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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再林 于 2019-1-22 16:54 编辑
1980年6月1日
昨天上夜班才知道三班碰半班在北区联动道岔B端发生机车四股脱线。事故的经过是:化线一列槽车回站,北第三扳道员电话请示放不放,线路值班员肖师傅未事先布置与命令扳道长检查进路,便代替扳道长向北第三扳道员下达放行的命令。按规定北第三扳道员向北第二放行机车应该和北第二扳道员对号誌,联系可否。现在北第二命令北第三放行,说明北第二通路是正确的,北第三已经没有再和北第二对号誌的必要,因为电话联系比手信号更可靠,这是惯例。于是按着一贯的做法北第三扳道员把机车放了出来。一般情况下机车没有得到下一步作业的计划要在北第二门前一度停车。可是扳道长没有得到检查通路的命令,此时联动道岔B端不严,机车又压到了尖轨尖端,于是机车四股发生脱线。这事故纯属偶然和意外,细细究之,责任只能在线路值班员与扳道长之间。如果线路值班员下达命令晚或没有给扳道长计划,就只好自认倒霉了,事故属于错误命令造成的,否则只能是搬道长没有检查进路,责任在他。出人意外的是经过交班事故的责任者定给了北第三扳道员,说什么线路值班员下达的命令不合法,北第三扳道员应该和北第二扳道员对号誌,没对号誌出来发生任何事情责任都属于北第三。从表面看这结论是“对规对章”的,但不符合情理,不符合实际。且不说北第三和北第二历来用电话联系以代替手信号,(以前没有电话必须用手信号)而且北第二经常由线路值班员向北第三扳道员下达命令,因为单靠主任扳道员(扳道长)忙不过来,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线路值班员向扳道员直接下达命令是可行的、必要的。有人打马虎眼说线路值班员让放出来,是说让扳道员对号誌,并不是说不对号誌可以出来。这是打赖。因为:1)历来的惯例只要电话联系而且是北第二让北第三出来,不对号誌也无对号誌的必要,这命令如是扳道长下的,说明他自己已经准备好通路;如是线路值班员下的,说明他已经布置搬道长进路必须妥当。2)在这次事故中线路值班员根本没有给搬道长计划,主任扳道员无从谈到对号誌。如果线路值班员认为他让出来还意味着必须对号誌,那么让北第三扳道员和谁对呢?而且机车出来后他没有制止,而且迎出去送计划,恰在此时机车脱线了。说明他知道没对信号出来了,怎么能说出让对信号的话呢?事故出了,不是实事求是总结教训,而是抓倒霉,用成文的规章去否定实际的做法,让应当承担责任的人不担责任,而且让无法承担责任的人承担。事故的分析者为什么持这种“出人意料”的态度呢?为什么不追查错误的命令的后果呢?难道一个线路值班员不但可以不负责任还要推给下边的人吗?这样做的结果实际工作还怎么搞呢?难怪大家一片哗然。我也不觉冲动起来,和所有的人争论。通过争论包括车间的干部都不能不认为处理的结论是错误的。我之所以争论似乎不近情理,一是我要走了,二是肖师傅是我朋友,争论的结论对他不利。但是坚持真理,不允许错误的决定存在,是我无法否定自己的本性。何况我痛心,我痛心三棵树的工作怎么能够好起来。
事故复救工作进行到半夜时分。
下夜班后睡一上午。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又是星期天,大华休息。
下午在友来,海水领孩子来,我备酒菜招待他们。海水拿来一些自己打的“板黄”鱼和一些糖,鱼成了我们的酒肴,是新鲜的。后来老侯大哥来一起喝到最后。我们一共喝了不到两瓶白酒,一些色酒,谈的很多。在友的粗鲁,海水的狭小的思路和老侯大哥的诙谐幽默,使谈话别具特色。我没有多弄菜,一盆凉菜,一个花生米,炒一个蒜薹,一个瓜片,还剩下了。
晚上俊太来了,他又是因为我长时间没有去道外大娘不放心让他来看看。我们谈了很久。俊太7月就要毕业了,还不知分配到何处,也许要教书的。他还给东东买两包糖,真是的。
1980年6月2日
大休。
天气不好,没有出门。
小芝的对象来,小芝领他到我处打了一下午扑克。
晚上,凤岐来,送两代花生米,唠一阵闲嗑。凤岐这次工资能涨上,他的境遇还不错。
伯和来两次,让我一惊一喜。惊的是他头一次来说是昨天家里买了电视,结果自行车忘了取回屋里丢失了,还没敢告诉阿爸,我不能不编瞎话准备瞒过一时;喜的是他第二次来说自行车找到了,是被人收拾了起来,我于是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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