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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史话》连载之五十九
(68)龙兵后字第082号
最高指示 政治工作,是一切經济工作的生命綫,在社会經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尤其是这样。
接收原东总財务工作簡要情况
兵团接收原东总财务工作,从七月二十三日到八月二十八日,历时三十五天全部結束。除对原合江农垦局出口科的账目,因账目不清原单位将继續进行专案处理,会計档案未予接收外,其余所有会計档案和资料已全部接收运回兵团。 截至八月二十三日,东总实有資金,共为五千三百一万二千八百九十元零四角九分,都在銀行存儲。其中除农垦部限额撥款一千四百四十九万九千五百八十四元二角(包括:基建限额撥款、基建維护、接收下乡青年安置费三項),需待农垦部下达通知后方能划转外,其余三千八百八十一万三千三百零六元二角九分已全部汇来兵团,存入銀行。这些資金的来源是:流动資金三千三百四十二万八千五百二十二元二角九分,粮食奖售款七千四百零七元,上年安置费结余十四万五千九百七十七元四角四分,基本建設其他存款五百二十三万一千三百九十九元五角六分。 在接收过程中,清理了賬目,对应收和应付的資金进行了结算。到八月份应收賬款为六百七十三万八千四百二十九元九角七分,其中 1)兵团所属单位欠款五百九十四万五千二百八十三元五角一分。这部分欠款,主要是密山和佳木斯供应站,因进货資金不足所借,待核定资金后扣回。还有几个所属单位的往来欠款,可逐步收回;(2)外单位欠款七十九万三千一百四十六元四角六分。主要是原牡丹江农垦局转来的虎林有些单位和人民公社所欠,看来不易收回。但因原东总虎林分局和虎林县发生的财产交接以及原东总向东北林业总局移交完达山林管局事宜,没有办理手續,有待研究处理移交問题时一并解决。应付賬款为四十六万六千六百八十四元九角三分。主要是所属单位汇来购买物資結余存款,和过去外单位与原东总发生的經济往来关系,未最后結算。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偿还,結清账目。
黑龙江生产建設兵团后勤部(印章) 一九六八年九月九日
已发:潘、汪、郭首长,兵团領导小组,司、政、后,存档 (共打印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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