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搜索
查看: 2153|回复: 8

酒后枪杀孕妇的民警被执行死刑

[复制链接]
昨夜星辰 发表于 2014-7-23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报道,昨天,广西区已经将酒后枪杀孕妇的民警胡平执行死刑!酒后无德,无法无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白云 发表于 2014-7-23 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云 于 2014-7-23 06:11 编辑

        大快人心,死有应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刘文喜 发表于 2014-7-23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酒后无德的人,不喝酒也不是好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李再林 发表于 2014-7-23 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类狗尿苔,岂可留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赵华民 发表于 2014-7-23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杀不平民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过程是美丽的 发表于 2014-7-23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堕落到毫无人性可言,活在世上污染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西兰花 发表于 2014-7-23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封建社会还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律准则。今天是法制社会,岂容坏人无法无天?杀得好!大快人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金猪 发表于 2014-7-23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彰显法律的尊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摇头狮子 发表于 2014-7-23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酒是好东西,喝了它什么都敢干,可是人们却反对吸烟,而主张喝酒是啥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百度搜索|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 ( 黑ICP备2020005852号 )

GMT+8, 2025-5-12 07: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