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范学新 于 2018-1-30 09:12 编辑
从《语言文字无小事》说开去
昨天,看到网友罗帆发表的一篇《语言文字无小事》,很有同感。关注国家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确非常重要。此文似乎偏重于文字,对语言涉猎不多。其实,语言中的问题也很突出,违反语法、逻辑、读音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如果出现在一般大众生活中似乎亦可原谅,但很可惜,我所听到的则大多来自主流媒体,甚至中央媒体,这就实在令人不解,难以接受。 如央视前不久的“新闻联播”中报道: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第三代“华龙一号”核电站建设已初具雏形。2016年12月25日“新闻联播”中报道:百色芒果种植将近3200多亩。黑龙江广播电台一则广告:……黑龙江畔,是一座颐养身心的绿色城市。类似的错误,长期存在,反复出现,是很不应该的。 还有“免费义诊”、“提前预祝”,公文标题经常出现的“关于对……”等等,都是重复性的逻辑错误。 还有明显的读音错误,如:“掷地有声”读作“郑地有声”;多音字的误读,如“欺行霸市”,行hang却读作xing等等,不胜枚举,不一而足。 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 随着网络的普及,书面语言以打字、语音所代替,同音字选择性错误增多,多数属于疏忽,也有语音掌握的欠缺。 口头语言的表达错误,我想主要责任在播音员的语言文字知识欠缺,对语法、语义、语音掌握不牢。当然,媒体的编导、督查责任缺失不可推卸,以至有错不纠,将错就错,习以为常。特别是央视媒体、省级媒体,是我国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的标杆,出现明显错误,影响面广,误导受众,难辞其咎。 我国的语言文字博大精深,是世界文明的瑰宝,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标志。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都有责任义务传承她、维护她、发展她。特别希望中央、省级媒体带好头,做表率,在新的形势下,让中华语言文字发扬光大,熠熠生辉!
(写于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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