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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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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年华 发表于 2014-12-13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金色年华 于 2014-12-14 04:16 编辑

以史为鉴
南京大屠杀世人遣,杀戮无辜罪无边。
殘杀我同胞三十万,血染山河尸骨寒。
悲凉凄惨史创无前,罪孽深重恶涛天。
其罪深重企图遮掩,还供奉甲级战犯。
且欲谋解禁自卫权,再行军国逞凶顽。
以史为鉴铭刻心间,国人警觉擦亮眼。
确定公祭不忘国难,时刻防范常备战。
不放屠刀倭寇必歼,只有和平路才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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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贝西 发表于 2014-12-13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牢记历史,不忘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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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金色年华 发表于 2014-12-14 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贝西 发表于 2014-12-13 21:16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牢记历史,不忘国耻。

谢谢老贝西战友的关注与点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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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兰 发表于 2014-12-14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色年华”你好!拜读佳作!不忘国耻,复兴民族,促进和平,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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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林 发表于 2014-12-14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诗!赞一个!国事家事才是一等大事,诗人词人岂能越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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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金色年华 发表于 2014-12-1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兰 发表于 2014-12-14 06:59
“金色年华”你好!拜读佳作!不忘国耻,复兴民族,促进和平,振兴中华!

谢谢秋兰战友关注!  国耻岂能忘,黎民血流淌。惨状剌心房,后人必图强。斩断妖魔掌,不容再嚣张。悔罪洗革面,和平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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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金色年华 发表于 2014-12-14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色年华 于 2014-12-14 10:03 编辑
李再林 发表于 2014-12-14 07:26
好诗!赞一个!国事家事才是一等大事,诗人词人岂能越乎!


谢谢李兄点评!国难民忧剌痛心头,唯有强军警民口诛笔伐刀枪恭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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