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团七营三连位置图点击放大 二团七营三连西望点击放大
七营三连原厕所位置点击放大 三、昔日男友成为重点嫌疑对象 朱梅华身高1.62米,体重110斤,身材较好,容貌秀丽,是个人见人爱的姑娘。据同一连队的上海女知青裴丽娟说:她性格活泼开朗,长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能歌善舞。有时候在田埂头,在劳动之余她会唱《芦笙恋歌》、《卡秋沙》、《红莓花儿开》……,许多民歌情歌,她都会唱。朱梅华的同学喻家霖说:1973年间,她和上海女知青杨某用紫红色格子劳动布各自做了一件背心,直接穿在外面,考虑到朱梅华性格张扬,极受异性知青的追逐,时任排长的一位上海知青对她说:"你穿了这么好看干什么?你不能穿到外面来",说她是资产阶级思想。她回答说:"我穿出去,关你什么事"。在当时生活条件很艰苦,思想保守,文化生活枯燥的年代,有这样一个爱美爱时髦,能大胆地唱"靡靡之音"的女孩,许多男同志都喜欢她,所以性格外向的她朋友较多。有一次劳动休息时,她的同学以开玩笑的形式频频对朱梅华说了一些荤话,她当即开骂:"操你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朱梅华到兵团后表现一直较好,1973年下半年第一次返沪探亲时她格外恋家,流露出不想再回云南的念头。她对母亲说:"妈妈我不能走,这次回去我要没命的。"但作为一名五十年代初入党的老党员,她母亲要以身作则,不能因她女儿探亲逾期不归而拖上山下乡的后腿,谁知她女儿归队后不足半年便失踪。裴丽娟说:朱梅华失踪后,她妈妈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蛮好这次探亲回来不放她走的,并一直为此感到后悔和内疚。 朱梅华失踪引起人们的各种推测:私自跑回家乡,非法越境,情杀、奸杀,绑架等等众说纷纭。据当时分析,情杀或奸杀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在朱梅华失踪前与她交往密切的男友自然成为本案审查的嫌疑对象,上海知青祝明便是重点审查对象之一。 1953年生于上海的祝明是和朱梅华一起下乡到七营三连的同学。据反映,祝明平时和朱梅华来往较多,最近可能有些矛盾。案发当天,祝曾在朱梅华用的火柴盒上写过"火烧朱梅华"。4月2日晚,祝以还《大众菜谱》一书的名义到了朱梅华寝室,在她床前沉默了十来分钟后才离开。与朱梅华同室的刘桂花说,祝离开后大约一刻钟,朱梅华就外出上厕所并且失踪。当晚在连队球场上学骑自行车的小李说,那天晚上,在熄灯的广播(按兵团的作息时间表,晚9:30吹熄灯号)响过以后,她在球场北面的篮球架处看到祝从朱梅华的寝室出来,穿过球场进了东面一排营房的文书室,从文书室出来后,他沿着墙根向南面的文化室即厕所方向走去。不久,小李在球场上遇到了朝厕所方向去的朱梅华。李说:"朱梅华拖着方口布鞋,声音都能听到,下身穿着浅底色大白花睡裤。不一会儿天下雨了,我就把车推回家里,到家不久,就听到刘桂花在喊朱梅华,……"。 祝明和连队附近曼凉散寨子里的傣族波几囡关系密切。45岁的波曾因腐化堕落,被当地派出所拘留过,1972年又因盗窃七营二连的财物被判刑五年。波几囡交代,祝曾在1974年2月托他购买打胎药并谋划过偷盗七营三连养的猪,因波害怕而未实施。朱梅华失踪前曼凉散寨的部分村民因修水库临时住在工地,工地负责人岩温勇说,波几囡4月2日下午6时许请假离开工地回寨子,3日上午才返回工地,但他却一直否认,说4月2日至3日没离开过工地回曼凉散寨。 在连队与祝明同住一室的曹迪林说,4月2日晚9:30以后,10:00前,祝从外面回到寝室睡觉,此日凌晨一时许出过一次门,大约一刻钟,可能是外出解手。 据此,祝明和波几囡具有内外勾结作案的可能,成了本案重点嫌疑审查对象,分别被兵团和大勐龙派出所隔离审查。 裴丽娟说:祝起先被关在营部的一个大仓库里,后来他实在吃不消了,就上吊自杀,大概人快要死的时候是最难受的,他用脚踢了下窗门,被人发现后救了下来。 祝的同学黄裕茂说:祝自杀未遂后在团部医院治疗期间,我去病房看他时问道:"你真的想死啊!"他说:"真的,我实在受不了了"。他说,有一次看守人员在七分场场部大操场上打了4根木桩,将祝用绳索拉成"大"字曝晒太阳,只穿一条衬裤,祝口渴讨水喝,就用狗食盆盛水,也不松绑直接让他喝。最后祝已经是全身肌肉萎缩,并伤及到视觉神经,植物人一般,我刚进入病房时他一下子还认不出我来,大腿细得像一根甘蔗。 祝自杀未遂后,于1974年7月被转移到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拘留审查,关押在景洪县城的看守所里。据参与拘留审查的重庆知青阴良云回忆:看守所条件不好,阴暗潮湿,加上祝心思太重,心情郁结,身体状况不佳,患了严重的肌肉萎缩症。拘留审查了十个月,除一些重大疑点仍无法澄清外,对祝加害于朱梅华因查无实据,1975年5月公安局只好对他教育释放。 据上海知青曹迪林回忆:事隔多年后祝对他说起,是被打得实在吃不消了才上吊自杀的。押解他的是两个重庆知青,将捆绑他的绳索不小心遗留在室内,于是他找到了超脱的机会,想用绳索结束生命。他虽被人救起,但脖子上还是留下了一道永不褪色的紫黑色印痕。1979年祝明在知青大返城时回到了上海,不幸的是他得了胃癌,1995年去世时才42岁。当时他已离婚,陪伴他的是家里养的两只狼狗,祝临终前沒力气了,狼狗忠诚地叼起香烟给他,祝抽完烟后就死了。聪明的狼狗见主人去世,便跑到他姐姐家里报信。情景悲惨,催人泪下!祝过早地去世,与他当年所受到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有很大关系。 四、指导员蒋杉被拘留审查 正当案件的调查陷于绝境时,在朱梅华失踪两年后时任七营三连指导员的蒋杉因奸污其从四川来连队走亲的侄女被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拘捕。 蒋杉拘捕后接任三连队指导员的上海知青裴丽娟说:蒋当年40来岁,是个身强力壮,城府很深的四川籍退伍兵,后来他奸污小侄女被连队副指导员发现了,我们就开始怀疑到他。有一次在过完组织生活回去的路上,我无意中说到朱梅华的事情,他把我头颈一挟,我脑子里马上反应过来,这个姿势和我推测袭击朱梅华的姿势不是一模一样吗。 喻家霖说:他既然能奸污侄女,朱梅华长得那么漂亮,难道蒋不把她害死吗?1974年11月,东风农场(1974年底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撤消,恢复了农场建制)保卫科丁科长开了部吉普,带了把驳壳枪,以到团部去开会的名义把他从三连带走了。当时以蒋奸污侄女这件事为突破口来审查朱梅华的失踪,蒋先被关在团部,后来关进了景洪的看守所受到拘留审查。 黄裕茂说:"蒋杉平时的表现和色迷的眼神透露出他的两面性,他做过绝育手术,根本不用担心女知青怀孕,何况正值壮年。蒋无论当时的职务、体魄、人品,时间、政治气候以及对周边环境的熟悉程度都为其作案提供了可能"。 据参与审讯的阴良云回忆,蒋杉在看守所拘留期间供认了杀害朱梅华的经过,蒋交代说:"朱梅华请了探亲假,我以带东西为名把她骗到家里,那天我老婆去了二连要很晚才回来。我从里屋拿了20元给朱,托她从上海买一件的确凉衬衫。朱拿了钱就要走,她穿着睡衣,丰满的乳房,漂亮的身材,挡不住的诱惑。我一下拉住她要和她发生关系。她不肯并用上海话骂道'操侬娘,懒蛤蟆想吃天鹅肉!'。那时我失去了理智,又怕她讲出去,我双手紧紧抱着她往里屋拖,一下把她掀翻在地,全身压在她身上,一只手捂住她的嘴,一手按住她的头,没多久她就不动了。我见事情闹大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死死掐住她的脖子,见她确实死了才松开。""朱梅华死后我把她埋在连队的猪圈里,我担心尸体腐烂发臭,就叫连队买了水泥,把几间猪圈的地面全都铺上了水泥。" 蒋杉交代后的第二天,一师保卫科长蒋泽权和阴良云等一行,火速赶到二团,会同二团保卫科的同志一起前往三连,挖地三尺把几间猪圈翻了个底朝天,结果连朱梅华的一根头发都没有发现。 回到州公安局再审蒋时,他改口说:"我没有办法,只好编造一套,交代了好过关。我没有杀朱梅华。" 因没有查获谋害朱梅华的直接证据,蒋仅因奸污其侄女一事被判刑七年。 至此,历时两年多的调查,朱梅华的失踪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后也没有发现新的线索,当地公安部门只得将它作为悬案登记备案。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不再提及朱梅华的失踪。 2008年我回东风农场协助筹备建场五十年场庆期间得知,当年的办案人员大部份已经退休并离场回了老家,其中年岁高的已经过世。东风农场(一师二团)早已撤消了保卫科,现农场的治安已划归地方上管理,由景洪市大勐龙派出所负责。我问过几位派出所的在职民警,他们都没有听说过朱梅华失踪事件,看来只有封存在公安局里的那一叠叠发黄的卷宗和当年亲历者的记忆才能向人们诉说一个发生在昨天,但今天又不得不说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