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2011-10-28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1970-1-1
金钱
|
1978年12月13日
问题正在严重起来。
早晨点名时,姓郭的副站长又含沙射影地攻击我,说什么“李再林不是说过了吗,大家有压力。昨晚上我们抓到了上班睡觉的,难道他们是因为有压力才睡觉的吗?”在大庭广众面前这样对待一个群众的批评,任意进行歪曲、攻击,是可忍孰不可忍!可我忍了。点完名后我向郭某人提出:“以后不要再提我,就算我没说。”没想到他竟然大怒,吼了起来:“就算没说?没那么便宜!我要把你的材料在运转组织批判,把你搞臭,等你出了事故绝不客气,往死了整!”当时我心中一震,知道已经进入被迫害的法圈。但只是愤怒、可笑,同时庆幸我毕竟至今没有事故,还不至于被他整死。既然不能被整死,他郭某人如此践踏法纪,蔑视民主,我不能不为之斗争,用我的权利进行反抗。
这斗争的唯一手段是向上级反映。
我恰巧在北第二见到地区党委书记李东生,向他谈了。我向他说:“即使我的讲话全是错的,不应批评车站某些领导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可这是我的民主权利,凭什么利用讲台进行公开的报复呢?并且明目张胆地进行恐吓。在这种压力下我怎么进行工作呢?”李书记毕竟懂得党纪国法,大家也都反映了这种情况,自然觉得不妥,劝慰我一番,说他找姓郭的站长谈一谈,再让我们交换一下意见。我知道他们是官官相护。可他没有大发雷霆,还坚持党的“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我还是应该相信他的。
但是,事情怎么发展我不可得而知。下午好多干部下到各个作业区“征求大家的意见,引导大家认识我的观点”也有错误",但很多人坚持我的态度是正确的,敢于提出批评意见是对的。当北区的“大饼子”说“只有十几个人支持李再林”时,有人当即驳回说“鼓掌的就有一半人,还有心里赞成不敢表态的呢?”我的意见不是要征得大家的同意,即使没有一个人拥护,我也有权利提。压制这民主的权利,甚至进行报复,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现在的问题不是我的观点是否正确,而是他们这样对待批评是原则上的错误,路线上的错误。
二班早上学习的时候郭某人还大讲“李再林的稿子里通篇没有一句毛主席和华主席的话”仿佛这也可以定罪。而且污蔑我“提了裤子不认账,没那么容易”。晚上三班点名时,没听说有什么新的攻击,只是说我引用了古文“胜败乃兵家常事”说“以后让他来个专题讲话”不无讽刺而已。
事情到底怎么发展,我还要拭目以待。回到家想了很久,还是要给有关上级写份报告和正式文件。如此罢休,肯定对自己不利。重要的是这口气咽不下去,欺人太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