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醉江南 电影《搜索》中,讲述了一名都市白领,在公交车上没有给一位大爷让座,结果遭乘客轮番攻击,被拍下视频传上网后,网友们纷纷人肉辱骂的故事。而电影中的场景,4月14日在岳阳也上演了。虽然没有人大打出手,但乘客们指责的言语和异样的眼神,让前往医院看病的大二女生小许(化名)十分委屈。( 4月15日红网) 让座,是理所当然的吗?看到今天这则新闻,觉文明“让座”行为有被道德绑架之嫌,让座本是自愿行为;但女大学生因病没“让座”遭“指责的言语和异样的眼神”,鲜明地显示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和理解。可见“让不让座”,折射出道德良性互动的缺失,需要道德疗伤、文明理解。 “我知道车上的乘客对我没让座的行为议论纷纷,当时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又不能解释说自己病了。”这是生病女大学生的实话,乘客固定认为年轻人不“让座”就是缺少礼貌和修养,无论生病与否,“让座”已与“道德”捆绑。诚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响下,我们提倡给有需要的人让座,这也是我们社会文明礼让、团结友爱的体现。但让座与否,是个人自由问题:让座成就个人美德,但不让座也并非道德沦丧。只有当整个社会对老孕病残弱无座熟视无睹,大部分人都不愿意让座时,才说明我们的社会公德出问题了。道德是自律而非他律,即便认为生病大学生没有道德,当事者也应理解万岁,而不应言语指责和行为责难。 平心而论,让座是个道德问题,文明范畴,不是法律问题。人人都知道让座是美德,但不让座不代表道德沦丧。其实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笔者以为“让不让座”是自愿行为。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乘客在公交车上要给他人让座,给他人让座并不是必须的,更不能强制逼迫别人给你让座。在公交车上主动为需要得到帮助的特殊乘客让座,只能说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个人美德,而并不是社会公德。如何破解“让座之痛”?德国有法律规定,“老、弱、病、残、孕”乘坐公交车享有优先权,违反者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话又说回来,中国出台“让座”法律是否会产生“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担忧。对让座这类问题,笔者认为奖励措施似乎更适合国情:湖南长沙市曾出台“让一次座可以免费乘坐两次车”,此举既合情合理,又有文明示范效应。 屡次出现“让座之痛”,我们应深入反思和总结::在全社会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从根子上破解,一边要弘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观念,一边要加强奖励措施加法律规定,让“让座”的文明行为深入人心,不分老少孕残,不分农民市民。总之,“让座”贵在理解,贵在关爱,贵在礼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