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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的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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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学新 发表于 2026-9-1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范学新 于 2026-9-10 11:57 编辑

《兵团史话》连载之一百五十五

                                                  兵团的印鉴

   1968年“6.18批示”后,兵团正式成立。随后,兵团、师、团陆续启用印鉴。印鉴在兵团各级制发文件、命令、指示、证件等工作中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贯穿于兵团八年的全过程。
   兵团级的印鉴主要有“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后勤部”。兵团部下辖各处都有印鉴,各师、团的印鉴与兵团部基本相对应。兵团以及司、政、后,各处的印鉴中心都刻有五星-八一图案。其中,司、政、后各部的印鉴使用频率最高。
   兵团的组建与兵团印鉴的启用并不是同步的。兵团组建后,开始一段时间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代章,直到1968年9月才开始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及其它印鉴。兵团师、团的印鉴是随着各师、团的组建逐步启用的,各师在9月完成组建,各团的组建集中在1969年中后期。
   1973年8月21日,兵团的领导体制由沈阳军区移交给黑龙江省委管理。除了领导关系变化以外,其它均保持不变,各级的印鉴继续正常使用。有人说,兵团体制改变以后,兵团退出了部队序列,这种说法不符合实际,是没有根据的。
   兵团印鉴由各级办公室保密室集中保管,按印鉴使用制度,由有关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盖章。
   1975年12月27日,中央正式批复兵团撤销。按照1976年2月19日下发的《关于改变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兵团各级印鉴,待交接后由兵团统一收缴,上交省委办公室统一处理。”至此,兵团的印鉴完成历史使命,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现在,我已收藏了23枚兵团时期的印鉴图片,除兵团的印鉴外,还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后勤部”、“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黑龙江省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等。这些可以作为历史文物了。

                                         写于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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