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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不论,246分明总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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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喜 发表于 2015-12-3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135不论,246分明,无论对联还是格律诗都有此要求,但我的理解是指二字词,因为二字词用的最多,对三字词不适用。三字词的第三个字怎能不论呢?如:飞虎队智擒匪首,下句(或下联)的第三、第五、第七位可以“不论”吗?我觉得恰恰相反,这里的第三、第五、第七位应该“分明”,第二位倒是可以“不论”。不知我的观点是否正确,请大家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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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 发表于 2015-12-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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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 发表于 2015-12-3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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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发表于 2015-12-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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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狮子 发表于 2015-12-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见地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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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国 发表于 2015-12-3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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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是美丽的 发表于 2015-12-3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喜老弟对格律很有研究啊,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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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刘文喜 发表于 2015-12-4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程是美丽的 发表于 2015-12-3 22:00
文喜老弟对格律很有研究啊,佩服!

      哪里有研究,一首词都没填过。我这人爱胡乱猜想,这你是知道的。昨天看到沧桑大哥在“求联”中提到了这个问题,我又想起以前的“瞎想”,希望得到高手们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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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山 发表于 2015-12-4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望山 于 2015-12-4 07:24 编辑

       个人认为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本身是不科学不规范的,所谓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针对七言律诗的写作而总结出来的,其意是指诗句中的第一、第三、第五位置上的字可以不受平仄的限制即可平可仄,但是在第二、第四第六置上的字必须平仄交替,该平的不能仄,该仄的不能平,必须分个清楚明白(至于第七位置上的字则依据是否需要押韵而论)。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句口决的意思就是,诗句中一三五的字可以平仄不分,但二四六字平仄必需分明!当然这都不是绝对的,这都是相对普遍而言。五绝里的第五字的平仄当然也必需分明。还有就是一句诗里不可以只用一个仄近体诗除了绝句外还有律诗,以五言一句,八句为一首的称五言律诗(简称五律),以七言一句,八句为一首则称七言律诗(简称七律)。律诗简单的说法就是两首绝句合在于一起。但律诗里的三,四句和五,六都必须对仗,且第五句不入韵!  那就再通俗点,就是诗句中一三五字不用管它,但二四六字必须要平声去声相对应。

总之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诗句也应与时俱进,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也是有条件的。不一定适合所有诗句。个人见解不一定准确。愚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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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 发表于 2015-12-4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桑 于 2015-12-4 07:55 编辑

关于135不论,246分明,仄起平收,这是以七字联为挒讲的,具体就是规定2467位子必须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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