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沃土园丁 于 2016-3-15 15:00 编辑
2016年3月15日是第34个“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是指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今天在中央大街中央商城门前,人头传动,熙熙攘攘。由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哈尔滨市工商管理局 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主办,道里区工商管理局 道里区消费者协会协办的《2016新消费 我做主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人们围在宣传台前,向工作人员询问着这样那样的消费维权问题,还有工作人员忙着发放宣传单。哈尔滨市电视台的转播车在现场转播,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商家,热闹非凡。随手拍几张照片供大家欣赏。但愿天天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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