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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史话》连载之一百三十三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文件 龙总(1976)45号
关于国营农场总局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转移户口、粮食关系的请示报告
省委、省革委会并沈阳军区党委: 自一九六八年以来,沈阳军区先后派出三千多名现役军人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工作。这些现役军人的家属来兵团前,多数经批准随军生活,是城镇户口,吃商品粮。来兵团后,因各师、团驻地都远离城镇,没有城镇户口管理机构和商品粮供应点,所以户口、粮食关系都落在兵团系统,吃兵团自产粮,变成了农村户口、农村粮食关系。兵团撤销后,有的现役干部经批准调出农场系统,转业到城镇工作,其家属因是农村户口和粮食关系,不能和转业干部一起落城镇户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意见,原在兵团工作的现役干部 ,凡经批准调出农场系统,转业到城镇工作,其随军家属凭所在农场的介绍信和户口、粮食关系,到农场所在县公安部门和粮食部门换取城镇户口和粮食关系,然后由商业部门签发付食品供应介绍信。 上述意见,如可行,请批转各地、盟、市、县、旗。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印章) 中共黑龙江省委 联合工作组 沈阳军区党委 一九七六年五月十三日
抄送单位:省公安局、粮食局、商业局 (共打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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