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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史话》连载之六十
(68)沈龙兵后字第177号
中国人民解放軍沈阳軍区黑龙江生产建設兵团司令部 后勤部(通知)
最高指示 我們是馬克思主义者,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問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中找出方針、政策、办法来。
关于一九六八年接收城市知识青年 安置經费使用范圍划分的通知
为了把接收城市知識青年工作做得更好,遵照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要进一步节約闹革命”的指示,参照已往有关規定,結合生产建設兵团的具体情况,对一九六八年接收城市知識青年安置經费使用范圍通知如下: (一)安置經费平均每人定额五百元。由接收单位統一掌握,不发給本人;按通知中划分的使用范圍支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费使用范圍: 1、房建費二百元(磚、瓦結构房每人五平方米,单位造价四十元); 2、开荒、小型水利建設费一百八十五元; 3、政治教育广播器材费十元: 4、家具费十元; 5、路费、运费及途中补助費二十元; 6、宣傳动員及体檢費五元(給动員单位); 7、服装及棉被补助七十元。 希各单位将执行中遇到的問题及时报告兵团。 司令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軍区黑龙江生产建設兵团 后勤部 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送:师、团、直属营。 已发:各师、独立团、独立营。(共打印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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