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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兴安樵夫

我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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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以明 发表于 2015-3-30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我辈已是土埋脖颈的人。一生走来,挺累了,何必这么大的火气呢。凡事好商量。网是大家嬉戏玩耍之处,多爱护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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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喜 发表于 2015-3-30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帆 发表于 2015-3-30 08:17
哈哈,版主们一个联队的解释,挺有看点呀!

冷静下来,一个误会,统一解说一下,何必兴师动众呢!

      都是从不同角度进行善意的解释,没有进行指责,不是兴师动众。此事的发生是场误会,与其他无关。误会解释清楚了,建议此事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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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帆 发表于 2015-3-30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文喜 发表于 2015-3-30 12:11
      都是从不同角度进行善意的解释,没有进行指责,不是兴师动众。此事的发生是场误会,与其他无关。误 ...
     哈哈,刘兄,就此结束更好!建议今后此类问题,一言即可。该在后台处理一下,不必在前台讨论。网站也不可政出多门,尽量避免生事非,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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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林 发表于 2015-3-3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出门,刚刚回来,有提醒,便翻看了一番。看到自己有政出多门之嫌,以小小版主之名大言不惭给作家提出回复,实在欠考虑。本来应该给站长和管理员们道歉,谢越俎代庖之过,考虑都是兄弟,知道我也没有不良之意,就免了。但向关心网站的网友还是应该道歉。我无意中充当了大尾巴狼,大家也就原谅了吧,一言即可,我实在是多余,再说网站也没有不许醉驾,自己也不是警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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