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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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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樵夫 发表于 2015-3-2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兴安樵夫 于 2015-3-29 21:48 编辑

我的抗议写一部小说需要熬心血,靠时间。为了歌颂知青,我一个局外之人。倾四年的血拼,写下26万字的长篇《牧耕十八连》。发表不到半天,尽然在主页板面上消失。请问文学沙龙版主,你的良知何在?如果,你认为有问题可以讨论,可以批评。无声无息的从主页版面上拿掉太不仗义了!
你有勇气,有胆量,你把我的抗议挂在版面上七天,让大家评评理。
       我兴安樵夫在知青partial,知青家园也是老博友了。我的小说连续发表,从未受阻。真是大江大河好过,小河沟子难趟。
      强烈要求,版主道歉!道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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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加雪 发表于 2015-3-29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楼主抗议从何而来,问文学沙龙版主良知何在?并要求版主道歉。

      我查看了一遍,《牧耕十八连》依然在栏目,并没有人删掉楼主的帖子,李再林版主刚刚还回复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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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林 发表于 2015-3-29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只能我向你道歉,别的版主没在网上。你的文章在栏目里,只要不置顶,不会总在首页出现,栏目里就够啦,不影响看。首页的显示是电脑程序自动控制的,栏目的版主无权决定,但可以删除,屏蔽,禁言,而这些并没有发生。因此,还请楼主慎言,兴讨伐之词,视网站为小河沟,言重了,何况是逊克团队的战友呢?

点评

版主也只能在自己负责的版块对帖子“删除,屏蔽,禁言”,在首页版主什么也做不了。所以首页出现的任何问题都与版主无关。  发表于 2015-3-30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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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影视 发表于 2015-3-29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兴安樵夫:你好!我是站长管大鹏(大鹏影视)。因明天要外出,早早下线,没有看到你的帖子。电话铃响,有人报告,急忙上网,看到了你的帖子《我的抗议》。这是网站成立五年来,第一次有人发这样的帖子。我们的网站不是精英组成的网站(当然有精英),是普通知青的网站。大家的喜好不同,所以开了这么多板块。网上发帖的程序是先来后到。即,谁先发帖(不管是原创或是转发的)谁留在首页板块顶端。“最新发表”板块首页只能容纳13篇。你的帖子并没有被版主删除,而是被不断发表的新帖顶下去了。这是电脑正常控制的,不存在人为“串”下去,或删除的因素。你“为了歌颂知青,我一个局外之人。倾四年的血拼,写下26万字的长篇《牧耕十八连》。”你可以接着发,只要是新发,电脑一定会让你的文章出现在首页“最新发表”里。当然,如有别人的新帖或你的文章没有跟帖,也一定会串下去的。这与“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没有任何关系。与版主的良知也没有关系,因此,你的抗议没有道理。何况都是尽义务、没有任何报酬、付出精力和时间的版主们很辛苦,理应理解和尊重。用“你的良知何在?如果,你认为有问题可以讨论,可以批评。无声无息的从主页版面上拿掉太不仗义了!你有勇气,有胆量,你把我的抗议挂在版面上七天,让大家评评理。”这样的语言也有失大雅和公允。

       版主李再林和雨加雪已回帖讲了道理。我同意他们的观点。
       你说“知青家园也是老博友了。我的小说连续发表,从未受阻。真是大江大河好过,小河沟子难趟。 强烈要求,版主道歉!道歉!道歉!!”这种过激的语言也不利于团结。
      2012年2月27日网站管委会发布的“哈尔滨北大荒知青网关于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指出:“不同观点的辩论和批评要以理服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任何坛友帖子的意见不代表本站观点,若发生法律纠纷、版权申告,本站即行删帖,不予保留。”根据这个公告,我建议你自行删除你的《我的抗议》。因为你已公开了。我的回帖也不得不公开。顾全大局,有事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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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加雪 发表于 2015-3-29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版主已做了说明,不再累述。管理人员不会轻易删除或修改网友的帖子,尊重网友的劳动果实。即使帖子被删,操作者会将删除的原因告知作者,这些敬请楼主放心。

      另,网站与网站有所不同,其主要原因就是所用版本、软件不同,程序也不一,请楼主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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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喜 发表于 2015-3-30 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问题应该向管理人员询问,或发帖询问是怎么回事,上来就抗议做法不妥。咱们还是心平气和的把问题说清楚为好。
      你也是上网时间很久了,应该了解,版主只有权力处理他自己负责的版块,其他版块是没有权利的,更不用说首页了。首页只能是后来的帖子把先前的帖子压下去,否则后发的帖子永远看不到了。论坛和你的博客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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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好 发表于 2015-3-30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站长、管理员、版主都很有水平啊!赞赏、敬佩。
楼主误解了。一笑了之吧。喝高了也是常有的事儿!都别介意,将来相逢都同喝一杯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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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帆 发表于 2015-3-30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版主们一个联队的解释,挺有看点呀!

冷静下来,一个误会,统一解说一下,何必兴师动众呢!

版主议事,请在后台进行吧!座谈会后的改良结果,也该公示了。技术处理,版主们久托不决,是误会产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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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章文 发表于 2015-3-3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农场章文 于 2015-3-30 09:46 编辑

兴安樵夫大哥您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写!再林兄也不必道歉。网络一般都有置顶功能,但不一定是您的文章置顶。为了公平公正,应该减少置顶,所以默认设置都是滚动的,一个贴顶一个贴。我们这个网已经很不错了,基本上是即时发布。有些网站,你发布之后,还要经过管理员审核,然后再发布。其实您的抗议挂一年也没关系。哈哈!非常想拜读您的书,很想得到一本纸质的,不知道,有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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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以明 发表于 2015-3-30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山好 发表于 2015-3-30 08:03
站长、管理员、版主都很有水平啊!赞赏、敬佩。
楼主误解了。一笑了之吧。喝高了也是常有的事儿!都别 ...

十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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