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范学新 于 2018-3-23 10:32 编辑
一件小事 前几天,岳父突然发现自己的“房产证”不见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嘴上立马上火起泡。他生怕声张,引起老太太跟着上火,引起儿女不必要的骚动。 情急之下,他只好找小闺女求援。小闺女领着88岁高龄的老父亲从动力到江北,准备补办“房产证”。可谁曾想,丢失“房产证”上的名字与户口、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前者的“铎”字是繁体,而后者却是简体,不能证明这“房产证”就是本人的。他们又从江北赶到大庆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说,你们提供本人档案复印件后,派出所可以出具相关证明。他们接着马不停蹄地打的赶到“哈一机”老干部办。不凑巧,管档案的工作人员不在,他们就给出具了一份繁简体两个名字同为一人的证明。回到派出所,因没能提供档案复印件,这份证明被确认无效。小姨子不甘心,抱着侥幸的心理准备拿着这份证明再去闯一闯。 2月17日一早,他们约我一起去道里哈市房产管理中心。来到端街9号,4号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们。他接过户口、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老干部办证明等材料,打开电脑里的底档一一核对,又打电话进一步请示上级。然后他面带微笑地解释道,这份“证明”是无效证明,必须由本人所在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才有效。否则,即使这里通过了,到房产交易时还会出现同样的麻烦,这对你们来说也是不负责任的。同时,它还提示说,如果能从原迁出地派出所查到原始户口档案,再由现住处派出所出具证明,就不成问题了。办完后,你们再来找我。 我在一旁仔细端详着这位小伙子,高个子,大脸庞,很帅气,标致的西服翻领上佩戴着一枚“共青团徽”闪闪发光。我猜想他应该是一位“80后”,令我立生敬意和感激。 走出端街,我们立即打的直奔哈平路派出所。在车上,小姨子提醒说,用不用找在那里工作的“老二”过去帮忙。我说,不用了,按正常程序办理应该没问题。到了那里,我将岳父的户口簿递上,一位女警客气地问道:“你们什么事?”我说,想查一下户口的底档。她二话没说,立即翻出一本“户口底档索引”并说:“你们自己查一下原始户口底档所在的序号告诉我,我再给你们找。”很快,我查到了第38号,女警不到一分钟就找到了,接着翻到岳父的那页。我们复印下来,他签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后盖好公章,这事就顺利地办妥了。凭着这份户口底档复印件,大庆路派出所很快顺理成章地出具了证明。 中午时分,当我们再次来到市房产管理中心、递上全部材料时,那位小伙子好像早已在等待我们的到来,同我们一样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高兴地说:“这回好了!”好像在对我们表示祝贺。 岳父补办“房产证”的一件小事,使我体会到:许多事情只要认真按规定、程序办并不难,多数办事机构和人员服务热情、认真负责,是恪尽职守的。倒是我们一些办事人总想省力气、走捷径,甚至动不动就想托人情、走关系、送礼金,甚至成为一些人办事的例行模式、潜规则,弄巧成拙,使得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适得其反,实则是愚人自扰。真正无理刁难、玩弄权术的还是少数,人心向善,世上总是好人多,人间正道是沧桑。 (写于201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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