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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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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北网管委会 发表于 2012-2-2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

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开办以来,受到广大知青的关注和参与,成为知青热爱的一个窗口和精神家园。为保障高质量文化信息的传播,努力将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打造成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网站的规则如下:

(一)网站发帖涉猎内容:

社会与文化类,包括历史人文、节庆假日、生活方式、社交礼仪、环境保护、民俗等内容;

媒介信息转载类,主要包括新闻网站或频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网络版等内容;

科学与技术类,科学技术发展信息,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新技术的应用;

休闲与生活类,日常生活、相互交流及各项兴趣爱好发展的信息。主要包括影视、音乐、游戏、动漫、图片、文学、体育等知识与内容。

(二)网站各栏目及产品符合如下要求:

1.真实性:新闻类信息内容符合事实,没有虚假编造。

2.准确性:信息数据必须经过核实,做到准确可靠。

3.科学性:信息内容有科学依据,与相关专业知识基本一致。

4.完备性:信息广泛全面,不以偏概全。

5.客观性:客观报道各类信息,不同观点的辩论和批评要以理服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

6.权威性:信息来源可靠,属第一手资料或来源于信誉度高的权威机构。

7.先进性:以传播进步的文化为宗旨,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文化的主旋律,为促进老知青思想道德和全面素质的提高服务。

8.民族性:以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作为网络文化的重要源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形成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网络民族文化。

9.多元性:广泛介绍世界多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博采各民族文化之长,培养老知青理解和认同多元文化观念。

      (三)信息来源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 没有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2. 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
     3. 没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4. 没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
     5. 没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内容;
     6. 没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7. 没有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8. 没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9.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0. 没有捏造事实进行虚假宣传的内容;
    11. 没有造谣、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内容;
    12. 没有非法传播他人个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13. 没有欺骗或恶意误导社会公众的内容。  
     (四)罚则:

为确保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文化产品的合法性,网站管理委员会责成网站管理员和各版块负责版主要每天检查网络传播的内容,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违反本规定所列内容之一的,有权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置,避免影响网站形象或被封杀。

提倡和鼓励发表原创内容的帖子,宣扬社会正面形象,内容要健康、向上。不提倡转帖含有社会负面影响的网络新闻,以保证论坛长远发展,保证网站的健康干净。 

任何坛友帖子的意见不代表本站观点,若发生法律纠纷、版权申告,本站即行删帖,不予保留。


传播违规违例和有害信息者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与本站无关。


                                                  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管理委员会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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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影视 发表于 2012-2-27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自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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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喜 发表于 2012-2-27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网站安全,很有必要。自觉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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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民 发表于 2012-2-2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是我们知青的家园,是我们交流的平台,是我们共有的财产。我们要齐心合力将她建设好,维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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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花 发表于 2012-2-2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信息管理办法的制定,标志着我们网站在发展中不断充实,完善,一步步走向成熟,有利于网站发展,坚决拥护,自觉维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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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情结 发表于 2012-2-2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义不容辞,自觉遵守并执行此信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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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宋晓华 发表于 2012-2-2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护我们的北网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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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一生 发表于 2012-2-27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遵照执行,传播正面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宣扬老知青的快乐向上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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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兰怡 发表于 2012-2-2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维护网站安全,自觉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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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老顽童 发表于 2012-2-27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应提倡和鼓励原创。
       转载文章一般应标明从何处转载的何人作品,转载者对有问题的不实信息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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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竹 发表于 2012-2-2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过   支持   遵守    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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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林 发表于 2012-2-2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无条件照办。维护网络的安全和纯洁是每一个坛友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每位版主的责任与义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那些不健康,不符合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东西杜绝于论坛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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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梅 发表于 2012-2-27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定认真学习,自觉遵照执行。维护国家和民族的稳定,护卫网络安全,是我们《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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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蕴 发表于 2012-2-27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健康、和谐、快乐、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网站,知青交流的平台。因此就要有所遵循。拥护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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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民 发表于 2012-2-2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宝泉岭老顽童 发表于 2012-2-27 15:04
坚决支持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应提倡和鼓励原创。
转载文章一般应标明从何处转 ...

      完全同意你的观点,表明转载的出处也是对作者的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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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影视 发表于 2012-2-27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赵伟民 发表于 2012-2-27 18:23
完全同意你的观点。

表明转载的出处也是对作者的珍重。

      必须这样做。如果转发的作者确实不知道,也应标明原载文章的网站出处,留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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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字五一二 发表于 2012-2-27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很高兴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管理办法》的出台。一则众网友参与该网活动有章可循,知道自己的东西是否适合该网的宗旨和要义;再则倘有上网者发表不适当言论,惹了麻烦,规矩已公示,文责自负,扳子打不到或少打在网站的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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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星辰 发表于 2012-2-27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办法的公布,是好事一桩。无条件服从,无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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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 发表于 2012-2-27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网站安全,很有必要。自觉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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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雁南飞 发表于 2012-2-27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维护网站安全,自觉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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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加雪 发表于 2012-2-27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信息管理办法的出台必将有助于论坛的健康发展与稳步壮大,是本站前进行动的指南,做为管理团队的一员,我坚决拥护,积极贯彻落实,确保管理办法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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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华 发表于 2012-2-27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执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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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字五一二 发表于 2012-2-2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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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文 发表于 2012-2-2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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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是美丽的 发表于 2012-2-27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的出台,非常有利于我们哈北网的发展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努力传播正向积极的信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决拥护,自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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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仙人掌 发表于 2012-2-28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北网是我们知青的家园,我们一定维护网站的权利,坚决遵守网站的一切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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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兰 发表于 2012-2-2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自觉遵守,办好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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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女 发表于 2012-2-28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坛友,要自觉遵守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需要的是健康的、快乐的、和谐的、积极向上的网站。不允许不健康的东西充斥网站,建好知青的家园,为知青的晚年生活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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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 发表于 2012-2-28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自觉遵守。维护论坛的健康文明,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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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 发表于 2012-2-28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对网站的运行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网站的会员,一定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负起网站会员义务,懂规矩,守纪律和全体网友一起共同维护网站的健康运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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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土园丁 发表于 2012-2-28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哈北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自觉执行,共同维护好我们知青的精神家园。这也是我们网友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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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 发表于 2012-2-28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拥护哈北网管理公告,从我做起自觉遵照执行,为把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好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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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菊 发表于 2012-2-2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维护支持网站关于《北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执行和贯彻网站的经营宗旨,从自我做起,维护我们知青的这个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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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豆芽 发表于 2012-2-29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北大荒知青网规定!自觉维护北大荒知青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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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苗 发表于 2012-3-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坚决拥护,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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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林 发表于 2012-3-2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有一些人,带着有色眼睛看待我们的生活,自己怨天尤人也就罢了,还热衷于搜集生活的阴暗面,把知青生活看成灾难,把那些吃的多的知青说成饿死鬼,把那些违法乱纪的东西作为骄傲来显示,甚至把痈疽展示给人看。

      我们老了,我们要的是什么,广大知青战友的回答是明确的,看看那些充满阳光的帖子吧,看看我们的联谊会下的知青小组的活动吧,看看那些无怨无悔的志愿者吧。我们真为那些煞费苦心也要给我们红火的网站泼上几滴脏水的“多产作家”不平,有几个人会被真正迷惑呢?你费了那么多的力气,像什么似地到处搜寻自认为宝贝的东西,只能引起大多数有良知的知青们的反感。住手吧!聪明的人看看我们的通告,就不要再自作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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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民 发表于 2012-3-2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再林 发表于 2012-3-2 20:45
总有一些人,带着有色眼睛看待我们的生活,自己怨天尤人也就罢了,还热衷于搜集生活的阴暗面,把知青生活看 ...

      人需要阳光,尤其是我们这些已经进入老年的人,晒晒太阳,多吸收阳光,人就会延寿。
      而总在阴暗处观看阴暗之物,人会面黄肌瘦,折寿的。

      “住手吧!聪明的人看看我们的通告,就不要再自作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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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行者 发表于 2012-3-4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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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疙瘩 发表于 2012-3-6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拥护网站决定,支持网站工作,维护网站利益,做好网站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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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格格 发表于 2012-3-7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哈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报告》,从我做起热爱属于我们知青的这个大家园,把这个家园当成是真正的家,做好网站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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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莅 发表于 2012-3-10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拥护《哈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报告》,支持、维护网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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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春 发表于 2012-3-11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拥护《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做一名阳光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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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小舟 发表于 2012-4-1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出度假,刚刚回来不久。今天才看到《《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热烈拥护、坚决执行。
      为构建向上、健康、和谐、清爽的网站,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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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栋 发表于 2012-4-2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知青的共同的家园 我们理应倍加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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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 发表于 2012-4-2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拥护网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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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林 发表于 2012-5-4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执行北网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北网---我们的精神家园,让北网健康发展,成为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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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乐 发表于 2012-7-7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1.真实性:新闻类信息内容符合事实,没有虚假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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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按这条发帖的保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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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是美丽的 发表于 2012-7-7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足常乐 发表于 2012-7-7 22:00
1.真实性:新闻类信息内容符合事实,没有虚假编造。 我会按这条发贴的保证真实

       知足常乐:你好!我们的网站不是以发布新闻为主的平台,对于我们来说,维护网站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我们的网站能有今天,是来之不易的。这里是我们尽享后知青时代的精神家园,保护这个家园,是我们每个坛友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前车之鉴,引以为戒,我们在发帖时一定要三思。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心情,我相信你也会像我一样爱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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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喜 发表于 2012-7-7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足常乐 发表于 2012-7-7 22:00
1.真实性:新闻类信息内容符合事实,没有虚假编造。 我会按这条发贴的保证真实

      很多人以为在大网转的,或国家报纸刊登的,我们转载当然不会有问题。事实并非如此。网站要发表新闻性的内容,是要到相关部门批准的。当然,简单的新闻还是可以的,涉及国家领导人、民生问题等敏感事情还是要谨慎的。一般来说网站不一定会被封,但有这个可能,我们不能去冒这个险,也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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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乐 发表于 2012-7-8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

      今后我会注意的,哈北网是我们哈知青的乐园,退休后有这么一个空间,确实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但仅仅因转发一个帖子竟被说成怀在阴暗心里的人,叫人真的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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