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宝泉岭老顽童 于 2016-6-19 15:05 编辑
李孟强烈士,1947年11月生人,哈尔滨市第21中学六六届三年三班毕业生。1968年10月从哈市下乡来到18团2营6连。1979年春末夏初,李孟强被调到砖厂工作。1969年7月16日凌晨一点半钟,18团砖厂食堂失火,在救火中,为抢救国家财产,知青李孟强、匡为民、张俊庭、龚国幼光荣牺牲。其中,李孟强、张俊庭是哈尔滨下乡青年。李孟强牺牲时年仅22岁。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3师18团党委追认其为中共党员。 在筹办哈尔滨知青博物馆过程中,我和妻子负责哈尔滨市知青烈士事迹的收集。然而,苦于找不到李孟强、张俊庭的亲属和同学,采访一直深入不下去。让我们更难受的是,连他们的照片都没有找到一张。烈士的事迹光耀中华,可我们连他们的长相都说不清楚,真是汗颜啊! 好在还有很多热心人,一直没放弃收集有关烈士的文物收集。终于,找到了李孟强的两张照片。一张是1966年7月15日,哈尔滨市第21中学三年三班的毕业照,李孟强就是这个班的。一张是1968年11月4日,李梦强与学习毛著小组的集体照,按时间推测应当是他刚刚下乡时的照片。 李孟强在毕业照里的位子,是后排左数第九个。学毛著集体照,前排中间那个。李孟强的形象终于光照人间,李孟强的精神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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