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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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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19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19 11:25 编辑

      1261.《少年维特之烦恼》
      是十八世纪德国歌德小说。内容梗概:
      这部小说是用日记和书信体写成的,这种体裁善于披露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抒发苦闷的心理和速惆的情感。整部作品像一篇感伤的抒情诗,坦率、真实,坦露心扉,毫无矫饰,毫不做作,无论是主人公爱的欢愉或痛苦,都跃然纸上,像是捧出一颗跳动的心,激起读者情感上的强烈共鸣和精神上的极度震动。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一出版就使年轻一代如痴如狂,有的与维特遭遇相仿的人甚至轻生而死。这部作品产生了如此大的影响,歌德本人就此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它的出现适逢其时的缘故。就像爆炸一只地雷只需一点导火索那样,这次在读者中引起的爆炸也是这样。
      维特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他能诗善画,热爱自然,多情善感。初春的一天,为了排遣内心的烦恼,他告别了家人与好友,来到一个风景宜人的偏僻山村。
      这位靠父亲遗产过着自由自在生活的少年,对山村的自然景色和纯朴的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山村的一切如天堂般美好,青山幽谷、晨曦暮霭、村童幼女……这些使他感到宛如生活在世外桃源,忘掉了一切烦恼。没过多久,在一次舞会上,维特认识了当地一位法官的女儿绿蒂,便一下子迷上了她。他与绿蒂一起跳舞,他仿佛感到世界只有他们俩个。虽然绿蒂早已定婚,但对维特非常倾心。舞会结束后,他们激动地站在窗前,绿蒂含着泪水望着维特,维特更是深入感情的漩涡中,热泪纵横地吻着她的手。
      从此以后,尽管日月升起又落下,维特却再也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在他心中只有绿蒂。绿蒂的未婚夫阿尔伯特回来了,他很爱绿蒂,对维特也很好,他们常在一起谈论绿蒂。那绿色的山麓、悠然的溪水、飘浮的云再也不能使他平静了,他常感到自身的渺小,感到不自在,夜晚,他常常梦到绿蒂坐在身旁,早上醒来,床上却只有他一个人,他只有叹息命运的不济。最终在朋友的劝说下,他下决心离开心爱的绿蒂,离开那曾经给他带来欢乐与幸福的小山村。
      维特回到城市,在公使馆当了办事员。他尽可能使自己适应这份工作,然而官僚习气十足的上司对他的工作吹毛求疵,处处刁难他,他的同事们也戒备提防,唯恐别人超过自己,这一切都使他产生许多苦恼。正当他深感百无聊赖时,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位令人敬重的C伯爵。C伯爵谦逊老实,博学多才,对维特也很友善和信任,给维特带来一丝安慰。
      一天伯爵请他到家中吃饭,不料饭后来了一群贵族,他们带着高傲鄙视的神情看着维特。连和他认识的人也不敢和他说话了,伯爵前来催他赶快离开这里,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嘲笑的面孔,听到讥讽的话语,他一气之下终于辞了公职。
      他应一位侯爵将军之邀,去了猎庄,期间他曾想从军,但在侯爵的劝告下,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侯爵待他很好,但他在那儿始终感到不自在。他一直怀念着绿蒂,在心的牵引下他又回到原先的山村。山村的景物虽然依旧,但人事全非。心爱的绿蒂早已成了阿尔伯特的妻子,而善良的村民一个个惨遭不幸。他去拜访曾为他们作过画的两个孩子,但孩子的母亲告诉他,她的小儿子已经死了;他去访问向他讲述过内心秘密的农夫,恰好在路上遇见他,农夫说自己被解雇了,原因是他大胆地向女主人表示了爱情,她的弟弟怕他抢走了姐姐的财产而解雇了他。他不下千百次地想拥抱绿蒂,哪怕把她压在心上一次,内心的空隙也就填满了,可是见到她却不敢伸手。
      冬天来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花草都枯了,一片荒凉。他看到了因爱恋绿蒂而丢了工作并发疯的青年,不禁惊愕。后来得知那位被解雇的农夫杀了人,维特很是同情,想要救他,竭尽全力为他辩护,结果遭到法官的反对。救人不成,使他陷入了更深的悲痛之中,他也深感自己穷途末路,痛苦烦恼到极点,任凭感情驱使自己朝着可悲的结局一步步走去。
      圣诞节前的一天,他又来到心上人绿蒂的身边,作最后的诀别。此时即将熄灭的爱情之火瞬间又放射出光芒,他对绿蒂朗诵奥西恩的悲歌,同时紧紧拥抱着她。两天后,他留下令人不忍卒读的遗书,午夜时分,他一边默念着“绿蒂!绿蒂!别了啊,别了!”,一边拿起她丈夫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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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0 11:01 编辑

      1262.《阴谋与爱情》
      是德国十八世纪席勒的剧作。故事内容:
      斐迪南少校是宰相的儿子,他爱上了平民音乐师米勒的女儿。但米勒不准斐迪南再到他家里来。米勒夫人不同意,因为斐迪南送的礼物变卖出了许多钱。米勒大怒说,我宁可拿着我的小提琴沿街乞讨,靠开音乐会换一口饭吃,也不愿用我独生女儿的灵魂和幸福去换他的钱!他决定自去请求宰相中断斐迪南同他女儿的关系。
      米勒有个乡亲伍尔牧,在宰相家里做秘书,米勒早年曾答应伍尔牧,只要女儿露伊斯愿意,就嫁给他。现在伍尔牧要求米勒拿出父亲的权威,将女儿嫁给他。米勒严辞拒绝了伍尔牧的要求。
      露伊斯反复向父亲说明她爱斐迪南的原因。她说她和斐迪南好决不是要高攀,而是由于对“上帝杰作的喜悦”,这是她的权力,父亲甚至上帝都不应该阻挡。父亲却回答说,他永远也无法把她交给斐迪南。露伊斯忧郁地说:她明白,她和斐迪南之间有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只有在门第和出身的差别消失之后,她们才能得到爱情和自由。
      正在这时,斐迪南来看望露伊斯,发现她脸色苍白,就问原因,她回答说:“一把短剑悬在你和我的头顶上!——有人要拆散我们!”斐迪南说,他的贵族纹章比不上露伊斯眼睛里的天书有力量。天书上写着:你和我注定要结合在一起。露伊斯说她怕他父亲。斐迪南说,他什么也不怕,即使那障碍像山岭,他就把它当作阶梯,攀过山头,飞奔到露伊斯的怀抱里。可是,露伊斯还是不能平静下来。
      伍尔牧求婚遭拒绝后一直怀恨在心,现在,他想要借宰相的手排除情敌。宰相对伍尔牧说:“目前内阁里有一种布置,因为新的公爵夫人的到来,米尔佛特夫人需要做表面的离开,而且为了造成十足的骗局,她还得另外搭上一种关系。你知道,伍尔牧,我的地位是怎样依靠这位夫人的势力的——我的最坚固的根本就是公爵的恩眷。现在公爵要替米尔佛特夫人找一个配偶。别人可能去报名,做这项交易,通过这位夫人取得公爵的信任,使他觉得自己是不可缺少的人物。为了使公爵仍旧留在我家庭的罗网里,斐迪南就得和米尔佛特结婚。”伍尔牧听后十分高兴。
      宰相叫宫廷侍卫长向全城散布新闻:米尔佛特夫人要做少校夫人。同时又命令侍卫长通知米尔佛特夫人准备接受斐迪南的访问。然后欺骗儿子说:他黑起良心,排挤掉前任宰相,都是为儿子准备幸福;现在还要使儿子脱掉军服进内阁、当枢密顾问……斐迪南斩钉截铁地说:“我对幸福的看法与你不完全相同,你的幸福差不多是靠害人出名的。” 宰相恼羞成怒,命令儿子必须向米尔佛特求婚。
      米尔佛特夫人本来是英国贵族,遭到不幸后,流落到德国宫廷充当了公爵的情妇。她认为在靠公爵吃喝的人们中间,情妇是最倒霉的,因为她必须拿着讨饭的手杖去迎接这个大富大贵的人物。不过,尽管她把荣誉出卖给了公爵,但是她的心却保持自由,渴望真正的爱情。当她知道宰相的阴谋后,心中暗暗觉得高兴,因为这样她真正所爱的人就会和他在一起。  
      斐迪南遵照宰相的命令来访,明确地向米尔佛特宣布:他爱上了一个平民少女、音乐师的女儿露伊斯。同时还用犀利的语言斥责米尔佛特夫人不知羞耻,把自己的美貌和灵魂出卖给公爵——一个只懂得在她身上欣赏肉感的公爵。斐迪南的话不仅没有使她反感,反而唤起了她失去的尊严和爱国心,她向斐迪南倾吐了自己的委屈和爱慕之情。但她对斐迪南的爱情却遭到了拒绝,于是她决定把一切法宝都使出来进行报复。
      宫廷里的阴谋正在实施,米勒的家里乱成一团。斐迪南急忙赶到露伊斯身边,坚决会向露伊斯表示,他要戳穿父亲的阴谋,打碎偏见的锁链,像一个大丈夫一样自由选择,用爱情的力量去战胜那些卑下的灵魂。他知道,父亲的力量非常大,但他和露伊斯爱情的力量更强大。他猛烈地握住露伊斯的手说 :“如果拆散这只手的时间真要来到的话,那也就是我和世界一刀两断的时候!”
      这时,宰相带着法警和跟班来到米勒家,恶毒辱骂露伊斯是妓女,诱骗了他儿子。米勒大怒,要将宰相赶出家门。宰相命令法警把米勒抓起来,把米勒夫人和露伊斯拴到耻辱柱上示众。斐迪南一手挽住露伊斯,一手拔出佩刀威胁宰相:如果再一意孤行,他就要向全城讲述宰相发家的历史。宰相无可奈何,只好放了露伊斯母女。
      伍尔牧又向宰相出鬼主意:把米勒关进监狱,利用露伊斯爱父亲的狂热感情,引诱她办两件事,作为释放米勒出狱的条件。由宰相授意她给第三者写一封情书,并且宣誓,以后不泄漏写情书的原因。这样,露伊斯不仅失掉了少校的爱,而且也丧失了名誉。然后伍尔牧来向米勒夫妇的女儿求婚。宰相欣然同意这个计划。米勒夫妇马上就被关进了监狱。
      伍尔牧立即跑到米勒家,向露伊斯提出救她父亲出狱的条件。露伊斯在救父亲与失去恋人的恐怖中思考,在死亡和耻辱中间颠来复去地选择,最后,她向邪恶屈服了:按照伍尔特的吩咐,给宫廷侍长写了一封情书。
      没有参与宰相阴谋的米尔佛特夫人想收买露伊斯:只要露伊斯把斐迪南让给她,露伊斯就可以当她的侍女。露伊斯拒绝当侍女,她威胁露伊斯,她要在露伊斯和斐迪南之间制造万丈深渊,她得不到的幸福,露伊斯也得不到。露伊斯蔑视她的威胁,在不接受她恩惠的前提下自愿把斐迪南让给她,但同时警告她说:“在你们新婚亲吻中间会有一个自杀者的鬼魂冲进来。”露伊斯的话感动和教育了米尔佛特夫人,她决定放弃自己的爱情和优裕的生活,以后靠自己的双手做工过日子,洗净先前受的污辱。当天她就离开了德国。
      斐迪南拾到那封情书后,马上来到米勒家里,他一方面冷嘲热讽米勒父女,另一方面又情疑情书的真实情况。他以审讯的口吻问露伊斯:“不幸的姑娘,这封信是你写的吗?”露伊斯遵守诺言,勉强说:“是的。”斐迪南从露伊斯不自然的答话里反倒看出露伊斯是说谎,于是他再次强迫露伊斯对上帝发誓回答:“这封信是你写的吗?”经过一番痛苦的思索,她坚决回答:“是我写的。”
      斐迪南绝望了!他要来柠檬水,准备下毒。可是他又犹豫不决。因为如果毒死露伊斯,米勒就会失去独生女,“一朵鲜花——凋谢了——枯死了——踏碎了”,这等于抢去了乞丐最后的一个救命钱。但他又认为,爱情是最神圣的感情,露伊斯却把这种感情当作玩物,这样的姑娘不可能使她父亲得到幸福,应该“趁那条蝮蛇没有把父亲也咬一口之前踩死它”。
      于是他打发米勒去给宰相送信,随即将毒药投入柠檬水里。他一边咬牙切齿地痛骂露伊斯“太卑鄙”,是“魔鬼”,一边将有毒的柠檬水叫露伊斯喝下去。他自己喝了毒药后扔掉佩刀、缓带,准备就死。露伊斯早就作好了死的准备,生离死别之际,她想最后一次拥抱她的恋人,遭到斐迪南的拒绝。露伊斯的药性发作,死亡勾销了她对宰相的誓言,她对斐迪南说出了情书的真相:“信的字句是你的父亲口授的。”
      听了这话,斐迪南如遭五雷轰顶一样全参地上,随即又惊心动魄地跳起来,拔出佩刀,要趁毒药的力量还没有发作的时机,去杀死那个谋杀儿了的凶手宰相。露伊斯停止了呼吸,斐迪南心如刀绞。宰相和伍尔牧等人赶来,斐迪南临死前揭露和控诉他父亲:“这套阴谋是巧妙的,令人佩服的,我承认,通过嫉妒来扯断我们心的结合。——这番计算是专家定出来的,可惜的是,愤激的爱情并不像你的木偶那样听从牵线人的摆布。”宰相要把罪行推在伍尔牧身上,伍尔牧扬言自己完蛋时要揭发宰相的阴谋诡计,叫听的人全要起鸡皮疙瘩。药性发作了,斐迪南痛苦地死在了露伊斯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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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1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1 11:06 编辑

      1263.《毛猿》
      是现代美国作家尤金·奥尼尔的戏剧。主要内容:
      剧本副题为关于古代和现代生活的八场喜剧。描写一个名叫杨克的邮船锅炉工的悲剧人生。是一部用表现主义手法创作的象征戏,剧中邮船象征现代社会,杨克则是人的代表,作为锅炉工,他象征着蒸汽时代的人,充满力量和勇气。但在“白色幽灵”般的米尔德里德小姐面前,他感到了自己那种“无名的、深不可测的、赤裸裸的、无耻的兽性”,他迷惘而愤怒,于是在大街上横冲直撞,被关进监狱。他去求助于“世界产联”,只得到一顿臭骂与毒打。他意识到别无选择,只能与毛猿为伍了,于是钻进动物园的铁笼子,在毛猿的大力拥抱中死去了。
  杨克的遭遇反映着人的悲剧:在创造性劳动中,人失去的同得到的一样多,甚至更多。人从猿性中挣扎出来,使自己脱离了动物界,希望成为世界的主人,人无休止地与大自然,与人本身的局限性斗争,改造着世界,并改造和完善自身,从初级智人到帆船时代、蒸汽机时代,但人却越来越成了自己所创造的世界的奴仆,在新的意义上回到了人的出发点,变成了猿。作品要表达的正是作者的深沉思考:人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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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2 10:44 编辑

      1264.《白鲸》
      是十九世纪美国赫尔曼·麦尔维尔的一篇海洋题材的小说。内容梗概:
      小说主人公捕鲸船长亚哈遭遇一头绰号“莫比·迪克”的凶猛白鲸时被咬掉了一条腿,从此性情大变,认定它是世间一切邪恶和痛苦的代表,发誓要追杀白鲸以报此仇。为了实现他的目标,亚哈不惜违反捕鲸业的一切行规,不顾大自然的一次次警告和船员的反对,搜遍了全球最蛮荒的海域,终于和他的宿敌劈面相逢。白鲸有着魔鬼般的狡诈和神话般的力量,凡人似乎是无法战胜他的。但疯狂的亚哈向不可战胜的对象发起了注定要失败的挑战,在他心中,这条白鲸已经不仅是在海洋中的凶猛巨兽,也是在亚哈血脉中游动的魔鬼,导致最后亚哈和白鲸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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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3 10:33 编辑

      1265.《汤姆叔叔的小屋》
      是十九世纪美国女作家哈里耶特·比彻·斯陀夫人的小说。内容梗概:
      一、汤姆被卖到河的下游去。
      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
      二、赛门·勒格里正在殴打汤姆叔叔。
      当伊丽莎无意中听到谢尔比夫妇打算将汤姆与哈里卖掉的对话后,伊丽莎决定带着她的儿子逃跑。小说中描写到,伊丽莎作出这一决定并非是因为受到身体上的虐待,而是出于害怕失去她唯一幸存的孩子(她曾因流产而失掉了两个孩子)。伊丽莎在深夜里动身出发,并给她的女主人留下了一张致歉的纸条。
      当这一切发生时,汤姆叔叔被卖掉了,并被装载上了一艘河船,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在船上时,汤姆认识并照顾了一位年幼的白人女孩伊娃。当伊娃落到河里后,是汤姆救了她。为了感谢他,伊娃的父亲奥古斯丁·圣克莱尔将汤姆从奴隶贩子的手里买来,并将汤姆带到了他在新奥尔良的家中。在这段时期里,汤姆与伊娃变得亲密无间,因为他们都深信着基督教。 
      三、追捕伊丽莎家庭。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使他自己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对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四、汤姆被卖赛门·勒格里。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介入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卖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主赛门·勒格里。勒格里(他并不是当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从北方来的移民)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场拍卖会里买到了她)。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在种植园期间,汤姆认识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隶凯茜。凯茜先前在被拍卖的时候,曾被迫与她的子女分离;由于不堪忍受另一个孩子被出卖的痛苦,她杀死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亚瑟·谢尔比的儿子)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 
      五、最后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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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4 12:02 编辑

      1266.《红字》
      是十九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内容梗概:
      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折磨!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一起来。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般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 ”。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丁梅斯代尔先生就象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她除了一心一意的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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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5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5 12:19 编辑

      1267.《老人与海》
      是美国作家海明威1951年的小说。内容梗概:
      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的捕鱼经历:老人制服大马林鱼后,在返航途中又同鲨鱼进行惊险的搏斗。作品中的形象具有很强的象征意蕴,他用大马林鱼象征人生的理想和人类作为生命本身所不可避免的所具有的欲望,用鲨鱼象征无法摆脱的悲剧命运,用大海象征变化无常的人类社会,而狮子则是勇武健壮、仇视邪恶、能创造奇迹的象征,圣地亚哥则是人类中的勇士与强大势力搏斗的“硬汉子”代表,他那捕鱼的不幸遭遇象征人类总是与厄运不断抗争却无论如何都无法试图去改变命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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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6 10:36 编辑

      1268.《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是二十世纪美国马克·吐温·朗荷思·克莱门斯的小说。作品概述:
      哈克贝利过惯了自由散漫的流浪生活,现在做了寡妇道格拉斯的养子,成天穿挺阔的衣服,学习没完没了的清规戒律,实在令人难熬。一天,哈克贝利的失踪了一年多的酒鬼父亲突然出现,强迫儿子乘小船到一个避远林子小屋与他同住。结束循规蹈矩的生活,到林子里捉鱼打猎,自由自在,哈克贝利当然高兴。但是父亲逼他交出与汤姆平分的那笔钱财,喝醉发起酒疯时又常常打他,实在令人无法忍受。于是他趁父亲上镇卖木材的机会,先安排了一个自己被淹死的假象,然后就偷了小划子,逃到了杰克逊岛上躲了起来。
      小岛本荒无人烟,可是他却发现了华岑小姐家的黑奴吉姆。吉姆听说小姐要卖他出去,就逃了出来。哈克贝利知道帮助逃奴是违法行为。可是现在两人都是逃亡者,也就同病相怜了成了患难之交。他们知道小岛并不安全,就立即动身,乘木筏顺密西西比河漂流,希望逃离蓄奴州。为了逃避追捕,他们白天躲进岸边的树林,只在夜间出来活动。几经磨难,他们终于漂到一个大河湾,以为到了安全地,上岸一打听,这才知道他们一直在向南而不是向北漂流,所以反而越来越深入蓄奴区。他们无奈,只好听天由命。对他们来说,唯有密西西比河,唯有这小小的木筏,才是自由安全的天地。一天拂晓,有两个被愤怒人群追赶着的人向哈克贝利求救,善良的哈克贝利收留了他们,却很快发现他们是狡猾的骗子“国王”和“公爵”。他们喧宾夺主,控制了木筏,一路上不断招摇撞骗,甚至背着哈克贝利卖掉了吉姆。哈克贝利知道自己孤身一人斗不过两个坏蛋,就偷偷躲过他们,前去费尔普斯农场拯救吉姆。他在那里发现买下吉姆的正是汤姆的姨夫,而且这一家人正在等待当年汤姆前来作客。所以费尔普斯太太一见哈克贝利,就误认他是侄儿汤姆。机灵的哈克贝利将错就错,索性冒充起汤姆,又赶出去截住汤姆,一起设计救出吉姆。汤姆热衷冒险,坚持按书上的惊险方式进行营救。他以自己弟弟席德的身份见了姨夫一家,然后悄悄寄出匿名信声称吉姆即将逃跑。农场里的人于是组织了起来。当吉姆失踪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荷枪实弹地四处追捕。由于他们是真枪真打,所以把帮助吉姆逃跑的哈克贝利和汤姆吓得半死。他们慌了手脚,拼命乱跑,结果汤姆腿上挨了一枪,真正尝到了冒险的滋味。当他看见人们押回吉姆时,这才透露了事实真相: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姐的遗嘱,吉姆早已获得自由。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贝利,但被谢绝。哈克贝利主意已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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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7 15:58 编辑

      1269.《美国的悲剧》
      是现代美国作家西奥多·德莱塞的作品。这部小说共分三卷。
      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为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故事的准备阶段。
      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思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柯格斯厂内充当工头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悖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这个被他诱奸而怀孕的年轻的女工。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
      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之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其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小说内容并不新颖,但在一个象德莱塞那样具有同情心和悲剧感的作家手中却成为杰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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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3-2-28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宋晓华 于 2013-2-28 10:56 编辑

      1270.《马丁.伊登》
      是近代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内容梗概:
      这是一部自传体性质的小说,作品所描写的现实生活几乎都是作者经历过的。马丁是以出卖劳动力谋生的下层社会的一员,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律师莫尔斯一家,并同莫尔斯的女儿露丝一见倾心。然而这种爱情是建立在一时冲动之上:从马丁方面来说,他认为露丝美貌惊人,举止文雅,跟他以前所认识的下层社会的女孩子有着天壤之别,露丝对文学、艺术的精辟见解,使马丁自愧弗如而陶醉;从露丝方面来说,马丁所拥有的强壮体魄和水手独有的顽强精力,她从未见过,因此抱着好奇去窥探这个异性的奥秘。为了踏进这个“高等社会”的门槛,为了赢得露丝的爱情,马丁忍受了极大的艰难和困苦,以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来使自己成为一名作家。然而他所得到的却是社会的排斥、资产阶级的奚落,连露丝了也不能理解和体谅他了,终于跟着别人走了。当然,马丁最后还是成功了――由于资产阶级报刊的老板们对这位下层人物的作品中所写的那些粗犷、奇异、新鲜的生活题材发生了兴趣,于是马丁一跃成为一位闻名全国的作家。金钱有了,地位有了,“高等社会”的大门向他敞开了,许多不相识的人也都来和马丁交朋友,连一向嫌他穷酸的市侩商人――他的姐夫伯纳德-希金博特姆也居然来请他吃饭了 ……最使他受刺激的是露丝竟又回到了他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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