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冰凌仙子 于 2012-2-14 10:44 编辑
北大荒经历生死劫难四部曲之一 与狼共舞
1969年4月初,我下乡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35团九连刚刚半年时间,正逢中苏关系日益紧张的时候,团里组建了值勤连队,我有幸被选中“入伍”,集结在团部练兵待命(那时的执勤连是完全依照解放军编制设置,并配置各类枪支弹药)。 当年的阳春四月,连队奉命到距离团部70里开外的一连附近驻扎,参与春季排水工作(实际上就是刨冻土,挖排水沟),而我主要负责一些抄抄写写的事儿。一天早饭后,指导员通知我到团部取文件,并再三嘱咐我去附近的一连搭乘蹦蹦车。正值年轻气盛的我根本没把连首长的话放在心上,望着蓝盈盈的天,光灿灿的太阳,我背起了黄书包,一路小跑着出了连部。 北大荒的春天来得晚,四月的原野上,不见一丝绿色,只有满眼的荒草和头年的玉米秸杆随风摇动着。走上乡间大路(其实只是一条压有两道车辙的土路),我跑进玉米地里,扯了一根玉米秸,边摇晃着边放开嗓子唱起了革命歌曲。一眼望不到头的原野上没有一个人,正是我练歌的好时机,唱了一首又一首,真是痛快之极。不知不觉走到了一片小树林,林中还有几座土坟。我停下脚步方便,无意中抬头,只见十几米远的土坟旁爬着一条灰白相间的大狗,张着大嘴,吐着红舌头正目光炯炯地瞪着我。奇怪了,这是那位老乡的狗跑到大野地来了呢?是不是我的歌声把它吸引来了呢?咳!不管它,有个生灵给我作伴,省得寂寞啊。于是,我和大狗玩起跑步游戏,一会儿快跑,一会儿停步,那条大狗真和我保持一致,我快跑,它也快跑,我蹲下,它也不动,一旦走慢了,都能听见它呼哧呼哧的喘气声。于是我一停下,就向它挥挥手中的玉米秸,它也冲我呲呲牙。只是每次停下,我们之间的距离都在缩小。就这样,我边走边唱,边走边用玉米秸和大狗玩耍着。 太阳照到头顶时,已快到四连地界了。突然,我发现前面的小桥旁站着一个中年男人,手扶着自行车一动不动,愣愣地死盯着我,“坏了”我下意识地警觉起来,一定是遇到打劫者了。没有别的路可走,怎么办?犹豫了一会儿,我想反正自己身上也没有值钱的东西,大不了把空挎包扔给他就是了。待我慢慢地走近桥头,那个男人轻轻地冒出一句话,却如同睛天一声炸雷,把我震瘫在地。那句问话至今仍轰鸣在我的耳边,“那只狼跟了你多久了”?回头再望,那条陪伴了我三个多小时的“大狗”正一步一回头,恋恋不舍地往远处跑去。得知真相后,我像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有力气往前走了。看着惊魂未定的我,那位被我误认为打劫者的老职工热情地把我扶到了自行车后座上,一直把我送到四连连部,直到下午坐上了去团部的蹦蹦车,我的双腿还是软软的。 如今每每想起那位老职工的那句问话时,想起老职工在送我去四连连部的途中说的关于“北大荒的狼会把前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随着人一起走,等人走累了一回头,就咬住人的脖子再吃人”的传说以及他说的“那只狼是怕我手里那根玉米秸,而在等候时机再下口”的结论时,想起曾经与狼共舞数小时的经历,至今仍心存余悸,有了一种劫后重生,更珍爱生活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