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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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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1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智慧树 发表于 2013-1-16 14:00
所幸99年后中国有了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智慧树好!国人高兴:2012年10月11日,中国作家莫言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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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17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17 12:00 编辑

      1228.《威尼斯商人》
      莎士比亚的讽刺性喜剧。内容梗概:威尼斯富商安东尼奥为了成全好友巴萨尼奥的婚事,向犹太人高利贷者夏洛克借债。由于安东尼奥贷款给人从不要利息,怀恨在心的夏洛克乘机报复,佯装也不要利息,但若逾期不还,要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巧传来安东尼奥的商船失事的消息,资金周转不灵,贷款无力偿还。夏洛克去法庭控告,根据法律条文要安东尼奥履行诺言。人们劝说夏洛克放弃割肉的残酷合约,但是夏洛克坚持要履行合约,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块肉来。为救安东尼奥的性命,巴萨尼奥的未婚妻鲍西娅假扮律师出庭,她先是顺着夏洛克说一定要严格实行威尼斯的法律,但后来继续严格实行威尼斯的法律,话锋一转,根据合约,夏洛克要求一磅肉作为处罚。所以她要求在进行处罚时所割的一磅肉必须正好是一磅肉,不能多也不能少,更不准流血。如果流了血,根据威尼斯法律,谋害一个基督徒是要没收财产的。夏洛克因无法执行恰好割一磅肉而败诉,害人不成反而失去了财产。
     《威尼斯商人》的主要情节取材于古老传说。剧情是通过三条线索展开的:一条是鲍西娅选亲,巴萨尼奥选中铅匣子与鲍西娅结成眷属;一条是夏洛克的女儿杰西卡与安东尼奥的友人罗伦佐的恋爱和私奔;还有一条是主线,即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助巴萨尼奥成婚,向高利贷者犹太人夏洛克借款三千金币而引起的“一磅肉”的契约纠纷。
      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是个宽厚为怀的富商,与另外一位犹太人夏洛克的高利贷政策恰恰相反。安东尼奥的一位好朋友巴萨尼奥因要向贝尔蒙脱的一位继承了万贯家财的美丽女郎鲍西娅求婚,而向他告贷三千块金币,而安东尼奥身边已无余钱,只有向夏洛克以他那尚未回港的商船为抵押品,借三千块金币。夏洛克因为安东尼奥借钱给人不要利息,影响高利贷行业,又侮辱过自己,所以仇恨安东尼奥,乘签订借款契约之机设下圈套,伺机报复。 夏洛克对安东尼奥往日与自己作对耿耿于怀,于是利用此一机会要求他身上的一磅肉代替商船。在一番口舌之后,安东尼奥答应了,与他定了合约。 巴萨尼奥欢天喜地到贝尔蒙脱去求亲了,在贝尔蒙脱,他的侍从葛莱西安诺喜欢上了鲍西娅的侍女尼莉莎,两对新人在一个意外事件来临时,匆匆同时结了婚。 原来,安东尼奥写了一封信来,信中说明了他的商船行踪不明,他立刻就要遭到夏洛克索取一磅肉的噩运,因这一磅肉可能会导致他的性命不保,所以,他希望见到巴萨尼奥的最后一面……听到这个消息,巴萨尼奥与葛莱西安诺赶紧奔回威尼斯,鲍西娅与尼莉莎也偷偷地化装成律师及书记,跟着去救安东尼奥。 在法庭上,鲍西娅聪明地答应夏洛克可以剥取安东尼奥的任何一磅肉,只是,如果流下一滴血的话,就用他的性命及财产来补赎。因此,安东尼奥获救,并且,庭上宣布以谋害威尼斯市民的罪名,没收其财产的二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则给安东尼奥,而后者却把这笔意外的财产让给了夏洛克的女婿、自己的朋友——罗伦佐。夏洛克见阴谋失败,也只好答应了,并遵依判决,改信基督教。
      就这样,鲍西娅巧妙地挽救了安东尼奥的生命。同时,鲍西娅及尼丽莎戏弄了他们的丈夫。她们要求用戒指作为替安东尼奥辩护的报酬,然后回到了家中。等她们的丈夫回来时,她们责备他们忽视了结婚戒指的意义,并咬定了一定是他们把它们送给了别的女人。一连发窘的解释后,终于真相大白。每个人都有一个满意的结局,除了那个想害人害己的夏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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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1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18 10:39 编辑

      1229.《鲁宾逊漂流记》
      内容梗概:鲁滨逊是英国人,1632年出生在约克市。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但他的父母并不赞成,可年轻的鲁滨逊还是登上了船。
      1659年,鲁滨逊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大浪,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卷到了这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到处是乱石野草。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海面上也平静下来。等到潮水退了,鲁滨逊看到那翻了的船,有一半浮在海面上,离岸并不远。他就找了一些木头做成木筏,划到船边。在船舱里,鲁滨逊找到很多可以用、可以吃的东西,陆陆续续的搬到岸上,还带回没有淹死的一条狗、两只猫,这使他在凄凉中感到一丝安慰。更有趣的是他在破船里拾到许多钱,但钱在孤岛上又有什么用呢?
      现在首先需要一个容身的地方,以避日晒雨淋。鲁滨逊走遍荒岛,在山坡上选择了一块有水源、有树阴、又可以防野兽的地方,用木头和船帆搭起一座简陋的帐篷。那儿可以看到海面,他希望瞧见过往的船只,以便请求救援。
      鲁滨逊在岛上定居下来,过着寂寞的生活。他没有更高的要求,但是破船上搬下来的食物很快吃光了,要想活下去,就得想办法。
      他每天拿着枪,带着狗到森林里去打猎,或到海边去捕鱼,并且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后来他竟有了成群的山羊,可以常喝羊奶,吃羊肉。搬来的东西里,有一些麦子,他把它们撒到围墙里,不久长出了嫩芽,后来结出了十几个穗子。他用这点儿麦种反复种收,到了第四年,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
      十八年过去了。有一天,鲁滨逊忽然发现海边沙滩上有人的脚印,刚开始他很乐观的想那是自己留下的脚印,到后来他才发现他根本没有到过这里,他恐惧万分。猜想这一定是附近陆地上的野人留下来的。他担心这些野人会来吃掉他,于是在住所前的空地上插下杨柳桩子,又将羊群分成几个地方圈养。他在这种不安的心情下又生活了两年。后来,鲁滨孙再一次看到野人留下的生火的痕迹和满地的人骨,这使他联想到他们野蛮的宴会。鲁滨孙在恐惧之中开始考虑怎样对付这可能出现的野人。他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六年之后,终于看到三十多个野人乘着小木船上岸了。他们拖出两个倒霉的同伴,杀了其中一个人,另一个则挣扎着逃跑。他逃的方向正是鲁滨孙住所的方向。鲁滨孙决心救下这个逃跑的人,于是他开枪打死了追赶的两个野人。鲁滨孙给他救下的野人取名为“星期五”,因为这一天就是星期五。他开始教导“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为他的好帮手、忠心的仆人和知心的朋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愉快地生活在岛上,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又增加了几个羊圈,晒了更多的葡萄干。他差不多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文明社会去,甚至要忘了自己原来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
      有一天清晨,鲁滨逊被“星期五”喊醒,原来有一艘英国船只在附近停泊着。他发现这艘船上发生了哗变,水手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和“星期五”救出了船长,船长愉快地答应带他们回英国去。鲁滨逊乘这艘船在海上航行半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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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1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19 09:54 编辑

      1230.《艰难时世》
      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长篇小说作品,发表于1854年,故事描写某工业市镇的生活。此时狄更斯已42岁。本书的背景是当时英国社会的劳资关系非常紧张,其实和当今我国差不多。
      纺织厂厂主、银行家庞得贝和退休的五金批发商人、国会议员兼教育家汤玛斯·葛莱恩是好朋友,他们一起控制著市镇的经济体系与教育机构。他们注重实利而且不讲情义,自命不凡,以功利主义作为生活原则。负责侍候庞得贝的是寡妇史巴斯特太太。
      葛莱恩对子女的教育主张“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他们在学会走路时,就被赶进教室,终日和数字打交道,他们不允许阅读诗歌和故事。葛雷梗把年轻的女儿露意莎嫁给了年龄比她大得多的庞得贝,寡妇史巴斯特太太嫉妒她,使她受尽痛苦,导致女儿婚姻破裂。她责备父亲:“你的哲学和教育都不能救我了。”在葛莱恩自己的教育主张下,他的儿子汤姆被迫协助庞得贝工作,他生活放荡且负债累累,偷了庞得贝银行的钱逃跑,躲到马戏团里,扮演一名小丑的角色。经过了一连串的惨痛教训,又受到马戏团的女孩西丝·朱浦的感化,逐渐的改变了生活态度,被父亲送到美洲。但病死在省亲的途中。庞得贝喜欢吹嘘自己白手起家,诬蔑工人由于妄想过奢侈生活才产生不满情绪。五年后庞得贝中风猝死在焦煤镇的街上,露意莎再嫁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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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0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0 12:18 编辑

      1231.《双城记》
      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描述法国大革命一部大时代长篇历史小说,“双城”分别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内容梗概:1757年12月的一个月夜,寓居巴黎的年轻医生梅尼特散步时,突然被厄弗里蒙得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在侯爵府第中,他目睹一个发狂的绝色农妇和一个身受剑伤的少年饮恨而死的惨状,并获悉侯爵兄弟为了片刻淫乐杀害他们全家的内情。他拒绝侯爵兄弟的重金贿赂,写信向朝廷告发。不料控告信落到被告人手中,医生被关进巴士底狱,从此与世隔绝,杳无音讯。两年后,妻子心碎而死。幼小的孤女露茜被好友罗瑞接到伦敦,在善良的女仆普洛丝抚养下长大。
      18年后,梅尼特医生获释。这位精神失常的白发老人被巴黎圣安东尼区的一名酒贩、他旧日的仆人德法奇收留。这时,女儿露茜已经成长,专程接他去英国居住。旅途上,他们邂逅法国青年查尔斯·达雷,受到他的细心照料。原来达雷就是侯爵的儿子。他憎恨自己家族的罪恶,毅然放弃财产的继承权和贵族的姓氏,移居伦敦,当了一名法语教师。在与梅尼特父女的交往中,他对露茜产生了真诚的爱情。梅尼特为了女儿的幸福,决定埋葬过去,欣然同意他们的婚事。 在法国,达雷父母相继去世,叔父厄弗里蒙得侯爵继续为所欲为。当他狂载马车若无其事地轧死一个农民的孩子后,终于被孩子父亲用刀杀死。一场革命的风暴正在酝酿之中,德法奇的酒店就是革命活动的联络点,他的妻子不停地把贵族的暴行编织成不同的花纹,记录在围巾上,渴望复仇。
      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风暴终于袭来了。巴黎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把贵族一个个送上断头台。远在伦敦的达雷为了营救管家盖白勒,冒险回国,一到巴黎就被捕入狱。梅尼特父女闻讯后星夜赶到。医生的出庭作证使达雷回到妻子的身边。可是,几小时后,达雷又被逮捕。在法庭上,德法奇宣读了当年医生在狱中写下的血书:向苍天和大地控告厄弗里蒙得家族的最后一个人。法庭判处达雷死刑。
      就在这时,一直暗暗爱慕露茜的律师助手卡登来到巴黎,买通狱卒,混进监狱,顶替了达雷,梅尼特父女早已准备就绪,达雷一到,马上出发。一行人顺利地离开法国。德法奇太太在达雷被判决后,又到梅尼特住所搜捕无辜的露茜及其幼女,在与女仆普洛丝的争斗中,因自己枪支走火而毙命。而断头台上,卡登为了爱情,成全别人,从容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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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1 09:27 编辑

      1232.《格列佛游记》
      是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游记体讽刺小说,作者用丰富的讽刺手法和虚构幻想的离奇情节,深刻地剖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
      内容梗概:雷米尔鲁·格列佛生于洛丁加姆州,从十四岁开始在英国与荷兰的大学进修,后来以外科医生的身份到船上工作,在一六九九年五月四号乘羚羊号航向南方……船起初平安无事,后来,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因此,和这里的人相比较,他真是硕大无比啊!后来,他又起航,但却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叫慧骃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骃族。他们圈养一种叫做“耶胡”的人形怪物,让他们为自己劳作。因为人类的外形酷似耶胡,又从格列佛口中得知人类有一些他们所不可理喻的“撒谎”、“贪婪”等邪恶行径,所以慧骃族的首领对人类十分排斥。在岛上生活了一阵子后,他就被首领放逐了,在海上漂泊之时,被一商人救起,回到英国。回到家中后,格列佛因为已经习惯了慧骃族良好的品质,而对家人的气味略有厌恶之意,便买了两匹马,天天与他们谈心,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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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徐茹茹 发表于 2013-1-2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战友!愿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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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2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徐茹茹 发表于 2013-1-2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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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团淘气顽童向嘉荫独立一团大徐茹茹战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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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1233.《汤姆·琼斯》
      是英国小说家菲尔丁1749年的作品。情节极为复杂,很难扼要叙述,其主要线索大致如下:
      英国索美塞得州乡绅奥尔华绥是个忠厚长者,家道富有,妻及子早死,由他的妹妹白利姬和他同住在一起。有一次,他因事去伦敦三个月,回来的那天,发现自己床上有一个弃儿,即汤姆·琼斯,便把这孩子留在家里扶养,收为他的养子。他曾多方面调查这个弃儿的来历,但始终未得到结果。他听女仆威尔金说,村中教师庞立支的女仆珍妮·琼斯曾养过私生子,疑心珍妮·琼斯是弃儿的母亲,便召她前来盘问。珍妮确实知道这个弃儿的来历,但因为她接受了弃儿生母的一笔钱,不敢将真相说出,只好承认弃儿是她的私生子,但她坚决不肯说出谁是弃儿的父亲,只说将来总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奥尔华绥未作深究就把她送往别的地方,珍妮·琼斯只得忍辱而去。庞立支与珍妮有染,即被栽诬为弃儿的生父,他有口难辩,也被从村上撵走了。弃儿汤姆·琼斯在奥尔华绥家里长大以后,跟当时许多年青人一样,极其荒唐轻佻,但他本性善良、诚实。奥尔华绥的妹妹白利姬和布力菲上尉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布力菲上尉觊觎奥尔华绥家族的财产,阴谋加以霸占,计未成,中风身死,其子布力菲由舅父奥尔华绥教养,奥尔华绥并将布力菲立为子嗣。布力菲和琼斯完全是相反的性格,此人居心险恶,虚伪自私,下流无赖,然而在舅父奥尔华绥面前却装得十分恭顺、谦虚,因而博得了舅父的欢心。奥尔华绥聘请了神学家特华康先生和哲学家方正先生为家庭教师。在两位塾师的心目中,布力菲既然是奥尔华绥家族的合法继承人,同时又这么讨人喜欢,因此他们都跟布力菲少爷站在一条战线上,把弃儿琼斯当作眼中钉,随时随地压迫他,欺负他。
      隔邻庄园主人魏思特恩有一个女儿,名叫苏菲娅。她聪明美丽,温柔纯洁,魏思特恩把她捧为掌上明珠,爱护备至。苏菲娅从小就跟琼斯和布力菲一起游玩。琼斯爱上了苏菲娅,苏菲娅也很爱琼斯,爱他忠实善良及为人豪爽正直,而恨奸恶阴险的布力菲。琼斯经常来往于魏思特恩家的猎场看守人乔治·西格里的家中,爱上了乔治的第二个女儿莫丽,两人发生关系。莫丽受时风熏染,爱慕虚荣,常和男子们来往。一天琼斯去看她,发现她正与那个道貌岸然、满口仁义道德的哲学家方正先生幽会。从此,琼斯就与莫丽断绝关系。苏菲娅出猎坠马,琼斯为了救她,左臂折断,住在魏思特恩家里治疗。苏菲娅深为琼斯的挚爱行为所感动,两人感情与日俱增。
      布力菲极力追求苏菲娅,但他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贪图魏思特恩的家财。布力菲一直是把琼斯看成眼中钉的,现在看到琼斯与苏菲娅更加亲密起来,就更非要拔去琼斯不可,于是就在奥尔华绥面前极力诋毁琼斯,两位教师为了逢迎布力菲少爷也一致说琼斯的坏话,琼斯终于被奥尔华绥逐出家门,断绝关系。
      苏菲娅的姑母替她和布力菲做媒,双方家长因为门当户对,都表示同意。苏菲娅属意琼斯,讨厌布力菲,坚决反对家长包办婚姻。于是魏思特恩把苏菲娅监禁起来,迫她在两天内和布力菲结婚,苏菲娅设法于深夜偕女仆昂纳逃走。
      汤姆·琼斯被逐以后,无家可归,到处流浪。在流亡的路上遇到从前的乡村教师庞立支,他因生活无着,就跟琼斯做随仆。主仆两人在流浪途中,经历了种种惊险。有一次琼斯在深山中由强盗手中救出一个女人,名叫瓦脱夫人,琼斯把她护送到艾普顿的旅馆里去。这个瓦脱夫人就是以前那个被疑为是琼斯生母的珍妮·琼斯。她被逐以后,沦为风尘女子,琼斯在旅馆被她勾引,终于和她发生关系。
      这时,苏菲娅带着女仆逃离家庭后,准备到伦敦投奔亲戚,刚巧也到达艾普顿旅馆。她的女仆到了旅馆以后,听到一些人在谈论琼斯与瓦脱夫人幽会的事情,就把这一切告诉了苏菲娅。她听了十分愤怒,留下暖手筒及字条给琼斯后,立刻收拾行装,离开旅馆,赶路上伦敦。苏菲娅到了伦敦,住在亲戚贝娜斯登夫人家里。
      琼斯接到苏菲娅留下的暖手筒和字条后,觉得又悔恨又焦急,马上和庞立支朝着去伦敦的方向去追寻苏菲娅。琼斯在伦敦探寻苏菲娅的下落,但由于贝娜斯登夫人等的阻挠,毫无结果。贝娜斯登夫人是上流社会一位淫荡的贵妇人。在一次假面舞会上,贝娜斯登夫人看中了琼斯,把他看作是一个可供玩弄的青年。当时琼斯因为找不到苏菲娅而感到悲哀,同时又囊空如洗,穷愁潦倒,经不起荡妇贝娜斯登夫人的诱惑,上了她的圈套,竟和她发生关系,并接受她物质上的供给。贝娜斯登夫人探知苏菲娅锺情琼斯,便把苏菲娅当作情敌。她一面设计想把苏菲娅嫁给一位贵族费拉谟伯爵,同时又死拉住琼斯不放,琼斯被纠缠得无法摆脱。后来,琼斯接受了一位朋友杰克的建议,写了一封信给贝娜斯登夫人,故意向她正式求婚。这个请求不出所料的被她拒绝了,于是琼斯和她脱离关系,贝娜斯登夫人因此对琼斯恨之入骨。可是因为琼斯的那封求婚信落在这个毒如蛇蝎的女人手里,她就利用这封信来离间苏菲娅对琼斯始终不渝的爱情。与此同时,这个恶毒女人继续她的阴谋。有一天,她把她家里所有的仆役都打发出门,让费拉谟一个人溜进苏菲娅房里,用强暴的手段向她求爱。苏菲娅呼救无援的时候,恰好她的父亲从乡下赶到了。苏菲娅的父亲生性粗暴,一进门即大声怒吼不止,这才把无耻的贵族费拉谟吓退。贝娜斯登夫人和费拉谟伯爵相互勾结,阴谋陷害琼斯,费拉谟雇了一批流氓,打算把琼斯劫走。有一天,琼斯遇到仇人菲支帕特利克,为了自卫,打伤了他,而被这批流氓抓住,送到官里。布力菲见有机可乘,便贿买律师道林,利用被收买的流氓捏造伪证,控告琼斯以杀人罪,想把他置于死地,琼斯终于以杀人罪被判下狱。
      琼斯自到伦敦后,只在贝娜斯登夫人家里偶然碰见苏菲娅一次,和苏菲娅很少有倾谈的机会,所以无从剖析他的心迹,现在身陷囹圄,更是沉冤莫辩。苏菲娅不明琼斯入狱的真相,同时又看到琼斯给贝娜斯登夫人的求婚信,中了贝娜斯登夫人的奸计而愤恨万分,决意和琼斯决裂。但她始终拒绝和布力菲结婚,因此,她也几乎和囚犯一样被她的父亲关了起来。这时,奥尔华绥接得魏思特恩的信后,也储布力菲到了伦敦,他和魏思特恩一样,期待着琼斯被判处死刑以后,苏菲娅便可以回心转意。
      以前方正先生为讨好布力菲,又因为他和莫丽的那桩丑事被琼斯撞见,而恼羞成怒,编造出许多事实来诬蔑琼斯。但在他病重临死的时候,忽然天良发见,写信向奥尔华绥忏悔,说他以前所指摘琼斯的地方皆出于恶意的虚构,承认他自己的过错。这时,那个被琼斯打伤的人并没有死,很快就痊愈了,因此琼斯的谋杀罪不能成立,琼斯被释放出狱。由于瓦脱夫人的揭露,律师道林被迫说出他是受布力菲的贿赂才指使流氓出面做假证的。瓦脱夫人在拜访奥尔华绥时,又将琼斯出生的真相和盘托出,说明琼斯的生母是奥尔华绥的妹妹白利姬,生父也不是庞立支,而是奥尔华绥的朋友某教士的儿子。琼斯是奥尔华绥的外甥,是布力菲的异父同母兄弟。白利姬病重临终的时候,曾把这个秘密告诉他们的家庭律师道林,要他转告她的哥哥奥尔华绥,说明真相。但这件事一直被道林隐瞒起来。这时奥尔华绥始终不知道的琼斯的出身真相大白,以前许多纠缠不清的事件接二连三地揭露出来。布力菲的种种诡计至此全部败露。奥尔华绥宣布琼斯是他的外甥,取消布力菲的合法继承人资格,决定把他赶出家门,改立琼斯为嗣。魏思特恩听到这个消息,立刻改变对琼斯的态度,同意了苏菲娅和琼斯的婚事,琼斯和苏菲娅终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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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3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3 13:12 编辑

      1234.《简·爱》
      是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内容梗概: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小说以浓郁抒情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在红房子中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
      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洛伍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她最好的朋友海伦在一次大的斑疹伤寒中去世了。这次斑疹伤寒也使孤儿院有了大的改善。简在新的环境下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学校任教两年。由于谭波尔儿小姐的离开,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邸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
      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简拒绝了他,并决定再看看罗切斯特。
      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失去一只胳膊,一只眼睛)。简找到他并大受震动,最终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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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4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4 13:05 编辑

      1235.《大卫·科波菲尔》
      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长篇小说。全书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融进了作者本人的许多生活经历。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大卫自幼年至中年的生活历程,以“我”的出生为源,将朋友的真诚与阴暗、爱情的幼稚与冲动、婚姻的甜美与琐碎、家人的矛盾与和谐汇聚成一条溪流,在命运的河床上缓缓流淌,最终融入宽容壮美的大海。其间夹杂各色人物与机缘。语言诙谐风趣,展示了19世纪中叶英国的广阔画面,反映了狄更斯希望人间充满善良正义的理想。
      内容梗概:大卫·科波菲尔尚未出世时,父亲就去世了,他在母亲及女仆的照管下长大。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通凶狠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了女仆的哥哥佩克提家里。佩克提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艾米丽和海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出于对母亲的思念,大卫又回到了后父家。然而后父不但常常责打他,甚至剥夺了母亲对他关怀和爱抚的权利。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大卫从此过起了不能温饱的生活。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大卫求学期间,寄宿在姨婆的律师威克菲尔家里,与他的女儿安妮斯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但大卫对威克菲尔雇用的一个名叫希普的书记极为反感,讨厌他那种阳奉阴违、曲意逢迎的丑态。
      大卫中学毕业后外出旅行,邂逅了童年时代的同学斯蒂弗茨。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拜访佩克提一家。已经和海穆订婚的艾米丽经受不住阔少爷斯蒂弗茨的引诱,竟在结婚前夕与他私奔国外。佩克提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艾米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斯本罗律师事务所任见习生。他从安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正处在走投无路的境地,这使大卫非常愤慨。此时的大卫爱上了斯本罗律师的女儿朵拉,但两人婚后的生活并不理想。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贝西姨婆也濒临破产。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他当童工时的房东密考伯,密考伯现在是希普的秘书,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最终揭露了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种种阴谋。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
      与此同时,佩克提和海穆经过多方奔波,终于找到了被斯蒂弗茨抛弃后,沦落在伦敦的艾米丽,并决定将她带回澳大利亚,开始新的生活。然而就在启程前夕,海上突然风狂雨骤,一艘来自西班牙的客轮在雅茅斯遇险沉没,只剩下一个濒死的旅客紧紧地抓着桅杆。海穆见状不顾自身危险,下海救他,不幸被巨浪吞没。当人们捞起他的尸体时,船上那名旅客的尸体也漂到了岸边,原来竟是诱拐艾米丽的斯蒂弗茨。艾米丽为海穆的行动深深地打动了,回到澳大利亚后,她终日在劳动中寻找安宁,并且终身未嫁。
      大卫终于成了一名作家,朵拉却患上了重病,在佩克提返回澳大利亚前夕便离开了人世。大卫满怀悲痛地出国旅行散心,其间,安妮斯始终与他保持联系。当他三年后返回英国时,才发觉安妮斯一直爱着他。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与姨婆贝西、女仆愉快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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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5 11:07 编辑

      1236.《尤利西斯》
      是爱尔兰意识流文学家詹姆斯·乔伊斯于1922年出版的小说。小说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主人公,苦闷彷徨的都柏林小市民,广告推销员利奥波德·布卢姆于1904年6月16日一昼夜之内在都柏林的种种日常经历。小说大量运用细节描写和意识流手法构建了一个交错凌乱的时空,语言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
      作品简述:乔伊斯这一天和他的妻子诺拉·巴纳克尔首次约会的日子。小说的题目来源于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奥德修斯,而《尤利西斯》的章节和内容也经常表现出和荷马史诗《奥德赛》内容的平行对应关系。利奥波德·布卢姆是奥德修斯现代的反英雄的翻版,他的妻子摩莉·布卢姆则对应了奥德修斯的妻子帕涅罗佩,青年学生斯蒂芬·迪达勒斯,对应奥德修斯的儿子忒勒玛科斯。乔伊斯将布卢姆在都柏林街头的一日游荡比作奥德修斯的海外十年漂泊,同时刻画了他不忠诚的妻子摩莉以及斯蒂芬寻找精神上的父亲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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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6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6 11:08 编辑

      1237.《牛虻》
      是英国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1897年出版的小说。内容梗概:  
      六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大学生亚瑟·勃尔顿正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翻查一大叠讲道稿。院长蒙太尼里神甫慈爱地注视着他。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父。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亚瑟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
      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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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7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7 11:29 编辑

      1238.《坎特伯雷故事集》
      是十四世纪英国作家乔叟的小说。叙述朝圣者一行30人会聚在泰巴旅店,这些朝圣者有骑士、僧尼、商人、手工艺者、医生、律师、学者、农夫、家庭主妇等当时英国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士,他们准备前往坎特伯雷去朝拜圣托马斯。店主爱热闹,自告奋勇为他们担任向导,并提议在往返圣地的途中每人来回讲两个故事,以解旅途中的寂寥,并由店主做裁判,选出讲故事最好的人,回到旅店后大家合起来请他吃饭。众人接受了店主的建议,于是次日一同踏上朝圣之途,并开始讲故事。
      按题材来分,有爱情和骑士探险传奇、宗教和道德训诫故事、诙谐滑稽故事、动物寓言等几大类,内容包罗万象,有雅有俗,有的很有趣。我们不仅对故事本身感兴趣,而且对讲述故事的人也感兴趣。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是真实的。乔叟在引言中把他们一一作了介绍。他凭借朝圣者之口,汇集了欧洲中世纪文学中的各种主要类型。
      作品特色:一、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画面。香客来自社会各个阶层:骑士、僧侣、学者、律师、商人、手工业者、自耕农、磨坊主等。二、它综合采用了中世纪的各种文学体裁,有骑士传奇、圣徒传、布道文、寓言等。三、总序和开场白中对人物的描写和故事本身饶有趣味,充满幽默感。四、语言带上了讲述人自身的特征,每人所讲的故事都体现出讲述人的身份、趣味、爱好、职业和生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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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8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8 10:59 编辑

      1239.《荒原》
      是艾略特1922年的成名作。全诗分五章:
      第一章《死者葬仪》里,诗人以荒原象征战后的欧洲文明,它需要水的滋润,需要春天,需要生命,而现实则充满了庸俗和低级的欲念,既不生也不死。
      第二章《对奕》对照上层社会妇女和酒吧间里下层男女市民的生活,显示出这样的生活也是同样低级和毫无意义的。
      第三章《火诫》写情欲之火造成的庸俗猥亵,空虚而无真实的爱。
      第四章《水里的死亡》最短,暗示死是不可避免的,人们渴望的生命之水也拯救不了人类。
      第五章《雷霆的话》又回到欧洲是一片干旱的荒原这一主题,对革命浪潮感到恐惧,宣扬宗教的“给予、同情、克制”。
      艾略特利用人类学关于神话传说的研究成果,大量引用或更动欧洲文学中的情节、典故和名词,用六种语言,以鲜明的形象并借暗示和联想、严密的结构,构成一部思想和情调一致的完整诗篇 。全诗极少用韵,大多是有节奏的自由体,语言变化多端。这首诗在技巧上是一个大突破,增加了注解,研究者又作诠释和评论,基本可以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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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仑苏 发表于 2013-1-28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8 10:56
1239.《荒原》
      是艾略特1922年的成名作。全诗分五章:
      第一章《死者葬仪》里,诗人以荒 ...

我上了几次学,都没学过文。宋兄的文学常识,是我的文库,是我的大宴,是我的快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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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9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9 09:59 编辑
特仑苏 发表于 2013-1-28 22:08
我上了几次学,都没学过文。宋兄的文学常识,是我的文库,是我的大宴,是我的快餐。谢谢!


      老顽童向特仑苏朋友问好!感谢您对我的鼓励!文学知识浩如烟海,我们共同学习。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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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2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29 10:24 编辑

      1240.《哈儿德·哈罗尔德游记》
      是英国十八世纪浪漫主义诗人拜伦的诗体游记。记录了前后两次游历欧洲的见闻和思想,以及诗人对当时欧洲重大历史事件的看法。基本主题是反对专制暴政和异族侵略,渴求自由与独立,讴歌民族解放斗争。表现出了拜伦本人思想中的积极方面,也反映了当时欧洲资产阶级进步知识分子的思想和愿望。
      在艺术上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特征。首先,作者在记述旅途见闻时,不把重点放在对周围事物的描写上,而是着重于写自己的细想感情,抒发内心感受,使主观感受得到非常强烈的艺术表现。
      从结构上,贯穿全篇的诗人主观感情抒发,完全不受情节发展的束缚,而是决定于诗人的诸多联想、感受饿种种情绪,有感而发,自由灵活。这样,诗人的主观抒情便构成了作品的一种内在的结构因素。使得整部长诗成为一个游记的整体。
      诗人在记叙和抒情时,经常使用对比手法,有力地表现了作品的思想内容,增强了长诗的艺术效果。诗人采用了生动简洁、自然流畅的语言。不仅形象逼真,而且富于节奏感,充分表现除了浪漫主义诗歌的神奇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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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仑苏 发表于 2013-1-29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学知识浩如烟海,我们共同学习。向宋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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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30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仑苏 发表于 2013-1-29 18:31
文学知识浩如烟海,我们共同学习。向宋兄学习。

      淘气顽童很高兴结识特仑苏朋友!感谢您支持我的《文学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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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30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30 11:45 编辑

      1241.《唐璜》
      是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拜伦的代表作,是一部长篇诗体小说,通过主人公唐璜在西班牙、希腊、土耳其、俄国和英国等不同国家的生活经历展现了19世纪初欧洲的现实生活。
      内容梗概:在西班牙南部名城塞维尔,居住着一位名叫唐·何塞的大贵族。他十分富有,名声很好。唐·何塞的夫人也出身名门,不仅美丽贤淑,还很有学问,能说多种外国语,在上流社会妇女中受到普遍尊敬。他俩十分恩爱,可是中年才生下一子,取名唐璜。不幸唐·何塞过早病死。他的夫人决心把儿子培养成大人物,教给他军事、艺术、自然科学等等方面的知识,尤其是教育他要注重封建伦理道德。
      唐璜小时候就活泼可爱,长大成人是一表人才,在贵族子弟中非常少见。他生性风流,喜欢同姑娘们胡搅蛮缠,道德规范对他一点不起作用。16岁时,他就同贵妇唐娜·朱丽亚发生性关系,使得上流社会舆论哗然。唐璜的母亲为了儿子的安全,只得把他送到欧洲去旅行。
      航船在驶往意大利的途中遭到了大风暴的袭击,船只破损,逐渐下沉。一些水手觉得没有得救的希望,要求唐璜给他们大量的酒喝,以便醉昏后沉入大海中时少受痛苦。唐璜拒绝他们的要求,痛骂他们连畜生都不如,说男子汉应该像个男子汉一样地死掉。他强迫并且监督水手们修理船舱,排除积水,但是船最终还是沉没了。他在挤上大船带着的快艇后,还奋力救起了落水的侍从,以及他父亲遗留的小狗。
      得救后的航船在海上漂流12天后,船上再也没有可吃的东西了,水手们便开始吃人,他们抽签决定吃哪个人,唐璜的老师不幸被抽中。唐璜却一直不忍心吃他的老师,靠嚼竹片缓解饥饿。
      他在海水中奋力挣扎,游到了西克拉提兹群岛,被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救上了岸,把他藏在海边一个山洞中。这姑娘叫海甸,是希腊大海盗兰布洛的女儿,她平常见着的男子,都是海盗或者渔民,十分丑陋粗野,而如今眼前获得的是一个年轻美貌的男子,这使她简直像着了迷一样。很快,他俩同居了。
      不久,传来了兰布洛在海上抢劫时出事身亡的消息。父亲一死,再无什么顾虑,于是,海甸就决定公开同唐璜结婚。海甸同唐璜举行隆重的婚礼。海盗和民众热烈祝贺,狂饮通宵。
      正当他俩相偕进洞房的时候,兰布洛突然出现。他命令侍从把唐璜打倒,捆绑上船,押送到土耳其大城市君士坦丁堡出售。君士坦丁堡有着世界上最大的奴隶市场,每天从早到晚拍卖来自欧、亚、非三洲的奴隶。所谓奴隶,全是海盗,殖民者、部落酋长和军字们从各地抓来的平民、战争俘虏、旅客等等。
      唐璜既年轻又健壮,被土耳其王宫的黑人太监看中,出高价把他买下,装扮成妇女,送进后宫供一位王后享用。土耳其那时实行一夫多妻制,苏丹国王有成千老婆,后妃以及公主都暗藏着一些男子。但是,唐璜一心思念天真纯洁的海甸。最后他想方设法逃出了王宫,辗转到了俄国部队。
      唐璜明明知道交战双方都不是好东西,他认为俄国的专制君主比野蛮人还坏得多。但是,他爱慕荣誉,非常卖力地打仗,立下了大功,得到了沙俄统帅苏沃洛夫的重视。他的思想是矛盾的,他虽然凶狠地杀死了不少土耳其人,却又从凶残的沙俄哥萨克兵士的屠刀下救出了一个10岁的土耳其女孩。对土耳其苏丹父子6人力战阵亡的行为表示出了他高度的崇敬。
      沙俄战领土耳其京城之后,苏沃洛夫有意派遣唐璜去彼得堡向女沙皇报捷。唐璜带着被救的土耳其孤女起程去俄国了。
      俄国女沙皇卡萨琳生活很放荡,觉得唐璜比她所有的情夫们都英俊健壮,于是就把他留在宫里供自己享用。唐璜在后宫不仅侍候女沙皇,而且还同不少女官、侍女同宿。时间一久,唐璜的身体极度虚弱,患了疾病,女沙皇因此不再需要他了。
      根据御医的建议,让他暂时离开寒冷的彼得堡,出国到天气温暖的南方去旅游疗养。那个时候,沙俄正同英国计划结成军事、政治同盟,以阻止拿破仑借战争推广国民主思想,保护封建专制统治。这时女沙皇想到了唐璜,决定派他作外交使节前往英国进行谈判。于是,他带着土耳其孤女离开了俄国。
      唐璜原本对英国十分仇恨,说英国“曾经把自由奉献给全人类,现在却要他们戴上镣铐,甚至禁锢人们的心灵”,并且侵略到北美、印度等处。英国同西班牙为了争夺海上霸权和西欧地区的统治权,曾经在三四年间多次进行大战,最后西班牙大败,失去了在南、北美洲的殖民地,成为小国。作为西班牙贵族的唐璜,自然仇恨英国。
      他决心到了英国后,把英国的反动真相告诉英国民众。但是,当他登上英国国土后,见到的情况却改变了他的看法。一切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觉得这儿简直是自由乐土。
      正当他打心眼里赞叹英国社会时,突然一伙拦路抢劫的匪徒挡住了他,强迫他留下买路钱。他从衣袋里拔出手枪,打死了1个匪徒,另4个夹起尾巴逃走了。此后,他改变了看法,觉得在伦敦的街道上根本找不着一个老实人,最富丽堂皇的宾馆也只不过是外交界骗子的安乐窝。
      被引见英国国王后,他发现大臣们完全是“没有丝毫人气味的畜生”,议会是一个专搞捐税的机构,财阀们才是英国和欧洲各国的真正主子,而大不列颠王国不过是“一所超等动物园”。
      唐璜被英国上流社会接纳,天天进出贵族、富豪居住的伦敦西区。他说这区域是英国最罪恶的地方,这儿的人“把爱情一半当荣耀,一半当买卖”。他的行为又恰恰同他的认识相违背,他在这儿同不少的贵族妇女勾勾搭搭,打得火热。
      一天晚上,英国最具权势和最风流美丽的、众所周知的国王情妇弗芝·甫尔克公爵夫人竟然化装成天主教僧侣,暗地里闯进了他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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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1-3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1-31 10:08 编辑

      1242.《傲慢与偏见》
      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小说。反映18世纪末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内容梗概: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嫁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们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宾利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宾利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达西对宾利说,她(伊丽莎白)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和达西跳一支舞,达西由此而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一心想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班纳特家的财产是只能由男性继承,而班纳特家的女儿们仅仅只能得到五千英镑作为嫁妆,因此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汉姆,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和班纳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汉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汉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汉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宾利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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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 11:03 编辑

      1243.《德伯家的苔丝》
      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内容梗概: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为编写新郡志而正在考察这一带居民谱系的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实际上,德伯老太与这古老的武士世家毫无渊源关系,她家是靠放高利贷起家的暴发户,从北方迁到这里,这个姓也是从博物馆里找来的。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她的受辱不仅没有得到社会的同情,反而受到耻笑和指责。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他出身于富有的牧师家庭,却不肯秉乘父兄旨意,继承牧师的衣钵,甘愿放弃上大学的机会,来这里学习养牛的本领,以求自立。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当安玑父母提议他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结婚时,他断然拒绝了。而苔丝的思想却十分矛盾,她既对安玑正直的为人、自立的意志和对她的关怀有好感,又自哀失身于人,不配做他的妻子。但强烈的爱终于战胜了对往事的悔恨,她和安玑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尽管他自己也曾和一个不相识的女人放荡地生活过。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去安玑家打听消息回来的途中,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随即给丈夫写了一封长信,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克莱在巴西贫病交加,也历尽磨难。他后悔当时遗弃苔丝的鲁莽行为,决定返回英国与苔丝言归于好。但这时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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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 11:00 编辑

      1244.《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1830年代表作。内容梗概: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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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3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1245.《拉辛与沙士比亚》
      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作品。是一八二三年与一八二五年出版的反对学院古典主义论战的两本小册子的合集,是司汤达的重要理论著作,也是法国现实主义文献之一。作品主要特点与内容:
      一八二三年的第一部分包括三章:《为创作能使一八二三年观众感兴趣的悲剧,应该走拉辛的道路,还是莎士比亚的道路?》、《笑》、《浪漫主义》;一八二五年的第二部分是直接对法国复辟时期旧制度旧思想的官方代表法兰西学院古典派攻击浪漫主义的反击。莎士比亚与拉辛分别作为浪漫主义与古典主义的代表,表示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美学观点与封建贵族旧艺术的对立。司汤达在这部著作中提出的是现实主义的艺术原则,为法国十九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发展开辟了道路。附后还增收了司汤达《旅人札记》、《意大利绘画史》导言、《阿尔芒斯》前言,以及关于司汤达一部未完成小说《吕西安·勒万》的序言、第一部第二部引言、一封致于勒·高及耶夫人的信和一份为该书所写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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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4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5 17:40 编辑

       1246.《高老头》
       是法国19世纪巴尔扎克的小说。内容梗概:
       1819年冬,一个夫家姓伏盖,娘家姓龚弗冷的老妇人,四十年来在巴黎开着一所兼包容饭的公寓,坐落在拉丁区与圣·玛梭城关之间的圣·日内维新街上。大家称为伏盖家的这所寄宿舍,男女老少,一律招留。这里住着各种各样的人:有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歇业的面粉商人高里奥;外号叫“鬼上当”的伏脱冷;被大银行家赶出家门的泰伊番小姐;骨瘦如柴的老处女米旭诺等。每逢开饭的时候,客店的饭厅就特别热闹,因为大家可以在一起取笑高老头。69岁的高老头,6年前结束了他的买卖后,住到了伏盖公寓。当时,分住在二楼一间最好的房间,每年交一千二百法郎的膳宿费,他衣着讲究,每天还请理发师来给他梳头发,连鼻烟匣都是金的,他算得上这所公寓里最体面的房客,人们都叫他高里奥先生。寡妇老板娘还向他搔首弄姿,想改嫁于他,当一名本地区的阔太太。
       高老头把他全部的爱都放在两个出嫁的女儿身上,不受伏盖太太的诱惑。第二年年末,高老头就要求换次等房间,并且整个冬天屋子里没有生火取暖,膳宿费也减为九百法郎。大家把他当作“恶癖、无耻、低能所产生的最神秘的人物”。常有两个贵夫妻来找他,以为他有艳遇,高老头告诉大家,那是他的女儿:雷斯托伯爵夫人和银行家纽沁根太太。第三年,高老头又要求换到最低等的房间每月房钱降为四十五法郎,他戒了鼻烟,打发了理发匠,金刚钻、金烟匣、金链条等饰物也不见了,人也越来越瘦,看上去活像一个可怜虫。伏盖太太也认为:要是高老头真有那么有钱的女儿,他决不会住在四楼最低等的房间。
       可是,高老头这个谜终于被拉斯蒂涅揭开了。拉斯蒂涅是从外地来巴黎读大学的青年,出身破落贵族家庭,白皮肤、黑头发、蓝眼睛,热情而有才气,想做一个清廉正直的法官。但巴黎的豪华生活的刺激加强了他“对权位的欲望与出人头地的志愿”。他认为靠自己的勤奋学习求上进的路太艰苦,也太遥远,还不一定行得通,而现实社会依靠几个有钱的女人作进身的阶梯则容易得多,于是他想“去征服几个可以做他的后台的妇女”。由于姑母的引荐,他结识了远房表姐,巴黎社交界地位显赫的鲍赛昂子爵夫人。拉斯蒂涅很得意地向伏盖公寓的房客们讲了在舞会认识了伯爵夫人的事。高老头兴奋地问:“昨晚雷斯多太太很漂亮吗?”公寓老板娘便认定高老头定是给那些婆娘弄穷的。拉斯蒂涅想弄清高老头和伯爵夫人的关系,决定去雷斯托伯爵夫人家。在伯爵夫人家他的寒酸相引起仆人轻蔑;接着他莽撞地冲进了一间浴室,大出洋相;后又到提到和高老头住在一起,却引起伯爵夫妇的不快,把他赶了出来。拉斯蒂涅十分懊恼,只好赶去向表姐求教。鲍赛昂夫人告诉他,雷斯托太太便是高里奥的女儿。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那知不到两年,女婿竟把他当作要不得的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高老头为了获得他们的好感,忍痛出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两个女儿只要爸爸的钱,可现在高老头已没钱了。
       鲍赛昂夫人教导拉斯蒂涅社会又卑鄙又残忍,要他以牙还牙去对付这个社会。她说:“你越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你毫不留情的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没有一个女人关切,他在这儿便一文不值,这女人还得年轻、有钱、漂亮。”按照表姐的指点,拉斯蒂涅决心去勾引高老头的二女儿纽沁根太太。
伏脱冷是个目光敏锐的人,看出拉斯蒂涅想往上爬的心思。他对拉斯蒂涅说:“在这个互相吞筮的社会里,清白老实一无用处,如果不像炮弹一样轰进去,就得像瘟疫一般钻进去,清白诚实是一无用处的。”他指点拉斯蒂涅去追求维多利小姐,他可以叫人杀死泰伊番小姐的哥哥,让她当上继承人,这样银行家的遗产就会落到拉斯蒂涅手中,只要给他二十万法郎作报酬。拉斯蒂涅虽然被伏脱冷的赤裸裸的言辞所打动,但又没敢答应下来。拉斯蒂涅通过鲍赛昂夫人结识了纽沁根太太,而纽沁根太太并不是他想要追求的对象。她的丈夫在经济上对她控制很严,甚至要求拉斯蒂涅拿自己仅有的100 法郎去赌场替她赢6000法郎回来。于是拉斯蒂涅便转向对泰伊番小姐的进攻。
       这时伏脱冷已让同党寻衅跟泰伊番小姐的哥哥决斗,并杀死了他。拉斯蒂涅矛盾重重,是爱维多利小姐呢,还是爱纽沁根太太呢?最后,他选择了后者,他想“这样的结合既没有罪过,也没有什么能教最严格的道学家皱一皱眉头的地方。”
       房客米旭诺老小姐,她接受了警察局暗探险的差使,刺探伏脱冷的身份。她在伏脱冷的饮料中下麻药,伏脱冷被醉倒不省人事。米旭诺脱下伏脱冷的外衣,在肩上打了一巴掌,鲜红的皮肤上立刻现出“苦役犯”的字样。当伏脱冷醒来时,警察已经包围了伏盖公寓。特务长打落了他的假发,伏脱冷全身的血立刻涌上了脸,眼睛像野猫一样发亮,他使出一股蛮劲,大吼一声,把所有的房客吓得大叫起来。暗探们一齐掏出手枪,伏脱冷一见亮晶晶的火门,突然变了面孔,镇静下来,主动把两只手伸上去。他承认自己叫雅克·柯冷,诨名“鬼上当”,被判过20年苦役,他被逮捕了。
       高老头得知拉斯蒂涅爱自己的二女儿,想为拉斯蒂涅与女儿牵线搭桥,购买了一幢小楼,供他们幽会。一天,纽沁根太太急忙来找高老头,说明她丈夫同意让她和拉斯蒂涅来往,但她不能向他要回陪嫁钱,高老头要女儿不要接受这条件,“钱是性命,有了钱就有了一切。”这时,雷斯托夫人也来了。她哭着告诉父亲:她的丈夫用她卖掉了项链的钱去为情人还债,现在她的财产已差不多全部被夺走,她要父亲给她一万二千法郎去救她的情夫。两个女儿吵起嘴来,高老头爱莫能助,他急得晕过去,患了初期脑溢血症。
       在他患病期间,小女儿没来看他一次,她关心的是即将参加盼望已久的鲍赛昂夫人的舞会;大女儿来过一次,但不是来看父亲的病的,而是要父亲给她支付欠裁缝一千法郎的定钱。高老头被逼得付出了最后1文钱,致使中风症猛发作。
鲍赛昂夫人举行盛大的舞会,场面非常壮观,公主、爵爷、名门闺秀都前来参加。500 多辆车上的灯烛照得屋内处处通明透亮。子爵夫人装束素雅,脸上没有表情,仿佛还保持着贵妇人的面目,而在她心目中,这座灿烂的宫殿已经变成一片沙漠,一回到内室,便禁不住泪水长流,周身发抖。舞会结束后,拉斯蒂涅目送表姐鲍赛昂夫人坐上轿车,同她作了最后一次告别。他感到“他的教育已经受完了”他认为自己“入了地狱,而且还得呆下去”。
       可怜的高老头快断气了,他还盼望着两个女儿能来见他一面。拉斯蒂涅差人去请他的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都推三阻四不来。老人每只眼中冒出一颗眼泪,滚在鲜红的眼皮边上,他长叹一声,说:“唉,爱了一辈子的女儿,到头来反给女儿遗弃!”
       只有拉斯蒂涅张罗着高老头的丧事,两个女儿女婿只派了两驾空车跟在灵柩后面。棺木是由一个大学生向医院廉价买来的,送葬费由拉斯蒂涅卖掉金表支付的。他目睹这一幕幕悲剧,随着高老头的埋葬也埋葬了自己最后一滴同情的眼泪,他决心向社会挑战,“现在咱们俩来拼一拼吧!”随后,他来到纽沁根太太身边与她共进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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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5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5 17:42 编辑

      1247.《欧也妮·葛朗台》
      是法国19世纪巴尔扎克的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金钱对人的思想灵魂腐蚀和摧残。小说形象地告诉我们:资产阶级的每一个金钱都充塞着“污秽和鲜血”,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冷酷的“现金交易”再也没有任何联系了。
      葛朗台是法国索缪城一个最有钱、最有威望的商人。他利用1789年的革命情势和种种手段使自己的财产神话般地增长了起来。这老头十分吝啬,有一套理财的本领。他为了省钱,家里整年不买蔬菜和肉,由佃户送来,比较重的家务活由女仆娜农 做。寒冬腊月舍不得生火取暖,平时还要克扣女儿和妻子的零用钱。他做木桶生意,计算得像天文学家那样准确,投机买卖从不失败,区里人人都吃过他的亏。
      1819年11月中旬的一天是他的独生女儿欧也妮的生日,小说中的人物一一登场:公证人克罗旭一家和初级裁判所所长蓬丰先生到葛朗台家吃饭,还带来稀有的珍品。他们都是来向欧也妮献殷勤的。正当他们在欢庆生日时,突然,从巴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欧也妮的堂弟查理。原来查理的父亲因破产自杀,让葛朗台照顾儿子的前程。葛朗台看到兄弟的绝命书后不动声色,并且在当夜想好了一套诡计,借口家里有事,请公证人克罗旭和银行家帮忙。银行家拉格桑为讨好葛朗台而毛遂自荐,到巴黎帮助处理死者遗产,他将部分债款还给债权人,余下的按预定计划长期拖延。在这件事情上,葛朗台不但分文不花,还利用银行家在巴黎大做公债买卖,赚了一大笔钱。
      查理可怜的处境得到了欧也妮的同情,巴黎花花公子的打扮和举止也引起了乡里女子的爱慕之心。查理为了自己的前程,决定去印度经商。临走之前,欧也妮将自己积蓄的金币送给他。查理也把母亲给他的金梳妆匣留给她作为纪念,两人海誓山盟定下终身。夏尔走后的头一个元旦,葛朗台发现女儿把金币送给查理,就大发雷霆,把她监禁起来。这事惊扰了他的妻子,使她一病不起。公证人警告他,妻子一死,他的财产必须重新登记,欧也妮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葛朗台老头害怕起来,就和女儿讲和,但妻子一死,葛朗台通过公证人让女儿签署了一份放弃母亲遗产继承权的证件,把全部家产总揽在自己手里。临死前,他要女儿把黄金摆在桌面上,他一直用眼睛盯着,好像一个才知道观看的孩子一般。他说:“这样好叫我心里暖和!”最后他唤欧也妮前来,对她说:“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 神甫来给他做临终法事,把一个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亲吻,葛朗台见到金子,便作出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它抓到手。这一下努力,便送了他的命。他死了。
      1827年吝啬鬼死去,留下1900万法郎,欧也妮继承父业,成了当地首富,人人都向她求婚,她却痴心等待夏尔。但是夏尔在海外经商,逐渐发扬了葛朗台家族的血统,变得小气,贪婪,精于算计,自私自利,并且明白只有利益是最重要的,把乡下的堂姐撇在脑后,写信与其瞥清关系。他要与贵族小姐结婚,但因不肯偿还父亲的债务而受到阻碍。最后,欧也妮答应嫁给公证人的儿子德.·蓬丰,但只做形式上的夫妻,并要求他帮她用两百万法郎偿清了叔父的债务,让堂弟过着幸福、名誉的生活。她自己则幽居独处,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并“在着数不尽的善行义举的伴随下走向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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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6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6 11:24 编辑

       1248.《悲惨世界》
       是由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于1862年所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故事的主线围绕主人公获释罪犯冉·阿让试图赎罪的历程,融进了法国的历史、建筑、政治、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内容丰富和内涵深刻,使读者们都体会到作品有一种深远的分量感,让众多读者感动。
       内容梗概:主人公冉·阿让为了养活姐姐的七个孩子偷了一片面包,被判五年苦役,四次越狱均遭失败,十九年后才获释。后来,他受福来主教感化,重新做人,改名马德兰,开设工厂,成了富翁,还当上市长。他将女工芳汀寄养在德纳迪埃德小酒店里的私生女柯赛特领回,抚养成人。柯赛特长大后,在公园里遇上具有共和思想的年轻人马吕斯,两人一见钟情。这时爆发了一场共和党人的起义,冉·阿让将在街垒战中受伤的马吕斯救出,成全了一对年轻人的婚姻,但自己却一度受到误解,抑郁成疾,最后在柯赛特和马吕斯的怀里与世长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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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7 10:51 编辑

      1249.《约翰·克里斯朵夫》
      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二十世纪处的小说。获得了1916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内容梗概:
      小克里斯朵夫长相丑陋,但受到祖父的喜爱,常和祖父一起漫步田野,听祖父讲古代的英雄故事,使他从小就萌发了做大人物的想法。做厨娘的母亲胆小善良,一天,他在母亲帮佣的主人家遭到少爷、小姐作弄,因反抗受到主人毒打,母亲还让他赔礼下跪。这使他感到非常难过,更气愤人间的不公。
      祖父送他一架旧钢琴,还带他到剧场欣赏歌剧,引起了他对音乐的兴趣,常常自己爬到椅子上去按琴键。父亲发现了他的这个爱好,想做为他的一个特长,作为将来向上爬的手段,于是天天用戒尺逼他练琴,累得他终于有一天支持不住了,他起而反抗:故意弹错音节。父亲气得吼声连连,戒尺雨点一样打下去,里斯朵夫被制服了,不得不每天一边流泪一边弹琴,他对音乐厌恶透顶的同时,内心已被音乐占据,他不由自主的爱上音乐,并要把一生都献给这个凝聚自己所有喜怒哀乐的艺术。
      祖父留心把孙子随时哼唱的曲谱整理起来,还加了伴奏与和声,编成乐曲,取名为《童年遣兴》,在乐谱的封皮上还题上了小克里斯朵夫的名字,让克利斯朵夫弹奏,并呈报宫廷开了专场音乐会,他的表演受到全场欢迎,大公爵夸这个6岁孩子是“再世莫扎特”。从那以后,他受到莫大的鼓舞,开始有意识的弹琴作曲,这让祖父高兴得哭了起来。
      他做乡村货郎的舅舅崇尚“平常的人”,他感情真切,给了约翰另一种教育。他唱动听的歌谣,让约翰呼吸田野清新的空气,在夜里感觉大自然交响曲中数不清的乐器,到生活中去创作真正的音乐,使克里斯朵夫又受到更好的音乐熏陶。
      克利斯朵夫11岁时被任命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的第二小提琴手,跟管风琴师学和声,他学多种乐器,用他的收入补家庭生活的困难。祖父这时在欣慰中死去,父亲整日喝得烂醉如泥,根本指不上,生活的重担压在他的身上,他不得不经常应召到公爵府替讨厌的笨蛋去演奏,这使他深感屈辱和痛苦,也和仰慕金钱、权势的长辈更疏远了,他还找了几份家庭教师的兼职。生活的重担把他压得喘不过起来。只有舅舅带给他快乐,他们月下荡舟,听桨上滴水的琶音,看河面水气的颤动……约翰边接受音乐教育,边参加乐队演奏,他已经升任第一小提琴手,他有一个伟大的信念:将来要写出伟大的作品。
      一次赴乡间野餐,克利斯朵夫在渡船上结识了一个博学多闻的青年奥多,两人成为知交。和奥多的友谊成为他未来爱情的先导。参议官新寡的太太克里赫,带着女儿弥娜,从柏林搬来与他家毗邻。太太请他做女儿的家庭教师,教女儿弹琴,弥娜和他年纪相仿,很赏识克利斯朵夫的天赋和品格,也不时修正他的举止和仪态,对他产生了好感。克里斯朵夫一次在弹琴时很冲动的吻了弥娜的手。很快,弥娜的母亲窥破了他们的关系,她以出身、门第和财产为由极力反对,这使克里斯朵夫认清了他和她们的距离,悲愤交加的离开了这里。
      爱情的打击还未在内心平息,父亲又醉死在沟里。两个弟弟都去外出谋生,他与母亲相依为命,他们换到了一处更简陋、便宜的住所。房东的外孙女洛莎迷恋他,可是他爱上了开小针线铺的年轻寡妇萨皮纳。不料,萨皮纳突然患流行性感冒去世了,悲痛之余,又和帽店女职员阿达相爱,但很快被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抛弃。爱情的打击使他消沉下去,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泡在酒馆里。舅舅帮助了他,教育他突破情欲之网,重新振作精神,埋头音乐创作,克里斯朵夫警醒了。
      克利斯朵夫在听音乐会时,感到演奏者萎靡不振,观众也听得百无聊赖,他懊丧的发现,所谓大师的作品无不充满着虚假和造作。他义无反顾地撕毁了以前俗套的乐曲,批评了几乎所有德国古典音乐大师的虚伪。守旧势力说他“标新立异”,“完全疯了”,曾喜爱他的大公爵也开始反感他,震动的乐坛联合反击,使他举办的演奏自己新作品的音乐会受到了挫折和冷落。就在事业受挫时,他受人利用,在杂志上发表了多篇音乐评论,把那些乐队指挥、演奏家、歌唱家乃至观众都得罪了。他孤独、愤怒,决意远走他乡。临行前,他去参加农庄的节日舞会,因一个姑娘不愿和醉酒的军官跳舞而遭打,他打抱不平打死了军官,被解救的姑娘让他到巴黎避难,他匆匆给母亲留了一张便条就逃走了,他出了边境,到了法兰西。
      在巴黎,他过着艰苦的生活,一方面他要找工作糊口,另一方面他又不肯亵渎音乐艺术。最后,他为一个肉店老板女儿葛拉赛、一个汽车制造商的女儿史丹芬以及她的表妹葛拉齐亚教授钢琴。葛拉齐亚充满爱心,经常为克里斯朵夫的不幸命运而痛苦。
      在别人的引荐下,他参加了巴黎文艺界的活动,用交响诗的形式写成了话剧,并拿到剧院去演出。可社会党议员和一些别的政客们,虽是自命自由的思想家,其实禁止别人的思想自由。一个社会党议员热心促成他的歌剧《大卫》的上演,并拉自己的情妇担任剧中主角,结果这女人声音恶俗不堪,克里斯朵夫为撤换角色与议员闹翻,演出告吹。气得克里斯朵夫大病一场,唯一的收获是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是一个靠教书为生的青年诗人奥里维。他的几份教课的差事都因此丢了,生活又陷入窘境。克里斯朵夫的一切都得到葛拉齐亚的深切关注,她一直在无法给克里斯朵夫提供帮助而伤心。
      克里斯朵夫与朋友奥里维合租一所公寓,奥里维非常钦佩约翰的音乐天才和充沛精力,约翰也喜欢奥里维的智慧清明,谦和仁爱,他们都热爱自由。约翰随奥里维到平民中去,他看到了法国潜藏的生机。他要求团结抗暴,扫除贵族气息,而奥里维醉心宗教,梦想有一个爱一切的公平世界。他们在社会上经过几年的激昂奋斗之后,终于都为成千上万的淳朴心灵埋头创作了,他的《大卫》在法德两国的演出获得巨大成功,以前被喝倒彩的《伊芙琴尼亚》也被重新发现,受到热烈欢迎。大家公认克利斯朵夫是天才,生活也因此出现了转机。这时,克里斯朵夫发现自己和奥里维都爱上了工程师的女儿雅葛丽纳,他主动退出,促成他们的婚姻,并搬到别处居住。
      克里斯朵夫的名气越来越大,但又一次遭到别人的陷害,出版商哀区脱篡改出版克利斯朵夫的作品,使他陷入困境。很快,他发现他的文章又有了改变,奥国大使馆还邀他前去演奏。原来当年狂热爱他、曾是他学生的葛拉齐亚,当上了奥国的伯爵夫人,是她在暗中保护他,使他又一次得以脱身。不久,“五一”节那天,他和好朋友奥里维参加游行运动,奥里维为救一个挤倒的孩子被人群踏在脚下,他在混战中刺死了一名施暴的警察,也不得不逃往瑞士。在瑞士,他思念亡友,心都要碎了。心情平息之后的他和一个医生妻子发生了关系。事后,他无法原谅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托辞离开隐遁到一个小村里。
      在一次散步的时候,他偶遇已丧夫的葛拉齐亚,俩人沉入重逢的喜悦,虽然葛拉齐亚的儿子阻止两人的结合,他们仍在心心相印中获得了满足。
      十年过去了,克利斯朵夫开始重新思索人生,他感到自己为创造以道德为目标的最高艺术已无能为力了,他把上帝当作心灵的寄托和理想的归宿。这时,他的作品在欧洲各地演奏并极受欢迎。他在德国杀死军官的旧案已经撤销,在法国打死警察的事也被人遗忘。他可以自由来入于德法之间。但约翰想逃避巴黎的伤心往事,自愿留在瑞士。在葛拉齐亚的支持下,他接受了巴黎的邀请,去指挥几个音乐会,他的演出引起巨大轰动,连过去反对他的人也捧他了。
      晚年的克利斯朵夫誉满欧洲,他继续创作,但他的作品已不像早年那样风雷激荡,而是和谐恬静。葛拉齐亚去世后,克里斯朵夫也闭门不出,他在弥留之际,脑际回想起临终的自慰:“我曾经奋斗,曾经痛苦,曾经流浪,曾经创造。让我在你的怀抱中歇一歇吧。有一天,我将为新的战斗而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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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8 10:35 编辑

      1250.《巴黎圣母院》
      是1841年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的小说。故事的场景设定在1482年的巴黎圣母院,内容环绕一名吉卜赛少女,副主教,驼背敲钟人。
      内容梗概:巴黎民众抬着残废畸形的“愚人之王”、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莫西多,在圣母院前面的格莱夫广场上欢呼游行。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带着一只小羊跳舞卖艺,穷诗人甘果瓦被她的美貌和舞姿迷住了。他在夜里听到她动人的歌声,情不自禁的跟随着她,这时忽然跳出两个男人把她劫走了,他认出其中一个就是其丑无比的卡西莫多,惊慌之中他被吓昏过去。
      甘果瓦醒来后跌跌撞撞,在黑暗中误入了“奇迹宫”的大厅,那是乞丐和流浪汉聚集的地方,外人闯进去就要处死,除非有个流浪女愿意嫁给他。正在千钧一发的危机关头,爱斯梅拉达忽然出现了,原来是巡逻的弓箭队队长弗比斯把她救了出来。她心地善良,不忍看着这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死于非命,表示愿意嫁给他,和他结成了名义上的夫妻。第二天,卡西莫多被绑在广场上示众,在烈日下口渴难忍,遭受围观者的嘲笑和辱骂,只有爱斯梅拉达不计前嫌,把水送到他的嘴里,使这个看起来愚钝无比的人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爱斯梅拉达爱上了外貌英俊的弗比斯,他们在夜里幽会,不料弗比斯被人刺伤,她也因此被当做女巫抓了起来。就在她要被处死的时刻,卡西莫多冲进刑场,把她救到圣母院的钟楼上,因为那里是世俗法律无权管辖的地方。为了她的幸福,卡西莫多去寻找弗比斯,然而弗比斯这个逢场作戏的花花公子,已经丢下她另寻新欢去了。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弗洛罗企图纠缠她,原来他看起来道貌岸然,其实心底邪恶,早就觊觎爱斯梅拉达的美色。正是他指使卡西莫多劫持了她,又躲在窗外用匕首刺伤了弗比斯。卡西莫多是弗洛罗收养的弃儿,一向对他唯命是从,现在却极力保护爱斯梅拉达不受他的凌辱。
      法院决定逮捕爱斯梅拉达,流浪汉们赶来营救,遭到国王军队的镇压,死伤惨重。弗洛罗乘混乱之际,用谎言欺骗甘果瓦把她带出圣母院的后门,逼迫她顺从自己,在遭到坚定地拒绝之后,弗洛罗恼羞成怒,把她交给隐修女看管,自己去叫官兵。隐修女认出是爱斯梅拉达自己16年前丢失的女儿,但是眼看着她被官兵抓去而无能为力,悲愤之下以头撞石而死。
      弗洛罗站在圣母院的顶楼上,看到爱斯梅拉达被吊上绞架,发出了得意的狂笑。卡西莫多终于认清了弗洛罗的狰狞面目,猛扑过去,把他从钟楼顶上推下来摔死,自己则来到刑场上,抱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遁入了墓地。几年后,人们发现了他们拥抱在一起的遗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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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9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9 08:07 编辑

      1251.《包法利夫人》
      是十九世纪法国福楼拜的长篇小说。内容梗概:
      讲述的是一个受过贵族化教育的农家女爱玛的故事。她瞧不起当乡镇医生的丈夫包法利,梦想着传奇式的爱情。可是她的两度偷情非但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却使她自己成为高利贷者盘剥的对象。最后她积债如山,走投无路,只好服毒自尽。
      小说中有大量的情态描写和心理描写,充分说明爱玛是个爱幻想,贪慕虚荣,追求浪漫的女人。正因为她这种心理和查理带给她的婚后枯燥乏味的生活,她才几次三番地越轨,不惜一切代价和其他男人苟合,追求她所谓的爱情,才落得这般悲惨的下场。
      作者福楼拜描写的只是一般的桃色事件,但是他触及到了更深和广阔的方面。作者很努力地找寻着造成这种悲剧的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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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0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0 11:14 编辑

      1252.《达尔杜弗》(又名《伪君子》)
      是17世纪法国莫里哀的古典主义性格五幕诗体喜剧。内容梗概:
      主人公达尔杜弗是宗教骗子,以伪善骗得富商奥尔恭和他母亲的信任,成为这一家的上宾和精神导师。奥尔恭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甚至把女儿改许给他。达尔杜弗并不以此为满足,竟无耻地勾引奥尔恭年轻的妻子。这一恶行被奥尔恭的儿子达米斯发现,达米斯当场斥责了这个伪君子,把他的丑恶向父亲告发。奥尔恭执迷不悟,反倒训斥儿子,把儿子逐出家门并把财产继承权给予达尔杜弗。在这严重的局面下,奥尔贡的妻子欧米尔设下了巧计,让丈夫亲眼看到达尔杜弗调情的丑态,亲耳听到他无耻下流的话语。奥尔恭终于醒悟,当即要把坏蛋赶走。达尔杜弗见事已败露,恼羞成怒,露出狰狞的面目,自称一家之主,掌握着全部财产和一个政治犯藏匿的秘密,反要将奥尔恭一家赶走,并向国王告密,陷害奥尔恭。但国王英明,洞察一切,下令逮捕了达尔杜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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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1 12:12 编辑

      1253.《悭吝人》(又译《吝啬鬼》)
      是法国著名喜剧作家莫里哀1668年作品。故事情节:
      主人公阿巴贡是个典型的守财奴、吝啬鬼。他爱财如命,吝啬成癖。他不仅对仆人及家人十分苛刻,甚至自己也常常饿着肚子上床,以至半夜饿得睡不着觉,便去马棚偷吃荞麦。他不顾儿女各有自己钟情的对象,执意要儿子娶有钱的寡妇,要女儿嫁有钱的老爷。当他处心积虑掩埋在花园里的钱被人取走后,他呼天抢地,痛不欲生,活画出一个视钱如命的守财奴形象。他是个放高利贷的老鳏夫,认为“世上的东西,就数钱可贵”。他老怕别人算计他的钱,就把一万金币埋在花园里。他想娶年轻姑娘玛丽雅娜,但玛丽雅娜前来相亲时,却与阿巴贡的儿子克莱昂特到花园里去幽会了,原来他俩早已相爱。阿巴贡气得暴跳如雷。又发现埋在花园里的钱丢了,顿时痛不欲生。阿巴贡误以为钱是乔装佣人的贵族青年法赖尔偷的,而将其告上法庭。在警局玛丽雅娜,法赖尔与昂赛末认亲,化解误解,两对年轻人喜结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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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2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2 08:16 编辑

      1254.《鼠疫》
      是法国阿尔贝·加缪的哲理小说。
      1942年加缪因肺病复发,到法国南部山区帕纳里埃疗养,德军进占法国南方,加缪一时与家人音讯断绝,焦虑不安,孤单寂寞。在加缪看来,当时处于法西斯专制强权统治下的法国人民,除了一部分从事抵抗运动者外,就像欧洲中世纪鼠疫流行期间一样,长期过着与外界隔绝的囚禁生活;他们在“鼠疫”城中,不但随时面临死神的威胁,而且日夜忍受着生离死别痛苦不堪的折磨。加缪在日记中,把当时横行无忌的德军比为“像老鼠一样”;在另一篇日记中,他这样记下当时的情况:“全国人民在忍受着一种处于绝望之中的沉默的生活,可是仍然在期待……”
      加缪在小说中用细致的笔触写出了他的同代人在面临一场大屠杀时的恐惧、焦虑、痛苦、挣扎和斗争之际,特别是刻划了法国资产阶级在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这场浩劫的过程中,在思想上和感情上发生的巨大而深切的震撼。尽管加缪按照习惯,避免直接描写法国社会,假借北非地中海滨海城市奥兰作为发生鼠疫的地点,但我们从这座商业昌盛,物质文明发达,但市民精神空虚,以寻欢作乐来消磨人生的城市,不难看出这是法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加缪的存在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世界是荒谬的,现实本身是不可认识的,人的存在缺乏理性,人生孤独,活着没有意义。
     《鼠疫》中的主人公里厄医生面对着同样荒谬的世界时,态度就完全不同,虽然有时感到孤单绝望,但他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就是跟那吞噬千万无辜者的毒菌作斗争,而且在艰苦的搏斗中,他看到爱情、友谊和母爱给人生带来幸福。里厄医生不是孤军作战,他最后认识到只有通过一些道德高尚、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反抗肆无忌惮的瘟神,人类社会才有一线希望。
     《鼠疫》形象地反映他那个时代的人一些深刻的矛盾。这部小说在艺术风格上也有独到之处,而且全篇结构严谨,生活气息浓郁,人物性格鲜明,加缪在苦思冥想的“人类的出路在何处”的问题。对不同处境中人物心理和感情的变化刻划得深入细致;小说中贯穿着人与瘟神搏斗的史诗般的篇章、生离死别的动人哀歌、友谊与爱情的美丽诗篇、地中海海滨色彩奇幻的画面,使这部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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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3 11:12 编辑

      1255.《局外人》
      是法国作家加缪的小说。内容梗概:
      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莫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滩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故事。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莫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确实的存在便是大海、阳光,而大自然却压倒了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杀了人:“我只觉得饶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我感到天旋地转。海上泛起一阵闷热的狂风,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
      在第二部分里,牢房代替了大海,社会的意识代替了莫尔索自发的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所以在读者看来有罪的倒不是莫尔索,而是法庭和检察官。
      难怪别人把加缪当成莫尔索,以为他也同样对世界采取如此冷漠的态度,加缪感到十分恼火,因为他和莫尔索是截然不同的,加缪不像莫尔索那样对一切都无动于衷,而是对社会有自己鲜明的态度。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是主人公又从不分析他内心的思想感情,所以是内心描写和外部描写巧妙的结合。总之《局外人》的奇特而又新颖的笔调包含了不能以世俗之见和从字面上来理解的意义:塑造了一个显然与众不同的反面人物,却是一个不指望有别的社会,不想和别人有任何联系、只想保持自己个性不受干扰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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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4 10:10 编辑

      1256.《茶花女》
      是十九世纪法国亚历山大·小仲马代表作。情节梗概:
      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被诱成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她由于环境而堕落得了肺病。她曾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而且离开了人世。
      玛格丽特原来是个贫苦的乡下姑娘,来到巴黎后,开始了卖笑生涯。由于生得花容月貌,巴黎的贵族公子争相追逐,成了红极一时的“社交明星”。她随身的装扮总是少不了一束茶花,人称“茶花女”。
      茶花女得了肺病,在接受矿泉治疗时,疗养院里有位贵族小姐,身材、长相和玛格丽特差不多,只是肺病已到了第三期,不久便死了。小姐的父亲摩里阿龙公爵在偶然发现玛格丽特很像他女儿,便收她做了干女儿。玛格丽特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公爵答应只要她能改变自己过去的生活,便负担她的全部日常费用。但玛格丽特不能完全做到,公爵便将钱减少了一半,玛格丽特入不敷出,欠下几万法郎的债务。
      一天晚上10点多,玛格丽特回来后,一群客人来访。邻居普吕当丝带来两个青年,其中一个是税务局长迪瓦尔先生的儿子阿尔芒·迪瓦尔,他疯狂地爱着茶花女。
      一年前,玛格丽特生病期间,阿尔芒每天跑来打听病情,却不肯留下自己的姓名。普吕当丝向玛格丽特讲了阿尔芒的一片痴情,她很感动。玛格丽特和朋友们跳舞时,病情突然发作,阿尔芒非常关切地劝她不要这样残害自己,并向玛格丽特表白自己的爱情。他告诉茶花女,他还珍藏着她六个月前丢掉的纽扣。玛格丽特原已淡薄的心灵再次动了真情,她送给阿尔芒一朵茶花,以心相许。
      阿尔芒真挚的爱情激发了玛格丽特对生活的热望,她决心摆脱百无聊赖的巴黎生活,和阿尔芒到乡下住一段时间。她准备独自一人筹划一笔钱,就请阿尔芒离开她一晚上。阿尔芒出去找玛格丽特时,恰巧碰上玛格丽特过去的情人,顿生嫉妒。他给玛格丽特写了一封措辞激烈的信,说他不愿意成为别人取笑的对象,他将离开巴黎。
      但他并没有走,玛格丽特是他整个希望和生命,他跪着请玛格丽特原谅他,玛格丽特对阿尔芒倾述“你是我在烦乱的孤寂生活中所呼唤的一个人”。
      经过努力,玛格丽特和阿尔芒在巴黎郊外租了一间房子。公爵知道后,断绝了玛格丽特的经济来源。她背着阿尔芒,典当了自己的金银首饰、披巾和车马来支付生活费用。阿尔芒了解后,决定把母亲留给他的一笔遗产转让,以还清玛格丽特所欠下的债务。经纪人要他去签字,他离开玛格丽特去巴黎。
      那封信原来是阿尔芒的父亲迪瓦尔先生写的,他想骗阿尔芒离开,然后去找玛格丽特。告诉玛格丽特,他的女儿爱上一个体面的少年,那家打听到阿尔芒和玛格丽特的关系后表示:如果阿尔芒不和玛格丽特断绝关系,就要退婚。玛格丽特痛苦地哀求迪瓦尔先生,如果要让她与阿尔芒断绝关系,就等于要她的命,可迪瓦尔先生毫不退让。为阿尔芒和他的家庭,她只好作出牺牲,发誓与阿尔芒绝交。
      玛格丽特非常悲伤地给阿尔芒写了封绝交信,然后回到巴黎,又开始了昔日的荒唐的生活。她接受了瓦尔维勒男爵的追求,他帮助她还清了一切债务,又赎回了首饰、开司米披巾和马车。阿尔芒也怀着痛苦的心情和父亲回到家乡。
      阿尔芒禁仍深深地怀念着玛格丽特,他又失魂落魄地来到巴黎。他决心报复玛格丽特的“背叛”。他找到了玛格丽特,处处给她难堪,甚至找了另一个“情妇”。骂她是没有良心、无情无义的娼妇,把爱情作为商品出卖。玛格丽特面对阿尔芒的误会,伤心地劝他忘了自己,永远不要再见面。阿尔芒却要她与自己一同逃离巴黎,逃到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紧紧守着他们的爱情。玛格丽特说她不能那样,因为她已经起过誓,阿尔芒误以为她和男爵有过海誓山盟,便气愤地给玛格丽特写信侮辱她,并寄去了一张五百法郎的纸币,作为“过夜费”。
      玛格丽特受了这场刺激,一病不起。新年快到了,玛格丽特的病情更严重了,脸色苍白,没有一个人来探望她,她感到格外孤寂。迪瓦尔先生来信告诉她,他感谢玛格丽特信守诺言,已写信把事情的真象告诉了阿尔芒,现在玛格丽特唯一的希望就是再次见到阿尔芒。
      临死前,债主们都来了,带着借据,逼她还债。执行官奉命来执行判决,查封了她的全部财产,只等她死后就进行拍卖。弥留之际,她不断地呼喊着阿尔芒的名字,“从她的眼睛里流出了无声的眼泪”。她始终没有再见到她心爱的人。
      死后只有一个好心的邻居朱莉为她入殓。当阿尔芒重回到巴黎时,她把玛格丽特的一本日记交给了他。从日记中,阿尔芒才知道了她的高尚心灵。“除了你的侮辱是你始终爱我的证据外,我似乎觉得你越是折磨我,等到你知道真相的那一天,我在你眼中也就会显得越加崇高。”
      阿尔芒怀着无限的悔恨与惆怅,专门为玛格丽特迁坟安葬,并在她的坟前摆满了白色的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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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5 10:52 编辑

      1257.《漂亮朋友》
      是莫泊桑一八八五年创作的长篇小说。内容梗概:
      农民出身的杜洛依,学业不佳却生性机灵。他凭着在两年军队生活中学来的胆大妄为、冷酷残忍的流氓性格,独闯巴黎,利用自己漂亮的外表和如簧之舌,很快博得了上流社会女人的青睐。他利用自己的朋友福勒斯蒂尔进入了《法兰西生活报》于是主编的妻子、经理的小姐、政界的太太,一个个都成为了他飞黄腾达的政治工具。在拐走《法兰西生活报》老板的女儿苏珊后,他一跃成为《法兰西生活报》的主编,而且在小说的最后,有这样一句暗示性的话“谁都能预料他一定能当上议员和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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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6 09:38 编辑

      1258.《追忆似水年华》
      是法国20世纪瓦伦坦·路易·乔治·欧仁·马塞尔·普鲁斯特的意识流小说。内容梗概:
      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它大体以叙述者的生活经历和内心活动为轴心,穿插描写了大量的人物事件,犹如一棵枝丫交错的大树,可以说是在一部主要小说上派生着许多独立成篇的其他小说,也可以说是一部交织着好几个主题曲的巨大交响乐。
      小说中的叙述者“我”是一个家境富裕而又体弱多病的青年,从小对书画有特殊的爱好,曾经尝试过文学创作,没有成功。他经常出入巴黎的上层社会,频繁往来于各茶会,舞会,招待会及其它时髦的社交场合,并钟情于犹太富商的女儿吉尔伯特,但不久就失恋了。此外,他还到过家乡贡柏莱小住,到过海滨胜地巴培克疗养。他结识了另一位少女阿尔伯蒂,发现阿尔伯蒂原来是同性恋,便决心娶她为妻,以纠正她的所谓的“变态心理”。他把阿尔伯蒂禁闭在自己家中,阿尔伯蒂却设法逃跑,于是,他多方打听她,寻找她,后来得知阿尔伯蒂骑马摔死。在悲痛中他认识到自己的禀赋是写作,他所经历的悲欢苦乐正是文学创作的材料,只有文学创作才能把昔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
      在小说中,叙述者“我”的生活经历并不占全书的主要篇幅。这种回忆表现的东西是“自我”,是人的内心世界,是人的精神生活。这种表现大量采用了“自由联想”方式,一物诱发一物,一环引出一环,形成作品意识联想自由流畅的态势,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基本特征。因此,这部小说成为意识流小说的先驱,并宣告了“意识流小说”文学流派的形成。
      作者通过故事套故事,故事与故事交叉重叠的方法,描写了众多的人物事件,展示了一幅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图景。这里有姿色迷人,谈吐高雅而又无聊庸俗的盖尔芒夫人,有道德堕落,行为仇恶的变性人渣琉斯男爵,有纵情声色的浪荡公子斯万等等。此外,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于上流社会有关联的作家,艺术家,他们大都生前落魄失意,而作品却永世长存。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下层的劳动者。《追忆逝水年华》这部长篇巨著通过上千个人物的活动,冷静,真实,细致地再现了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习俗,人情世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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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7 10:50 编辑

      1259.《基督山伯爵》
      是十九世纪法国大仲马的通俗历史小说。故事梗概:
      1815年2月底,埃及王号远洋货船年轻的代理船长爱德蒙·邓蒂斯回到马塞港。老船长病死在途中,他曾托邓蒂斯把船开到一个小岛上去见囚禁中的拿破仑。拿破仑委托邓肯斯带一封密信给在巴黎的亲信。邓蒂斯这次回国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他已经准备好要和相爱多年的女友结婚,然后一同前往巴黎。
      但他没有想到,一场厄运正在等着他。在货船上当押运员的邓格拉斯一心要取代邓蒂斯的船长地位,邓蒂斯的情敌--弗南对他又嫉又恨。结果两个人勾结到一起,弗南把邓肯拉斯的一张告密条送到了当局的手中。
      5月,正当邓蒂斯举行婚礼之际,他被捕了。审理这个案子的是代理检察官维尔弗,他发现密信的收信人就是自己的父亲。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他宣判邓蒂斯为极度危险的政治犯,将其投入了孤岛上的死牢。
      邓蒂斯在死牢里度过了14年的时光。开始的时候他坚信自己的清白,总以为检察官有一天会出现在他面前,宣布他无罪。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有对未婚妻的思念支撑着他活下去。
      有一天,他突然听见有人在近旁挖掘的声音,原来是隔壁牢房的老神甫在挖地道,却因为计算错误,地道的出口在邓蒂斯的牢房。两人相遇后,老神甫帮助他分析了他的遭遇,邓蒂斯开始意识到陷害自己的仇人是谁了。
      在神甫的教授下,邓蒂斯还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并得知了一个秘密:在一个叫作基督山的小岛上埋藏着一笔巨大的财富。有一天,老神甫病死了。邓蒂斯灵机一动,钻进了盛入神甫尸体的麻袋中,结果狱卒将他当作神甫扔进了大海。邓蒂斯用刀划破麻袋,游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次日,一只走私船救了他,他很快同船员们成了朋友。
      他利用四处游荡的机会,在基督山岛发现了宝藏:一个大柜分隔成3个部分,分别装着古金币,金块,以及钻石、珍珠和宝石。邓蒂斯一下就成了一个亿万富翁。他现在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复仇,为此,他要回到社会里去重新获得地位、势力和威望,而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钱才能使人获得这一切,钱是支配人类最有效和最伟大的力量。此时的邓蒂斯已经是一个新人了:有渊博的知识、高雅的仪态和无数的财富,深谋远虑,内心充满了仇恨。
      在复仇之前,邓蒂斯决定先要报恩。埃及王号的船主是一个忠厚、勇敢而且热情的人。他曾在邓蒂斯落难时为他四处奔走,还照顾过邓蒂斯的老父亲。后来他破产了,绝望当中,他准备自杀。邓蒂斯知道之后,替他还清了债务,送给他女儿一笔优厚的嫁妆,还送给他一艘新的埃及王号。
      然后,邓蒂斯说:“我已经代天报偿了善人。现在复仇之神授我以他的权力,命我去惩罚恶人!”在报答了曾在他危难之际给过他无私帮助的人之后,邓蒂斯开始一步步准备自己的复仇计划了。
      通过多方打探,他证实了邓格拉斯、弗南和维尔弗陷害自己的详情,并得知自己的未婚妻已经同弗南结了婚,而自己的老父亲在病中抑郁而死,他的仇恨之火越燃越旺,但他还要为复仇做许多准备工作!
      8年之后,邓蒂斯回到了巴黎。他化名为基度山伯爵,身份是银行家。此时,维尔弗是巴黎法院检察官,邓格拉斯成了银行家,弗南成了伯爵、议员,3人都飞黄腾达,地位显赫。
      基督山伯爵的目标首先是弗南。弗南为了谋取一切之私利可以说是坏事做尽,此时他更名换姓,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基督山伯爵早就摸清了他历史,现在假他人之手在报纸上披露了弗南20年代在希腊出卖和杀害了阿里总督的事实,引起了议员们的质询。
      弗南本来寄希望于儿子同基督山伯爵决斗,以此雪“耻”,但他的妻子(邓蒂斯的未婚妻)早就认出了基督山伯爵就是邓蒂斯,她把真相告诉儿子。最后儿子不顾自己的名声,与基督山伯爵讲和,并决定同母亲一起抛弃沾满了鲜血的家产,不辞而别。
      无奈之下,弗南只有自己去找基督山伯爵决斗。决斗时,基督山伯爵用很冷淡的口吻嘲讽地说:“您不就是那个在滑铁卢之战前夕开小差逃走的小兵弗南吗?您不就是那个在西班牙当法军向导和间谍的弗南中尉吗?您不就是那个背叛、出卖并谋害自己恩主的弗南中将吗?而这些个弗南加起来,不就是现在身为法国贵族议员的您吗?”最后,基督山伯爵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费南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正遇上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离家出走——一个去乡下隐居,一个去投军,极度害怕与绝望使得他开枪自杀了。
      基督山伯爵的第二个仇人就是邓格拉斯。邓格拉斯在法军入侵西班牙时靠供应军需品发了横财,他的银行现在可以支配几百万法郎的资产。基督山伯爵为了取得邓格拉斯的信任,拿出欧洲大银行家的3封信在邓肯拉斯那里开了3个可以无限透支的帐户,慑服了邓格拉斯。之后他收买了电报局的雇员,发了一份虚报军情的电报,诱使邓格拉斯出售债卷,折损了一笔巨款。
      维尔费和邓格拉斯夫人的私生子打扮成意大利亲王的儿子,介绍给邓格拉斯。为了避免银行的倒闭,邓格拉斯将女儿嫁给了亲王之子”。在婚礼上,宪兵逮捕了这个逃犯,让邓格拉斯出了大丑。在无奈之下,邓格拉斯窃取了济贫机构的500万法郎逃往意大利。途中,他落在了基督山伯爵的强盗朋友的手上。
      他们先把他饿得半死,然后以10万法郎的高价向他出售一顿饭,直到把他的500万法郎全部都榨光。邓格拉斯被迫为自己所犯的罪行忏悔。此时基督山伯爵出现了,向他公开了身份,说:我就是那个被你出卖和污蔑的人。我的未婚妻被迫改嫁,我的父亲被你害得饿死。我本来也应该让你死于饥饿,但我饶恕你。邓格拉斯听后大叫一声,倒在地上缩成一团。随后,基督山伯爵给了他5万法郎让他自谋生路。邓格拉斯饱受折磨和惊吓,他的头发全白了。
      基督山伯爵最大的仇人是维尔弗,他决定用更残忍的手段全面摧毁维尔费的一切。他先买下了维尔弗以前的一所处所,在这里维尔弗曾企图残忍地活埋自己和邓格拉斯夫人的私生子。然后他巧妙地将二人引到这里,并点出了两人当年的丑事。结果,邓格拉斯夫人当场晕倒,维尔弗不得不靠在墙上喘息。经过一番较量,维尔弗对基督山伯爵的身份发生了怀疑。他找到了基督山伯爵的两个密友询问,但这两个密友都是基督山伯爵一个人扮演的。自然他一无所获。此时,基督山伯爵注意到了维尔弗家庭内部的一个破绽:维尔弗的后妻企图让自己的孩子独自继承遗产。于是他假装无意之中透露给了她一个毒药配方,后者利用这种毒药毒死了维尔弗的前岳母、老仆人,并阴谋毒死前妻的孩子。由于曾经的因缘关系,基督山伯爵对后者暗中保护,并让她暗中观察到了继母下毒的过程。最后,基督山伯爵将这个孩子送到了基督山岛上。
      在审理那个险些成了邓格拉斯女婿的逃犯杀人案中,检察官就是维尔弗。在基督山伯爵的授意下,逃犯当众说出了自己的身世。维尔弗知道已落到一个复仇之神的手里,被迫承认“无须证据,这个青年人所说的话都是真的……从此刻起,我悉听下任检察官的发落。”这时,维尔弗的脸色像死人一样苍白,牙齿像一个发寒热的人那样格格的打抖。
      他仓皇地回到家里,想在这里寻找一处避风港,但他发现妻子因为罪行败露已经服毒身死,并毒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巨大的打击之下,维尔弗疯了。
      基督山伯爵大仇已报,他深深地感谢上帝。在他看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秉承上帝的旨意。他说:“现在我的工作完成了,我的使命终止了。巴黎,告别了!于是,同收养的阿里总督的女儿海蒂远走高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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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8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8 11:51 编辑

      1260.《第二性》
      是法国二十世纪西蒙·波伏娃的作品。此书被誉为“有史以来讨论妇女的最健全、最理智、最充满智慧的一本书”,甚至被尊为西方妇女的“圣经”。她以涵盖哲学、历史、文学、生物学、古代神话和风俗的文化内容为背景,纵论了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历史演变中,妇女的处境、地位和权利的实际情况,探讨了女性个体发展史所显示的性别差异。《第二性》实可堪称为一部俯瞰整个女性世界的百科全书,她揭开了妇女文化运动向久远的性别歧视开战的序幕,使女性在这个男权社会有所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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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9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9 11:25 编辑

      1261.《少年维特之烦恼》
      是十八世纪德国歌德小说。内容梗概:
      这部小说是用日记和书信体写成的,这种体裁善于披露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抒发苦闷的心理和速惆的情感。整部作品像一篇感伤的抒情诗,坦率、真实,坦露心扉,毫无矫饰,毫不做作,无论是主人公爱的欢愉或痛苦,都跃然纸上,像是捧出一颗跳动的心,激起读者情感上的强烈共鸣和精神上的极度震动。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一出版就使年轻一代如痴如狂,有的与维特遭遇相仿的人甚至轻生而死。这部作品产生了如此大的影响,歌德本人就此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它的出现适逢其时的缘故。就像爆炸一只地雷只需一点导火索那样,这次在读者中引起的爆炸也是这样。
      维特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他能诗善画,热爱自然,多情善感。初春的一天,为了排遣内心的烦恼,他告别了家人与好友,来到一个风景宜人的偏僻山村。
      这位靠父亲遗产过着自由自在生活的少年,对山村的自然景色和纯朴的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山村的一切如天堂般美好,青山幽谷、晨曦暮霭、村童幼女……这些使他感到宛如生活在世外桃源,忘掉了一切烦恼。没过多久,在一次舞会上,维特认识了当地一位法官的女儿绿蒂,便一下子迷上了她。他与绿蒂一起跳舞,他仿佛感到世界只有他们俩个。虽然绿蒂早已定婚,但对维特非常倾心。舞会结束后,他们激动地站在窗前,绿蒂含着泪水望着维特,维特更是深入感情的漩涡中,热泪纵横地吻着她的手。
      从此以后,尽管日月升起又落下,维特却再也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在他心中只有绿蒂。绿蒂的未婚夫阿尔伯特回来了,他很爱绿蒂,对维特也很好,他们常在一起谈论绿蒂。那绿色的山麓、悠然的溪水、飘浮的云再也不能使他平静了,他常感到自身的渺小,感到不自在,夜晚,他常常梦到绿蒂坐在身旁,早上醒来,床上却只有他一个人,他只有叹息命运的不济。最终在朋友的劝说下,他下决心离开心爱的绿蒂,离开那曾经给他带来欢乐与幸福的小山村。
      维特回到城市,在公使馆当了办事员。他尽可能使自己适应这份工作,然而官僚习气十足的上司对他的工作吹毛求疵,处处刁难他,他的同事们也戒备提防,唯恐别人超过自己,这一切都使他产生许多苦恼。正当他深感百无聊赖时,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位令人敬重的C伯爵。C伯爵谦逊老实,博学多才,对维特也很友善和信任,给维特带来一丝安慰。
      一天伯爵请他到家中吃饭,不料饭后来了一群贵族,他们带着高傲鄙视的神情看着维特。连和他认识的人也不敢和他说话了,伯爵前来催他赶快离开这里,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嘲笑的面孔,听到讥讽的话语,他一气之下终于辞了公职。
      他应一位侯爵将军之邀,去了猎庄,期间他曾想从军,但在侯爵的劝告下,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侯爵待他很好,但他在那儿始终感到不自在。他一直怀念着绿蒂,在心的牵引下他又回到原先的山村。山村的景物虽然依旧,但人事全非。心爱的绿蒂早已成了阿尔伯特的妻子,而善良的村民一个个惨遭不幸。他去拜访曾为他们作过画的两个孩子,但孩子的母亲告诉他,她的小儿子已经死了;他去访问向他讲述过内心秘密的农夫,恰好在路上遇见他,农夫说自己被解雇了,原因是他大胆地向女主人表示了爱情,她的弟弟怕他抢走了姐姐的财产而解雇了他。他不下千百次地想拥抱绿蒂,哪怕把她压在心上一次,内心的空隙也就填满了,可是见到她却不敢伸手。
      冬天来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花草都枯了,一片荒凉。他看到了因爱恋绿蒂而丢了工作并发疯的青年,不禁惊愕。后来得知那位被解雇的农夫杀了人,维特很是同情,想要救他,竭尽全力为他辩护,结果遭到法官的反对。救人不成,使他陷入了更深的悲痛之中,他也深感自己穷途末路,痛苦烦恼到极点,任凭感情驱使自己朝着可悲的结局一步步走去。
      圣诞节前的一天,他又来到心上人绿蒂的身边,作最后的诀别。此时即将熄灭的爱情之火瞬间又放射出光芒,他对绿蒂朗诵奥西恩的悲歌,同时紧紧拥抱着她。两天后,他留下令人不忍卒读的遗书,午夜时分,他一边默念着“绿蒂!绿蒂!别了啊,别了!”,一边拿起她丈夫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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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0 11:01 编辑

      1262.《阴谋与爱情》
      是德国十八世纪席勒的剧作。故事内容:
      斐迪南少校是宰相的儿子,他爱上了平民音乐师米勒的女儿。但米勒不准斐迪南再到他家里来。米勒夫人不同意,因为斐迪南送的礼物变卖出了许多钱。米勒大怒说,我宁可拿着我的小提琴沿街乞讨,靠开音乐会换一口饭吃,也不愿用我独生女儿的灵魂和幸福去换他的钱!他决定自去请求宰相中断斐迪南同他女儿的关系。
      米勒有个乡亲伍尔牧,在宰相家里做秘书,米勒早年曾答应伍尔牧,只要女儿露伊斯愿意,就嫁给他。现在伍尔牧要求米勒拿出父亲的权威,将女儿嫁给他。米勒严辞拒绝了伍尔牧的要求。
      露伊斯反复向父亲说明她爱斐迪南的原因。她说她和斐迪南好决不是要高攀,而是由于对“上帝杰作的喜悦”,这是她的权力,父亲甚至上帝都不应该阻挡。父亲却回答说,他永远也无法把她交给斐迪南。露伊斯忧郁地说:她明白,她和斐迪南之间有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只有在门第和出身的差别消失之后,她们才能得到爱情和自由。
      正在这时,斐迪南来看望露伊斯,发现她脸色苍白,就问原因,她回答说:“一把短剑悬在你和我的头顶上!——有人要拆散我们!”斐迪南说,他的贵族纹章比不上露伊斯眼睛里的天书有力量。天书上写着:你和我注定要结合在一起。露伊斯说她怕他父亲。斐迪南说,他什么也不怕,即使那障碍像山岭,他就把它当作阶梯,攀过山头,飞奔到露伊斯的怀抱里。可是,露伊斯还是不能平静下来。
      伍尔牧求婚遭拒绝后一直怀恨在心,现在,他想要借宰相的手排除情敌。宰相对伍尔牧说:“目前内阁里有一种布置,因为新的公爵夫人的到来,米尔佛特夫人需要做表面的离开,而且为了造成十足的骗局,她还得另外搭上一种关系。你知道,伍尔牧,我的地位是怎样依靠这位夫人的势力的——我的最坚固的根本就是公爵的恩眷。现在公爵要替米尔佛特夫人找一个配偶。别人可能去报名,做这项交易,通过这位夫人取得公爵的信任,使他觉得自己是不可缺少的人物。为了使公爵仍旧留在我家庭的罗网里,斐迪南就得和米尔佛特结婚。”伍尔牧听后十分高兴。
      宰相叫宫廷侍卫长向全城散布新闻:米尔佛特夫人要做少校夫人。同时又命令侍卫长通知米尔佛特夫人准备接受斐迪南的访问。然后欺骗儿子说:他黑起良心,排挤掉前任宰相,都是为儿子准备幸福;现在还要使儿子脱掉军服进内阁、当枢密顾问……斐迪南斩钉截铁地说:“我对幸福的看法与你不完全相同,你的幸福差不多是靠害人出名的。” 宰相恼羞成怒,命令儿子必须向米尔佛特求婚。
      米尔佛特夫人本来是英国贵族,遭到不幸后,流落到德国宫廷充当了公爵的情妇。她认为在靠公爵吃喝的人们中间,情妇是最倒霉的,因为她必须拿着讨饭的手杖去迎接这个大富大贵的人物。不过,尽管她把荣誉出卖给了公爵,但是她的心却保持自由,渴望真正的爱情。当她知道宰相的阴谋后,心中暗暗觉得高兴,因为这样她真正所爱的人就会和他在一起。  
      斐迪南遵照宰相的命令来访,明确地向米尔佛特宣布:他爱上了一个平民少女、音乐师的女儿露伊斯。同时还用犀利的语言斥责米尔佛特夫人不知羞耻,把自己的美貌和灵魂出卖给公爵——一个只懂得在她身上欣赏肉感的公爵。斐迪南的话不仅没有使她反感,反而唤起了她失去的尊严和爱国心,她向斐迪南倾吐了自己的委屈和爱慕之情。但她对斐迪南的爱情却遭到了拒绝,于是她决定把一切法宝都使出来进行报复。
      宫廷里的阴谋正在实施,米勒的家里乱成一团。斐迪南急忙赶到露伊斯身边,坚决会向露伊斯表示,他要戳穿父亲的阴谋,打碎偏见的锁链,像一个大丈夫一样自由选择,用爱情的力量去战胜那些卑下的灵魂。他知道,父亲的力量非常大,但他和露伊斯爱情的力量更强大。他猛烈地握住露伊斯的手说 :“如果拆散这只手的时间真要来到的话,那也就是我和世界一刀两断的时候!”
      这时,宰相带着法警和跟班来到米勒家,恶毒辱骂露伊斯是妓女,诱骗了他儿子。米勒大怒,要将宰相赶出家门。宰相命令法警把米勒抓起来,把米勒夫人和露伊斯拴到耻辱柱上示众。斐迪南一手挽住露伊斯,一手拔出佩刀威胁宰相:如果再一意孤行,他就要向全城讲述宰相发家的历史。宰相无可奈何,只好放了露伊斯母女。
      伍尔牧又向宰相出鬼主意:把米勒关进监狱,利用露伊斯爱父亲的狂热感情,引诱她办两件事,作为释放米勒出狱的条件。由宰相授意她给第三者写一封情书,并且宣誓,以后不泄漏写情书的原因。这样,露伊斯不仅失掉了少校的爱,而且也丧失了名誉。然后伍尔牧来向米勒夫妇的女儿求婚。宰相欣然同意这个计划。米勒夫妇马上就被关进了监狱。
      伍尔牧立即跑到米勒家,向露伊斯提出救她父亲出狱的条件。露伊斯在救父亲与失去恋人的恐怖中思考,在死亡和耻辱中间颠来复去地选择,最后,她向邪恶屈服了:按照伍尔特的吩咐,给宫廷侍长写了一封情书。
      没有参与宰相阴谋的米尔佛特夫人想收买露伊斯:只要露伊斯把斐迪南让给她,露伊斯就可以当她的侍女。露伊斯拒绝当侍女,她威胁露伊斯,她要在露伊斯和斐迪南之间制造万丈深渊,她得不到的幸福,露伊斯也得不到。露伊斯蔑视她的威胁,在不接受她恩惠的前提下自愿把斐迪南让给她,但同时警告她说:“在你们新婚亲吻中间会有一个自杀者的鬼魂冲进来。”露伊斯的话感动和教育了米尔佛特夫人,她决定放弃自己的爱情和优裕的生活,以后靠自己的双手做工过日子,洗净先前受的污辱。当天她就离开了德国。
      斐迪南拾到那封情书后,马上来到米勒家里,他一方面冷嘲热讽米勒父女,另一方面又情疑情书的真实情况。他以审讯的口吻问露伊斯:“不幸的姑娘,这封信是你写的吗?”露伊斯遵守诺言,勉强说:“是的。”斐迪南从露伊斯不自然的答话里反倒看出露伊斯是说谎,于是他再次强迫露伊斯对上帝发誓回答:“这封信是你写的吗?”经过一番痛苦的思索,她坚决回答:“是我写的。”
      斐迪南绝望了!他要来柠檬水,准备下毒。可是他又犹豫不决。因为如果毒死露伊斯,米勒就会失去独生女,“一朵鲜花——凋谢了——枯死了——踏碎了”,这等于抢去了乞丐最后的一个救命钱。但他又认为,爱情是最神圣的感情,露伊斯却把这种感情当作玩物,这样的姑娘不可能使她父亲得到幸福,应该“趁那条蝮蛇没有把父亲也咬一口之前踩死它”。
      于是他打发米勒去给宰相送信,随即将毒药投入柠檬水里。他一边咬牙切齿地痛骂露伊斯“太卑鄙”,是“魔鬼”,一边将有毒的柠檬水叫露伊斯喝下去。他自己喝了毒药后扔掉佩刀、缓带,准备就死。露伊斯早就作好了死的准备,生离死别之际,她想最后一次拥抱她的恋人,遭到斐迪南的拒绝。露伊斯的药性发作,死亡勾销了她对宰相的誓言,她对斐迪南说出了情书的真相:“信的字句是你的父亲口授的。”
      听了这话,斐迪南如遭五雷轰顶一样全参地上,随即又惊心动魄地跳起来,拔出佩刀,要趁毒药的力量还没有发作的时机,去杀死那个谋杀儿了的凶手宰相。露伊斯停止了呼吸,斐迪南心如刀绞。宰相和伍尔牧等人赶来,斐迪南临死前揭露和控诉他父亲:“这套阴谋是巧妙的,令人佩服的,我承认,通过嫉妒来扯断我们心的结合。——这番计算是专家定出来的,可惜的是,愤激的爱情并不像你的木偶那样听从牵线人的摆布。”宰相要把罪行推在伍尔牧身上,伍尔牧扬言自己完蛋时要揭发宰相的阴谋诡计,叫听的人全要起鸡皮疙瘩。药性发作了,斐迪南痛苦地死在了露伊斯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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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1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1 11:06 编辑

      1263.《毛猿》
      是现代美国作家尤金·奥尼尔的戏剧。主要内容:
      剧本副题为关于古代和现代生活的八场喜剧。描写一个名叫杨克的邮船锅炉工的悲剧人生。是一部用表现主义手法创作的象征戏,剧中邮船象征现代社会,杨克则是人的代表,作为锅炉工,他象征着蒸汽时代的人,充满力量和勇气。但在“白色幽灵”般的米尔德里德小姐面前,他感到了自己那种“无名的、深不可测的、赤裸裸的、无耻的兽性”,他迷惘而愤怒,于是在大街上横冲直撞,被关进监狱。他去求助于“世界产联”,只得到一顿臭骂与毒打。他意识到别无选择,只能与毛猿为伍了,于是钻进动物园的铁笼子,在毛猿的大力拥抱中死去了。
  杨克的遭遇反映着人的悲剧:在创造性劳动中,人失去的同得到的一样多,甚至更多。人从猿性中挣扎出来,使自己脱离了动物界,希望成为世界的主人,人无休止地与大自然,与人本身的局限性斗争,改造着世界,并改造和完善自身,从初级智人到帆船时代、蒸汽机时代,但人却越来越成了自己所创造的世界的奴仆,在新的意义上回到了人的出发点,变成了猿。作品要表达的正是作者的深沉思考:人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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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2 10:44 编辑

      1264.《白鲸》
      是十九世纪美国赫尔曼·麦尔维尔的一篇海洋题材的小说。内容梗概:
      小说主人公捕鲸船长亚哈遭遇一头绰号“莫比·迪克”的凶猛白鲸时被咬掉了一条腿,从此性情大变,认定它是世间一切邪恶和痛苦的代表,发誓要追杀白鲸以报此仇。为了实现他的目标,亚哈不惜违反捕鲸业的一切行规,不顾大自然的一次次警告和船员的反对,搜遍了全球最蛮荒的海域,终于和他的宿敌劈面相逢。白鲸有着魔鬼般的狡诈和神话般的力量,凡人似乎是无法战胜他的。但疯狂的亚哈向不可战胜的对象发起了注定要失败的挑战,在他心中,这条白鲸已经不仅是在海洋中的凶猛巨兽,也是在亚哈血脉中游动的魔鬼,导致最后亚哈和白鲸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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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3 10:33 编辑

      1265.《汤姆叔叔的小屋》
      是十九世纪美国女作家哈里耶特·比彻·斯陀夫人的小说。内容梗概:
      一、汤姆被卖到河的下游去。
      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二、赛门·勒格里正在殴打汤姆叔叔。
      当伊丽莎无意中听到谢尔比夫妇打算将汤姆与哈里卖掉的对话后,伊丽莎决定带着她的儿子逃跑。小说中描写到,伊丽莎作出这一决定并非是因为受到身体上的虐待,而是出于害怕失去她唯一幸存的孩子(她曾因流产而失掉了两个孩子)。伊丽莎在深夜里动身出发,并给她的女主人留下了一张致歉的纸条。
      当这一切发生时,汤姆叔叔被卖掉了,并被装载上了一艘河船,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在船上时,汤姆认识并照顾了一位年幼的白人女孩伊娃。当伊娃落到河里后,是汤姆救了她。为了感谢他,伊娃的父亲奥古斯丁·圣克莱尔将汤姆从奴隶贩子的手里买来,并将汤姆带到了他在新奥尔良的家中。在这段时期里,汤姆与伊娃变得亲密无间,因为他们都深信着基督教。 
      三、追捕伊丽莎家庭。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使他自己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对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四、汤姆被卖赛门·勒格里。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介入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卖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主赛门·勒格里。勒格里(他并不是当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从北方来的移民)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场拍卖会里买到了她)。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在种植园期间,汤姆认识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隶凯茜。凯茜先前在被拍卖的时候,曾被迫与她的子女分离;由于不堪忍受另一个孩子被出卖的痛苦,她杀死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亚瑟·谢尔比的儿子)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五、最后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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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4 12:02 编辑

      1266.《红字》
      是十九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内容梗概:
      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折磨!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一起来。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般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 ”。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丁梅斯代尔先生就象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她除了一心一意的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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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5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5 12:19 编辑

      1267.《老人与海》
      是美国作家海明威1951年的小说。内容梗概:
      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的捕鱼经历:老人制服大马林鱼后,在返航途中又同鲨鱼进行惊险的搏斗。作品中的形象具有很强的象征意蕴,他用大马林鱼象征人生的理想和人类作为生命本身所不可避免的所具有的欲望,用鲨鱼象征无法摆脱的悲剧命运,用大海象征变化无常的人类社会,而狮子则是勇武健壮、仇视邪恶、能创造奇迹的象征,圣地亚哥则是人类中的勇士与强大势力搏斗的“硬汉子”代表,他那捕鱼的不幸遭遇象征人类总是与厄运不断抗争却无论如何都无法试图去改变命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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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6 10:36 编辑

      1268.《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是二十世纪美国马克·吐温·朗荷思·克莱门斯的小说。作品概述:
      哈克贝利过惯了自由散漫的流浪生活,现在做了寡妇道格拉斯的养子,成天穿挺阔的衣服,学习没完没了的清规戒律,实在令人难熬。一天,哈克贝利的失踪了一年多的酒鬼父亲突然出现,强迫儿子乘小船到一个避远林子小屋与他同住。结束循规蹈矩的生活,到林子里捉鱼打猎,自由自在,哈克贝利当然高兴。但是父亲逼他交出与汤姆平分的那笔钱财,喝醉发起酒疯时又常常打他,实在令人无法忍受。于是他趁父亲上镇卖木材的机会,先安排了一个自己被淹死的假象,然后就偷了小划子,逃到了杰克逊岛上躲了起来。
      小岛本荒无人烟,可是他却发现了华岑小姐家的黑奴吉姆。吉姆听说小姐要卖他出去,就逃了出来。哈克贝利知道帮助逃奴是违法行为。可是现在两人都是逃亡者,也就同病相怜了成了患难之交。他们知道小岛并不安全,就立即动身,乘木筏顺密西西比河漂流,希望逃离蓄奴州。为了逃避追捕,他们白天躲进岸边的树林,只在夜间出来活动。几经磨难,他们终于漂到一个大河湾,以为到了安全地,上岸一打听,这才知道他们一直在向南而不是向北漂流,所以反而越来越深入蓄奴区。他们无奈,只好听天由命。对他们来说,唯有密西西比河,唯有这小小的木筏,才是自由安全的天地。一天拂晓,有两个被愤怒人群追赶着的人向哈克贝利求救,善良的哈克贝利收留了他们,却很快发现他们是狡猾的骗子“国王”和“公爵”。他们喧宾夺主,控制了木筏,一路上不断招摇撞骗,甚至背着哈克贝利卖掉了吉姆。哈克贝利知道自己孤身一人斗不过两个坏蛋,就偷偷躲过他们,前去费尔普斯农场拯救吉姆。他在那里发现买下吉姆的正是汤姆的姨夫,而且这一家人正在等待当年汤姆前来作客。所以费尔普斯太太一见哈克贝利,就误认他是侄儿汤姆。机灵的哈克贝利将错就错,索性冒充起汤姆,又赶出去截住汤姆,一起设计救出吉姆。汤姆热衷冒险,坚持按书上的惊险方式进行营救。他以自己弟弟席德的身份见了姨夫一家,然后悄悄寄出匿名信声称吉姆即将逃跑。农场里的人于是组织了起来。当吉姆失踪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荷枪实弹地四处追捕。由于他们是真枪真打,所以把帮助吉姆逃跑的哈克贝利和汤姆吓得半死。他们慌了手脚,拼命乱跑,结果汤姆腿上挨了一枪,真正尝到了冒险的滋味。当他看见人们押回吉姆时,这才透露了事实真相: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姐的遗嘱,吉姆早已获得自由。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贝利,但被谢绝。哈克贝利主意已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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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7 15:58 编辑

      1269.《美国的悲剧》
      是现代美国作家西奥多·德莱塞的作品。这部小说共分三卷。
      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为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故事的准备阶段。
      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思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柯格斯厂内充当工头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悖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这个被他诱奸而怀孕的年轻的女工。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
      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之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其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小说内容并不新颖,但在一个象德莱塞那样具有同情心和悲剧感的作家手中却成为杰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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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8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8 10:56 编辑

      1270.《马丁.伊登》
      是近代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内容梗概:
      这是一部自传体性质的小说,作品所描写的现实生活几乎都是作者经历过的。马丁是以出卖劳动力谋生的下层社会的一员,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律师莫尔斯一家,并同莫尔斯的女儿露丝一见倾心。然而这种爱情是建立在一时冲动之上:从马丁方面来说,他认为露丝美貌惊人,举止文雅,跟他以前所认识的下层社会的女孩子有着天壤之别,露丝对文学、艺术的精辟见解,使马丁自愧弗如而陶醉;从露丝方面来说,马丁所拥有的强壮体魄和水手独有的顽强精力,她从未见过,因此抱着好奇去窥探这个异性的奥秘。为了踏进这个“高等社会”的门槛,为了赢得露丝的爱情,马丁忍受了极大的艰难和困苦,以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来使自己成为一名作家。然而他所得到的却是社会的排斥、资产阶级的奚落,连露丝了也不能理解和体谅他了,终于跟着别人走了。当然,马丁最后还是成功了――由于资产阶级报刊的老板们对这位下层人物的作品中所写的那些粗犷、奇异、新鲜的生活题材发生了兴趣,于是马丁一跃成为一位闻名全国的作家。金钱有了,地位有了,“高等社会”的大门向他敞开了,许多不相识的人也都来和马丁交朋友,连一向嫌他穷酸的市侩商人――他的姐夫伯纳德-希金博特姆也居然来请他吃饭了 ……最使他受刺激的是露丝竟又回到了他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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