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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4-8-16 05:48 编辑
3115.师陀创作经历
1936年师陀由北平到上海,写下了以战时上海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结婚》和散文集《上海手札》。这两部作品尽管文体不同,但都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经济凋敝、满目疮痍、贫富悬殊、底层人艰难求生的上海景象。
长篇小说《结婚》以中学历史教员胡去恶为主线,展现了1941年珍珠港事件前后的上海洋场社会。胡去恶是封建大家庭的庶子,为能与恋人结婚,他用自己的两本书稿做抵押向富家子弟田国宝借了一万元,让在股票公司做事的花花公子钱亨帮其炒股;其间,胡去恶迷上了为报复表哥钱亨而主动向其示好的上海小姐田国秀,疏远了昔日的恋人林佩芳。然而最终,钱亨吞没了去恶的款子,两部书稿也被田国宝书名出版。为摆脱困境,去恶欲与田国秀结婚,反被骂他这个穷鬼不配。精神崩溃的去恶在幻灭中持刀伏杀了钱亨,自己也被巡警开枪射死。
在这部小说中,师陀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用大量的篇幅刻写了上海带给胡去恶这个小人物的孤独感、自卑感。胡去恶是一个普通的中学历史教员——在上海这是一个受人鄙夷的职业--,薪水很低,他穿着寒酸(学生送他绰号“剃头师傅”),深感自卑。他对恋人佩芳真实地倾吐着自己强烈的自卑:“我自惭形秽,想起我的衣服是补缀过的,裤脚是补而不能再补的,不由我不将两臂夹紧,尽量缩小自己,使人家不看见我的丑样;我的脚也忽然害羞,似乎觉得它没有踩马路的资格。它应该钻进小胡同去,找个地缝躲起来。”与自卑相伴而生的是巨大的孤独感。当恋人佩芳一家离开上海---——在去恶看来“人山人海、红尘万丈”的大都市,胡去恶立刻陷入了孤独之中:“在几百万人的上海,他举目无亲,像条断缆的船,载浮载沉,被卷来卷去,他冷了,饿了,病了,死了,谁关心他?谁想得到他?”
胡去恶强烈的孤独感和自卑感是与上海的大都市生活方式紧密相联的。都市主义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众多来源广泛、背景复杂、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聚集在都市的公共空间中,流动频繁,生活瞬息万变。1930年代,上海就已经有了相当多的百货大楼、咖啡馆、舞厅、公园、跑马场等象征现代都市文明的公共空间,上海的公共租界曾有四大百货公司——先施、永安、新新和大新,里面都设有舞厅、顶楼酒吧、咖啡馆、饭馆以及游乐场。这些公共空间所展现的是迥异于乡村生活的都市生活方式,其中所聚集的陌生人群会使初来乍到者倍感孤独——用西美尔的话说就是“人们在任何地方都感觉不到在大都市人群里感到的孤立和迷失”,去恶的孤独感、自卑感正是在上海的公共空间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在《结婚》这部小说中,“小天堂”咖啡馆、股票交易所、大东茶馆等象征现代都市文明的公共空间仿佛是师陀有意安排的胡去恶完成精神蜕变的重要环节。
首先是“小天堂”咖啡馆。这是钱亨第一次约胡去恶谈借债事宜的地方。同去的还有田国秀、黄美洲、“老处女”。去恶明显感到“他们”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话语空间,他感到了强烈的自卑和孤独,甚至觉得女招待仿佛只有对他十分傲慢,而对其他客人细心体贴得就像“医院里的看护”。在他不小心把茶水泼到了“老处女”的衣服上,“老处女”一阵怪罪,田国秀巧妙地替他解了围。这一寻常的举动却使在上海找不到归属感的胡去恶倍感亲切,田国秀也显得美丽了,感到她“其实是很美的,那种凄伤表情特别动人”。这与他初次见到的田国秀迥然不同——在胡去恶到田国宝家借钱第一次见到田国秀,曾认定田国秀“是个妖艳少妇,骨子里是呆板愚蠢。”正是田国秀使他丧失了戒备,心生感激,在上海仿佛找到了归属感,因而轻信钱亨等人,钻入了他们设好的骗局之中。尽管如此,这时他所想的仍是借钱投机,成功后和佩芳结婚。
其次是股票交易所。在小说中,这个股票交易所设施简陋、陈旧,但里面挤满了来投机的三教九流:旧式商人、银行职员、公司职员、无业游民、小姐、少奶奶、小报记者、戏子、艺术家、大学教授等。在这里,去恶的投机欲望被刺激起来,他不愿再去学校教书。在投机成功的想象中,他变得自大自负起来,认为“现在我也是上海市面上的人,说不定从今天起,就日月高升,发达起来”。他即刻开始瞧不起黄美州和“老处女”,认为他们“一个是被人抛弃的可怜鬼,一个是没人要的老女人。” 当钱亨告诉去恶帮他净赚了二百元时,他更是认同了金钱至上的生活观念,说:“钱真是好东西,有了钱便有了快乐”。在股票交易所,去恶的人生观念已经悄然起了变化,他投机的愿望已不再是结婚,而是自己的发达高升。
最后是“大东”茶馆。在这里,去恶已经不像在“小天堂”那么自卑拘谨了,他谈笑自如,多了几许自信,仿佛获得了“新生”。他自然地把手搭在钱亨肩上,说着客套话:“你想我敢不来?既约下你,还有张小姐,打可特黄,三位大贵客,你们肯赏脸,就算看得起我来了。管他刮黑风下雹子,我也不能爽约”。由这番话可以看出,去恶的交际语言已经很老练了。也是在“大东”,他觉得田国秀更加美丽了——“像只天鹅,高贵,娇艳,喷香,光彩照人”。在“大东”吃完饭后,去恶喝醉了,跟着钱亨等人去了舞厅。在这里,“醉”具有象征的含义,暗示着去恶精神的完全堕落,他沉醉在一厢情愿的幻想中,放弃了佩芳,恋上了田国秀。
咖啡馆、股票交易所、茶馆、舞厅这些公共空间作为上海现代都市文明的象征,一方面让主人公胡去恶觉得自卑、孤独,同时也是一种诱惑,刺激了他要融入这个都市的野心,这使他轻信于人、进入投机行业,并最终一无所有,毙命于上海街头。和左翼作家把西式公共空间处理成腐败的、色情的场所不同,师陀尽管对这些场所也无好感,但显然更为注重这些场所给在为生存而挣扎的小人物所带来的心理焦虑。
有意思的是,由于师陀在上海生活贫困,只去过股票号和舞厅。因此,师陀对这些空间的描绘是并非写实的,主观想象的色彩较为浓厚。
其实身处上海的师陀对胡去恶这个阶层的生活是熟悉的,而对钱亨等人这一阶层的生活是十分陌生的。他曾说过:“我尽管在上海住了好几年,对于上海的所谓上层社会并不了解,对于上海的‘下层社会’知道的也很少,只有中层社会,我接触的比较多点。”因此,师陀在小说中不惜以漫画式的夸张手法塑造钱亨等人物来表达他对上海的认识。黄美洲是个华侨子弟,年轻时家庭富有,人长得也英俊潇洒,又是博士,因此是很多女孩心目中的理想伴侣。他娶了校花,其后染上了梅毒而脸烂眼瞎,妻子跟给他治病的医生私奔了。他跟妻子打了五年官司,发誓要敲取十万元赔款,然后告他们通奸罪,让他们不能结婚。“老处女”,也就是张小姐,一个三十岁的女子,为了生存,不得不和瞎了眼睛的黄美洲整天混在一起。钱亨、田国秀则更是人性扭曲的表现。钱亨可以说是“吃软饭”的,和一个富婆勾搭在一起,用富婆给他的钱再去包养舞女。他在股票上失利,需要金钱,就和田国秀重归于好。摩登女郎田国秀是师陀表现上海的重要符号。她衣着时髦、思想空洞,本看不起寒酸的去恶,但为了报复钱亨却和去恶发生了恋爱关系。在师陀笔下,上海就是一个典型的“毁人炉”,其不仅使得胡去恶精神堕落失去自我,黄美洲、钱亨、田国秀等人同样也是它的牺牲品。可见,正是上海这个都市造就了这许多形形色色怪异的人,人性扭曲,道德沦丧,成为一个典型的“毁人炉”。师陀写于同时期的散文集《上海手札》则以纪实的方式书写着沦陷时期上海“毁人炉”的景象:一面是徘徊在街头的衣衫褴褛的流浪儿死在垃圾箱或马路旁边,生存在最底层的工人每天只有繁重的劳动如乡下的驴子,下层小知识分子为全家的生计而奔波:有的被一颗流弹结束了生命,有的把积蓄花光后铤而走险,一面是发国难财的商人奢华、安逸的生活,时髦的上海小姐仍然关心着高根鞋和香水。这真是一个“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世界!
师陀注重于对上海都市文化的批判,揭示人在上海这一“毁人炉”中的精神困境和人性变异,其笔下的上海图景是比较接近于鲁迅的(而师陀也确是鲁迅的敬仰者)。鲁迅多次用“上海秽区”、“恶浊之地”、“是非蜂起之乡”等明显贬义的词汇来表达他对1930年代上海的厌恶,认为上海这个商业发达的城市留给普通市民的路只有“爬”和“撞”,由于“爬”起来太辛苦,很多人只有去“撞”——“一个个发麻的腿还在抖着,就撞过去。这比爬要轻松得多,手也不必用力,膝盖也不必移动,只要横着身子,晃一晃,就撞过去。撞得好就是五十万元大洋,妻,财,子,禄都有了”。胡去恶就是一个受到诱惑盲目去“撞”的典型,但毕竟“撞”的成功可能性是很小的,上海最终毁灭掉了小人物胡去恶。
出于都市文化批判的需要,师陀的上海叙述依据整体化原则统一起来,上海的差异性、复杂性被掩盖了,仿佛是有意忽略了上海所代表的都市文明的现代性意义。这或许是因为由于战争的侵袭,上海确已破败不堪;或许是因为师陀是一个坚定的爱国反帝的知识者;但更深的原因在于师陀执着于“乡下人”的立场,对上海的都市文明持批判态度。师陀于1931年离开家乡赴北平,在北平生活了近五年后于1936年到达上海。抗日战争爆发后,师陀一直蛰居于“饿夫墓”里,靠担任苏联上海广播电台文学编辑和微薄的稿费生活,贫穷落寞,冷眼观察着上海的人情世态。师陀在内心深处对都市文化难于认同,他的作品强烈地批判着都市的黑暗与不公、以及都市文明对人性的扭曲与扼杀。在《结婚》、《上海手札》中,他揭示的是上海的贫富悬殊及金钱至上的生活观对各类人物人格的扭曲。但不可否认,上海对于师陀来说又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否则他也不会直到解放后还呆在上海。可以说,上海的移民文化所具有的多元性、开放性、兼容性、现代性又在某种程度上吸引着他和众多的知识者。
在师陀对上海否定性表现的背后,潜在着一种乡土情结。尽管师陀对在封建宗法制度控制下的乡村的落后、愚昧、迷信持否定态度,但是在潜意识中,师陀仍然倾心于一种恬淡自然的生活。他在上海写下的《果园城记》中,表现出了温柔细腻的恋乡情愫以及对乡土生活的眷恋。他笔下的果园城是那么恬静、美丽:“累累的果实映了肥厚的绿油油的叶子,耀眼的像无数小小的粉脸,向阳的一部分看起来比搽了胭脂还要娇艳。” 如若不是对故乡有着深厚的情愫,很难写就这样富于诗情的句子。在《结婚》中,师陀借主人公胡去恶之口也为我们勾勒出一幅美丽的乡村生活的画面:“傍晚,你弟弟这一天应做的功课完了,你父亲也把小铺关起来,他们带着水桶锄铲,和你母亲倒园子里掘土下种。礼拜天你们整天团聚,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园子里。园子里只听见你们一家快活的喊声嚷声笑声,原来你和弟弟到后面小河里抬水,因为不小心,水溅了你一脚,再不然就是他拿知了或小虫把你吓一大跳。接着你们累了,该休息了,你坐在树底下看莎士比亚,鸽子便安闲地落在你前面不远的地上。”这静谧诗意的乡村生活和喧嚣混乱、奢靡浮华的上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去恶的恋人“佩芳”,在小说中她代表着安静的乡土生活。耐人寻味的是,“佩芳”曾是师陀的笔名。由此,似乎也可以见出师陀对乡土的那种依恋。但美好的乡土生活并没有成为胡去恶抵抗上海的顽强堡垒,他最终放弃了佩芳而恋上了田国秀。在上海强大的都市漩涡中,“佩芳”显得那样脆弱,不堪一击。这其中包含着师陀对乡土的认知:现代大都市的发展已经使乡村成为社会的边缘,乡村的落后与静滞也决定了其无法与强大的都市文化相对抗。
师陀的上海叙事既有经验的成分,也有想象的成分,是符合于他对都市文化的整体认识的。他批判乡土文化的武器是西方的现代文明,但他身处象征着西方现代都市文明的上海,又看到了这种现代都市文明对人性的扭曲与异化。这使师陀进入了双重的危机和矛盾,既不能认同现代都市,也无法认同自己原本所属的乡土,因此心灵的漂泊和无所依托成为必然。这也代表了那一代知识者的精神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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