风化的事。于是他便在怨恨,悲愤中灰起心来,从此规规矩矩的安居在家中,忍受着许多不适意的节俭。但不幸的事,还毫不容情接踵的逼来,第二年他妻子便在难产中遗下一个女孩死了。这是他在十八岁上娶过来的一个老翰林的女儿,虽说也是按照中国的旧例,这婚姻是在两个小孩还吃奶的时候便定下的,但这姑娘却因了在母家养成的贤淑性格,和一种自视非常高贵的心理,所以从未为了他的挥霍,他的游荡,以及他后来的委靡而又易怒的神经质的脾气发生过龃龉。他自然是免不了那许多痛心的叹息和眼泪,并且终身便在看管他那唯一的女儿中,夹着焦愁,忧愤,慢慢的也就苍老了,在那所古屋里。”(出自《丁玲《梦珂》》
      这里涉及的是王剑虹的父亲。其父王勃山,爱文物,谙医道,悉诗文,是辛亥革命时期的老同有盟会员,曾任孙中山广州国民政府秘书;解放后,先后任川东行政公署监委委员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1957年去世。王剑虹早年丧母。梦珂的父亲与王剑虹的父亲,很有些靠谱。也就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交融。
      1919年,“五四”波涛传到桃源第二女师,王淑生运动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同学罢课、示威、游行、演讲。这时王淑蒋冰之(即当代女作家丁玲),并成为“不是姐妹,胜似姐妹”的好朋友。是年底,王勃山决定把女儿带到上海读书。行前,王勃山根据龚自珍《夜坐》中的诗句“万一禅关砉然破,美人如玉剑如虹”,将女儿的名字淑改为剑虹。
     “这幼女在自然的命运下,伴着那常常喝醉,常常骂人的父亲一天一天的大了起来,长得象一枝兰花,颤蓬蓬的,瘦伶伶的,面孔雪白。天然第一步学会的,便是把那细长细长的眉尖一蹙一蹙,或是把那生有浓密睫毛的眼睑一阖下,就长声的叹息起来。不过,也许是由于那放浪子的血液还遗留在这女子的血管里的缘故,所以同时她又很会象她父亲当年一样的狂放的笑,和怎样的去煽动那美丽的眼,只可惜现在已缺少了那可以从挥霍中得到快乐的东西了。”(出自丁玲《梦珂》)
      这里描写的梦珂是个美女。而丁玲在同学间算不上美人。而沈从文描述的丁玲是“那么一个朴素圆脸的女孩子”(《记丁玲》116页)“这个圆脸长眉的女孩子,她同我想象中的平凡女子差不了多少。就因为她不知道如何去料理自己,即如女子所不可缺少的穿衣扑粉本行也不会,年轻女子媚人处也没有,姑比起旁的女人来,似乎更不足道了。”(《记丁玲》63页)而丁玲的同学挚友王剑虹,沈从文是这样描述:“当时丁玲女士还不过十七岁,天真烂漫,处处同一个男子相近,那王女士却是有肺病型神经质的女子,素以美丽著名,两人之间从某种相反特点上,因之发生特殊的友谊,一直到那王女士死去十年后,丁玲女士对于这友谊尚极其珍视。在她作品中,常描写到一个肺病型身体孱弱性格极强的女子,便是她那个朋友的剪影。”(《记丁玲》57页)对照沈的文字,我们自然会懂得其实,丁玲笔下的梦珂就是她那个美丽的同学王剑虹。
     “她在酉阳家里曾念过好几年书,也曾进过酉阳中学。到上海来是两年前的事。为了读书,为了想借此重振家声,她不得不使那老人拿叹息来送别她的独女,叮咛又叮咛的把她托付给一个住在上海的她的姑母,他的堂妹。”(出自《梦珂》)
      王剑虹,原名王淑王番,与赵世炎同乡,1902年出生,比丁玲大两岁,四川酉阳龙潭镇人,土家族,是丁玲的同窗好友。曾与丁玲一块就读与湖南的桃源第二女子师范学校,1923年7月,中共在上海创办了“上海大学”,王剑虹与丁玲经瞿秋白同志的介绍,就读于上海大学文学系,瞿秋白同志时任教务长兼社会科学系主任。
      丁玲回忆说王剑虹女士“有一双智慧、犀锐、坚定的眼睛”,她口才流利,能言善辩,口若悬河,见解精辟,常反驳学潮的校长老师哑口无言、瞠目结舌,同时,她又“象一团烈火,一把利剑,一支无所畏惧、勇猛直前的队伍的尖兵”。
      在二十年代初的中国,王剑虹应算是一位优秀而出色的女性,丁玲说她“是坚强的,热烈的”。由于她自幼丧母,同时,她又是一个很俭朴的女性,在她和丁玲一块求学的日子里,“如果能买两角钱一尺布做衣服的话,也只肯买一角钱一尺的布。我们没有买过鱼、肉,没有尝过冰淇淋,去哪里都是徒步,把省下的钱全买了书。”但这样艰苦朴素的生活,丝毫不影响她乐观的生活态度,她依然是“生活得很有兴趣,很有生气”。
      对于爱情,王剑虹女士有着沉稳而热烈的追求,同时,又那么真挚,那么含蓄。“她在热烈地爱着秋白。她是一个深刻的人,她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她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她可以把爱情关在心里,窒死她,她不会显露出来让人议论或讪笑。”但文采极好的王剑虹,将自己对异性的爱慕藏在心底,对瞿秋白同志真热的爱恋,她会用诗表达出来。
      1923年寒假,瞿秋白与王剑虹喜结良缘,可惜,好景不长,红颜薄命,这么一个出众的新女性,被瞿秋白称为“梦可”的王剑虹,婚后不久便被瞿秋白同志的肺病染上,病势沉重,最后香消玉殒,秋白剑虹竟相隔于天上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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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3754.《在黑暗中》的《梦珂》相关内容
      瞿秋白致王剑虹的诗作
     “虹:
      ……你偏偏爱我,我偏偏爱你——这是冤家,这是“幸福”。唉!我恨不能插翅飞回吻……
      爱恋未必要计较什么幸福不幸福。爱恋生成是先天的……单只为那“一把辛酸泪”,那“暗暗奇气来袭我的心”的意味也就应当爱了——这是人间何等高尚的感觉!我现在或者可以算是半“个”人了。
      梦可!梦可!我叫你,你听不见,只能多画几个“!!!!!”可怜,可怜啊!
      秋白
      一月十二日”
      由此可见,甚至连梦珂这个名字,也是瞿秋白曾经对王剑虹的昵称爱语,法文意为“我的心”这更能说明王剑虹就是梦珂的生活原型。“梦珂看见那老太太的亲热,倒不好意思起来,也就笑了。到晚上吃面时,老太太看到那绿色的,新擀的菠菜面,便不住的念起故乡来。是的,酉阳的确不能拿上海来相比。酉阳有高到走不上去的峻山,云只能在山脚边荡来荡去,从山顶流下许多条溪水,又清,又亮,又甜,当水流到悬崖边时,便一直往下倒,一倒就是几十丈,白沫都溅到一二十尺,响声在对面山上也能听见。树呢,总有多得数不清的二三个人围拢不过来的古树。算来里面也可以修一所上海的一楼一底的房子了。老太太不住的说,匀珍的父亲捻着胡子尽笑。”(出自《梦珂》)
      这里描写的酉阳风光,深得龙潭神韵。沈从文二十年代曾驻扎过酉阳龙潭,后在其自传里描述过龙潭景色,记载于《一个大王》一章里。这是种人生机缘吧。沈大概没有亲见过王剑虹女士,但在丁玲的相册里看到过王女士的芳容,听到过丁玲描述王女士的故事。
     “老太太还自有她的见地。本来,酉阳是不必有那样多学校的,并且酉阳的圣宫——中学校址——是修得极堂皇的,正殿上的横梁总有三尺宽,柱头也象桌子大小。便是殿前的那一溜台阶,五六十级,也就够爬了。“哼,单讲你那学校的秋千,看是多么笨,孤零零的站在操坪角上,比起我们学堂里的来,象个什么东西!未必你们忘记了?想想看,好高!从那桐子树的横枝上坠下来,足足总有五六丈,上面的叶子,巴斗大一匹匹的,底下从不曾有过太阳光,小孩子在那里荡着时,才算标致。你大哥在时,还常常当打到东边就伸手摘那边杈过来的桂花,只要有花,至少也可以抓下一把来,底下看的人便抢着去捡花片。匀儿总该记得吧!””(出自《梦珂》)
      这里描写酉阳中学,很是逼真,至今酉阳人还引以为傲。至于丁玲是真的与王剑虹到过酉阳游玩,还是听同学描述家乡风物的结果,那还有待于专家深入研究。1922年春节前夕,王剑虹利用回川探亲之机重返湖南,把日夜惦念的好友丁玲也接到上海平民女校读书。至于这回是不是丁玲与好友同到酉阳龙潭,可能性很大。
      丁玲小说《梦珂》,后来梦珂不满学校教育。骄傲负气,脱离上海姑姑家,跑到明星剧社当了一名演员。改名叫林琅,那是丁玲自己的一段经历的缩影。但总的说来,梦珂一角,实出于王剑虹的人生经历的影子为多,也是丁玲悼念缅怀好友的一种方式。可见她们感情深厚,友谊真挚。以至于瞿秋白在王剑虹死后不久,就迷恋上杨之华而耿耿于怀,为好友抱不平。人生的快恨情仇,男女的恩恩怨怨,谁说得清楚,谁能不感慨?好在有小说《梦珂》,丁玲与王剑虹,都可以因此不朽了。永远活在文字里。
     “现在,大约在某一类的报纸和杂志上,应当有不少的自命为上海的文豪,戏剧家,导演家,批评家,以及为这些人呐喊的可怜的喽罗们。大家用“天香国色”和“闭月羞花”的词藻去捧这个始终是隐忍着的林琅——被命为空前绝后的初现银幕的女明星,以希望能够从她身上,得到各人所以捧的**的满足,或只想在这种**中得一点浅薄的快意吧。”这个小说的结尾,倒是丁玲的一种虚构与幻想,其实,丁玲根本就不适于当演员。她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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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3755.《在黑暗中》的《莎菲女士的日记》
     《莎菲女士的日记》是丁玲的成名作。二十年代末,莎菲以其独特的面貌出现于文坛,犹如“抛下一颗炮弹”,顿时震撼了整个文坛。这是个漂泊在外,对生活抱有美丽的幻想,但又被肺病缠身和爱情失意折磨着的孤独少女。她集善恶于一身,“多样性、矛盾性和一致性”高度统一在她的性格之中,以至让人捉磨不透而产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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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3756.《在黑暗中》的《莎菲女士的日记》主题
     《沙菲女士的日记》发表于一个新与旧、进步与反动、光明与黑暗激烈搏斗的时期,丁玲将自身那种因理想与现实相冲突而产生的苦闷与孤独感很自然地融入作品,真实记述了主人公莎菲的一段心路历程,深刻地揭示了经过五四运动洗礼后的小资产阶级女性的精神状态和情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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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3757.《在黑暗中》的《莎菲女士的日记》人物形象
      莎菲是一个乘着个性解放的风潮走出家门的、外冷内热的时代女性;五四退潮后,小资产阶级叛逆、苦闷的现代知识女性典型,性情孤傲、内心充满狂热幻想,蔑视封建礼教、追求“真的爱情”和个性解放。 但是大革命失败后的特殊环境,小资产阶级在追求幻灭后的内心骚乱,都决定了她执拗地寻觅人生的意义而又没有出路,鄙视世俗又不时感到有沉入纵情声色中的危险,重感情,而更爱幻想、狂想。这就具体反映出历史投射在一部分知识青年身上的时代阴影――使反抗带有病态但仍是反抗(病态的反抗),表现出莎菲形象的全部矛盾性,“莎菲女士是心灵负着时代苦闷的创伤的青年女性的叛逆的绝叫者”(茅盾),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价值。
      小说深入细致地描写了莎菲在情欲方面所受的诱惑,这种对人物心灵的大胆剖露,产生了惊世骇俗的阅读震撼,从而被看作是“女性的《沉沦》”。在莎菲身上体现出来的灵与肉的冲突比郁达夫《沉沦》的主人公更加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因为这是一个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却丧失了选择对象和选择意义的时代寓言:莎菲的苦闷,是五四时期获得个性解放的急进青年,在革命低潮中陷入彷徨无主的真实写照,其中包含着深刻的历史批判性,也对当时青年的时代苦闷起到聚光一照,发人深省的作用。莎菲巨大的生命热情显然迫切需要一个巨大的事业来消耗,丁玲对此做出的解释是:莎菲生活在世界上,所要人们的了解她体会她的心太恳切了,所以长远地沉溺在失望的苦恼中。对于莎菲们来说,“生存还是毁灭”,并不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关键是要给她们生或死的理由。   1933年,丁玲又发表了《莎菲日记第二部》,叙述莎菲没有浪费生命,她与一位文学青年同居生子,当她读着爱人的新作《光明在我们面前》时,爱人却以已经被秘密枪决了。丁玲把自叙传小说带入了革命小说的新轨道,把冷静的心理分析与热切的时代呼唤相结合,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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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3758.《在黑暗中》的《莎菲女士的日记》艺术成就
     《莎菲女士的日记》是一部内容与形式高度契合的佳作,是郁达夫所开创的描写知识分子时代病的自我伤感小说的总结与结束。其艺术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文体形式上,采用了日记体。《莎菲女士的日记》是部日记体小说,小说的成功也首先得力于作者对日记这一文学样式的选择。莎菲是五四时代的产儿,她的执着、追求、幻灭、苦闷,都需要痛快淋漓地倾泻出来,日记这种直抒胸臆的形式正好为莎菲抒发理想、倾吐苦闷提供了通畅的渠道,给了她一个自由挥洒的空间。其次,在心理描写上,精微细腻、大胆而又富有饱满感情。丁玲一步入文坛,便带来一种细腻地刻画人物复杂心理的特色,莎菲的心理描写,在这方面也代表了丁玲的主要艺术成就。第三,在语言风格上,极具阳刚之气又不乏柔和之美,文笔细腻、敏锐、灵活、强悍,正与莎菲那坦率真诚而又纤细敏感的性格相吻合,真实、准确、细致地完成了对人物内心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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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3759.《在黑暗中》的《莎菲女士的日记》主人公莎菲的形象
      莎菲温和善良,面对苇弟忠实的求爱,她总是毫不含糊地加以拒绝,从不欺骗和玩弄他。她说:“我相信在我平日的一举一动中,我都很能表示出我的态度来
     (1)温和善良而又骄纵任性莎菲温和善良,面对苇弟忠实的求爱,她总是毫不含糊地加以拒绝,从不欺骗和玩弄他。她说:“我相信在我平日的一举一动中,我都很能表示出我的态度来。为什么他懂不了我的意见呢?难道我能直接的说明和阻止他的爱吗?我常常想,假设这不是苇弟而是另外一人,我将会知道怎样处置是最合适的。偏偏又是如此令我忍不下心去的一个好人!”为了让苇弟死心,她把自己的日记拿给苇弟看,让她知道他之在她心里“是怎样的无希望”,进而了解她“是如何凉薄的反反复复不足爱的女人”。莎菲常常真诚地为苇弟祝福祈祷,“愿有那么一个真诚纯洁的女郎去饱领苇弟的爱,并填实苇弟所感到的空虚。”“我将替她愿望那世界上最可爱、最美的女人”。但另一方面,苇弟又是莎菲倾泄怨怒的对象,她常常用冷静的眼光欣赏他痛苦地流泪,看到他把眼泪一颗一颗掉在她手背上,“却像野人一样的在得意地笑”。有时为了苇弟“很快乐,在笑”,便又故意去捉弄,苇弟哭了,她却快意起来。尽管莎菲知道这一切其实是罪过,因而不断自我谴责:“我,自然,得意够了,是又会惭愧起来,于是用姊姊的态度去喊他洗脸,抚摩他的头发”。“在一个老实人面前,我尽自己的残酷天性去折磨了他,但当他走后,我真又想抓回他来,只请求给他一句:‘我知道自己的罪过,请不要再爱这样一个不配承受那真挚的爱的女人了吧!’”
     (2)放任不羁而又自我压抑与周围的女性相比,莎菲活得最无拘:破烂的手套,搜不出香水的抽屉,无缘无故扯碎的新棉袍,旧的小玩具……她从不讳言自己的感情欲求,也不隐藏自己的卑下意识。凌吉士那“说不出、捉不到的丰仪”煽动着莎菲的心,她“用一种小儿要糖果的心情”望着那两个“鲜红的、嫩腻的、惹人的”嘴角,觉得有把自己的“嘴唇放上去的需要”,她要占有凌吉士,要凌吉士“无条件地献上他的心”,跪着求她“赐给他吻”。她说:“假使他这时敢拥抱住我,狂乱的吻我,我一定会倒在他手腕上哭了出来:‘我爱你阿!我爱你阿!’”但另一方面,莎菲又压抑自己可爱的天性。她说:“近来为要磨练自己,常常话到口边便咽住,怕又在无意中刺着了别人的隐处,虽说是开玩笑。”借住在夏那儿时,梦如大发其对感情的一种新近所获得的议论,隐隐的含着讥刺向她,她也只是默然忍受。爱上凌吉士后,更是不断懊悔自己“所做的一些不是”。结果,她活得是那么的不痛快。
     (3)倔强狷傲而又脆弱颓丧莎菲勇敢地从家庭中走了出来,虽屡遭挫折却总不愿舍弃追求的热望,虽倍受排斥但总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莎菲有一个温暖的家,她的父母、姊姊都能如此盲目地爱惜她,但她却不留恋这温馨的乐园,即使到最后,因为一番经历而陷到极深的悲境里去,她也没有想过回去,而是“决计搭车南下,在无人认识的地方”,“悄悄的活下来,悄悄的死去”。因为在那个时代,回去,就意味着走回头路,就意味着失去真正的自由。莎菲在这方面,表现得如此执着,如此倔强,真可谓“飞蛾扑火,非死不已”。但另一方面,莎菲又异常脆弱颓丧,表现在苦闷时的意志崩溃、自我动摇和借酒浇愁,以自我麻醉来摆脱痛苦上。莎菲接到蕴姊从上海来的信后,百无可望,明知酒对她的肺病有致命的危险,仍发狂痛饮,企望因此一了百了,不必再去细想那些纠纠葛葛的事。
     (4)愤世嫉俗而又自我怀疑莎菲瞧不起世俗的虚伪和做作,看不惯周围的堕落和腐败。听到公寓里住客们那又粗、又大、又嘎、又单调的喊伙计的声音,就感到头痛,看到“那四堵粉垩的墙”,“那同样的白垩的天花板”,就感到“窒息”,因为“真找不出一件能令人不生嫌厌心的事”,她宁肯能找到些新的不快活,不满足;只是新的,无论好坏,来刺激她那颗孤寂、苦闷的心。莎菲邀好友毓芳和云霖看电影,毓芳却邀了剑如来,因为她曾把剑如当作好朋友而在一个星期中足足给了她八封长信,可是剑如却没有理睬她,以至极大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所以她一见到剑如,“气得只想哭”,而剑如却装糊涂,同她“毫无芥蒂的说话”。到了影院,“在门口又遇着一群同乡的小姐们”,她“厌恶那些惯做的笑靥”,再也忍受不了这些俗不可耐的世态,便乘毓芳同她们说到热闹中丢下她所请的客,悄悄回来了。莎菲不满于社会对于女性的歧视,鄙视平庸的家庭生活,尤其反感阻碍个人奋斗的传统习俗和社会偏见。她是把自己作为一种与世俗格格不入的力量来看待的。但另一方面,她又常常怀疑自己的信仰,说不上自己真的需要什么,她时时懊悔,时时觉得“无意义”,甚至认为“一个女人这样放肆,是不会得好结果的”,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一个正经女人做不出来的。
     (5)蔑视礼教而又害怕舆论莎菲尊重人性,鼓吹恋爱自由,蔑视封建礼教,与异性交往,毫无顾忌,从不像子君那样面对一副雪莱像也会忸怩不安。对于“道德家”的指手画脚,莎菲也没有像庐隐笔下的女主人公那样耿耿于怀,家庭关系对于莎菲毫无束缚,她身上从来也找不到淦女士笔下人物那种“孝”的痕迹。莎菲认识凌吉士后,一反女人安于被动的惯例,主动追求真实的爱。她怀着神秘的目的搬了家,并以补习英文为名进一步接近凌吉士。莎菲还敢把自己内心世界的一切复杂隐秘处赤裸裸地亮出来,一点也不忌讳自己的情欲冲动,这一切,都显示了莎菲对于既定道德规范的大胆冒渎和人们所尊崇的传统礼教的勇敢挑战。但另一方面,她又害怕舆论,害怕人们理智的面孔,她委屈自己的可爱天性以迎合浅薄眼光之赞颂,并且常因自己的所作所为“放肆”、“不正经”、不合道德而感到像犯下罪一样的难受。
     (6)自尊自强而又自侮自贱莎菲是自我欣赏型的女性,意志自由的倾向非常鲜明,对别人的嘲讽,常不屑一顾。她人格独立的意识很强,热切向往现世人生,充满实现自我价值的渴望。但她又自哀自怜、自轻自贱,拿生命当玩具,置肺病于不顾,狂饮大醉,自咒“倒不如死了干净”。甚而至于向她所轻视的人乞怜。她明知凌吉士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却仍渴求他的“拥抱”和“热吻”。她说:“我的王!准许我亲一下吧!”
     (7)沉着冷静而又浮躁冲动莎菲能沉着地对待一切外来的打击,用淡漠的微笑讥刺邪恶。身患肺病,却满不在乎,对苇弟的落泪和剑如的生病,反倒快活。但另一方面,莎菲又忽怨忽怒,频喜频忧,情绪一日三变,浮躁不安,以至行为总是和理智相悖离。她不愿捉弄苇弟,并且还确确实实可怜他,但她又能很冷静的去看他怎样使眼睛变红,怎样拿手去擦干,并在那些举动中,加上许多残酷的解释,而未曾想到在人世中,他是一个例外的老实人。
     (8)鄙视淫乐而又姑息色欲莎菲主张“灵肉高度和谐”的爱情,鄙视一味追求肉感享受。她没有把自己所追求的爱情同世人所谓的‘爱’划等号,后者除让她感到“无味的嫉妒”和“自私的占有”之外,只是等于找得一个忠实的男伴,做一身的归落。她不屑于这种亲密,称它为“男女间的小动作”。莎菲要求爱人了解她。她说:“我总愿意有那么一个人能了解得我清清楚楚的,如若不懂得我,我要那些爱,那些体贴做什么?”嘲笑“禁欲主义者”,“不相信恋爱是如此的理智、如此的科学”,她要求爱还应像“把肉体融化似的快乐”。反对“幸福不是在有爱人,是在两人都无更大的欲望,商商量量、平平和和的过日子”的观点,似乎是个很懂得爱情的人。但她又不能抵制色欲,凌吉士“颀长的身躯,嫩玫瑰般的脸庞,柔软的眼波,惹人的嘴角”,“音乐般的声音”,总令她陶醉,令她不能自己,她说:“假使他把我紧紧的拥抱着,让我吻遍他全身,然后把我丢下海去,丢下火去,我都会快乐的闭着眼等待那可以永久保藏我那爱情的死的来到。”并且在确定不会爱上这个南洋阔少后,仍“倾慕他、思念他”,甚而至于感到没有他,就“失掉一切生活意义的保障了”。她说:“假使有那末一日,我和他的嘴唇合拢来,密密的,那我的身体就从这心的狂笑中瓦解去,也愿意。其实,单单能获得骑士一般的那人儿的温柔的一抚摩,随便他的手尖触到我身上的任何部分,因此就牺牲一切,我也肯。”继而抛开理智,主动投入他邪恶的怀抱。
     (9)依恋人生而又悲观宿命莎菲是个热爱生命的少女,总觉得没有享受到“生的一切”,因此她寻求快乐,迫切需要这人间的感情,祈望“占有许多不可能的东西”,没有一丝遗憾地死去。但她又悲观绝望,自己糟蹋自己,心灰意懒,坐以待毙,只想“到无人认识的地方,悄悄地活下来,悄悄地死去”。
这就是莎菲!一个时而温情、时而骄横、时而自尊、时而自卑、时而冷静、时而狂放、时而抑制、时而渲泄、时而像哲人、时而像疯子的矛盾生灵!她既是多侧面的,又是非常鲜明的。
      莎菲何以会有这么复杂丰富的性格?这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莎菲生活的时代,“五四运动”的高潮早已过去,原先全身心投入到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念念不忘于服务社会和人类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已在大革命失败后恐怖、血腥的气氛中分化:有的发扬“五四”精神,沿着先烈的足迹前进;有的却与封建主义进行了妥协,消沉甚至堕落了,连先前欣赏易卜生之流的剧本《终身大事》的青年,也多拜倒于《天女散花》、《黛玉葬花》的台下;也有的仍然在追求个性解放和恋爱自由,与封建主义进行软弱无力的抗争。这一类人把自己禁锢在狭小的生活圈子里,因看不到明确的未来,找不到新的出路而悲观、感伤、颓废。莎菲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就这样,莎菲不断追求,又不断幻灭,自始至终,她的理想,没得到过实现,她的欲望,没得到过满足。于是被压抑的内心欲望和个性便被扭曲,自觉不自觉地向着相反的、极端的方向发展,带上颓废、变态和病态的色彩。她性格中的“狷傲”、“怪癖”和不近情理也便由此而来。所以茅盾说莎菲女士是“心灵上负着时代苦闷的创伤的青年女性的叛逆绝叫者”,“是‘五四’以后解放的青年女子在性爱上的矛盾心理的代表者”,实在是有见地之极。
      从某种意义上说,莎菲是另一类型的堂吉诃德,她以自己喜怒无常的性格、玩世不恭的态度作为武器,用这支无形的长矛,对准黑暗、腐朽的社会,单枪匹马地猛打狠杀。这样的战斗当然是无济于事的,最后只能和堂吉诃德一样以失败告终,只是莎菲的失败不带任何喜剧色彩,在人生的舞台上,她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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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10-4 08:02 编辑

      3760.《在黑暗中》的《莎菲女士的日记》 莎菲女士的日记预示
      莎菲是谁?丁玲是谁?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那是一个敢于追求真正而纯洁的爱情的女性;是一个不把爱情、亲情、友情和同情混为一谈的女性;同时也是一个不把爱情与性、与人的本能混为一谈的女性。丁玲笔下的莎菲是这样,丁玲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她对待爱的态度与方式实在让人敬佩,甚至超过了比她早一个时代的新文化领袖级人物胡适。像胡适一样,丁玲的一生也经历了四场可歌可泣的爱情。但是从胡适的爱情上,后人很难看到作为一个新文化领袖的风采,也很难看到作为一个新时代真正男人的风采。在爱情面前,他是一个失败者,是一个逃兵,远不如他所爱的一个又一个女人来得勇敢而坚强。他对于他所爱的和同时深深爱着他的女人的伤害,不但刻骨铭心,甚至使其中的两个女人毁了一生!女人可以为他而殉情,而胡适呢,却在仰天长叹之余退避三舍。丁玲却完全不同。在她正值青春年华时,上一辈人为她订下的与她表哥的婚约因为没有爱,她便用一个弱女子的最大努力去挣脱,不管付出多大代价。与胡也频相爱以后,她不但不在乎世人的鄙视,反而勇敢地手挽手一起走上街头。当两个人不幸被沼泽困住以后,生命危在旦夕,她却和她相爱的人一样地毫无畏惧,不是一起抱头痛哭,惋惜生命的无常与残酷,而是一起仰望星空并数天上的星星!那种浪漫,不是一般人可以轻易做出,那该是对于生命、对于爱情的多么深刻又多么超然的理解。
      与冯达的相爱也是同样。信任就是信任,怀疑就是怀疑。认为是冯达出卖了自己才使得自己被捕入狱,就把自己的感知直面道出。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对于爱情也是一样。可以说,不敢于直面与正视惨淡的人生与淋漓鲜血的人,也同样不敢于直面与正视自己的感情。应该说,丁玲是那个时代女子中的一个真的“猛士”。自己深爱着的男人胡也频的牺牲没有击垮她的意志;牢狱的折磨她敢于以死抗争。那绝不仅是一种个性化的生存。其生命的内质已经超越了个性,那是生命的真正觉醒,是一个觉醒者对于自己的感情、权利与尊严的最高的捍卫。
      不可想象,没有这样的感情作为依傍,丁玲历经磨难的中、晚年怎样度过在丁玲生命的中、晚年,她与比她小13岁的年轻军官陈明的相爱,是她一生的爱情最光辉夺目、最光彩照人的一幕。在爱情与人生面前,也许最大的敌人正是世俗。因为世俗是一种最潜在又最为无边无际的力量,让你找不到对手而对手又无时无刻不在你周围,并将你紧紧包围起来。你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这种力量的存在,却无法一把抓住它。你要与之较量,却没有明确的对手和目标,然而你又无时无刻不感到这个对手和目标的存在。丁玲应该同样感觉到了吧?因为她与陈明的相爱正是处于这样的处境之中。但是她像陈明一样来的果敢而坚强。没有什么人赞同那就不举行什么隆重的婚礼。恋爱与结婚本来也不是要做给谁看的,那本来就是自己的事,属于自己私生活的范畴。只要恋爱的双方彼此真正相爱,那是什么世俗的力量也无权干涉、无法分散和无法打垮的。在那以后长达几十年的岁月里,丁玲与陈明始终坚贞不渝地相爱着。
      他们这场不与世俗为伍的爱情同时经历了长达几十年的严峻考验,特别是在50年代丁玲陷入政治和由政治而导致的人生逆境以后,在丁玲遭受长达20多年“流放”生活的艰难岁月里,陈明始终与她站在一起,始终用他的感情作为丁玲生命的支撑。不可想象,没有这样的感情作为依傍,丁玲历经磨难的中、晚年生活该怎样度过。她能够坚持下来吗?能够坚持到底吗?人的生命选择和生命历程只能有一种,选择了这一种就不可能同时选择另一种,人分身无术。不知道丁玲对于她的中、晚年的生命选择是否无怨无悔,然而应该确信,她对于陈明的爱情选择无怨无悔。到了晚年,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她只是觉得陈明这一生活得太苦了,爱得太苦了。不知陈明先生有何感受。也许在他看来,为了真正的相爱,那是任何代价都可以付出、任何牺牲也在所不惜的。何以言苦?又何言太苦?真正的爱情本来就是真正的心甘情愿。
      究竟是莎菲成全了丁玲,还是丁玲成全了莎菲
      我时常情不自禁重温丁玲写在《莎菲女士的日记》里的一段文字,那是小说主人公莎菲对于自己爱情的一种内心剖白。不知道这段话可否作为丁玲自己爱情追求的一个注脚和一种反证——
      我到底又为了什么呢,这真难说!自然我未曾有过一刻私自承认我是爱恋上那高个儿了的,但他在我的心心念念中又蕴蓄着一种分析不清的意义。虽说他那颀长的身躯,嫩玫瑰般的脸庞,柔软的嘴唇,惹人的眼角,可以诱惑许多爱美的女子,并以他那娇贵的态度倾倒那些还有情爱的。但我岂肯为了这些无意识的引诱而迷恋一个十足的南洋人!真的,在他最近的谈话中,我懂得了他的可怜的思想;他需要的是什么?是金钱,是在客厅中能应酬买卖中朋友们的年轻太太,是几个穿得很标致的白胖儿子。他的爱情是什么?是拿金钱在妓院中,去挥霍而得来的一时肉感的享受,和坐在软软的沙发上,拥着香喷喷的肉体,抽着烟卷,同朋友们任意谈笑,还把左腿叠压在右膝上;不高兴时,便拉倒,回到家里老婆那里去。热心于演讲辩论会,网球比赛,留学哈佛,做外交官、公使大臣,或继承父亲的职业,做橡树生意,成资本家……这便是他的志趣!
      唉,我能说什么呢?当我明白了那使我爱慕的一个高贵的美型里,是安置着如此一个卑劣灵魂,并且无缘无故还接受过他的许多亲密。这亲密,还值不了他从妓院中挥霍里剩余的一半!想起那落在我发际的吻来,真使我悔恨到想哭了!……唉!我应该怎样来诅咒我自己了!
      这段话让我想象不出来,究竟丁玲与莎菲之间有多么大的差异或相同。究竟是莎菲成全了丁玲,还是丁玲成全了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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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4-10-4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10-4 08:08 编辑

      3761.《在黑暗中》的《莎菲女士的日记》莎菲女士的日记节选
      三月二十七晚
      自从我赶走苇弟到这时已整整五个钟头了。在这五点钟里,我应怎样才想得出一个恰合的名字来称呼它?象热锅上的蚂蚁在这小房子里不安的坐下,又站起,又跑到门缝边瞧,但是——他一定不来了,他一定不来了,于是我又想哭,哭我走得这样凄凉,北京城就没有一个人陪我一哭吗?是的,我应该离开这冷酷的北京,为什么我要舍不得这板床,这油腻的书桌,这三条腿的椅子……是的,明早我就要走了,北京的朋友们不会再腻烦莎菲的病。为了朋友们轻快舒适,莎菲便为朋友们死在西山也是该的!但如此让莎菲一人看不着一点热情孤孤寂寂的上山去,想来莎菲便不死,也不会有损害或激动于人心吧……不想了!不想!有什么可想的?假使莎菲不如此贪心攫取感情,那莎菲不是便很可满足于那些眉目间的同情了吗?……
      关于朋友,我不说了。我知道永世也不会使莎菲感到满足这人间的友谊的!
      但我能满足些什么呢?凌吉士答应来,而这时已晚上九点了。纵是他来了,我会很快乐吗?他会给我所需要的吗?……
      想起他不来,我又该痛恨自己了!在很早的从前,我懂得对付哪一种男人应用哪一种态度,而现在反蠢了。当我问他还来不来时,我怎能显露出那希求的眼光,在一个漂亮人面前是不应老实,让人瞧不起……但我爱他,为什么我要使用技巧?我不能直接向他表明我的爱吗?并且我觉得只要于人无损,便吻人一百下,为什么便不可以被准许呢?
      他既答应来,而又失信,显见得是在戏弄我。朋友,留点好意在莎菲走时,总不至于是一种损失吧。
      今夜我简直狂了。语言,文字是怎样在这时显得无用!我心像被许多小老鼠啃着一样,又象一盆火在心里燃烧。我想把什么东西都摔破,又想冒着夜气在外面乱跑,我无法制止我狂热的感情的激荡,我躺在这热情的针毡上,反过去也刺着,翻过来也刺着,似乎我又是在油锅里听到那油沸的响声,感到浑身的灼热……为什么我不跑出去呢?我等着一种渺茫的无意义的希望到来!哈……想到红唇,我又癫了!假使这希望是可能的话——我独自又忍不住笑,我再三再四反复问我自己;“爱他吗?”我更笑了。莎菲不会傻到如此地步去爱上南洋人。难道因了我不承认我的爱,便不可以被人准许做一点儿于人无损的事?
      假使今夜他竟不来,我怎能甘心便恝然上西山去……
      唉!九点半了!
      九点四十分!
      三月二十八晨三时
      莎菲生活在世上,要人们了解她体会她的心太热太恳切了,所以长远的沉溺在失望的苦恼中,但除了自己,谁能够知道她所流出的眼泪的分量?
      在这本日记里,与其说是莎菲生活的一段记录,不如直接算为莎菲眼泪的每一个点滴,是在莎菲心上,才觉得更切实。然而这本日记现在要收束了,因为莎菲已无需乎此——
      用眼泪来泄愤和安慰,这原因是对于一切都觉得无意识,流泪更是这无意识的极深的表白。可是在这最后一页的日记上,莎菲应该用快乐的心情来庆祝,她从最大的失望中,蓦然得到了满足,这满足似乎要使人快乐得死才对。但是我,我只从那满足中感到胜利,从这胜利中得到凄凉,而更深的认识我自己的可怜处,可笑处,因此把我这几月来所萦萦于梦想的一点“美”反缥缈了,——这个美便是那高个儿的丰仪!
      我应该怎样来解释呢?一个完全癫狂于男人仪表上的女人的心理!自然我不会爱他,这不会爱,很容易说明,就是在他丰仪的里面是躲着一个何等卑丑的灵魂!可是我又倾慕他,思念他,甚至于没有他,我就失掉一切生活意义了;并且我常常想,假使有那末一日,我和他的嘴唇合拢来,密密的,那我的身体就从这心的狂笑中瓦解去,也愿意。其实,单单能获得骑士般的那人儿的温柔的一抚摩,随便他的手尖触到我身上的任何部分,因此就牺牲一切,我也肯。
      我应当发癫,因为这些幻想中的异迹,梦似的,终于毫无困难的都给我得到了。但是从这中间,我所感到的是我所想象的那些会醉我灵魂的幸福吗?不啊!
      当他——凌吉士——晚间十点钟来到时候,开始向我嗫嚅地表白,说他是如何的在想我……还使我心动过好几次;但不久我看到他那被情欲燃烧的眼睛,我就害怕了。于是从他那卑劣的思想中发出的更丑的誓语,又振起我的自尊心!假使他把这串浅薄肉麻的情话去对别个女人说,一定是很动听的,可以得一个所谓的爱的心吧。但他却向我,就由这些话语的力,把我推得隔他更远了。唉,可怜的男子!神既然赋与你这样的一副美形,却又暗暗的捉弄你,把那样一个毫不相称的灵魂放到你人生的顶上!你以为我所希望的是“家庭”吗?我所欢喜的是“金钱”吗?我所骄傲的是“地位”吗?
     “你,在我面前,是显得多么可怜的一个男子啊!”我真要为他不幸而痛哭,然而他依样把眼光镇住我脸上,是被情欲之火燃烧得如何的怕人!倘若他只限于肉感的满足,那末他倒可以用他的色来摧残我的心;但他却哭声地向我说:“莎菲,你信我,我是不会负你的!”啊,可怜的人,他还不知道在他面前的这女人,是用如何的轻蔑去可怜他的这些做作,这些话!我竟忍不住笑出声来,说他也知道爱,会爱我,这只是近于开玩笑!那情欲之火的巢穴——那两只灼闪的眼睛,不正宣布他除了可鄙的浅薄的需要,别的一切都不知道吗?
     “喂,聪明一点,走开吧,韩家潭那个地方才是你寻乐的场所!”我既然认清他,我就应该这样说,教这个人类中最劣种的人儿滚出去。然而,虽说我暗暗的在嘲笑他,但当他大胆的贸然伸开手臂来拥我时,我竟又忘了一切,我临时失掉了我所有的一些自尊和骄傲,我完全被那仅有的一副好丰仪迷住了,在我心中,我只想,“紧些!多抱我一会儿吧,明早我便走了。”假使我那时还有一点自制力,我该会想到他的美形以外的那东西,而把他象一块石头般,丢到房外去。
      唉!我能用什么言语或心情来痛悔?他,凌吉士,这样一个可鄙的人,吻了我!我静静默默地承受着!但那时,在一个温润的软热的东西放到我脸上,我心中得到的是些什么呢?我不能象别的女人一样晕倒在她那爱人的臂膀里!我张大着眼睛望他,我想:“我胜利了!我胜利了!”因为他所使我迷恋的那东西,在吻我时,我已知道是如何的滋味——我同时鄙夷我自己了!于是我忽然伤心起来,我把他用力推开,我哭了。
      他也许忽略了我的眼泪,以为他的嘴唇给我如何的温软,如何的嫩腻,把我的心融醉到发迷的状态里吧,所以他又挨我坐着,继续说了许多所谓爱情表白的肉麻话。
     “何必把你那令人惋惜处暴露得无余呢?”我真这样的又可怜起他来。
      我说:“不要乱想吧,说不定明天我便死去了!”
他听着,谁知道他对于这话是得到怎样的感触?他又吻我,但我躲开了,于是那嘴唇便落到我手上……
      我决心了,因为这时我有的是充足的清晰的脑力,我要他走,他带点抱怨颜色,缠着我。我想“为什么你也是这样傻劲呢?”他直挨到夜十二点半钟才走。
      他走后,我想起适间的事情。我用所有的力量,来痛击我的心!为什么呢,给一个如此我看不起的男人接吻?既不爱他,还嘲笑他,又让他来拥抱?真的,单凭了一种骑士般的风度,就能使我堕落到如此地步吗?
      总之,我是给我自己糟踏了,凡一个人的仇敌就是自己,我的天,这有什么法子去报复而偿还一切的损失?
      好在在这宇宙间,我的生命只是我自己的玩品,我已浪费得尽够了,那末因这一番经历而使我更陷到极深的悲境里去,似乎也不成一个重大的事件。
      但是我不愿留在北京,西山更不愿去了,我决计搭车南下,在无人认识的地方,浪费我生命的余剩;因此我的心从伤痛中又兴奋起来,我狂笑的怜惜自己:“悄悄的活下来,悄悄的死去,啊!我可怜你,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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