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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痕迹》第一章(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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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火鸟 发表于 2021-1-15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金火鸟 于 2021-1-16 10:02 编辑

                                                第一章    做了陪酒女(续1)

      小玉已有几天没找到活干了。到大的饭店嫌她文化低,也没经过培训,到小饭店她又怕遇上色迷迷的老板。先前打工挣的钱已经不多了,她想起同房的小姑娘的话,去做陪酒员,但心里没把握,不知自己能不能行,她从没喝过酒。不去自己又能做什么呢?在这个几百万人的大城市里,她每天看到勿勿忙忙的人们在自己的眼前走过,她不知道这些人们都是靠什么来挣钱过日子,她只是见到早市和夜市里出摊的人有卖菜的、卖水果的、卖衣服的、卖肉的、卖各式各样小百货、小电器的,还有卖眼镜和蟑螂药的。在她住的附近的小市场是她经常光顾的地方,没工作的日子她要在这买早饭,一个烧饼、一碗豆腐脑,只花一元钱,中午买一碗大馇子粥,半张油饼、买点咸菜花两元五角。有时馋极了,花两元钱买一个鸡骨架、咸菜就不买了,油饼换成了一个小馒头,只多花五角钱。晚上有时吃碗小面馆的兰州拉面三元钱,有时就喝一碗大馇子粥、吃点咸菜。就是这样的日子她不知道还能挺多久,已经快没钱了,她想到要自己买个小铝锅,自己做饭吃要省钱,买点米、挂面,自己做粥、下面条、买点菜、或买点咸菜,还是要比买着吃省钱。她还想和合租房的小姑娘商量一起做饭,但她经常是白天睡觉、晚上回来时都半夜了,想跟她说话都没时间。她甚至不知道她姓啥,只知道叫小红。她们合租的是个一室半的房,小红住一室,有15平米左右,而她住半室,只有八九米左右,每月房租350元,她住小的付150元。她的屋里除了一张破旧的席梦思床垫外,还有房东的一个旧柜子,她也叫不出是什么柜,有隔板和格子可以放东西。破席梦思床垫是她从饭店搬出来时,在饭店旁边的院里拾的,人家不要了扔的。他花了80元买了一套劳保式的被褥,黄绿色,他看到打工的人都买这样的,便宜、实用。她没有床、把席梦思床垫放到水泥地面上,把褥子放上,花15元买了一个床单,没有枕头,买了一个枕巾,把随身衣物垫在底下就是枕头了。对面屋的小红可比她阔多了,她有一个铁床、有一个桌子,上面还有台电视机。穿的衣服也比她多,吃的也比她好。她常常自己用电饭锅做了香喷喷的白米饭,还有抄的菜香味飘满了屋子,香肠的味道更是馋人,有时她叫她一块吃,她还不好意思,自己煮碗挂面,放点波菜,她觉得也很好。她想将来她挣钱多了,也会吃上好东西,穿上漂亮衣服,过上好日子。电视机现在她不敢想,她家里也没有,自从她妈发生了计划生育医疗事故后,她家就再没添置过东西。但她坚信只要她有活干,她一定能过上好日子,也可以买上电视。
       小玉决定跟同屋的小姑娘到一家较大酒店去试试,同屋的伙伴告诉她要买套好看点的衣服,要有点性感的。她没按同伴说的买,她喜欢学生气的衣服,她买一件宝石蓝牛仔裤,一件胸前有点人物和植物图案的白色T恤衫,穿上后看上去还真像大学生,梳着一根半尺长的辫子,一张娃娃脸,一双杏核般的大眼睛,嘴不大,笑的时候小酒窝很甜,生气时小嘴紧闭,眉心拧着。一眼望去,活脱脱一副学生气质的文静女孩,又是个从表情可看得出喜怒的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她的大名叫程玉荣,据说是她妈喜欢内蒙古的一对放羊小姐妹龙梅、玉荣而为她起的,是希望她能是生活中的坚强者,也希望她能像美玉一样,冰清玉洁,温和尔雅。实际上她的个性是坚强、倔犟、任性、勇敢、敢闯、美丽却不温和。但她孝顺,重亲情和感情,勤劳、能吃苦,虽然文化低,但聪明、手巧、好学、还挺灵活。从外表看绝看不出她是生在农村的姑娘,这可能是有她母亲的基因,但她又绝不像城市的同龄小姑娘,虽然爱美,但不奢侈,尽管也任性,但很明事理,可能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她是女孩子,当然爱美也有虚荣,但很实际。她是时代造就的城市和农村混合型的青年。她的身上即有农村生长的轨迹,又有城市基因的底蕴。像似城市文化的基因和农村朴实的基因合成的一类青年。历史果真有戏剧性,她的母亲在20世纪60年代末由城市自愿来到农村,而90年代她又从农村来到了城市,也是自愿的,但又有点像逃出了一块荒地,一片肥沃而荒凉的土地。这一点与她母亲当时的感觉是大不一样的。她听她母亲说,当时的千万知识青年是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和党中央的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的伟大号召来到农村的,当时她们是去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的,是满怀革命的激情去进行一场大有作为的农村建设。他们是从皇城到边陲屯垦戍边,他们是光荣的,伟大的青年一代。而今,没有谁向她发出号召,她是自己弃乡进城,她不懂更多的大道理,她只知道农村生活没有城市好。城市人挣钱比农村多,农村人多地少,除了卖粮没有更多挣钱的办法,搞点养畜的副业也没有大改观。要想生活好,还得进城去。她也看到本村的一些青年进城做工,家里生活真是比她家好了许多,有的人家还买了电视、冰箱、拖拉机、汽车等等。她觉得城里人文化高,懂得多,工作的机会多,不像农村,除了种地,就是养猪、养鸡鸭。进城就比在家强,兴许能淘到金,拾到宝。直到进城一年以后,她才觉得自己真的不会做啥,更别说拾到什么宝,淘到什么金了。她曾经想去学电脑,又怕自己文化低学不了,她听说学电脑数学要好,这偏偏又是她的最差的一门,再说学电脑要上千元的学费,上哪去弄钱呀?她又想去商店卖货,但一问工资跟饭店差不多,把东西卖丢了,或找错钱,自己还得赔。她还听说可以去当直销员,但她不懂。还可以去澡堂搓澡、按摩,活也是有的,像站大岗刷房子、收拾卫生、但她都不懂、不熟悉,听说到建筑工地挣钱多,但不要女的,更何况她既不会瓦工,也不会木工。她感到了无助,难道这花花绿绿的城市光是好看,就没有农村人能干的活?这么大的一个城市就没有她能显示自己能力的地方?
      这是90年代末省城夏天的一个晚上,虽然已快7点了,但夕阳的余辉仍然映得天色很亮,工作了一天的人们已经吃完或正在吃晚饭。而小玉和小红却刚刚开始上班,小红领她到城市中心区域一个不太算繁华的街道,走进了一个外表看规模不是太大的酒店,店门上面一个大红牌匾上用金色写着盛昌酒店,匾上还画着酒和穿红戴绿跳舞的姑娘,酒店分地上一层和半地下一层。走进饭店,小红领她走到走廊尽头里间的一个房间,是酒店办公室,经理不在,一个年纪三十多岁的少妇坐在桌前,两手托腮在想事,她俩进屋似乎没打断她的思路。
     “马姐,她来了”。
      少妇被叫声打断了深思,抬头放下双手,上下打量着小玉,“哦,多大了”?
      “20岁”。
      “家是哪的呀”?
      “兰西的”。
      “有身份证吗”?
      “丢了,正在补办”。
      “做过陪酒员吗”?
      “没有,做过酒店服务员”。
      “长的还行,试试吧,到这工作,陪一个客人交酒店10元钱,每天从中午11点到酒店上班,晚上根据客人多少决定下班时间,客人多时晚点,少时可早点,但客人多时不能早走,要随时准备上台工作,一般最早要到10点多钟。 另外,陪客时不能同客人顶嘴,要尽量满足客人的需求,不能让客人不高兴。你会喝酒吗”?
      “不会”。
      “这可不行,但你年轻,喝喝就练会了,今天就工作吧,小红你带带她”。
      “那好,马姐,我们去了”。
      从经理办公室出来,她才仔细看了一下酒店。大厅有二十多张小长方桌,可坐四个人,已经有几桌有人在吃饭了,同经理办公室一则的走廊是从大厅向左拐进来的,走廊两侧有六个包间。她们陪酒的这些姑娘就在经理对面的一个房间,不大,有15平米左右。走进房间,她看到屋里有七八个姑娘坐在两边靠墙的旧沙发上,每个人都化了妆,有的很浓、有的淡些,大都穿着薄式露着胸背的衣服。年纪有的跟她差不多,有的比她大一些,也有看山去比她小的,有一个看上去要比她大不少。她俩也找了方凳坐在了边上,等待有顾客来叫他们去陪酒。她俩攀谈了起来。小红告诉她,马姐是老板相好的“老铁”,是负责前台和她们这些陪酒员的。这些陪酒员客人都称呼叫“小姐”。她听了一脸雾水,她好像听人家说小姐是干见不得人的事的,怎么陪酒也叫小姐了呢?“哎,现在只要你是在酒店、歌厅、夜总会、宾馆做服务工作的,人们都这么称呼,特别是陪客人的,人家更这么叫了”小红告诉她。她有点脸发热起来。又有客人来找小姐陪了,小姐都站起来跟客人走了,她还傻傻地坐在那,小红拽了她一把“走呀”。
      “人家也没叫咱那”。
      “你就跟着走吧”,她和小红来到一个大包间,她看见大园桌旁坐了六个男的,正在向门口这10来个小姐盯着看,很快有的小姐被选中了坐到了男子的旁边,她站在后边,坐着的男客人只能看到她脸,小红也被选中了,比较好看的都被选了。这时一个客人手指她说:“小姐,你到这来”,虽然她觉得有点别扭,还是走过去坐在这个男的身旁,她没敢正眼看他,只听他说“我看你挺老实,有点像学生”,她淡淡地笑了笑,没回答。客人开始点菜,有几个人互相唠了起来,有的是两个男人在谈他们自己的事,有的是客人同小姐在聊。她不知该做什么,只是呆呆地坐着,茶上来了,有的小姐在给客人倒茶,她也学着给客人倒茶,身边男子劝道,“让服务员倒吧”。菜很快上齐了,摆满了一桌子,她虽然在饭店做过服务员,但都没见过今天这么多、这么好的菜,那是因为她只在小饭店做过。今天她开了眼了,看到眼前的菜,她真想马上就吃,但是她知道这不行,她要看别的小姐怎么做,关键是要听客人的吩咐。坐在正席上的一位胖胖的男子冲着男服务员说:“服务生,把酒都给客人和小姐倒上,每人一杯白酒”。酒倒满后,胖男子站起来,端着酒杯说:“感谢两位老总和王主任今天光临,这几天,我们的合作谈的很好,为了庆祝我们合作成功和愉快,也为了我们的友谊长久,我们今天到这放松一下,好好玩玩,大家喝喝美酒,唱唱歌,请小姐跳跳舞,大家要尽兴,来,头一杯我们干了怎么样?”,“不行、不行、太多了”,坐在小玉旁边的男子说,“那好,喝两拇吧,我先喝”,小玉没听懂,喝酒还论亩吗?她看到那个胖男的,喝了一大口用两个手指量着酒杯说:“怎么样,快三拇了”她明白了,原来是喝两拇指那么多,客人们依次都喝了,小姐们也都喝,论到小玉她皱了皱眉,用手量着喝了一大口,把酒杯放下,辣得她眼泪要流出来了,只听胖男人说:“不行没到两拇”。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喝酒,但她不愿被人说自己不行,又揣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客人竟鼓起掌来,原来这一口她喝了大半杯。她觉得肚子里火辣辣的热,赶紧挟了一口菜,什么菜也没看清,只觉得滑溜溜的,像是蘑菇。她抬头看见小红正向她使眼色,并向客人说“她是新来的不会喝酒,各位大哥照顾她点,行吗”?她身旁的男的让她喝点水,胖男人说,少喝点行,但要把你身边的大哥陪好,这可是我的尊贵客人,客人不满意,小费没有,还要换人。陪大哥跳个舞吧,身旁的男子拉她起来跳舞,她小声跟他说“大哥,我不会,你带我吧”,男子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拉着她另一只手,说“那我们就走慢四步吧,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你听音乐,踩上节拍就行”。她有唱歌的基础,踩上节拍还不难,慢慢地跟上了节拍,不到10分钟,她觉脸上开始发烧、发涨,脚下有点轻。一曲完了,她赶紧坐下喝水,她陪的男子还不错,让她多吃东西,说肚子空喝酒要醉,其实她上班前还吃了一碗面的。坐下后客人们开始互相敬起酒来,很快有的人就显得喝多了,很兴奋,酒量大的却看不出什么大变化,但也很兴奋。喝多人开始找麦克唱歌、有的人跳舞,房间开始热闹起来,胖男人搂住小红亲她的脸,还拉她起来跳舞,脸贴脸的搂着跳,还有两个客人也是紧紧地搂住小姐跳舞。感谢老天让她碰上一个不是酒鬼的客人,身边的男人酒量虽然说不是很大,但一杯下肚也没失态,他教她跳舞,问她的家事,并没紧搂住她贴脸,也没亲她,不知是客人看她很文静,不像小姐,还是客人不想在朋友面前放肆,他始终很文雅。跳了一会,男胖子又宣布要干杯,要清杯,不能喝,请小姐喝,然后换啤酒。她陪的客人没让她喝,自己喝了,她不能不喝怕挣不到钱,她一咬牙把剩的半杯喝了。这天晚上几点结束的她不知道,她没有表,她得到了100元钱,回到家就躺下来,头开始痛,她喝了些水就迷迷糊糊地睡了,小红半夜好像起来吐了。她蒙蒙胧胧,她是第二天知道的,原来小红还喝了很多啤酒。她说那个胖男的老跟她动手动脚,只好同他比喝酒,她说胖男的在酒店就吐了,她说小玉很幸运,碰上个好人。(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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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章文 发表于 2021-1-15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玉第一次陪酒很幸运,碰上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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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金火鸟 发表于 2021-1-15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农场章文 发表于 2021-1-15 12:00
小玉第一次陪酒很幸运,碰上个好人。

谢谢文友分享,祝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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