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农场章文 于 2016-12-23 21:31 编辑
东西坏了没人修、垃圾没有及时倒、公共空间被占用……生活中,我们不难听到业主们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各种抱怨。一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是一肚子苦水:业主物业费没有及时交,影响了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业主不停劝阻,影响他人的行为一再发生……物业管理公司被称为现代小区的“大管家”,但毕竟不可能事事合拍,当业主与物业产生矛盾时,真的没有沟通途径吗? 其实,业主委员会就是一座连接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桥梁。遗憾的是,目前我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寥寥无几。甚至说起业主委员会,不少市民都感觉有些陌生。那么,到底何谓业主委员会?业委会要如何成立,又需要承担哪些职责? 疑问一: 业主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住建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简而言之,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言人,代表单一松散业主发出的统一声音,是维护小区秩序的重要机构。”市物管站相关工作人员如是说。 根据规定,物业所在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疑问二: 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业主委员会承担的责任又有几许? 据了解,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所需的文件资料。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到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等。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合格、拒不履行职责,可以依法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的是全体业主,其职责中就有这么一项。”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日常的监督管理,当业主与物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业主也可以寻求业主委员会帮助。 现状: 市区仅50多个小区成立业委会 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难免会产生些许矛盾。有了业主委员会这位代言人,当物业管理需要监管、业主和物业产生矛盾需要沟通时,业主们便可找到“组织”了。那么,目前我市各大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如何?市民对业主委员会的认识又有多少呢? “业主委员会?没有听说过呀!”“听过,但具体做什么的真心不知道。”……采访中,多位市民给出了类似的答案,对业主委员会一知半解,甚至毫不知晓的情况比比皆是。据了解,目前市区有数百个小区,登记在案、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并不多,芗城区有53个,龙文区则只有4个。 此外,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部分小区,效果也并不明显。家住市区胜利东路某小区的业主林女士就告诉记者:“虽然我们小区有业主委员会,但除了选举时轰轰烈烈,之后便完全销声匿迹。甚至连业主委员会委员是哪几位都不清楚,出了问题也不知道该找谁。” 业内人士指出,业主委员会职责虽然重要,但成立过程中,的确出现了诸如业主对成立业主委员会漠不关心、委员会不愿承担义务、成立后效果不明显等诸多问题。作为业主与物业沟通桥梁的业主委员会,要发展成熟仍需一段时间。 “享受五星级的家”是每个购房者的梦想,这里的星级不仅仅包含了房屋的建筑质量、区位优势、配套交通等方方面面的居住体验,更与项目后期的“物业大管家”密不可分。小区公共区域是否卫生整洁?屋子漏水、停电了怎么办?车位及车辆管理是否让人放心舒心?生活中有太多的问题需要物业及时妥善处理,物业服务的每一处细节不仅能为我们的生活品质保驾护航,亦是楼盘价值提升的一大保障。 都说买房子是一阵子的事,物业服务却是一辈子的事。既然事关一辈子,怎能将就?《闽南日报·房周刊》开辟了“微观物业”栏目,针对大家关心的物业问题及热点进行专业解析,也欢迎广大读者提供新闻线索,发表您的观点与看法,共同呵护我们栖息的家园。本报记者曾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