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
“老知青劳动模范”评比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劳模表彰会上说:“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要以辛勤、诚实、创造性劳动实现美好生活。”为深入弘扬知青精神与劳模精神,表彰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中退而不休、无私奉献的优秀会员,凝聚知青群体向心力,助力联谊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老知青劳动模范”评比方案。 一、评比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知青群体特色,以“弘扬奉献精神、彰显榜样力量”为核心。通过评选表彰在志愿服务、知青服务、家庭建设等领域实绩显著的会员,激励广大老知青继续发挥余热、担当作为,让知青精神在新时代持续发光发热,以弘扬劳动是最光荣、最崇高、最伟大、最美丽的风尚。 二、评选对象 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全体在册会员(需交会费)。 三、评选比例 本次“老知青劳动模范”评选比例为联谊会会员交会费总数的10%。 四、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有家国情怀与集体荣誉感。 (二)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联谊会组织建设、会员日常管理、活动组织筹备、扶贫济困等工作中,担当作为成绩突出。 (三)以良好家风和辛勤劳动带动家庭成员,在赡养老人、抚养子女、家庭和睦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遵守联谊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会费。 五、评选流程 (一)党委和联谊会部署评选工作。 (二)会员组推荐申报 各会员组按照评选比例名额组织推荐,确定人选后,在本组会员群公布,无异议后报送《推荐人员表》。 (三)联评与公示 1.领导小组对各会员组推荐人选进行联评,确定“老知青劳动模范”拟表彰名单。 2拟表彰名单在联谊会组长书记微信群公示3天,接受监督。 (四)表彰 六、组织保障 本次评选工作在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党委领导下开展,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联谊会会长、联谊会党委副书记 成 员:联谊会副会长、联谊会党委委员 七、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推荐评选流程,全程公开透明,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检验。 2.申报材料需真实客观,事迹突出。 3.各会员组要党政协同,认真组织,按时完成评比工作。各会员组推荐名单表要于2026年4月20日前报联谊会办公室。 后附: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老知青劳动模范”推荐名单表 中共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委员会 哈尔滨市知青联谊会 2026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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