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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是中国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也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中国从海关银等关税中拿出4亿5千万两白银赔偿各国,并以各国货币汇率结算,按4%的年息,分39年还清。这笔钱就被称为“庚子赔款”。其中美国得到了3294万两,而美国声称自己的“损失”仅为一千多万美元。即使如此,美国仍在1904年4月27日将“排华法案”无限期延长的议案,引发了国内的“抵制美货”的运动。

1905年7月12日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致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建议用退还“庚子赔款”余额的方式来平息这场运动。1908年5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罗斯福的谘文。同年7月11日,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向中国政府正式声明,将美国所得“庚子赔款”的半数退还给中国,作为资助留美学生之用。
在美国的“示范”作用下,除了德、奥两国因在一战中战败而被废除剩余的庚子赔款的份额之外,其余各国也陆续退还了一部分庚子赔款。1926年初英国国会也通过退还中国庚子赔款的议案,条件为退款需用于向英国选派留学生等教育项目。法国于1925年、意大利在1933年先后退还了庚子赔款。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也宣布退还庚子赔款中尚未付给的部分。就连只拿到78万两白银赔款的荷兰也在1926年将庚款退还中国。直到20世纪30年代,只剩下日本没有偿还。 日本始终坚持以挪用庚子赔款的手段,在华搞所谓的“文化事业”,但日本的退款中国无一团体申请到补助。其次是用于留日学生的补助。三是用于日本在中国设立的学术研究机构及中日文化交流。1936年以后则全部用于侵华战争。直到中日爆发战争是才开始停止。 在各国在确定所得数后,在银价日益下跌的情况下,以条约中规定有海关两和外币比价为借口进行讹诈,无理坚持赔款为金本位赔款。中国对日本的庚款部分也便改用英镑来支付,按9763日元折合1英镑的比价支付。此外,中国另付与日本1905年以前的所谓“镑亏”724487日元。并且,无理要求中国今后的对日庚款部分“按期以电信汇票购镑汇交驻扎伦敦日本总领事接收”。 1914年一战爆发,协约国集团为了拉拢中国参战,向中国提出了缓付5年庚子赔款并免利息的条件做诱饵。这才让日本必须采取与英美一致的步调。 在中国对日庚款暂缓5年的期限已满后,日本国会通过法令,决定把庚子赔款余额移充“对华文化事业”之用。但中国学术界则从一开始就对日本的“对华文化事业”持反对态度。留日学生总会认为日本对在日中国留学生的补助包藏日本文化侵略之祸心,并指出:“日本对华文化事业不容中国人参加意见,只为日本帝国利益打算,全不计及中国人本身之利益,这分明是日本在中国大陆上实施殖民政策之前驱或附属事业而已。” 但是尽管知识界坚决反对日本的对华文化事业,但北京政府还是屈于日本的压力,不但继续支付对日庚款,而且也任由日方从事“对华文化事业”。从1923年底到1937年14年间,中国共付给日本赔款达45731181日元,加上青岛公有财产及制盐业补助国库券,中国实付与日本的赔款数额占庚款的99%,而在这些费用的支出中,由中国人所用部分,仅有留日学生之补助和中国学者学生之访问费用,两项共计不到整个庚款的19%。 日本不仅没有返还一分钱,还依靠它对中国大搞文化侵略,赔款也一直支付到了1937年战争爆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之后,也因为一些原因放弃了对日本的索赔。出水芙蓉白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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